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与书的浪漫故事的作文450字

关于我与书的浪漫故事的作文450字,第1张

我与书的浪漫故事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曾几何时,图书馆已成为了我心灵的圣殿、思想的驿站。在那里,我感到了大自然淳朴的气息与野味。

  山涧的清泉丁丁咚咚,林间的绿色令人心醉,天边的晚霞轻盈缥缈,枝头的花朵芬芳四溢。当我畅游于那美妙的文章中时,感到,它们一样的清澈,一样的灵活,一样的沁人心脾!没有杂质,只有那种平凡的而又纯洁的如泉的清新。在凡世里生活,被海潮袭卷着,难免会落一心沙尘,而那一缕缕、一滴滴清泉汩汩流过我的心房时,给我留下的是一颗水晶般灿烂的心。

  书如山里一泻千里的瀑布,每一字,每一句,每一行都充满着灵气,富含着激情,万马奔腾,气势雄壮。就在我心灰意冷或消极疲惫的时候,有那么一脉天与地的精气冲击我的灵魂,仿佛为生命洒满了阳光。那种“惟我独尊”的狂傲,那份“天地同在”的气魄油然而生。就像瀑布一样,在凹凸的利石上击碎自己,换个晶莹满天。

  “呼——”你听到风声了吗?风吹着浮萍四处漂泊。读书,就有如感受浮萍的轻松和随意。不妨轻轻卸下肩上的重担,心上的绳索,追随的肩膀,去书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浮萍心境。

  多读书,品位的不仅仅是清新、热烈和浪漫,更有一份哲理。就如同坐落着的山,是永恒的哲理。读书,如同爬山,“登的愈高,望的愈远。”当书里的理性,擦亮了眸子,便有“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目光就会穿越世俗的尘埃上升为一种高度、一种品位、一种洒脱、一种超俗。当执笔时,那种最远古、最单纯、最接近自然的思想会不断涌出,没有尘嚣的嘈杂!

  图书馆以它那独有的魅力启发着我、熏陶着我、感悟着我,载我扬帆起航,带我搏击风浪,领我经历风雨,指引我翱翔在书的殿堂中,伴随我萌发、成长!

  大自然中,这边风景独好!

聊斋志异曾被认为是文言小说之集大成者。单从作者所使用的语言和某些表现手法来看,这个评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从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纵横面来看,这个评价就不够全面了。因此还需要作进一步的伸说。

中国古代小说有两个发展系统。一个系统属文言,起自六朝的志怪而盛于唐的传奇;一个系统属白话,起于由唐宋时的说话而形成的话本,进而发展到大部头的长篇章回小说。文是文,白是白,界限分明。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如以文言写章回小说者。但是,这两个系统之间并不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互相影响,互相竞赛,甚至有斗争。从这个角度来考察,聊斋志异的出现,就不单纯的是文言小说自然地顺利地直线地发展的结果。

鲁迅曾经说过,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细按原意,当是指用传奇的表现手法,来表现志怪式的题材或内容,也就是接受了它之前的这种文言小说的优点,所以鲁迅把它列入了“拟晋唐小说”,正确地指出了它的渊源。蒲松龄自己也承认是“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是自觉地有意识地来继承这一小说传统的,是踏着前人开辟的创作道路前进的。然而,从当时的情况讲,这条路已经是歧路了。他以自己毕生的主要精力,又把歧路引直成宽平的大道,树下了历史的纪念碑。

聊斋志异是清初十七世纪的作品,上距干宝的搜神记已千年以上,距唐传奇的兴盛也近千年。对于文言小说的发展来说,聊斋志异的出现,实在是“文起千年之衰”,其功不在“文起八代之衰”以下。

按照鲁迅的说法,中国古代严格意义的小说从唐代才开始出现,“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以前的志怪书不仅是“粗陈梗概”,“非有意为小说”,而且“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更无诚妄之别矣”。以志怪书的代表作搜神记为例,作者干宝就表明其创作动机是“发明神道之不诬”。蒲松龄自谦非干宝之才而“雅爱搜神”,正是从“才”的方面来看待六朝志怪书的,权其设幻的种种大胆想象,造异立奇,并非追随其明神道,有取有弃,所以能摆脱单纯模仿之恶道。六朝文人的设奇造幻,不同于单纯的宣扬迷信,为了动人,就要造得让你感到象真的一样,在这样的一个写作实践过程中,无疑的是锻炼和发展了文学的想象力,发展了后世所谓的浪漫主义表现方法的因素。蒲松龄从志怪书中所受到的启发,正是这种积极的文学因素。

