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变心的原因是遇到了值得托付的人,之前的那个财主是一个十分猥琐,而又妻妾成群的人,潘金莲当然看不上他。潘金莲是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的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
其实潘金莲的命运一直都在被人手里,她自己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她自然也不喜欢相貌丑陋的武大郎。几百年来,她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遭遇,这就是潘金莲。至后,极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
其实潘金莲本性上是一个爱风流的人物,毕竟自己的姿色超群,就应该收到相应的荣耀,而不是委身做武大郎的夫人。嫁给武大郎后,清河县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经常到武大郎家里调戏她。潘金莲是爱风流的人,见武大郎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邻里都传说她:“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潘金莲既然心不甘情不愿,自然就会找机会脱身,她首先看到的就是高大威武的武松,但是没能成功。潘金莲在阳谷县过了一段宁静的生活,后来武松在阳谷县做了都头,和武大郎相认之后搬来一起住,潘金莲见了武松又动了*欢之心,多次主动勾引武松,武松不但不被她的美色所动,反而还说教了她一番。从此叔嫂二人关系闹僵,武松因此搬出武大郎家,到县衙里去住。
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是历史上有名的荡妇。她虽然漂亮,但是浪漫,不屑穷人,爱富人。那么她为什么要嫁给武大郎呢?有什么样的故事?
武大郎是水浒传中的经典人物。他的一生既幸运又不幸。武大郎的名声来自于他美丽的妻子潘金莲。那么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武大郎的妻子都是潘金莲。然而,在小说中,潘金莲是一个放荡、心狠手辣的形象。她被西门庆勾引,外遇给武大郎带来了绿帽子。她也知道自己的口味,也不后悔。为了和西门庆在一起,她在王婆的指使下杀了武大郎,成了西门庆的妃子。最后,宋武为了替哥哥报仇,杀了她。现实中,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是个有教养的家庭,贤妻良母,和武大郎武直过着非常恩爱幸福的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潘金莲这么漂亮的女人怎么嫁给武大郎呢?知道小说里武大郎不仅丑,而且矮,潘金莲婚后一直嫌弃武大郎的丑和老实,所以后面会有大故事。
至于潘金莲为什么嫁给武大郎,小说里的记录很简单。据说潘金莲原来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她从小在那里长大,后来长大了,秋天也越来越美。她被这家的男主人吸引了。男主人想抓住她,她不听话,就告诉了女主人。恰好男主是个怕老婆的姑娘,就不敢再想她了。但她不满意,嫁了人。
就这样,一直找不到媳妇的武大郎平白得到了一个妖娆美丽的妻子。自然,她高兴得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就要到了。历史上的潘金莲是一个贤惠的妻子,她之所以嫁给武大郎,不是因为一大家子的龌龊,而是因为真实的武大郎真的很有才华,虽然穷,但是才华横溢,人品极好。
而武大郎和潘金莲的故事更是广为流传,一直被人们津津乐道。他们的人物深入人心,成为一类人的代表。武大郎的妻子是潘金莲,他们的形象已经连在了一起。美女潘金莲之所以嫁给武大郎,是形势所迫,与武大郎毫无感情。
其实西门庆两个都不爱。《金瓶梅》堪称宋代百科全书,食物、酒、衣服、首饰、宋代流行小曲……写得都很细腻。里面的千人千面,毫无修饰,非常精彩。
女性角色也很多,作者其实很怜悯女性,他在文中多次评道“为人莫作妇人生,百年苦乐由他人”。潘金莲是里面最有反叛精神的人,可是一生还是被男人限制,苦乐都由他人。古代女人没地位,有了钱自己也无法保护,必须靠嫁人才能安生立命,必须依附于父权、夫权才能活下去,一生无法自主。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下,女性根本就没地位可言。
在中文语境里,《金瓶梅》里的爱情话题,是个安全的玩笑。比如说相声时,来一句“他们是真挚的爱情!——西门大官人哪……”天然是个包袱,大家会笑得稀里哗啦。这里头,有一种默认想法:
就西门庆和他那几位,还配谈爱情么?
