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作家福楼拜用了四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写出了世界文学经典《包法利夫人》,里面主要讲述了一个受过贵族化教育的农家女爱玛的故事。
《包法利夫人》是一部充满了幻想的浪漫主义作品,女主人公爱玛也代表了大多数女性的心理,她们不甘于一段平凡枯燥的婚姻,而是梦想着传奇式的爱情,对爱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也因此,爱玛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包法利,觉得他木讷、呆板,毫无浪漫可言。她一心想追求浪漫的爱情,凭着内心的单纯和狂热,一次次寻找虚无缥缈的东西,脱离了现实的生活。
爱玛整天沉浸在自己的感情世界里,对眼前真心实意的爱视而不见,却将希望寄托在美好的幻想之中,并日日无法安心。
她富于幻想,内心充满了浪漫的情调,对爱情的激情非常高涨。这与她处在枯燥无味的婚姻里,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面对毫无男子气概的丈夫,一成不变的乏味的生活,她有着本能的排斥。
于是,爱玛一步步走入了婚姻之外的感情,并酿成了最终的悲剧,令人叹息。
那么,女人走入婚姻外的感情,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无非有以下三个:
一、对平庸的婚姻不满
在《包法利夫人》中,爱玛对于自己的婚姻是非常失望的,她的丈夫包法利天资不高,虽然他老实勤奋,但为人懦弱无能,一点浪漫的情调都没有。
这与爱玛内心里渴望的差了十万八千里,爱玛十三岁就进了寄宿女校念书,她喜欢花卉、音乐,并且在浪漫主义小说的熏陶下成长,那本《保耳与维尔吉妮》是她最喜爱的图书之一。
爱玛本身单纯,而且漂亮,是个具有浪漫气质的女孩子。她的面颊是玫瑰色的,头发黑油油的,并在脑后挽成一个大髻,眼睛很美丽,非常吸引人。
就如书中所写:“她朝你望来,毫无顾虑,有一种天真无邪胆大的神情。”
在爱玛心里,对爱情的渴望是这样的:
她梦想过小竹房子的生活,身旁有一个互生爱意的男人,两个人情意绵绵在一起。她希望爬上比钟楼还要高的大树去摘红果子,也憧憬赤着脚在沙滩上奔跑,然后给爱人来一个公主抱,诸如此类。
所以,爱玛一直是沉浸在罗曼蒂克的缅想中,而忽略了现实的生活,这在她嫁给包法利以后,更加得以体现。
当包法利去拜尔斗给爱玛的父亲卢欧先生治病后,他对爱玛深深地着迷了。不久后,包法利的妻子去世,卢欧先生来给他送诊费,得以此事后,便邀请他去拜尔斗散心。
包法利去了,并且很快爱上了爱玛,他鼓起勇气向卢欧先生提亲。在卢欧先生看来,包法利这个男人显然不是最理想的女婿,不过,他觉得包法利品行端正,生活中勤奋节约,也算一个老实的男子。
所以,卢欧先生同意了包法利的提亲,等开春后,包法利就和爱玛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婚礼。
可是,卢欧先生尽管认同了包法利,但爱玛在婚后,却非常失望。婚后,爱玛很快发现包法利是个平凡而又庸俗的人,跟她心里所期待的完全不一样。
在爱玛看来,丈夫包法利见解庸俗,毫无情调,衣着平常,更激不起情绪。甚至,她觉得和包法利连沟通都存在困难,比如有一次,爱玛用传奇小说中一个骑马的术语问包法利,他竟然瞠目结舌,不知所对。
