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爱”本身而言,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 根据商务印书馆1983年1月第二版<现代汉语词典>第4页,“爱”的解释如下:1)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2)喜欢; 3)爱惜,爱护;4)常常发生某种行为;容易发生某种变化。显然,最后一条不在我们这里的讨论范围之内。而就其前三点而言,西门庆不仅比文盲武大郎知道得多,而且也都比生性木讷和淡泊的武大郎做得好,并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举止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2、 从感情交流和感情的深度上说,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武大郎从小受人歧视,性格自闭,不擅与人交流,更别说与女人交心甚至相知了。读书不多,对于爱的理解也只是止于“有吃有穿平平安安,相敬如宾和气过日子”。一切都是逆来顺受,自己都不愿了解自己,更别谈了解美女潘金莲所思所想了。 而西门庆却是个调情圣手,感情细腻,熟知女人心理。不仅勇于接近女人、了解女人,更乐于投女人所好,尽心尽力满足女人活下去所必需的虚荣、浪漫和攀比心理。在<水浒>中,当西门庆以小恩小惠、浓情和甜言蜜语敲开潘金莲的心扉后,于装作拾筷于桌下把玩古时女人最忌讳的小脚时,潘金莲就已就范,并就此拉开两情相悦的序幕。 3、 从责任感上说,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 武大郎精神上不能满足潘金莲,在物质上的捉襟见肘更是让潘金莲心寒不已。作为一个好男人,本该以女人为一所好学校,为了让女人过上好日子,倾尽全力的争取更好的明天。可是,武大郎的远大理想也只是多烙些烧饼去卖。甚至当武松因打虎出名当上官后,也不听潘氏的劝告,借机谋个好生路,彻底让潘氏伤透了心。 西门庆却是事业有成,除了经商外,在官府内外更是打点得周周全全,算得上一个在当地呼风唤雨的大角色。这样的大人物看上自己,甚至不顾自己身份的讨好于潘氏,这让潘氏曾经失落无比的心获得了空前的虚荣心的澎胀。据<金瓶梅>中记载,西门庆收了潘氏以后,并未始乱终弃,而是无论在外怎么花,对潘氏永远是宠爱有加,真心加全心对待;当然,这也是潘氏对其死心塌地的原因之一。 4、 在全心全意喜欢潘氏的层面上,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武松出现以前,武大郎还是很爱惜妻子的,一切言听计从,惟其马首是瞻。但武松的出现改变了一切,武大郎心中的兄弟之情占胜了一切,封建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落后挨打观念占了上风,于是不仅感情上更多的冷落了潘氏,更在越来越多的细节上不依从潘氏,而且不问理由。这就便潘氏由不习惯转变成了怨恨。 西门庆则不同,首先,他的身份和地位注定了他的权威,于是说话做事说一不二、当断则断。对待潘氏,则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全心全意的对待。物质上自不必说,两两相对时,感情上的全心全意也是有目共睹的。 5、 在性的满足和快乐层面上,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根据<金瓶梅>,潘氏的第一次性生活是被张大户强行破身,自然谈不上快乐和满足;嫁与武大郎,由于武大郎的形象和关键本钱的不足,潘氏一直未得到过满足,常常在武大郎快速的满足之后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前两年电视剧<水浒>让潘氏反复洗澡来反映她的性压抑,比<金瓶梅>中含蓄得多,令人赞赏。而遇到西门庆后,如书中所言,潘氏暗叹:“真伟男子也!”,从此颠鸾倒凤,在肉体上彻底被西门庆所征服。 6、 在为对方的牺牲精神上,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武大郎死前,念念不忘让卖梨的小哥转告武松为他报仇,并对潘氏和西门庆许下恶咒;而西门庆无论是在<水浒>抑或<金瓶梅>中的死法,都未见得他嘱人怎生的为他复仇。而且,武大郎自从潘氏红杏出墙后就一直后悔当初的选择,认定伊为红颜祸水;相反,西门庆却是及时行乐,从未对自已的言行后悔过。 7、 在给潘氏的物质生活和名份上,西门庆比武大郎更爱潘金莲。古时女子的命运分五类:妻、妾、丫鬟、尼和妓。潘金莲是被张大户破身后,从丫鬟上升为小妾不成,被张大户的大老婆作主,近乎羞辱般特意下嫁给任谁也看不上的武大郎。从曾经大户人家看惯大场面、吃用不愁甚至沾点奢侈边,一下子降到粗菜淡饭、布衣寒舍,还得多找机会外出缝补贴补家用的武家,其中的反差和失落可想而知,真有些“落毛的凤凰不如鸡”的感觉,做人做到这个份上,真是感觉不到一点乐趣了。 西门庆的出现给了她一线生机,不仅物质上几可达到呼风唤雨的程度,而且扫去武大郎这个障碍后,她作了西
了解《水浒传》的读者朋友可能都知道,梁山好汉武松的嫂子潘金莲劈腿,和西门庆私通,被武大郎发现,于是二人合伙毒死武松的哥哥武大郎,后来二人也得到了报应,被武松给杀死。但是根据宋朝法律,西门庆和潘金莲真的有必要把武大郎给杀死吗?