因为在普遍的想法里,西门庆总是跟三级片挂钩,按他的手段,确实也不够光明正大:他靠买通王婆、勾引潘金莲、毒死武大来修饰他与潘金莲爱情的,又比如,李瓶儿本是花子虚妻房,西门庆先与之私通,又半坑不坑的让花子虚经济上吃了大亏,最后费了周折,才娶进门来,这也属于奸情得遂,谈不上爱情。虽然最初潘金莲叉竿打西门庆的头相遇,其实算有那么点儿浪漫情怀,但到底不干净。
这里头,有一个更深的意思。爱情这个词,很大程度上,是被符号化了。谈此二字,必然与精神洁癖挂钩。
潘金莲在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潘金莲的成名当然是缘于《水浒传》和《金瓶梅》的描写。进入现代社会以后,有鬼才之称的魏明伦一出荒诞川剧《潘金莲》,及然后汹涌而来的张宇的《潘金莲》、何小竹的《潘金莲回忆》和阎连科的《金莲,你好》,掀起了一股“潘金莲”热。
公元1106年,大宋国山东阳谷县发生一起血案,该县都头武松(即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刑警大队长)以通奸杀夫为名,将其嫂潘金莲杀害。经天涯历史审查委员会查实,其真相如下:
1、潘金莲其人:潘金莲是山东清河人氏,天生丽质,貌美手巧,为当地二十里铺镇潘家园第一美女。潘家园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员外欲包其为二奶,潘金莲誓死不从。张员外恼羞成怒,以要么给其作二奶,要么嫁给当地的残疾人侏儒武大郎进行威胁。面对张员外的*威,潘金莲毅然选择了嫁给武大郎。成婚后,张员外仍然不断对她进行性骚扰。潘金莲被逼无奈只好携武大郎迁到阳谷县,以卖炊饼为生。其“金莲”牌炊饼味道香美,顿时声名鹊起,生意十分火爆,为当时阳谷县食品特产第一品牌。
2、武大郎之死:据查,武大郎并排为潘金莲所谋害,是因心绞痛而病亡。因为当时大宋丞相蔡京进行了医疗改革,造成医疗费飞涨,老百姓都看不起病。潘金莲卖炊饼所得的积蓄被武大郎的弟弟武松私自挪用进行炒股,并被套牢,无法变现看病。而武大郎和潘金莲都是下岗职工,没有医疗保险。因拖欠医药费,武大郎被停药后病亡。
3、潘金莲与西门庆:西门庆是阳谷县最著名的民营企业家,身高18米,英俊潇洒,为阳谷首富,曾入选大宋国福布斯榜。他与潘金莲确有婚外恋情。据考证,他俩在阳谷县财富论坛期间在狮子楼大酒店相识并相爱的。最后,潘金莲与西门庆被武松一并杀害,成全了一段“生不同衾死同穴”的婚外恋佳话。
4、关于武松:自小就是不良少年,长大后也打架生事,曾严重违犯《大宋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后混入公共安全专家队伍。其兄武大郎病死后,为独霸“金莲”牌炊饼的商标产权,诬蔑潘金莲杀夫,并杀害了潘金莲与西门庆。被判刑,并被开除公共安全专家队伍。武松与大宋国最大的KB分子宋江有勾结,出狱后加入了梁山KB组织。在大宋官军反恐行动中,不知去向。据知情人透露,武松因杀害潘金莲与西门庆,内疚不已,始有悔意,于是遁入空门。
另澄:金莲戏叔,绝对绯闻!名人嘛,岂无绯闻?但俺金莲一心只爱西门庆,一心服侍武大郎。绝没有勾引武松。勾引武松的传闻是《阳谷晚报》娱乐版责任编辑郓哥编造的,在此庄严声明,还历史人物以清白。
潘金莲是最早出现在经典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也是古代小说金瓶梅中进一步丰富和深化的人物。
潘金莲是历史上的知名人物。她美丽浪漫,千人追捧,说三道四,好色无情。她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她娘家姓潘,小名金莲。她二十多岁。被大户人家贬低后,各种原因交织在一起,大户人家的婆娘把潘金莲许配给了老实无奈的武大郎。
就这样,武大郎在没有一分钱存款的情况下,娶了漂亮的潘金莲。
按理说,武大郎忠厚老实,有手艺,应该是女人梦寐以求的对象。但是,最后为什么潘金莲会出轨西门庆,武大郎会死?