唐传奇的确堪称有唐一代之奇,产生了大量的作品,著名的如枕中记、长恨歌传、李娃传、莺莺传、南柯太守传等,作者又多是著名的诗人、文学家,立意在写人,又重情节,尚文词,故能通过委婉曲折的故事给人留下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传奇蔚为奇观,也使后来的刻意模仿者望尘莫及。这个成就与当时文人思想上的较少束缚,社会风尚的较为开放大有关系,正因为如此,传奇才只盛于唐,至宋则日趋衰落,一蹶不振,走向了下坡路,再也没有产生过象唐代那样的名作,作为文言小说代表的志怪传奇的全盛时代过去了。文言小说的衰落,原因是多方面的。唐传奇的出现,虽然标志着“始有意为小说”,小说正式登上了文坛,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说已争得了应有的文学地位。“传奇”一词就含有贬意,它与声势浩大的唐诗和散文是不能并驾齐驱的。宋以后的文言小说,用鲁迅的话说,“既平实而乏文彩,其传奇,又多托往事而避近闻,拟古且远不逮,更无独创之可

言。”这时,另一种起于民间的新的小说形式即评话出现了。评话是白话小说,它的产生与广大的下层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关系,并且主要的是为他们服务的,得到他们的喜爱。从评话到章回,历经几代数百年,越来越旺盛强大,同另一种起于民间的戏剧文学,成为中国古代文学后期主要成就的重要标志,诗文的地位反而越来越显得居于次要了。在这个历史阶段的文言小说,走着与白话小说并不相同的道路,远离了现实生活,远离了广大人民群众,变成了文人的趣味之作,犹如明末之文人小品,落后于时代的潮流,走向了末路,既缺乏白话小说的生命力,同唐传奇相比,相差也不可以道里计。

文言小说的衰落,到明朝已达极点,故鲁迅在讲“清之拟晋唐小说及其支流”时,一笔带过,批评多于肯定。“盖传奇风韵,明末实弥漫天下”,而能够予以肯定者,实在寥寥。至于清末的文言小说,虽“亦记异事,貌如志怪者流,而盛陈祸福,专主惩劝,已不足以称小说。”文言小说发展到如此境地,真是名符其实的“呜呼哀哉”了。

在文言小说的衰败之风“弥漫天下”的境况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却突然异军崛起,独树一帜,连当时鼎鼎大名的文人王渔洋,也不敢写这位三家村的教书先生,究竟是为了什么?

蒲松龄创作聊斋志异的动机和目的,不是一般的传奇志怪,而是以传统的传奇志怪的形式和手法,来表现他长期郁积于心底的“孤愤”之情,是对当时社会的抗争,也是为重振文言小说所作的抗争。蒲松龄生活在一个激烈动荡的大变化的时代。他经历了明朝的灭亡,经历了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大起义,经历了清朝入关前后的虏掠和镇压,经历了清初民族的和农民的反清抗争。在清朝相对稳定的统一和巩固以后,他又幻想着通过科举制度的途径出仕,然而初显才华以后,紧接着而来的却是屡遭挫折,最后也只得到了一个“岁贡”的虚名。他除了短期到江苏给人做幕僚外,终生在山东农村生活。他始终没有放弃高升的幻想,然而随着幻想的破灭,他这个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直接地广泛地观察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这种观察里自发地产生了“孤愤”之情,并且把这种“孤愤”之情自觉地体现在他的小说创作中。上溯千余年以来的文言小说的发展,有哪一位作家象他这样?唐传奇的作者大都是有较高地位的知名文人,而且传奇的产生还与投献干谒有关,说得不客气点,还是一种求名的工具。蒲松龄写了聊斋志异,还抵不上科场中三篇八股文,而他自己却认为是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何所为也?他虽写传奇志怪之文,心中未必完全以前辈作者为同道的。他心目中追随的是“二十四史”的开山祖司马迁。聊斋志异中很多篇末缀以“异史氏曰”,议论横生,表面看是仿“太史公曰”的写作方法,究其底里,恐怕还是把自己的小说当“史”来看待,这是高出了以前任何一位文言小说家的。当然,他还不懂形象的历史之类的说法,可他反映的是历史的真实面貌,提出了尖锐的社会问题。