在我国法律史上,宋朝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它并没有像明朝一样的法典名称,所以说宋朝法律就有些行为准则的意思。宋朝的法律是依照唐律进行编撰的,沿用后周的名称叫做《宋刑统》,其内容和唐律也大同小异,只是在细节上修修改改而已,例如:唐律卫禁律宫门等冒名守卫条,删去若朱雀等门。因为朱雀门是唐代长安皇城的宫门,北宋汴京城没有朱雀门,于是就删去了。此外,还由于避讳改动了一些文字,如为了避宋翼祖赵敬之讳,改大不敬为大不恭等。只得说,编撰这部法律的人太懒了,但是他们根据时势为《宋刑统》做出的一些增添还是值得首肯的。
《宋刑统》新增的规定奸从夫捕。什么意思呢?即妻子出轨,被丈夫捉奸,要不要告官,以丈夫的意见为准。这一立法是对婚姻家庭与妻子权利的保护,使女性得以避免受外人诬告。我们换成现代的说法就比较容易弄明白了:宋朝法律认为通奸案是属于亲不告,官不理的民事诉讼案,如果丈夫可以容忍自己戴绿帽子,衙门就不必多管闲事了。这和现代法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按照奸从夫捕的立法,潘金莲与西门庆的私通,只有武大郎才可以告官,但是武大郎为了昔日情分,没有去告官,所以说潘金莲和西门庆完全没有必要杀他。
假如武大郎去告官的话,潘金莲和西门庆该如何处置呢?中国古代的法律史上,《秦律》是比较严苛的,关于出轨这一行为,秦律规定已经发现,允许杀死奸夫 。到了唐代,关于这一方面松了一些,《唐律》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即通奸的男女双方,各判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如果当事女性有丈夫,则加半年刑期。
与某些国家现行法律对通奸罪的处罚差不多。到了宋代,判决更加人性化,太祖当初制定《宋刑统》的时候,对于被判处流放的人,考虑百姓远徙之苦,于是制定了《折杖法》,就是用脊杖或臀杖代替流刑、徒刑、杖刑、笞刑的办法。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或脊杖。具体的折换办法是:笞杖刑一律折换成臀杖,杖后释放;徒刑折换成脊杖,杖后释放;流刑折换成脊杖,杖后就地配役一年。其中加役流则脊杖二十,就地配役三年。折杖法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由此可见,即使武大郎告官,当官的也比较清廉,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只不过是脊杖十五下就地释放而已,如果他们再使使银子,买通行刑人,让他们打轻一点,则完全不伤分毫。根本没有必要害武大郎的性命。
中国古代社会大都是男权主义的社会,但是男权主义社会并不代表女子一点权利都没有,很多时候,婚姻关系的双方还是以接近平等的关系对待的,至少宋朝就是这样。在宋代,女子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力。虽然法律规定女子提起离婚诉讼是在一些特殊情况才能实现,比如家暴、多年未归和男子出轨。武大郎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看起来潘金莲提起离婚诉讼绝无可能。但是,《宋刑统》则删去部曲、客女、奴婢字样,这说明时部曲,奴婢等已不能出卖,反映了部曲、客女、奴婢身份地位的提高。
潘金莲是清河县里一个姓张大户人家的婢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因为张老爷要缠她,潘金莲去告诉张夫人,意思是不肯依从。没想到张夫人吃醋百般虐待潘金莲,张老爷也被骂个狗血喷头。老张以此记恨于心,就算倒陪些嫁妆,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潘金莲在嫁人前属于地位较低的奴婢,在学者李敖的《历史与人像》中关于宋代婚姻的阐述中,以媵妾客女及婢妓为妻,在法理上,为婚姻无效。,并且还有择配不当,引起单方面不满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这些可以在袁采的《袁氏世范》中找到端倪。
由此可见,潘金莲想要单方面离婚,宋朝的法律是不反对的,但她还是联合西门庆把武大郎给毒死了,简直是丧心病狂。
《水浒传》二十四回,作者介绍王婆时,说她“开言欺陆贾,出口胜隋何……略施妙计,使阿罗汉抱住比丘尼;稍用机关教李天王搂定鬼子母”。