这让爱玛失望透顶,她悔恨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快结婚,对这种平庸无味的婚姻,实在厌烦极了。
因此,为了弥补感情上的空虚,爱玛不得不诵读她记得起来的情诗,一边吟,一边叹息。包法利根本就听不出诗里的情意,毫不感动,她一下子对婚姻陷入了烦恼的处境里了。
正是因为对平庸的婚姻过于不满,才使得爱玛内心非常渴望浪漫式的爱情,她一直盼望着,能遇到真正的爱情。
这就是女人走入婚姻外的感情,最现实的原因。
二、追求浪漫的爱情
每个女人,都有着一份浪漫的少女情怀,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她们无不希望自己的男人能给她们浪漫的爱情。
爱玛更是如此,她对包法利处处看不顺眼,自然将眼光放在了别人身上。
当她丈夫包法利医好了一位声名显赫的侯爵的口疮病后,侯爵为了答谢他,便邀请包法利夫妇到他的田庄作客。包法利夫妻自然欣然前往,于是他们到了一个有着意大利风格的庄园里,那里房子很大,还有美丽的花园。
爱玛很快就被这种景象吸引了,尤其是,当一位风流潇洒的子爵,来邀请爱玛跳舞后,这个男人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以致于,在回家的路上,爱玛看着拾到的子爵的一个雪茄匣,内心不禁勾起了两个人跳舞时的回忆。她想入非非,直到回家。
在家里,爱玛把雪茄匣藏起来,每当包法利不在家时,她都会把它取出来,一遍一遍打开看了又看。甚至,她还闻了衬里的味道,那是一种杂有美女樱和烟草的味道。她浮想连篇,还希望住到巴黎。
从这个时候开始,爱玛踏出了婚姻外的感情,最为凿眼的一步。她在家里开始变得懒散,充满了乖戾和任性,和包法利已经形同陌生人了。
后来,包法利怕爱玛生病,就从道特搬到永镇居住。也是在这里,爱玛认识了一个在律师那里做练习生的莱昂,莱昂是个有着金黄头发的青年,也是金狮饭店包饭吃的房客。
爱玛和莱昂初次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相同的志趣,都爱好旅行和音乐。这让爱玛觉得生活有了一些生气,此后,她便经常和莱昂在一起聊天,一起谈论浪漫主义的小说。
不久,爱玛生了一个女孩,起名为白尔特,由一个木匠的女人喂养。所以,莱昂经常陪爱玛一起去看女儿,他们日益接近起来,成为了非常熟络的朋友。
在爱玛生日时,莱昂还送了一份厚礼,爱玛也赠给他一张毯子,两个人的关系发生了质的改变。
艾玛时常在丈夫包法利睡着以后,一个人趴在台灯下,给莱昂写情诗,她觉得这样的爱情无比浪漫。
在爱玛看来,莱昂确实给了她最动心的一次爱情萌发,他也符合她心中的浪漫男主的形象。爱玛爱上了莱昂,不过,她也深知自己已为人妇,并没有将这份爱意表露过于明显。
因此,爱玛为了不想莱昂,就转而关心家务,还把女儿小白尔特也接回家来自己带。可是,心里的思念,让她倍感不安,她瘦了,面色苍白。
另一边,莱昂也陷入爱情的罗网,他也爱上了爱玛,可是他毕竟年轻,人生需要有更好的选择。于是,他为了摆脱这种感情里的爱而不得,便一个人上巴黎念完了法科的课程。
莱昂心里觉得,不能因为这种暧昧的关系,影响他的美好前程,所以他必须回避爱玛。说到底,莱昂对爱玛也不是真爱,只不过用另一种形式欺负她的感情罢了。
临别时,莱昂和爱玛依依惜别,两个人都感到了无限的惆怅。这一段浪漫的感情,就此终结。
尽管后来两个人有过交集,但莱昂却和爱玛因现实原因无法走到一起,世俗也不可能认同,这也给爱玛带来了莫大的感怀。
如果平庸的婚姻里不能得到的,那么,她是否就该去追求内心里渴望的浪漫呢?爱玛没有止步,并在后来的感情里,逐渐沦陷了。
三、被坏男人套路了