概括说来,聊斋志异突出地提出了几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在蒲松龄的笔下,当时的政治是非常黑暗残暴的,转别是中下层的封建官吏以及与之相勾结而受到庇护的豪绅恶霸,他们象一群恶狼一样吞噬着弱者的生命,用蒲松龄的话说,就是“花面逢迎,世人如鬼”,“官虎而吏狼者,比比皆是也。”席方平一篇就集中而典型地揭露了那种吃人的社会关系和官吏制度。蒲松龄幼而聪颖,却屡试不第,他虽然长期没有破除幻想,醒悟过来,但是从他亲身的经历和对知识分子精神状态的广泛观察中,看穿了科举制度是一种坑害知识分子的制度,这种制度不仅不能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反而培养出了各种各样庸碌无能的废物。在蒲松龄看来,封建社会提倡的所谓“学而优则仕”根本就实现不了,因为考场已经成了腐败的交易所,瞎眼衡文,无才得中而有才被黜,这也实际上回答了蒲松龄为什么没有通过考试关的原因。在蒲松龄的笔下,还多方面地反映了妇女问题,如父母包办的婚姻制度的不合理,由于妻妾制而造成的家庭不和,嫡庶之争。更可贵的是他创造出了众多的朦胧的渴望着自由的青年妇女的形象,如婴宁、青凤等,她们已经在幻想的形式中初步冲破了封建礼教的牢笼和束缚,向着另一个新世界探索和追求。

《包法利夫人》是法国作家福楼拜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取材于现实的真人真事,一个乡村医生夫人的服毒案。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艾玛的女人,虽出身农家,却自幼受到修道院里大家闺秀式的教育,学过刺绣,会弹钢琴,会画素描画,阅读过大量爱情小说。她长得漂亮可爱,生性风流,崇拜奢华,羡慕贵妇,梦想有朝一日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 是现实中活脱的浪漫主义人物。

然而,在现实与梦想之间往往横亘着巨大的鸿沟。 为了实现她朝思暮想的幸福,她结婚了,却是嫁了一个平庸之辈。满于现状的丈夫,平淡无奇的生活,使得自视清高的艾玛怒火中烧,她看不起夏尔,先后两次出轨,债台高筑,以致最后走向绝路。

艾玛的一生,从最初的农家少女,成为乡村医生的妻子,子爵的舞伴,莱昂眼中的情人,罗多夫的情妇,最后堕落为一个罪人,走投无路,服毒自杀。 她的一生,展示的是一个浪漫主义梦想幻灭的过程。

艾玛的丈夫,夏尔,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平庸无趣之人。他外形笨拙,内在愚蠢,性格软弱,毫无抱负。婚前唯母命是从,婚后唯妻命是从。个人没有主见和魄力,生活更没有浪漫和新意。

他一个人快乐地满足于婚后无忧无虑的生活中,美丽的妻子,简单的幸福,令他沉迷,叫他心醉。殊不知他眼中的美妙佳人却是一位不安现状、脚不沾地之人。他一直以为她和他一样陶醉在新婚的二人世界,殊不知她在婚后经历了一个他无从了解的心理历程。转而一心向往书本中的热情与陶醉、天上的情人、永久的浪漫、灵魂深处意外的甜蜜。

夫妻二人,一个是现实主义的庸人,另一个则是浪漫主义的怨妇。她做许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而她越看他,就越有气。

他们婚姻结合不当的喜剧巧合,引发了随之而来的悲剧命运。对于夏尔而言,婚姻带给他前所未有的幸福。他百般娇惯他的妻子,尽己所能满足她的愿望,却不知道她所要的是他力所不能及的。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艾玛前后两次的婚外情都离不开夏尔无意地“成全”。一次是夏尔让艾玛和罗多夫一块骑马散心,一次是夏尔把艾玛一个人留在卢昂和莱昂去看戏。 他的愚蠢在于,想不到妻子会伙同别的男人来践踏他的爱与好心。

