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浪漫主义是怎样形成的?

骑士浪漫主义是怎样形成的?,第1张

骑士是在欧洲中世纪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当时,各个国家之间经常地发生战争。多数国家的国王都有一支亲信部队,用中国的名词来说就是“御林军”。这支部队是由一些中小地主子弟组成,后来也有一些贵族青年参加。部队的成员不同于一般的平民,带有贵族化的倾向。他们比较有文化,过着很优裕的生活。每个人都有一匹漂亮的马,构成了所谓的骑士阶级。表现骑士生活的作品称之为骑士文学。文学作品中的骑士把“忠君。护教、行侠、尚武”视为“骑士的信条”,把勇敢、冒险、在战斗当中取得胜利视为“骑士的荣誉”。骑士们还有一种“荣誉”是我们所不太理解,而在西方的骑士文学中常常加以表现的——骑士应该有一个女恩主,这个女思主通常是贵族的已婚的妇女。骑士同她约会,效忠于她,为她做各种事情,甚至为她牺牲。除了骑士的信条、骑士的荣誉外,还有“骑士的风度”:骑士们比较讲究礼仪,比如说,在西方,甚至在我们国家也快要成为一种规范的所谓“女士优先”,就是骑士时代的遗风。一个骑士在给他所喜欢的女人写信的时候,落款往往是“你的忠实的仆人”。这样一种习惯,直到现在,在西方依然相当地流行。骑士在吻一个女人的手的时候,能不能保持优美的姿势,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风度上的要求。哪怕在发生热烈的爱情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保持一种优美的姿势。骑士的信条、骑士的荣誉、骑士的风度加起来叫“骑士精神”,即骑士文学的思想内涵。

骑士文学有两大类:一是骑士抒情诗,以普罗斯旺为最。还有一类是骑士传奇,有三个系统:古代系统、不列颠系统和拜占庭系统。在这三个系统里,比较流行的、价值比较高的是不列颠系统,特别是《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各位可以在我们书店里找到一些不同的中文版本。在这些骑士传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和我们的剑侠小说相似的东西,例如,它们都是写一些很勇敢的、武艺很高超的人,情节比较离奇,都有一些神秘的描写。但是,西方的骑士传奇和中国的剑侠小说也有一些不同(我说的剑侠小说是指明清到民国时期的作品,不包括当代的金庸。古龙、梁羽生等的小说),至少有以下两个区别:

第一就是关于忠君的问题。在我们中国的剑侠小说里比较多的还是强调忠君。这些小说的核心人物往往是一个清官,他们忠实地为皇帝效劳,比如说《三侠五义》、《包公案》、《彭公案》。《丁公案》、《施公案》、《于公案》里的包、彭、丁、施、于都是清官。他们要为皇帝办事,要为民除害,要除暴安良,靠谁呢?靠手下的一批快客。到了关键时刻,危急时刻,都要靠侠客们挺身而出,化险为夷,解决问题。这些侠客都是为清官服务的,像展昭一样,是一只“御猫”。在西方的骑士传奇里,骑士们的信条首先也是忠君,但是事实上看这些小说的时候会感觉到,他们更多地还是重视个人的荣誉。譬如说在《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里,有一张150人的大圆桌,哪一个骑士想在圆桌周围占一个席位,首先得讲述个人的英雄业绩,周围听的人,感到他够得上一个英雄,他才可以获得这种资格。个人的勇敢,个人的荣誉,还是第一位的。