爱玛真正在婚姻之外的感情里沦陷,是从认识风月场中的老手罗多尔夫开始的。
有一天,罗多尔夫来找包法利,要他替其办事。这个性情粗野,思悟明敏的男人,在见到爱玛生得标致漂亮后,便在心里打下了勾引她的坏主意。
不久,罗多尔夫利用在永镇举办州农业展览会的机会,主动接近爱玛,还为她当向导。借此机会,他向爱玛倾吐衷肠,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没有朋友、没人关心的可怜虫。
可实际上,罗多尔夫却是一个人人称道的情场老手,到处撩拨女人。可是,单纯的爱玛哪里知道对方的真面目,在罗多尔夫对她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心相待他的人,他将克服一切困难,去达到目的。
爱玛听后,便在心里扎了根,两个人一同谈到婚姻里的庸俗,生活里的窒闷,以及爱情、理想的破灭……如此,他们就像是找到了共振的灵魂,仿佛真正的爱情,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不过,这一切都是罗多尔夫的计策,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爱玛。
罗多尔夫的手段有多高明呢,当他探寻到爱玛已经忘不了他之后,故意过了六星期才去看她。而此时的爱玛,心心念念的都是他,当他好不容易出现时,她的心瞬间就被他俘获了。
罗多尔夫以关心爱玛的健康为由,称愿意把自己的马借给她骑,还带她一同到野外散心。至此,单纯的爱玛已经不知不觉地走进了罗多尔夫所设的感情的陷阱。
最终,爱玛没能抵住罗多尔夫的诱惑,很顺利地做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先生,经常在一起幽会,甚至爱玛还把他带到自己家里来,又或者趁包法利不在家里,主动到罗多尔夫家里去。
这时的爱玛,已经完全迷失了本性,感情发展到非常狂热的程度。可是,她哪里想得到,罗多尔夫从始至终都只是想得到她,并不是真心爱她。
所以,当爱玛要求罗多尔夫把她带走,愿意和他一同出奔时,罗多尔夫才露出了真面目。
罗多尔夫开始假装答应和爱玛一同出逃,可是就在出逃当天,他托人送给爱玛一封信。在信里,他给爱玛讲了一大堆道理,说这样出走对他们两人都不合适,她终有一天会后悔的。
他打着一切为了爱玛的幌子,说他不愿成为她后悔的原因,那样的话,不管走到哪儿,她都不免会受到侮辱。为了表示他的真情,他还故意在信纸里滴了几点眼泪,表示他写的时候都哭了。
爱玛得知后,气得发昏,可又如何呢,她这才发现,她不过就是罗多尔夫的一个玩物而已。当她看到罗多尔夫坐着马车急驶飞过永镇,去卢昂找他的另一个情妇时,她当即晕倒,生了一场大病。
罗多尔夫,完全是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他逢场作戏,欺骗了爱玛的感情,也伤害了爱玛。
对于爱玛来说,不管是莱昂,还是罗多尔夫,都是不值得付出的。当爱玛最后弄得负债累累,精疲力尽时,这两个男人都没有向她伸出援手,而是无情地冷漠和拒绝。
爱玛在感情里受尽凌辱,心情万分沉重,同时她也感到非常对不起自己的丈夫包法利。最后,她对包法利说“你是好人”,又看了孩子最后一眼,便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就是女人走入婚姻外的感情,最悲剧的一种。一个女人,若是沉迷于婚姻外的恋情,最后付出的代价可能比想象中更大。
所以,盲目追求不属于自己的爱情,必不可取,无论男女,都需要恪守婚姻里的忠诚和道德,不可违背!
