在藏区生活了那么久,大大小小的婚礼参加了好多次。
即使如此,还是会觉得,每年最喜庆最热闹的时刻,就是去村子里参加婚礼的那些时光。
有时候,恍惚会有种错觉,高原的冬天就是结婚的季节。
每到冬天,高原的天空,蓝的没有一丝云层。土地变成光秃秃的焦**。阳光照在身上,有种懒洋洋的舒适感。
这时,仿佛万物休眠。
在大自然的作息中,人们开始迎来生活的狂欢。
印象最深的婚礼,是第一次做伴娘的那场。
那次,中场的时候,新郎新娘的朋友开始起哄,让伴娘上去唱歌。于是,在新娘爸爸的邀请下,我大无畏的上台去献唱了一首《青藏高原》。
在我声情并茂并十分投入的唱完之后,还自己带头给自己鼓掌。然后,就看见,全场的人都笑趴在桌子上,甚至有些还在边笑边捶桌子。
于是,我就一战成名了。
要知道,新郎新娘可是香格里拉最专业的歌手啊!
传统的藏族婚礼,通常是三天的时间。
第一天,为“相帮”,亲朋好友帮忙准备第二天婚礼上的一切琐事。
第二天,为正客,也就是结婚之日。
这天会有一系列的传统礼仪,同时大宴宾客。
婚礼当晚,还会通宵跳舞到天亮。
第三天,基本上就是亲朋好友帮忙收拾。
在藏区参加过的婚礼,无论是什么民族,藏族、纳西族、傈僳族等等,最欢快的时刻都是跳舞。
然而,每个地区跳舞的时刻不同,有些在婚礼当天的上午,有些在婚礼的中午,有些在婚礼当天的晚上。
跳舞的时候,大家手牵着手围成一圈儿,男士一边,女士一边,边跳舞边对歌。
男女双方各有一个领唱的人,基本上是对各种小调都很熟悉的老者。
一方先唱出一首小调,另外一方在对方唱副歌部分的时候,就得想出来如何对唱。否则,就算输了。
有时候,会一直跳舞到天亮。
如果说,最欢快的时刻是跳舞的话,那最让人感动的时刻,肯定是长辈为新婚夫妇献上哈达的瞬间。
每场婚礼,中间有个仪式是必不可少的,就是长辈对新婚夫妇的告诫和祝福。
新娘接到新郎家之后,长辈们会向新婚夫妇献上哈达,在献哈达的同时,会说一些祝福的话。
婚礼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应该就是吃。
在正客那天,流水席从早晨到晚上,几乎从未冷场。
村里的人能帮忙的几乎都过来帮忙,分工明确,准备宴席需要的各种食物。
流水席,一般有四场,早餐、午餐、晚餐和宵夜。
早餐,都是传统的藏式早餐,酥油茶、油炸粑粑、手工饼子等。
每次和婆婆们一起吃饭喝酥油茶的时候,虽然语言不通,不过,婆婆们总是会连比带划的说,“吃、吃、吃"
午餐、晚餐、宵夜基本上没有什么差别。都是村里自己养的猪、牛、羊做成的各种炖菜。
有时候,在婚宴上,还能吃到各种前所未见的食物。譬如说,树胡子。树胡子,名字特别形象,就像是一颗年岁特别高的大树长出的胡须。我本来以为是大树的树干长出的蔓藤一样的东西,后来才知道是某种树根,它经过采摘、浸泡而成。树胡子和海带一起凉拌,吃在嘴里的瞬间,仿佛瞬间吃下了整个森林和海洋。
婚宴上,除了山珍,最少不了的就是各种肉类。几乎每场婚宴都有火腿。每到冬天,家家户户都开始请杀猪客。请客当天,会杀掉养了几年的猪,除了大宴宾客之外,剩余的部分会制成血肠、腊排骨、火腿等等,最好吃的就是火腿。火腿无论是蒸还是煮,都带有独特的乡野气息。有时候会想,火腿为什么好吃?除了它本身食材原始新鲜之外,更重要的也许是,这些东西都是整个村子,整个家族,所有人一起做的。在整个制作的过程中,不仅有着某种传统的工艺,还累积着人的智慧和亲情。
我想,自己那么喜欢参加婚礼的原因,除了唱歌跳舞喝酒,就是所有的这一切所展现出来的浓浓的人情味儿吧。
《婚姻法》第6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但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20周岁,女18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结婚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且持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此料: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审查;
2、户口簿审查;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登记,发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结婚证。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