第二个不同就是对待女人的态度。在中国的剑侠小说里,剑客一般是不结婚的,即使没有妻室也是不恋女色的,绝不能贪恋女色。但是欧洲的骑士文学不同,如果从中国剑侠们的眼光来看,西方骑士传奇里的那些英雄,都有点像中国剑侠小说里的“采花*贼”。我们举一个例子:在《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里有一位最有名的骑士叫兰斯洛特,这个人武艺非常高,非常受亚瑟王的重视。但是,他一方面和亚瑟王的妻子桂内维尔偷偷地约会,另外又接受一个叫阿斯特拉特的少女送给他的礼物。他为了王后桂内维尔,可以不骑马而坐小车,这对于一个骑士来讲是有伤荣誉的事情。但是为了自己的女思主,他毅然这样做。为了桂内维尔,他曾经非常勇敢地从两座悬崖之间像剑刃一样薄的桥上爬过。在和别人比武的时候,完全按照桂内维尔的眼色行事,要进就进,要退就退。完全被一个女人的意愿左右,这样的人能算做一个英雄吗?当亚瑟王发现了自己的妻子和兰斯洛特之间的隐清的时候,兰斯洛特非常果断地把亚瑟王的妻子虏到自己的房间里,然后站在门口要和亚瑟王决斗。这种事在我们的剑侠小说里,是不可能出现的,是有背于伦理道德的,但是在西方的骑士传奇里蔚为时尚。骑士对待女人的态度很谦卑,但也包含着某种虚伪,因为他所重视的是骑士的个人荣誉,对待女人的态度是他个人荣誉的一个方面。对于“风度”,他们所重视的是外表而不是内涵。

在骑士抒情诗中,特别是普罗旺斯的抒情诗中,有很多是描写骑士与女恩主的爱情,和与女思主幽会时的情景及感受。我们前面讲到,骑士的女思主常常是一些已婚的贵族妇女。恩格斯在评价普罗旺斯抒情诗时说,它“是一种具有现代意义个人的爱情,它破坏了封建主夫妇之间的忠减,是对基督教禁欲主义的一种挑战”。从反基督教禁欲主义这个角度来讲,普罗旺斯的这些抒情诗有其特别的意义。

以上是关于骑士文学的简单介绍。和基督文化相对立又相互融合的还有两种文学现象,一种就是民间英雄史诗,这些英雄史诗大半都记载了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在形成过程中的民族英雄。在基督教从天上寻找上帝的时候,这些英雄史诗的创造者在人间、在自己的民族里找到了自己的上帝。这些英雄往往也具有一些神力,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为自己的国家效忠,是受本民族敬仰的强者。英国的《贝奥武甫》、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法国的《罗兰之歌》。俄国的《伊戈尔王子远征记》都是这一类的史诗性的作品。

除了这些民族英雄史诗以外,还有一种是反映刚刚形成的城市生活观念的作品。这些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德国的故事诗《列那狐的故事》。主人公列那狐是中世纪富裕商人和上层市民的写照,作品第一次把狡黠作为审美的对象加以描写,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生活与价值观念。整个故事诗十万多行,富于生活气息,情节生动,所描写的各种动物均具有鲜活的个性,十分有趣。

试论《堂吉诃德》与中世纪骑士文学的关系

  摘要: 本文从基督教着手,首先介绍了基督教的形成,其次讨论了骑士阶层皈依基督教后的转变以及骑士文学的形成,最后讨论了基督教中圣母崇拜对骑士文学中的典雅爱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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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督教的形成。

 早期的基督教是作为群众运动产生的。相对于传统犹太教强调遵循律法,基督教则强调耶稣救赎的恩典,并认为只要信奉耶稣基督就是旧约圣经里众先知所默示的救世主,愿意接受他为主,并决意以上帝的心意为生活的准则,让耶稣基督为自己承担所犯的过错,就被认为是已悔改,可以借着洗礼被接纳成为教会的一分子。

 随着基督教的传播,社会各阶层愈来愈多人加入教会。教会虽在第二、三世纪遭遇多次可怕的大逼迫,许多主教和信徒被烧死,在竞技场中被野兽吃掉,但教会依然继续茁壮,直到313年颁布的米兰敕令,罗马帝国终于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随着基督教的发展,教会开始将耶稣复活的一天定为复活节,又定12月 25日为耶稣的生日,即圣诞节(耶稣出生的确实日子已不可考)。

 自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灭之后,不少日耳曼人的部族,例如法兰克人,亦开始皈依基督宗教。由于日耳曼人的文化水平比罗马人低,甚至连自己的文字也没有,于是教会便成了中世纪时期西欧的唯一学术权威;因为当时几乎只有教士和修士才能读书识字,所有的学者都是教会人士。正因如此,西欧便开始完全陷入一片黑暗的迷信时代。

  二、皈依基督教后的骑士阶层形成了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理想或骑士精神的基本内容。