分析了当初华远新闻网失联的原因,不能离开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潘金莲漂亮,有才华,针线精良,内心强大,不会安于平庸。潘金莲是个美女,在当时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有浪漫的爱情,有白马王子的向往,所以遇到武大郎就不会喜欢武大郎。
第二,武大郎满足不了潘金莲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和向往。武大郎是一个丑陋的侏儒,号称丁谷三寸树皮,三分人七分鬼。况且武大郎没有性能力,甚至连“爱”的能力都没有,既不能满足潘金莲的肉体,也不能满足她的精神,更不能保护她美丽的妻子。
所以,瘦弱的武大郎无法用武力保护美丽的潘金莲。于是,潘金莲经常被流氓戏弄,不仅无情地侮辱了潘金莲的身体,也彻底摧毁了她的心灵。所以潘金莲出轨是理所当然的。
第三,西门庆满足了潘金莲对白马王子的所有幻想。经营父亲留下的生药铺的西门庆,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富商。他生活富足,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让潘金莲过上好日子。
这样,潘金莲怎么可能不嫌弃武大郎,求大哥西门庆?
缠足从上到下都很流行。
司马迁《史记》名:‘临淄女子,弹弦,咝咝’。其中,缠足可能是指缠足,可能是浪漫场所少数女性特有的。唐代白居易的诗里有一行‘小鞋窄衣’,可能是描写缠足的女子。在杜牧的诗中,“细尺量约四分,细玉笋裹轻云”描绘了妇女用布缠足的情形。
然而,在五代以前,缠足并不流行。湖南马王堆墓出土的汉代妇女为天足。五代时,韩熙载《夜宴图》年的宫女也是天足。缠足盛行,南唐李煜皇帝的‘推广’功不可没。记载说:‘皇后主宫的妻子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女人,身材苗条,善于跳舞。主体作品后,金莲高六尺,饰以珍贵的丝带和流苏。莲花中,彩莲用帛裹足,使小花弯成月牙状。袜舞云中,有凌云之态。
顶部好的,底部也会模仿。通过缠足,少女的姿态似乎更加轻盈,如弱柳撑风,备受皇帝欣赏和青睐。为了争宠,后妃们竞相模仿,缠足在宫中盛行。
缠足,流行于宫廷,被贵族文人阶层的家庭所模仿,后流传到普通阶层。从文字记载和地下发掘来看,北宋时期有相当数量的女性缠足,南宋时期开始流行。云:‘元丰过去很少缠足。宋朝末年,他以脚为耻。
此外,福州黄生墓出土了6双女鞋,其中一双穿在死者脚上,5双为随葬品。平均长度为133至14厘米,宽度为44至5厘米。死者的脚上还裹着210厘米的裹脚布。这是一种比较标准的缠足,与明清时期的缠足非常接近。
缠足在古代广受欢迎,就连苏轼、辛弃疾等大作家也对缠足的篇章加以歌颂和欣赏。苏轼《道山新闻》专为吟诵缠足而作:‘屠相不惜步继,长愁罗袜去凌波;我看到了舞蹈,回到了空中,无处可去。我偷偷穿过宫殿,被困住了。很难说有什么精彩,但要从手掌心去看。
很多男人迷上了缠足,无法自拔。元代著名诗人杨维桢用纤纤妓女的鞋子‘载酒’,称为‘金瓶梅’。清代诗人袁枚在《辍耕录》年说:‘人每次入花,不抬头看云,先低头看衣襟。
缠足是一种陋习,事关国家制度。
现代女性都是天足,缠足现象已经消失。传承了几千年的习俗是如何消亡的?清末制度僵化,政治腐败。在与海外殖民者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割地赔款,人民生活贫困,起义不断。可谓内忧外患,当时正是民族存亡之秋。从自大到谦虚,社会的精英们都在寻找与国外的差距。