(2)非自愿;
(3)有配偶;
(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确定依据
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
德国、新加坡、日本规定男为十八岁、女十六岁;俄罗斯规定为十八岁;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
我国封建时代有早婚的习俗,唐朝男十五、女十三岁婚嫁;宋明清时期男十六、女十四可以嫁娶;中国台湾“民法典”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
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也注意到法定婚龄过高,不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也脱离群众、脱离农村实际。也有的同志建议降低法定婚龄。考虑到1980年确定的婚龄执行情况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没有作出修改。
可以结婚。
关于西藏喇嘛结婚不结婚的问题上很多人说法不同,现在很多人说:“藏传佛教里面黄(格鲁),花(萨迦),白(噶举),红(宁玛)四大教派,只有宗喀巴的黄教是不许结婚的,其他的都可以”。
在藏族自己的心里没有什么黄、花、白、红、黑的说法,这些都是翻译人的错误,按照藏族的说法,藏传佛教分为宁玛教、萨迦教、噶举教、格鲁教,还有苯波教等五大教派。
宗派介绍
宗喀巴的教派叫格鲁教,过去格鲁教比较重视戒律,因为他们显宗为主,但不能说他的继承人都是受戒的出家人。实际上,对戒律的遵守五大教派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关于西藏喇嘛结婚的问题方面我在《喇嘛的戒律》里已经讲明白了,但我这里还是详细地讲一次。现在内地和国外打部分的心中喇嘛可以结婚,而且可以生孩子,结了婚以后也可以再去当喇嘛。
何必知道他是谁,随便找个摄影师天天都盯着一对情侣拍摄两三年,只要他不是白痴,知道光圈快门是干嘛的。还拍不出百八十张片子吗?
看看介绍您就能想明白这两年半的婚纱照拍摄起来有多难了。
藏族婚俗有旧婚俗和新婚俗之分,旧婚俗多数是包办,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过去找媳妇或赘女婿,子女是没有权利过问的。新婚俗是恋爱结婚基本上父母不包办代替,多为自由婚姻,男女恋爱,告知父母,再行习惯手续,最终成婚,但仍然基本遵循过去遗留下来的求婚、订婚和婚礼程序。
旧西藏,婚姻多数是包办,尤其是女子,往往到夫家还不知夫婿的面容怎样。
旧西藏,父母有养育和解决子女婚姻的责任,子女只有服从和孝敬父母的义务。过去,找媳妇或赘女婿,子女是没有权利过问的,尤其是女子,往往到夫家还不知夫婿的面容怎样。解放后,多为自主婚姻,男女恋爱,告知父母,再行习惯手续,最终成婚。旧式婚姻,有许多约束,也就有不合理的地方
在藏族地区,青年男女多为自由恋爱,父母亲友一般不加干涉。至于求爱方式,或袒露、或隐晦,因人因地而异。有的以歌抒情,互吐衷肠;有的地方则抢姑娘的帽子、戒指、头巾等物(若姑娘不愿与其相好,可直接或托人要回。如默不作声,或直言相约,则是愿意结交朋友)。得到姑娘的应允后,小伙子可到姑娘处赴约。随着频繁的约会,双方的感情不断深化,互赠信物,并向自己的父母表明心愿,在得到双方父母应允后,才能送聘礼,商定婚期。在有些农牧区青年男女的婚姻,一般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要形式。当男青年看中姑娘后,便请某人带酒、哈达等物前去说媒,女方同意婚事,则饮其酒,受其礼;否则,婚事告吹。女方允亲后,媒人再次带酒等去女方家商定聘礼,聘礼多寡不一,但一般不宜太多,以免近邻亲友议论。送过聘礼,可根据男女双方生辰选定吉日,准备成亲。也有的地区盛行由男女双方私下约定,出走成婚的习俗,但近年来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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