 中世纪的骑士阶层是一个局域封建领主和平民之间的社会集团,和贵族一样,其实的身份通常是由其家世和血统而决定的。他们扮演着时速统治者的军事保护人的角色,常常因为出色的忠诚和勇敢而上升为贵族阶层,因此许多贵族同时也是骑士。骑士的前身是蛮族统治者的军事仆从——武士(Knights),这些武士最初是非常粗野的,在他们的身上打上了北方蛮族的骄横暴虐的深深烙印,但是对于他们的蛮族首领,武士却表现出极强的忠诚精神。当他们皈依基督教之后,他们也把这种忠诚精神转向上帝。但是无视精神更多地还是表现了武士与首领(国王、诸侯等)之间的忠诚和互助的关系,这种关系最初完全是私人性的,是主仆之间的一种服务与保护的直接的个人联系。它产生于日耳曼人对罗马帝国的征服和建立蛮族王国的过程中,一开始就体现出效忠主人、珍视荣誉、视死如归和强烈的复仇精神等。那些把荣誉和忠诚当作生活的首要目标的武士们都是一些没有知识的文盲,“他们都是个性激烈的人,容易动怒而又有一种基本上非基督徒的横蛮粗鲁的傲慢。他们很容易感到耻辱,他们对于受辱则采取谋杀或暴力以作报复。他们有很强烈的生理欲望,与对生理欲望放纵的习惯”。

 到了加洛林王朝取代墨洛温王朝以后,粗野的武士集团逐渐发展演变为骑士阶层,并且由于基督教的教化作用而日益变得文雅化。特别是在十字军东征的时代,骑士阶层被注入了新的精神,这种新精神与基督教的理想密切相关。这时在骑士身上表现出来的已不仅仅是

 对世俗首领(国王)的忠诚,而且更有一种对填过首领(上帝)的虔敬。骑士不仅是以为轻视死亡的英雄,而且也是一位虔诚高尚的殉道者。“对战争首领的个人忠诚的古代蛮族的动因受到了更高的宗教动因的影响,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这些新赋予的宗教和道德方面的美德(如宗教虔诚、扶弱济贫等等),与武士集团原有的那种罗马式的荣誉感以及北方蛮族的忠诚、勇敢精神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理想或骑士精神的基本内容。

 在十字军东征的过程中出现了庞大的基督教骑士团,这些骑士团构成了世俗社会与教牧社会之间的一座桥梁。基督教的骑士们胸怀着崇高的宗教理想,为了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寝而进行殊死战斗。这些骑士团自觉地遵守一种与修道士们所遵循的同样严格的宗教观念和组织原则,从而使骑士团成为上帝的牢不可撼的坚固堡垒。“于是,庞大的各骑士团特别是圣殿骑士团(Templars)的兴起与衰落成了中世纪基督教世界中统一趋势的发展与衰落的指示器”。

  三、基督教中圣母崇拜对骑士文学中的典雅爱情的影响

 于此同时,当骑士团把古老的骑士理想完全置于宗教光环的笼罩之下时,在南部世界,主要是法国南部的封建社会中,出现了一种与之相反的世俗骑士理想。这种新兴的骑士理想专注于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它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道森认为这种新型理想的渊源可以在穆斯林西班牙社会中找到。这种充满了浪漫情调的南国骑士风度虽然与基督骑士团的唯灵主义思想融入自身之中,从而创造了一种绝对圣洁的`理想爱情模式。典雅爱情是欧洲中世纪骑士所持有的一种特别的爱情观,它主要有如下特征:第一,爱情的双方要是骑士和宫廷(或城堡)里的贵夫人,双方地位悬殊;第二,爱情的双方不以性爱和结婚为目的,纯属柏拉图式精爱。典雅爱情之所以典雅的原因就在于“它把女人抬到一个纯洁无暇的境界,从而把一切欲望的污点从他们的爱中清除出去,让爱情自由翱翔,上达精神领域。”骑士文学的典雅爱情对于改造骑士精神,培养中世纪骑士的道德情操和修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典雅爱情的产生原因很多,圣母崇拜的宗教情节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两者之间密切相关:圣母崇拜盛行之际也是典雅爱情大兴之时。基督教对骑士精神的塑造,对骑士灵魂的教化一直是它的神圣使命。圣母崇拜便是其重要的手段之一。典雅爱情的永恒主题是:作为基督徒和封建主附庸双重身份的骑士们与自己所效忠的封建领主的夫人们之问发生了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但这在黑暗的以禁欲为主导思想的中世纪是何等的离经叛道。更为诧异的是,封建领主们对骑士的所作所为却大加讴歌,成为骑士文学的有力提倡者。很显然,骑士文学的典雅爱情得到教会和封建统治者的宽容,与当时主流的道德并不相悖。典雅爱情中甚至能看到教会的影子。例如,《高尚爱情之艺术》的作者卡普拉努斯本身就是教士。典雅爱情在某种程度上也宣扬着基督教教义,主要体现为对圣母精神的褒扬和歌颂。