写在最后:
作家苏童曾这样评价《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是一部包含人性弱点的百科全书,它几乎不带评判色彩地描述了一个女人,在追求爱情和物质享乐时的可爱与可气、激情与痴狂,以及任性与堕落。”
在感情里,女孩子最容易耽于情感,殊不知,很多都是坏男人的圈套。
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我希望女人都要做一个真正值得被人爱的人,拥有尊严地活着。否则,你总是追求虚幻的东西,却没有珍惜身边真挚的人,最后往往受伤害的是自己。
读完《包法利夫人》,感慨良多,它带给感情的启示是:
女人最大的错觉就在于,总觉得自己是特别的,自己遇到的人就是特别的,这无疑是最大的谎言,而《包法利夫人》这部作品,正是直面揭穿了这个谎言,让你能够直面人生的残酷和现实。
正如爱玛,如果她能够看清那些坏男人的本质,回归生活本身,珍惜自己的丈夫和女儿,那么她的人生,也不会那么凄惨。如果她在发现爱错了人的时候,能够及时止损,根本就不会发生后面那些痛心的悲剧。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包法利夫人》是很不错的一本女性心理成长的教科书,值得每一位女性认真品读。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婚姻里,我们要切记,不要让虚无缥缈的虚幻,迷失掉了自己的本心。
END
读文学经典故事,品自己百味人生,关注我,一起感悟更多人间冷暖的故事!
“有的人不见还好,一见情绪就崩溃。”
高中时候,她喜欢上一首歌,叫《晴天》,周杰伦唱的。那时候她对于这位有着独特天份,唱歌咬词不清,却独独撑起了华语音乐半边天的大叔毫不熟悉。唯一有印象只是小时候听着妈妈买的磁带里有两首歌——《稻香》《双截棍》。那时候她认识的周杰伦是一位穿着黑色背心,霍霍玩着双截棍的青涩少年。
转眼,青涩少年娶了九零后的娇美妻子,她也升了高中。
她对周杰伦真正有印象是在语文课上。
语文老师布置任务,每天讲一个故事,每位同学都要上台。
那一天,刚好是他上台。
很意外的,他讲了一位歌星。
整个过程,他只说了开头和结尾,其余的时间就交给了视频剪辑。是周杰伦的一个剪辑。从音乐开始,以音乐结束。
视频里的周杰伦,由青涩变为成熟,由安静的大男孩变为神采飞扬的硬朗男人,视频里的点点滴滴都是他的音乐和他不羁的过往。
那一刻,她不仅看见了站在颁奖台上熠熠生辉的周杰伦,她还看见了站在讲台上一脸专注的他。
望着他的侧脸,她的胸膛很意外地软了软。
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就好像是在茫茫青草之中忽然看见了一朵妖冶而娇媚的玫瑰,有点欣喜,也有些无措。
高中时间的前两年怎么没注意到呢?
“不一定要一见钟情,也可能是日久生情。”
措不及防的一次了解。
周杰伦也好,他也好,似乎都在她心里开始慢慢变质,一种难以言喻的滋味在她唇间渐渐蔓延。
她开始慢慢注意他。
因为身高原因,他总是坐在最后一桌。后来班主任出了新的座位套餐,一个星期轮换一次。她在第一组,他在第八组。换着换着,他就成为了她的前桌。
距离靠近之后,她发现他是班里最白的男孩子,穿着白色校服,眉眼清晰干净。他的声音不似其他男孩子粗犷,反而有些柔色,有些低,听在她耳里,仿佛在放催眠曲。偶尔不经意间看过去会发现他伸出手指,轻扣着桌面,一下又一下,那是他思考数学题时常有的习惯性动作。他的手指真的很好看,骨节分明,肤色白皙,一点一点地扣着桌面,明明是很随意的动作,她却觉得他仿佛是在创作音乐一般。
她一直以为他挺安静,话少,坐在他后面久了之后才发现,他也会笑着和同学开玩笑。他们组有个女孩子,特会玩,常常就会调戏他,久而久之,他也会回敬过去。听他喊着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她莫名就会愣住。
