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三杰
海 顿——交响乐之父
约瑟夫.海顿 (1732一1809),奥地利著名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杰出代表,十八世纪欧洲最著名的音乐家之一。他的音乐作品体裁广泛,涉及声乐、器乐各个领域,尤其对交响乐和弦乐四重奏的形成、完善和发展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是世人公认的“交响乐之父”和“弦乐四重奏奠基人”。
代表作:《告别》、《时钟》、《狩猎》、《惊愕》、《军队》、《伦敦》、《牛顿》等
贝多芬——乐圣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1770-1827)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被尊称为“乐圣”。 他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与海顿、莫扎特一起被后人称为“维也纳三杰”。他在自己短短的五十七年生涯里,为人类留下了无价的音乐宝藏,因此,世人尊称他为“乐圣”。
代表作:《欢乐颂》、《命运交响曲》、《热情奏鸣曲》、《月光曲》、《暴风雨奏鸣曲》、《田园交响曲》等。
莫扎特
主要作品:
歌剧 《费加罗的婚礼》
《唐璜》
《魔笛》
交响乐 《 降E调第39号交响曲》〈帝王〉
《G小调第40号交响曲》
《C大调第41号交响曲》〈丘比特〉
协奏曲 《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四号 》
《降B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五号》
《C大调钢琴协奏曲第21号 》
《A大调钢琴协奏曲第23号 》
其它 《弦乐四重奏〈狩猎〉》
克里斯托夫·维里巴尔德·葛路克(Christoph Willibald Gluck)
沃夫冈·阿玛迪斯·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
约瑟夫·海顿(Joseph Haydn)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
法兰兹·舒伯特(Franz Schubert)
约翰内斯·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
古斯塔夫·马勒(Gustav Mahler)
安东·布鲁克纳(Anton Bruckner)
安东尼奥·维瓦尔第(Antonio Vivaldi)
小约翰·施特劳斯(Johann Strauss II)则曾在这里创作他的圆舞曲
阿诺·荀白克(Arnold Schoenberg)
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
安东·冯·韦伯恩(Anton von Webern)
贝多芬
约翰·施特劳斯
莫扎特
海顿
舒伯特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位音乐大师
在音乐历史上,由具有相同艺术理想和艺术风格的作曲家所组成的群体就可以称之为“乐派”。18世纪下半叶海顿(1732—1809)、莫扎特、贝多芬三位音乐大师,先后以维也纳为生活、创作的中心而形成了一个群体,这个群体就是人们常说的“维也纳古典乐派”。这三位作曲家既存在共同的艺术理想和艺术风格,同时又保持着传承关系。当时的维也纳,贵族阶层的音乐生活颇为活跃。每个宫廷都有自己的剧院、乐队,并经常举办舞会、音乐会。一些贵族还热衷于玩弄乐器或作曲,并以当艺术家的“保护者”为时髦。另一方面,维也纳普通市民的音乐生活也十分活跃。有少量公开卖票的音乐会,城郊歌剧院还经常上演民间歌剧,晚间在街间巷尾也能听到飘萦着的舞曲、小夜曲。此外,多民族的杂居,促使了欧洲各国的音乐渗入维也纳。因此,维也纳是当时一个欧洲的音乐中心。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位大师进入维也纳之后,维也纳这个音乐中心就更为名符其实了。莫扎特在这里开始了独立的“自由艺术家”的生涯;海顿在这里享受到“自由的甜蜜”,晚年焕发青春;贝多芬也选择了这里,度过他的曲折、奋斗的一生。他们的音乐实践对欧洲音乐史产生了久远的影响。这就是著名的“维也纳古典乐派”。
初期古典乐派与维也纳古典乐派
文艺复兴后在意大利兴起的主调形式的新音乐,以贵族社会为背景,在德意志和奥地利各地繁荣昌盛起来。
其初期有三个主要乐派:以音乐大师巴赫的次子卡·菲·埃·巴赫为中心的柏林乐派;以约翰·施塔密茨(Johann Stamitz,1717-1757年)为中心的曼海姆乐派;以瓦根扎尔和蒙恩为中心的早期维也纳乐派。
歌剧虽然是古典派音乐中的重要部分,但从整体来看,古典派音乐的特色在于器乐方面,特别体现在奏鸣曲和交响曲形式的音乐上。曼海姆乐派的室内乐和交响乐不仅影响了维也纳乐派,而且对波恩时代的少年贝多芬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奏鸣曲是古典派音乐中极富代表性的形式,它的呈示部中有第一、第二主题的对比,中间出现发展部,然后是两个主题反复的再现部。曼海姆乐派当时已经具有了相当完整的奏鸣曲形式,他们还在交响乐中加入小步舞曲乐章。这个乐派的交响乐配器中,木管乐器也采用了双管编制。莫扎特在自己的交响乐中加用单簧管,也是受了曼海姆乐派的影响。
维也纳古典乐派以“交响乐之父”海顿、“音乐天才”莫扎特和“乐圣”贝多芬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在音乐史上竖立了一座不朽的丰碑。这一乐派的主要特征是反映人类普遍的思想要求,他们追求美的观念、强调风格的高雅,给予人们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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