艾玛的出轨,一方面是自己对寻欢作乐的期待、对永不褪色的幻想的追求,另一方面则是对夏尔庸俗之气的报复。 生活在浪漫空想中的她,讨厌平淡的生活,丈夫的平凡和无所作为更让她无法容忍。所以,一旦有机会享受她那所谓的幸福的狂热,便义无反顾,不但不觉愧疚,反有一种复仇的快感。

夏尔不懂她,永远也走不进她的内心世界,却义无反顾的爱她。直到艾玛死后,夏尔发现她当年的出轨事件,非但不怪她,反恨自己不是她的婚外恋人。直到死,手中还拿着她的一缕头发。

说到底,艾玛不是一个值得痴情去爱的妻子,这便是夏尔的悲剧。

艾玛先后有两个情人,一个是损人利己、趁虚而入的情场老手罗多夫,一个是年轻漂亮,有浪漫主义理想却胆小怕事的实习生莱昂。

罗多夫,艾玛的第一个情人,是于谢堡的单身汉,拥有地产和农场。当然,他是情场高手,和女人往来很多,对风流事了如指掌,一眼就能看懂女人。对于艾玛他投其所好,会说些浪漫主义的情话,艾玛错把他当成自己梦寐以求的情人,却不知一开始她就是被算计的。

“只要三句情话,她就会服服帖帖!她一定很温柔!可爱! …… 是的,不过事成之后,怎样摆脱她呢?” 这是书中罗多夫第一次见到艾玛之后的心理活动。

罗多夫用他的情场手腕没费多少力气便抱得美人归,艾玛起初半推半就,继而难舍难分,最后渴求与其私奔,而这个令她不顾一切犹如飞蛾扑火的决断,在罗多夫而言,却是 “包袱” 和 “麻烦” , “谁干这种傻事” !他们之间往返的情书,在罗多夫看来也全是 “胡诌” ,最后,他对艾玛的定义为 “可怜的小女人” 。

艾玛的惨遭抛弃,是读者一开始就看在眼里的,她的大病一场博不来大家的同情。只是在内心深处平生诸多感慨。

如果说艾玛的婚姻是她情感生活之大不幸的话,那么她的出轨,则是这不幸的延伸。而如果说艾玛的婚姻是她对浪漫爱情不懈追求的讽刺的话,那么她的堕落,则是这讽刺的反讽。

无疑,罗多夫是遭众人唾弃的角色,他不负责任,玩弄情感于股掌之上,然而,他作为男人的理智和果断却不得不令人称道。其实,在风月场上,男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什么时候攻,什么时候守,什么时候撤,他们一直都心中有数,只是被爱情蒙蔽双眼的女人们太过感情用事,步步陷落,从而一步步加深自己起初本就注定了的悲剧。

还是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艾玛的惨遭抛弃除了她没能在一开始就看出罗多夫的本来面目之外,更重要的是,她自己本就缺乏自尊自爱之心。 毕竟,没有最初的堡垒松动、投怀送抱,又何谈后来的伤害。更可恨的,她本来就是一个生性风流之人,又何谈被遗弃后的自尊与清白?

莱昂,是艾玛的第二个情人。在他们中间有一段插曲,艾玛认识莱昂是在罗多夫之前。莱昂年轻漂亮、单纯聪明,多才多艺。喜欢诗歌文学、会画水彩画,会读高音乐谱。两人一见如故,却因他的胆小和保守,错把艾玛当成可望不可及的贤妻良母。

他们再次见面便是在艾玛遭罗多夫抛弃,大病初愈后。这个时候,莱昂经过巴黎酒店女郎的熏染,已不是当年那个羞涩腼腆的少男了。 虽然他仍然胆小怕事,又不好意思,但胆小鬼一旦狠了心,反倒更难阻挡。 更何况艾玛的阻挡之心我们很难断其真假。于是,二人迅速纠缠在一起。

其实,从很大程度上,他们情投意合,有共同语言和爱好,特别是在最初的相遇中,彼此能够带给对方精神层面的满足与安慰。然而,当他们经过岁月的磨砺,时过境迁,再次将他们相勾连的却少有单纯的情感,多是纯粹的欲望了。

再加上,他们两人的品性毕竟不同,在幻想中寻求个人欲望满足的艾玛债台高筑却不自知,越来越追求生活的享受,每周一次的旅馆幽会使情人间的新鲜感和刺激感也慢慢变淡,直至荡然无存。

有时我想,如果艾玛和莱昂早能相遇,他们之间的情投意合或许能助他们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或者,他们的不轨之情如果出现在艾玛与罗多夫之前,其结局也许会好些。谁知道呢!