他从未主动和她开口说话。一直都是她在找机会。
可,尽管她很努力,他们的关系也只局限于同窗而已。
偶尔换座位,他回到最后一桌,她来到第一桌。下课十分钟,她装作若无其事地晃到他的身边,努力找话题聊。
他总是一副坦然模样。不见冷淡,也没有热络。
最亲密的一次是在班主任生日的那天晚上。
这是同学给班主任过的最后一个生日,自然意义非凡。
切完蛋糕,所有人都开始蠢蠢欲动。
不知道是谁最先开始的,蛋糕变成了牺牲品,班里瞬间骚动起来,所有人都开始逮着自己熟悉的人打闹起来。
她也毫不意外地被同桌用蛋糕敷了一脸,还好,面积不大。心思变化,她莫名地抓起一把蛋糕藏在身后走到最后。
他就在最后的座位上站着。
那时他的脸上也被沾上了点蛋糕,比起其他人来倒是干干净净的。他扯了嘴角在笑,看起来格外灿烂。
她走过去,暗暗深吸了口气,到了他身边,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直直往他脸上敷去。
只一瞬的时间他立马反应过来,随后用沾着蛋糕的手以同样的动作朝她脸上敷过来。
那一刻,她只记得手里的触感很温热。
尽管时间很短,可也总算如愿以偿。
胸膛毫不意外地又软了。
“总有些惊奇的际遇”
她从未觉得对他动过不该有的心思,可终究还是变了质。她会不经意间朝他看去。很多时候他都在趴着睡觉,只留下软软的一头黑发和看不清面容的侧颜。
他是她见到的穿校服最好看的男孩子。
高三,没有多少时间去准备运动会,可架势总是要拿出来的。班上订了班服。男孩子,白色衬衫,黑色长裤,女孩子白色衬衫,黑色短裙。秋冬天气,穿着短裙,冷风从四面八方灌进来,毫无防备。
中午,所有人都换上班服,精精神神的,别样青春。
教室里,很多男孩子还在和自己手腕的纽扣较劲儿。
鬼使神差的,她来到他的座位边,轻声说:“我来给你扣吧。”
他的一只手还抓着纽扣,看着她迟疑着点了点头。
班里的人一个个地出去了,没注意到在最后的他们。
不知道是紧张还是欣喜,她竟僵硬着手指给他扣了很久,等到终于扣好,她才松了口气。结果一抬头就看见他低垂着眼的安静模样,睫毛给白皙的肤色打下一片阴影,格外动人心弦。
在此之前,她并不确定这份悸动,而直到这一刻,她心里的那根弦断了。
所有的心思都昭然若是。
她喜欢他,很喜欢。
她不动声色地放开他的衣袖,对着他笑了笑:“可以了。”
她不曾对他表达过那四个字,可所有的一切都被她转换成了默默关注。
他喜爱曲起手指敲打桌面,白色校服的衣领上写着“CNblue”,塞着白色耳机趴在桌上听歌,笑容明朗清澈,打篮球后额角布满汗滴……
她借着同学的名义,给他送过纸巾擦汗;借着理科成绩糟糕跑去他的座位央求讲题;同学生日聚会,在五颜六色的灯光熏陶下她鼓起胆子约他唱一首歌,被他拒绝……
后来的后来,默默的关注让她觉得所有的情绪好像已经瞒不下去了,于是在同学生日聚会上,她鼓起胆子喝了一杯酒,随后忐忑着走到角落,鼓起勇气给他拨了个电话。
昏黄的灯光里,她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昏昏欲睡,整个人仿佛置身云层,颇有些不真实感。
他接了电话。
电话里,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
一时,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只好嗫嚅着说起其他的事。
直到最后一刻,所有的情绪奔涌而出,她沉了沉心绪,压抑着声音问:“你喜欢我吗?”
电话那边毫不意外地顿了一顿,良久他没再开口。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凌迟着她的心绪,一点一点的,毫不心疼。她的心口凉了凉,压抑着声音重复同一个问题:“喜欢吗?”