1、八叔:《将热血抵押给铁甲和战马的男人——欧洲骑士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

2、倪世光:《铁血浪漫——中世纪骑士》,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

3、(英)普雷斯蒂奇 编,林中 译:《骑士制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1月第1版。

大概就这些吧。。。。

试论《堂吉诃德》与中世纪骑士文学的关系

  (一)圣母崇拜的兴起

 对女性神的崇拜其实在古典时期的希腊和罗马就已存在,例如罗马神系中的胜利女神维多利亚、女灶神维斯塔、农业女神赛利斯、丰产女神得墨特尔、幸运女神富尔图娜等等。早期的基督教为了发展自己,维护本教教义的纯洁性,同时为了满足信徒信仰女性神的崇拜情愫,便创造了“上帝之母”。根据《圣经》记载,玛利亚是巴勒斯坦北部小城那撒勒的犹太人,与木匠约瑟订有婚约,没有出嫁便“圣灵受孕”,生下耶稣(《旧约·以赛亚节》第7章第14节、《新约·马太福音》第l章第20节、《新约·路加福音》2章34节到35节也有类似记载)。公元4世纪起,基督教中兴起圣物崇拜之风,信徒们相信已死的圣徒升天和上帝在一起,他们也逐渐成为人们的保护神,玛利亚由于是耶稣的母亲,其地位与“代祷”的作用必然高于其他圣徒,成为人们尊崇的对象。公元431年,以弗所大公会议隆重地宣布:

 “任何人假如不承认厄玛奴尔(耶酥)是真天主,因而也不承认圣母是天主的母亲,因为依照人性方面,是她生了降生为人的天主圣子,这人便是圣教会所弃绝的。”公元451年在查尔西登(Chalcedon)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史称第四次普世会议)。这次会议中制定了查尔西登敕令,将马利亚称为 “上帝之母”。后来,教会制定专门的节13纪念玛利亚,星期六被规定为玛利亚的崇拜日。

 圣母玛利亚因“圣灵受孕”,成为没有“原罪”的第一位“受造物”,她完站到传统女性观的对面,她完全取代了造成人类堕落的夏娃,成为“第一女人”,她具有了夏娃所没有的品性:贞洁、谦卑、恭顺、忠诚、仁爱等等,圣母形象和地位一经教会的确认并使之合法化,信徒甚多,欧洲建立了许多以圣母的名义而修建的大教堂,如巴黎圣母院,以至于“对救世主母亲的迷信,提到了很高的程度,以至我们可以说上帝在13世纪变成了女人”。

 圣母崇拜是基督教信仰庞大体系中的一个支流而已,体现了基督教宣扬的修身禁欲的教义。圣母的纯洁引导教士和信徒心中的*欲得以升华和净化,另一方面,充满母爱与仁慈之心的玛利亚中和了上帝的威严肃穆,“她以善良慈爱的母亲形象给以上帝为代表的充满等级、压制、不平等和服从的父权文化带来家庭般温馨的气息,信徒们热衷于通过玛利亚接近高高在上的上帝”。