毕竟,在当时浮躁的法国,婚外情现象普遍存在,而社会舆论对其也比较宽容,人们之间的风流艳事不足为奇。 而艾玛放任自己的愿望与贪恋,一味追求寻欢作乐的经验与永不褪色的幻想,以此为本,没有廉耻与底线,何谈如愿以偿,又在何处能寻到属于她的幸福呢?

艾玛是个浪漫、多情的女子,追求浪漫与幸福本没有错,而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渴望绚烂美妙的爱情也是情理之中。讲真,有哪个女孩没有梦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没有期盼过浪漫的爱情归宿呢?但梦想和现实之间是有一定距离的,即便这距离不是难以跨越的鸿沟,也不是凭一己之愿,就轻易抹去的。 艾玛,错就错在,精神世界脱离现实太远。

艾玛的悲剧,不在她平庸的丈夫,也不在她的绝情的情人,而在个人对现实的逃避、对想入非非的虚无爱情的追求。

对浪漫主义的过分追求,不惜一切,反倒将其化为庸俗。过度追求虚妄之物,而不懂得静心抬头,是追求者的无知和愚蠢。艾玛,是庸俗浪漫主义的牺牲品。

故事最后,艾玛于万般无奈中服毒自杀,两个情人没有一个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她死后,罗多夫只送了一张名片,而莱昂的结婚请柬也几乎在同一时期送到。她美丽的衣服被贴身侍女偷光,每个人都来占便宜,讨钢琴课费的、讨租书费的、讨信件邮寄费的。反倒是艾玛一直不屑一顾的丈夫爱屋及乌,宁愿负债累累,也不肯变卖她房间里的东西。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艾玛生前看到的只是一部分。 她哪里知道在她一直梦寐以求而不得的上流社会,那些王孙公子,那些贵妇**,他们的夜夜笙歌、奢侈享乐,也有隐藏在暗地的不堪和丑陋?这世上,哪有书上所说的晶莹剔透的爱情、奢华的不受牵绊的享受、至真至纯完美无暇的腐朽?

所以说,艾玛的悲剧,于当时的社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十九世纪的法国外省,是一个单调沉闷、闭塞狭隘的世界,贵族、地主、高利贷者、市侩的丑恶与狡诈,资本主义社会的堕落和腐朽,都是艾玛头脑中消极浪漫主义的始作俑者,而个人理想在这种现实的对照之下是多么的苍白可笑,所以,艾玛的悲惨结局自她的理想形成之时就早已注定。

毛姆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曾提到过福楼拜和他的这部作品。他说:福楼拜30岁的时候才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早期作品都有私人性质,到了现在,他的目标就不仅是真实了,而是客观——

他决心去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中间不发表任何个人意见,也不对人物做任何褒贬。纵使他对某个人物抱有同情,也不动声色;就算某个人物的愚蠢让他恼火,或者某个人物的卑劣让他愤慨不已,他也不向读者展示一点个人感情。

所以,《包法利夫人》成了“客观艺术”的典范,就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书中几乎没有正面的完美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或恶的,或蠢的本性,善良的、十全十美的主人公在这里不存在,而十恶不赦的人,也没有。

作者没有对主要人物进行艺术化的改造和美化,只是客观地描述人物和故事本身。 首先,这个作品的故事构架和主要人物是源于生活中的真实事件,然后故事中的景色描写和人物感知也都出自当事人的感觉,这一点在故事中显而易见。

除此之外,就是《包法利夫人》中浪漫主义的现实化,和现实主义的浪漫化了。 我们都知道艾玛是浪漫主义人物的代表,但在她的浪漫思想的影响下,一直生活在现实中的夏尔在最后也开始变得浪漫了。比如,艾玛的出轨没有引发他的憎恨,反而到死他都拿着她的一绺头发。 堪称“浪漫主义的情痴”。

而艾玛,她的浪漫主义却在一次次的求之不得后,一步步向着庸俗化发展。 当梦幻的泡沫一一破灭,不得不将它们归于现实。

1就算再痛苦,只要活着,一定会有好事!