在寻找差距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为了逃避战败的责任和惩罚,把与外敌的战败原因归为缠足,认为小脚是中国‘野蛮’和‘落后’的主要标志之一,是一种‘国耻’。1896年,康有为在奏折中说:‘最恐怖的嘲笑对象是女人的缠足。我对偷窃深感惭愧。
据考证,缠足由美转丑,传教士是始作俑者。他们通过建立教会学校和‘不缠足俱乐部’来推广不缠足的做法。传教士将缠足归类为不科学和不文明的类别,并敦促那些考虑
当时,像《菩萨蛮?咏足词》这样的教会报纸发表了无数的文章,批评缠足是妇女身体虚弱的主要原因,有些人认为缠足是中国频繁发生疯狂和饥荒的原因。这种舆论很快在知识界传播开来,成为主流声音。一个典型的进化是把缠足和弱小物种的退化联系起来。张之洞讥笑缠足使‘母气不足’,袁世凯则说缠足是‘因族兴亡,人材消长之源,有隐关系’。
在晚清,缠足与国弱民贫的关系不是‘隐性关系’,而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一位四川地方官员说得更直白:“女人缠足会削弱一个国家和世界的男人。另一种演变是用缠足作为束缚女性的手段,所以呼吁解放女性。如果把脚放好以后,男女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实际上等于用脚的形状来衡量女性的人格,还是有贬低女性的倾向。
如果说‘女为悦己者容’的社会表现出男尊女卑,从小脚之美转变为健康之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平等’的特征。另一种是在前两种演变的基础上,把缠足上升到‘举国体制’的高度加以批判。1912年3月13日,孙中山说,“‘缠足’是一种延续千年、害家害国的陋习。
到1933年底,一些外国人在张家口周围的村庄拍摄了妇女缠足的照片,当地驻军通过北平军分区报告给了最高层,认为'缠足是一种邪恶的习俗,曾为我国通令所禁止外国人未经我国政府批准,就把先秦时代遗留下来的一些陋习砍掉,进行恶意宣传,这就更不合适了。而且关系到国家制度’,所以应该严令禁止。
后来蒋介石亲自下令:‘未经当地政府许可,任何外人不得拍照。呈交给准州政府,交由文官部责令全国各省市政府调查处理。
足以消除日积月累的弊端。
1998年8月13日,光绪皇帝下诏:‘请各省巡抚、地方官劝解秀才,使光绪十五年至今出生的女子,凡满十岁者,不得缚之’。
缠足妇女穿的鞋和鞋
1902年,清廷颁布了一项
随着官方的重视和落实,缠足运动如火如荼。当时影响较大的《答人求妾书》,有《万国公报》,《女子世界》等专文。专门反对缠足的女性刊物也出现了:《痛女子穿耳缠足之害》,《戒缠足诗十首》,《放足歌》等。
到1904年,‘全国十八省总督皆有戒缠足之兆,惟浙闽两省及陕甘两省缺’。辛亥革命后,废除缠足被列为今后‘革除积弊’的一项重要工作。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准内政部发布的《禁止男子编发和女子缠足令》,规定:
对于15岁以下的女孩,已经缠足的要立即解放,没有缠足的要禁止再次缠足,劝导期满仍未解放的,对其父母罚款一元至十元,并责令一个月内解放。解放时期要解放15岁以上30岁以下缠足的妇女。期满不解放的,对其父母或本人罚款一元至五元,仍责令其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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