王婆向西门庆介绍自己时,说道“老身为头是做媒,又会做牙婆,也会抱腰,也会收小的,也会说风情,也会做马泊六。”可见王婆是个不干正经事的老婆子。
王婆的年纪已经六十多岁了,虽然开着间茶坊,但干的都是些旁门左道的事情,因此对于人情世故,王婆自然是了然于胸的了。这样的王婆,在撮合西门庆和潘金莲之前,早就在肚里想好了事发之后的应对良策。
武松虽然不好惹,但架不住潘金莲愿意王婆对西门庆说出勾搭潘金莲的计谋时,说道“但凡捱光最难,十分光明,使钱到九分九厘,也有难成就处”,而难成之处就在于,需要一点一点探清楚被勾搭的另一方的真实意愿。所以,王婆所说的“十分光”实际上是对潘金莲心意的层层试探。
在王婆看来,只要引逗的潘金莲动了心,即便后来事发,谁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因为,王婆明面上是请潘金莲到自己茶坊做针线的,又不是她教唆西门庆上武大郎家奸骗了潘金莲。也不是她强拉硬拽把潘金莲绑到自己茶坊让西门庆欺侮了的。
因此,对王婆来说,纵使武松回来听到了些风言风语,但只要潘金莲不承认,武松也无可奈何。即便在武松的恐吓下,潘金莲承认了,也是潘金莲主动上钩的,与王婆自己无关。
在王婆看来,武松的拳头硬不过西门庆的金银从《水浒传》中众多事件的描写来看,当时社会的吏治已经坏到了极点。因此在前文中,阎婆惜骂宋江道:“‘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在当时的社会,只要有钱有势便可万事亨通,西门庆恰是这样的人。原文中,对于西门庆的介绍如下:
(西门庆)原来只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就县前开着个生药铺。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来暴发迹,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因此,满县人都饶让他些个。——(摘自《水浒传》二十四回)
由上可知,西门庆在阳谷县也是少数几个有钱有势之人。当时的武松不过是县衙新任职的都头,人微言轻且不说,而且新到阳谷县,人生地不熟,他的亲人也就哥哥武大郎一个。所以,对王婆来说,武松虽然是能打死老虎的猛汉,但是他的拳头硬不过西门庆的权势与金银。
因此,卧病在床的武大郎对潘金莲说出武松来时,王婆听了潘金莲转述的话,不仅心不慌手脚不忙,而且还非常镇定地替西门庆和潘金莲想出了对策,可见她一点也不怕武松。为何?在王婆看来,有钱有势的西门庆,对付武松这样一个无权无势的穷汉,那是绰绰有余。
对王婆来说“西门大官人”可遇不可求王婆已经是六十多岁的年纪,老伴已经去世,只有一个儿子。从西门庆和王婆的对话中可知,王婆唯一的儿子跟着一个客人外出,已经多年杳无音信了。
王婆虽然开着茶坊,但是靠着做些杂活度日。王婆做的全是些保媒拉纤的事情,十天半个月未必有一回,因此,对已经年将古稀的王婆来说,为头的一件大事就是需要尽快替自己置办下百年归寿时所用的寿衣寿具。
仅靠着王婆自己做‘杂趁’的那三瓜两枣,自然是攒不下棺材本的。因此,看到西门庆自从见了潘金莲后,常常来门前晃悠,王婆便有心要借机在西门庆身上赚出自己的棺材本来。所以,王婆不仅替西门庆想出了勾搭潘金莲的妙计,而且顺带的还让西门庆出钱替自己置办了做寿衣的衣料。
西门庆先许了王婆十两银子做棺材本,又替王婆置办了做寿衣的衣料,中间给了王婆五两碎银子置办酒食。对王婆来说,像西门大官人这样出手阔绰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既然遇到了,就要想方设法在他身上大赚一笔。至于武松这个粗汉子,对王婆而言,是极容易应付的,根本不必放在心上。
结语:综合以上可知,对王婆而言,武大郎懦弱胆小无足挂齿,武松虽然不好惹,但是他是个无权无势的粗汉子;西门庆不仅有钱而且和知县、衙役们都有往来,空有一身力气的武松自然是强不过多金的西门庆。
从后文可知,王婆所料的不错;武大郎被毒死后,武松虽然找到了郓哥和何九叔两个证人,但因西门庆上下使了钱财,因此知县和狱吏们对武松的说辞并不以为然。迫不得已之下,武松只好选择亲自动手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好替自己的哥哥武大报仇。
话说西门庆暗恋武大郎的老婆潘金莲,“回去七八次才走”。对面卖茶的女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西门庆来打听王夫人,王夫人装作不知道,“西老板,有梅子汤吗?”“西老板,来个呵呵汤?”