他的声音轻轻的,听在她耳里有些飘渺。
他说的是:“不喜欢。”
可就在恍惚的那一刻,她听成了喜欢。
后来发生的事告诉她,那晚他只是因为她的话被砸懵掉,以至于他也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
她挂了电话,整个晚上轻飘飘的,颇有些不真实感。
动心时候,所有的不确定都成了有所期待。
后来的一幕幕,让她越陷越深。毫无预兆。
高考前,班上组织出去玩,美其名曰,解压。
一个班分成两批,坐在不同的大巴上。
一路上,失落和期待交织在她心上,恍惚着和身边的人努力说话,可终究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到了目的地,她努力找他的身影,终于在第二个景点看见了他。
他穿着白色校服,高高瘦瘦的,在阳光的照射,他的笑容格外刺眼。
距离上一次坦白之后,她已经很久没和他说话了,这一刻,所有的感情倾巢出动,一点一点包围在她周围,让她不能逃避。潮水般的冲动朝她奔涌而来,她鼓起勇气走过去叫他,心跳如雷跳动不止,
她拽着他的衣角,拉着他到一处景点下,轻声对他说:“我们拍张照吧。”
他同意了。
她喊了一起走的女同学给他们拍了张照片。
那张照片,两人都笑得不太自然,特别是她,黑色镜框下,她的面容格外模糊。唯有那热烈的阳光和白色的校服,格外清晰灿烂。
后来,那张照片存在同学的手机上,不曾有人发现。后来的后来,照片随着手机一起被扔进了废品回收站里。
两人唯一的合照也只剩下毕业时候和全班同学一同拍的毕业照。
他站在最后一排笑得格外灿烂,她在第二排,没有戴眼镜,面无表情。
所有的不确定都是期待,可到了真正坦白的那一刻,一切都烟消云散了,再无浪漫可言。
考完英语,走出考场的那一刻,所有情绪都开始有了释放的前奏。
那晚,班上所有人穿着便服,说笑着往提前订好的餐厅走去。
整个晚上她都有些心不在焉,直到散场后在广场上看见他。
那天的他穿着白色短袖,牛仔裤,一双新百伦运动鞋,格外好看。
她远远地看着,看着他和旁边人说笑,看着他把手插进牛仔裤兜里……她犹豫了好久,脚步抬了抬还是没走过去。也就是因为这犹豫的情绪,之后她再没见过他。
被同学拉着进了酒吧,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没有他的身影,她坐在昏暗的角落里愣了好久,直到感觉情绪快要绷不住了,她找借口走了出来。
坐在花坛边,她还是恍惚着,心口被一阵有一阵的失落盖过。因为担心她,有位女同学陪着她一同出来。这位女同学也是唯一知道她对他的感情,只是同样无能为力。
在花坛边坐了会儿,她们又被同学喊去了隔壁高楼的KTV。
KTV里,歌声一阵盖过一阵,明晃晃的灯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在他们脸上,除了欢喜就是不舍。
她终究还是忍不住,和同学打了个招呼就匆匆忙忙下楼了。
距离她发短信给他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半个小时后,他才不紧不慢地回了信息。
她坐在公园里的椅子上。凉凉的夜色,昏暗的灯光,她整个人被掩埋在黑暗之中,唯一能感受的只有忽明忽暗的手机屏幕。
良久,他只回了一句:“我已经回家了。”
市区和县城,三个小时的车程,他没有一句道别,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
一时间,她只觉得嘴边都是苦涩的味道,心里空落落的,没有着落点。
其实,她早该明白的,喜欢一个人,毫无保留,而对人没意思,分别时,或许连“再见”也无所谓说出口。
她明白所有,却独独固执于他的心思。
她说了一些话,回想起来,毫无印象,唯一只有他的一句“这种事情是不能勉强的嘛”让她耿耿于怀,往后的日子里想起,心口总是一阵难以言喻的苦涩感。
分离,总是措不及防。先离开的人总是很洒脱,不会回头,而留在原地的人,只能看逐渐走远的背影。
之后的几个月里,他们再无联系。
情绪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缓缓淡化的,感情也是,所以总是有一句话流行在各种社交网络上——时间可以淡化一切。