2人总会有一个忘不了的人,但是人生还很长,如果为了这一点小事就介怀不已,那麽人还用生活吗

3至少昨天和今天很幸福,也许明天又会伤心的哭泣,但后天,阳光一定又会照射过来的。

4人生就是起起伏伏,如果能一直站着就是胜利了啊!

5人活的越久,包袱就越重。没有办法想怎样就怎样!所以,需要愿意一起承担的对象。才能继续走下去!

6牵着的手 决不会放开

纵然颤抖的手指上没有红绳

也没有誓约的戒指

7虽然追求的理想,跟涌现的现实,总是互相敌视 总是无法圆满如意,但是,人想要得到,就得付出代价,或许这就是必须遵守的规则

8幸福很简单,就是我和你一直在一起

9就算是随波逐流,只要是在前进就好`!

10爱一个人

不应该左顾右盼

从今以后

只想和属于我的他一起走向尽头

11老是逞强的话,幸福就会溜走哦

作为近现代著名的女作家,三毛的名字,既充满着诗意,然而同样也是一起悲剧,她人生大半的时光,都陷入了悲伤和孤独当中,并且始终为其所困扰,一直到1991年,在台湾荣民总医院自杀,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而正是在三毛的作品《撒哈拉的故事》等书中,人们也得以认识了另外一个男子,这就是三毛的挚爱,来自于西班牙安杜哈尔市的荷西。

两人的相遇,来自于西班牙马德里,当时的三毛正在此地留学,而荷西还不过是一名18岁的高中生,年龄相差数岁的两人此时还只是朋友,然而等到6年过后,三毛再次看见见到荷西,他却已经蓄上了浓密的大胡子,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而在1974年,两人定居西属撒哈拉,并在此地法院进行公证结婚。

这一段婚后的时光,成为了三毛最为快乐的日子,荷西是一名潜水工程师,在一个码头进行作业,西撒哈拉虽然沿海,但是环境依然干旱而且恶劣,三毛却在每天下午的两点,冒着龙卷风和沙尘暴的危险去接五点半下班的荷西回家,到了后来三毛干脆直接住到了荷西工作的单位。

在此期间,三毛也得以看见了许多新奇的事物,并且记录下婚后的种种酸甜苦辣,这也成为了《撒哈拉的故事》灵感来源,然而不幸的是,到了1979年,荷西在拉芭玛岛海底进行水下工程的时候,操作发生了意外,却因此而不幸离世。

当听闻这个噩耗的时候,三毛的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她连续几天处于眩晕状态,没吃没喝,她甚至打算陪同荷西一起走,一直到琼瑶到三毛身边前来劝诫,她这才做下承诺,决不自杀。

在此之后,三毛长时间陷入对荷西的追悼当中,她的文字,也始终带着一种淡淡的哀伤,三毛曾经走遍了世界,又先后在大学任职,但是她的身体健康始终让人担忧,三毛身上有着十分严重的妇科疾病,当1991年因为子宫内膜增厚,三毛再次住进了医院,她却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而随着三毛的文集,人们对这一对善良的夫妻,同样也是印象深刻,在三毛去世后,也有很多国人,前往西撒哈拉,到他们昔日故居前去目睹异域风光。

不过三毛的一生,同样也引发了一些人的质疑和争议,比如移民美国的作者马中欣,就在1998年,写下了一本《三毛真相》并且出版,在书中马中欣交待,他去过了三毛生前浏览的众多地方,却认为三毛和荷西的浪漫恋情,只不过是一场作秀而已。

文章中指出,三毛生性多疑、抑郁癫狂,和朋友关系也不好,她的不少故事,纯属捏造,至于荷西,也不是什么水下工程师,不过是一个初中文化的工人,两人的感情更说不上恩爱,而是三毛逼婚嫁给荷西的。

随着这本书的出版,立刻引发了不少众多书迷的讨论,大部分读者对于马中欣,却还是表达了充分的愤慨和不满,认为他完全是妄加猜测,言辞中也充满了个人偏见和人身攻击。

就拿荷西的工作来说,充满了专业性和技术性,自然不是文凭低的工人能够充当的活计。而他们的故事,随着文献的流传,也让更多的人所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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