  (二)圣母崇拜与骑士精神的塑造

 中世纪早期的骑士崇尚武力、举止粗野、桀骜不驯、私斗成风、缺乏教养,对待妇女冷酷无情。“从反映骑士早期生活的史诗中可看到,他们不仅强暴领主的妻子,甚至还奸污和杀害修女,妇女在骑士的眼里无足轻重,他们更多关心的是战马、武器和猎狗。”中世纪骑士大多出身贵族,他们是军人,同时又是统治者。他们是中世纪欧洲封建主义的脊梁,是封建统治秩序重要的稳定因素。然而,早期的骑士没有得到教化,甚至连基督教会都不放在眼里,“每个武装齐全的骑士都可以成为独立的作战单位,都可对教会的利益和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当基督教会凭借上帝的权威,凌驾于各封建君主之上之时,便试图在其力量所能达到的区域建立某种统一的“基督教帝国”(Christian—dom)。教会对骑士的行为必须强有力加以约束和干预,“必须想尽办法对所有的骑士进行灵魂教化,从而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或少受侵害,甚至得到保护。”教会力图使骑士行为和精神烙下基督教特征。封建阶级和教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达到上述目的:第一,骑士比武大会。通过圆桌骑士比武取代群体混战,使用钝的武器代替过去锋利的武器,以典雅的比武代替粗野的武斗。第二,教会限制私战。罗马教廷先后颁布了!上帝的和平”(Peace of God)和“上帝的休战”(Truce of God),制止封建主之间的私战,禁止对教堂、神职人员、香客、商旅、妇女、农民、孩子、耕牛和农业设施使用暴力,禁止在所有的宗教节日和周末发动战争或打斗。第三,十字军东征。前后近200年共8次十字军东征,给世界文明带来深远影响,在东征中,“以条顿人的尚武传统、封建家臣制和基督教精神相结合而产生的骑士制和骑士文化以及理想中的骑士形象得以最终完成。”十字军东征的另一个结果是把拜占庭的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带回欧洲,并使得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在西欧各地迅速兴起。

 “十字军东征是骑士最大的冒险,既可以效忠服侍于上帝,又可以赚取世俗的奖励和名誉。”十字军东征强化了骑士的荣誉感。另一方面,十字军东征也使得妇女地位得到提高。当封建贵族在东方与异教徒作战的时候,后方他们夫人们的能力在经济、社会各个层面得到充分展现,她们获得了社会应有的尊重。“战争、宗教和十字军远征本身,在使粗野时代的妇女转变成骑士时代的女士这方面,起到了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随着欧洲社会的稳定,物质的繁荣,文化的兴起,礼仪的盛行,她们之中出现了不少气度不凡、雍容华贵、高雅尊贵的“贵夫人”。圣母的崇拜由此在世俗的生活中找到契合点,“社会对圣母的崇拜帮助骑士们把贵夫人推到崇高地位,贵夫人借圣母的形象变得更为高贵。”

 伴随着骑士阶层的诞生和成长,一种专属于骑士阶层的文化便迅速形成了,游吟诗人

 的抒情诗就是表达这种骑士文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当骑士告别战争回归和平环境之时,以追求荣誉为生命的骑士,需要另辟蹊径获取荣誉。这种荣誉给早期以追求忠诚、勇武、荣誉、保卫弱者和护卫基督教的骑士精神又增添了一种浪漫的、温文尔雅的、为了理想的爱而去牺牲的世俗精神。骑士把贵夫人的爱视为一个骑士所能取得的最大荣誉,‘为骑士提供了另外一个为其获取荣誉的天堂,典雅爱情由此成为宗教爱情与贵族世俗爱情的完美结合。“从本质上看,荣誉是社会群体的一种道德理想,爱情则是一种个体生命的感情追求。骑士与贵夫人的爱情不仅被视为道德行为,而且还是他们深以为荣的荣誉感的源泉”。

 以典雅爱情为内核的骑士文学对于塑造骑士的心灵和精神,培养骑士的思想和价值观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教会和封建贵族对骑士文学褒扬有加,用典雅爱情故事来指导和教化骑士的成长0“中世纪文学特殊重要性,就在于它比编年史更能够让人了解骑士的行为,而且给人以激励。从儿童时代就熟知骑士的浪漫,年轻时竭力效仿他们崇拜的英雄,期望有一天他的名字也能载入编年史册。”典雅爱情的故事比起枯燥深奥的教义更具有穿透力,更能打动人心:“充满幻想神话般的故事和宣传单一样具有煽动性,而且更具有效果和渗透性。文学比说教的东西对人的想象和创造力更具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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