是的吧,至少之后的日子里,她仿佛真的忘记曾经有过这么暧昧的倾心。
一切重逢都来得无声无息,而毫无准备的情绪总是在突然的时刻奔涌而至。
她一早他们考进同一个城市,两个大学,三十分钟的公交车程,偶尔不挤的时候,十多分钟就能到。
大一,同学组织了同学聚会,召集在这座城市的同学。
很意外的,他也在。
二楼酒吧里,落地窗旁,他靠在角落的沙发上。昏暗的灯光里,她看不清他的面容。
唯一能感受的只有砰砰砰的心跳,好像要碰撞出来。
沙发上坐了几个人,她被一男同学拉着坐在沙发的另一边,手里随便被塞进一个酒杯。
很久没见,本以为已经忘得差不多,结果毫无预兆的一次遇见又让她的情绪死灰复燃。
忽然间,她有些手足无措。愣愣地回答旁边同学的问候,也毫无意识地喝了几口酒。
同学说玩游戏,她一连栽了好几次,喝了好几杯酒,在醉意微醺的时候,她忽然生出了一种报复的故意心理,游戏扔到她这边,她故意喊出:“七号秒九号。”
她是七号,而他是九号。
所有人都没注意到她内心不断翻滚的情绪,只有她自己,一下一下,一句一句,只有“七号秒九号。”
也许是想吸引他的注意,或许是内心不甘的野兽在作祟,总之,在只有她一个人熟悉的内心世界里,她完美地导演了一场久别重逢案。
那晚的聚会并没有持续很久,坐了不到一个小时,她就被同学拉着回学校。
外面的夜色被五颜六色的灯光抵挡着,同行的路,一派亮色。
不舍感驱使着她抬起头看向二楼,醉意朦胧的神思里,她微眯着眼,不断闪烁的灯光和落地玻璃把他的身影抵挡在另一个喧闹的空间,陌生又熟悉。
措不及防的遇见总是以一个人的落魄收场,她终究还是做不到一视同仁。
他永远不会知道,因为他,她喜欢上一位叫周杰伦的歌手,他也不会知道,她曾写下一本关于他的内心独白。后来,周杰伦还在,她也还在听着《安静》,而记忆中的他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背影。
他身上究竟有什么吸引着她呢?
这个问题,她无从回答,也无法解释。就像所有的感情随着时间淡化时,她也只是会看着压箱底的信纸和专辑默默发呆,而说不出一句忠于内心的话。
后来的后来,突如其来的一个消息让她整个人好像重新活了过来,就仿佛是在沙漠中行了很久,久到要放弃寻找生命之源时绿洲突然出现在眼前,不是幻觉。
对于她来说,绿洲就是他突然的加好友。
她惊喜了好久,也愣了好久,久到发现已经失去了良好时机去说开场白。
然后,他就发来了消息。
语气很陌生,不如她知道的清冷,他的的话里带着毫不掩盖的热情:“Hello,你是哪位大佬?”
因为这句话,所有的苦涩感又开始卷土而来。
原来他并不知道这个账号是她,只是那他为什么又要加呢?
直到后来她才知道,他加了班上所有人,并不仅仅只有她。
可她的心情已经足够兴奋。
重新联系上,感情一点点回温,她毫无防备。
她开始频繁地联系他,每次聊天的话题从喜欢开始,以习惯结束,
她慢慢地发现,他并不如之前她所认识的那样清冷。他也会和身旁人开玩笑,他也会在聚会时喝酒抽烟,他从不和女孩子玩暧昧,他身边没有女孩子……
后来的日子里,她去他的学校找他。
她不知道她沿着他学校的青石板路上走了多少次,也不知道在高大挺拔的大树下面,她被蚊子咬了多少个包,更不想探究和他在同一个空间里,她心跳的速度到底有多快……她只知道,他该有的礼貌全都有,却从未主动联系和关心,不留一点乱想的空间。
有一次,她忍不住内心的渴望跑去他的学校,借着同学的身份拉着他聊了很久。
那时候已经十点,他们站在公交站台前等着车的到来。
公路上漆黑一片,只有昏暗的霓虹灯和偶尔呼啸而过的车灯把公交站一旁照亮。
车一过,依旧是漆黑一片。
那时候公交车已经是末班车,她等了好久还是没车过来。那时,他就站在她面前。因为身高原因,唯一的光源都被他挡在了身后,唯有一些许灯光从旁边遗落过来,看不清他身后的一切事物,唯有他,站在她眼前,面容格外清晰。
他还是那样干净。穿着衬衣,牛仔裤,板鞋,扯着嘴角,眉眼里满满都是少年气。
她看着看着就有些失了心,也扯了嘴角在笑。
内心有一股冲动在驱使她说话。
她压抑了好久,终究还是抵不过内心的渴望和祈盼得到答案期待,她的声音里有些笑意,却带着不为人知的小心翼翼,她问:“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啊?”