一句话的结尾意味着它不告诉。喝完茶,不收钱,只赔钱,不怕他不来。
终于有一天,西门庆又来喝茶,递了一两银子。婆婆小声说:“来了!”
西门庆道:“教母,你帮我说说这事,我就给你十二两银子。”
王婆说,要想成功,必须具备所有的“五件”。它们是哪五件?潘驴邓小仙:一、潘安的出现;二、驴大行货;像邓通一样富有;第四,年轻,第五,闲来磨去。“都过去了,这件事会得到的。”
这一段是公认的欺骗女生的经典秘密。都说王婆子总结的很到位,高!
然而,这并不完全正确。因为这“五块”只起到“优势”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
男人追不追女人,取决于女人做不做。只要女方愿意,男方就算五块不全也能成功!如果女方不愿意,你可以拥有一切,也可以不要!
王太太,她会不知道吗?为什么这么说?这样做的目的是:失败了,不能怪我!怪自己总是小气不肯花钱,怪自己没时间慢慢磨。
王太太是个生意人,站在自己的立场想:赚了大钱就不赚小钱,反正也没什么责任。这样万一人家的钱不还,至少给自己留条退路。
不过,西门庆最近有了收益,有钱有闲,理直气壮地说:“不瞒你说,五个我都有。”那么按照王婆子的标准,肯定会有可能。
当然,王夫人知道这个还是不能确定,因为决定权在女方,不做还是做不到。于是,王婆子立刻脱口而出了一句“十灯”。
光,就是暴露在光下,偷阳光。要想做成,整个过程分为十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别怪我!这不关我的事。继续推卸责任,寻找出路。
十个环节是什么?王婆详细地说:
老板,请给我买一条蓝丝,一条白丝,一条白丝,一百两棉花。我问她借日历,故意说给裁缝挑个好日子。如果她自愿为我做这件事,那就有希望了。如果她拒绝来,这件事就结束了。
如果我能邀请她来我家帮我缝纫,就有一半希望了。
中午,我请她吃零食,喝饮料。如果她坚持要回去,这件事就不了了之。如果她吃了,就会有三分希望。
第三天中午,请穿好衣服,在门前喊“买杯茶”。我会出来请你坐在你的房间里。如果她站起来走了,我还能不能抱着她?这件事已经了结。如果她不首发,会有四分。
坐下后,我先是夸你好处多,然后你又夸她指指点点做得好。她不同意,这件事就结了;如果她愿意和你谈,她有五分。
你再让我拿钱买菜,她要是站起来走了,我就不能拉住她了吗?这件事已经了结。如果她不开始,她将有六分。
我出去的时候请她陪你。如果她起身走回家,我也拦不住她吧?这件事已经了结。她不走,又好了,光就有七分了。
我买了东西请她和你喝一杯。如果她拒绝和你同桌吃饭,离开了,这件事就结束了。她不走,又没事,八分。
她吃烈酒,我就说没酒了,你拿着钱叫我再买。我会拉上门把你们两个锁在屋子里。如果她跑回家,这件事就结束了;如果我把她拖到门口,她不着急的时候,光九分,就只欠一分。
这个分数是最难的。只能在房间里用甜言蜜语哄她。不要急躁,什么都不做,不然我就不管你了。你先把筷子放在桌子底下,然后捡起来,顺手捏她的脚。如果她起来了,我会来救你的。这件事就此了结,你再也不会去想它了。如果她什么都不说,这件事就很轻了。
西门庆喜出望外,道:“妙计!”
王婆说:“别忘了答应我十两银子。”
你看,这个“十光计划”很清楚的证明了王婆知道“决定权在女方”。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只要女方表现出不愿意,“此事就结了”,不能强迫。
这一点,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强迫的意思,更不用说给酒下药了。她只是让西门庆慢慢试探,一步一步来,直到女方愿意,事情就搞定了。如果女方不愿意,就算了。
这不是致命的陷阱,也不是蓄意伤害他人。王太太只是想在“自愿”的前提下,把这3000元赚回来。
道德永远无法抗拒市场。因为先有需求,后有王婆子这个拉皮条的。从对话看王婆子的策略:
1当他们成为,他们可以赚3000元,
2如果他们失败了,还不如只赚300块钱。
3不管怎样,但要确保不会出事。如果发生了什么事,不关我的事。
进退得当。有了这个策略,王太太就稳赚不赔,不冒任何风险,不至于被别人挟持。那么,后来是怎么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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