心脏在那一刻骤停。
她看见他明显地顿了一下,也没说话,只移开视线,似乎是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
她似乎是固执地想要个答案,不让他再逃。
良久,他才这样回:“我们也没怎么相处,也没经常见到,而且我觉得我们也算好朋友啊。”
一个“好朋友”让她把所有的情绪都压了下去。
好人卡,总是以朋友这个词开始。
她一时也不知道再回什么,只笑嘻嘻地打趣他:“每次我问你这些问题,你怎么都不尴尬的?”
他的回答很出人意料:“你每次遇见我都会说这个,习惯了……”
她的思绪只停顿几秒,随后继续开口:“那你觉得我们的关系有没有更进一步的可能性?”
他回答:“不知道。”
再没了后续,好像该问的都已经问遍了,再开口也是重复的情绪和话语。
公交车来了,停在站台旁继续等人。
她却不舍离去。可她明显感到他的耐心要开始消失殆尽了,她有些忐忑。最后一刻,她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勇气小声说了句:“抱一下?”
话音刚落,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已经伸出手搂了上去。
她只轻轻地抱了抱他,指尖触到柔软的衬衣,再没下一步动作。
他毫无反应,在那只有十几秒的时间里,她的心越来越沉,感觉要跌到了谷底。终究是放开了他,随后她转身跑上了公交车。
身后他的声音还是那样好听:“你坐哪个车回去?”
她头也不回地回答:“这个啊。”
满足,失落和欣喜在那一瞬间交织,一点点浸透她的周围。
她再没往车窗外看一眼,也不知道他什么离开的。
直到回到学校,她也没收到他的任何消息。
终究是一腔孤勇注了水,他无声的沉默和无动于衷的回应给了她答案。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拖泥带水,也不玩暧昧。
“喜欢是勉强不了的。”
后来的日子里,他们再一次断了联系。其实也从未联系,只是一直都是她在主动罢了,他从未有任何不舍的迹象。在这份感情里,他一直是沉默和拒绝的,从未给过她任何希望,也不曾对她暧昧。
想来,她好像才是罪人。仗着自己的这份感情,以为是纯洁和高傲的,把所有的自作多情强加在他身上,让他看见她对他的感情。
他从未有错,她也不曾有悔。只是感情的事情没人能说明白,喜欢了,逃不了,不喜欢,也不会留给她任何希望。
有的人不见还好,一见情绪就崩溃。
所以,她拒绝再见他。克制自己所有的情绪,只为在这份孤掷一注的感情中留下最后一点高傲的姿态。
后来怎么了呢?
后来她想着,他遇见了一位他很喜欢的女孩子,心心念念的也只有那个女孩子。
他笑是因为那位女孩子,不笑也是因为那位女孩子。他们成就了另一段故事,而属于她的故事早在记忆中烟消云散。
喜欢他时,喜欢上《晴天》,放下这段执念时,也只有台上唱着《轨迹》的杰伦让她忍不住拿出荧光棒来使劲儿挥手,差一点就放声大喊。
杰伦唱《轨迹》——“我会发着呆,然后忘记你,接着紧紧闭上眼。”
听着听着,她也渐渐红了眼,终于在所有人都沉浸在热闹的气氛中时,她忍不住捂着嘴,哭得泣不成声。
“我没有这种天份,所以选择了先离开”
喜欢是不能勉强的,所有独自疗伤就好。
“我希望你的脚步再慢一点,再慢一点,身边有很多风景,别错过了。”
再见,或许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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