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_优秀的写人作文700字
我家楼道下住着一位老人,我至今也不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大家经常“老王”“老王”的叫他,这大抵是他的姓吧。
老王家境富裕,几个儿女都在外经商,一年中回来的次数寥寥可数。每次他们走时,老王都要站在楼底目送他们远去。
一次,小区要招收一名保安,可这告示在黑板上张贴了好几天也无人问津。不是大家看不起保安这个职业,而是待遇时间太低了――早上5点早起巡逻,九点下班,虽说工作倒是清闲,但工资却实在是少得可怜。就在物业公司快要放弃的时候,老王乐呵呵地接下了这张“皇榜”。在别人问他时,他也只是笑“在家里闷得慌,而且这么大个小区,进了坏人该多不好。”
次日,老王就穿着崭新的制服站在了小区门口,蓝色制服配上老王那严肃的神情,好像真有那种样子。老王的头发虽然花白,可眉宇中却蕴含了一股正气,腰杆挺得像一棵白桦树,路过的每个人都会夸一句“有精神!”可我却不喜欢他,因为有一次我逃学回家,正好被巡逻的老王抓了个正着,他立刻打了电话给我父母,害得爸妈给我来个男女混合双打。明明是最熟悉的上下楼,可经过这一出后我把老王当成了一个陌生人,碰到他时也不打招呼就这么熟视无睹地走过去。可有一件事,却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那天我放学回家,打算拿上钱去外面玩,可到家时却发现钥匙没了,祸不单行的是我的父母都去外地出差了。无家可归的我只好下楼游荡,却又被老王撞见了,我本想继续无视他,可我的手却被他抓住了。他一脸关切的说:“怎么了?怎么这个点还不回家?”我只好一五一十的盘脱出来,老王听完后,拉着我到了他家,为我做了一大桌子菜,又让我在他家住下。我一边吃早着菜一边流下了泪水――对不起老王,我一直以来错怪你了。
生活中,总是有许多这样的“陌生人”,但只要你向她迈出一步就会发现你们的心紧贴在一起。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宋妈的鸡毛掸子轮到来掸我的小床了,小床上的棱棱角角她都掸到了,掸子把儿碰在床栏上,格格地响,我想骂她,但她倒先说话了:
“还没睡够哪!”说着,她把我的被大掀开来,我穿着绒褂裤的身体整个露在被外,立刻就打了两个喷嚏。她强迫我起来,给我穿衣服。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放在那里,就知道那棉花够多厚了。
妈正坐在炉子边梳头,倾着身子,一大把头发从后脖子顺过来,她就用篦子篦呀篦呀的,炉上是一瓶玫瑰色的发油,天气冷,油凝住了,总要放在炉子上化一化才能擦。
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
妈妈还说不好北京话,她正在告诉宋妈,今天买什么菜。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
宋妈梳完了头,用她的油手抹在我的头发上,也给我梳了两条辫子。我看宋妈提着篮子要出去了,连忙喊住她:
“宋妈,我跟你去买菜。”
宋妈说:“你不怕惠难馆的疯子?”
宋妈是顺义县的人,她也说不好北京话,她说成“惠难馆”,妈说成“灰娃馆”,爸说成“飞安馆”,我随着胡同里的孩子说“惠安馆”,到底哪一个对,我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怕惠安馆的疯子?她昨天还冲我笑呢!她那一笑真有意思,要不是妈紧紧拉着我的手,我就会走过去看她,跟她说话了。
惠安馆在我们这条胡同的最前一家,三层石台阶上去,就是两扇大黑门凹进去,门上横着一块匾,路过的时候爸爸教我念过:“飞安会馆”。爸说里面住的都是从“飞安”那个地方来的学生,像叔叔一样,在大学里念书。
“也在北京大学?”我问爸爸。
“北京的大学多着呢,还有清华大学呀!燕京大学呀!”
“可以不可以到飞安不,惠安馆里找叔叔们玩一玩?”
“做晤得!做晤得!”我知道,我无论要求什么事,爸终归要拿这句客家话来拒绝我。我想总有一天我要迈上那三层台阶,走进那黑洞洞的大门里去的。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是昨天,我跟着妈妈到骡马市的佛照楼去买东西,妈是去买擦脸的鸭蛋粉,我呢,就是爱吃那里的八珍梅。我们从骡马市大街回来,穿过魏染胡同,西草厂,到了椿树胡同的井窝子,井窝子斜对面就是我们住的这条胡同。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穿了一件绛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妈正低头嘴里念叨着,准是在算她今天共买了多少钱的东西,好跟无事不操心的爸爸报帐,所以妈没留神已经走到了“灰娃馆”。我跟在妈的后面,一直看疯子,竟忘了走路。这时疯子的眼光从洋槐上落下来,正好看到我,她眼珠不动地盯着我,好像要在我的脸上找什么。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不知怎么,我浑身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跟着,我就随着她的招手和笑意要向她走去。可是妈回过头来了,突然把我一拉:
“怎么啦,你?”
“嗯?”我有点迷糊。妈看了疯子一眼,说:
“为什么打哆嗦?是不是怕是不是要溺尿?快回家!”我的手被妈使劲拖拉着。
回到家来,我心里还惦念着疯子的那副模样儿。她的笑不是很有意思吗?如果我跟她说话我说:“嗯!”她会怎么样呢?我愣愣地想着,懒得吃晚饭,实在也是八珍梅吃多了。但是晚饭后,妈对宋妈说:
“英子一定吓着了。”然后给我沏了碗白糖水,叫我喝下去,并且命令我钻被窝睡觉。
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经过惠安馆,我向里面看了一下,黑门大开着,门道里有一个煤球炉子,那疯子的妈妈和爸爸正在炉边煮什么。大家都管疯子的爸爸叫“长班老王”,长班就是给会馆看门的,他们住在最临街的一间屋子。宋妈虽然不许我看疯子,但是我知道她自己也很爱看疯子,打听疯子的事,只是不许我听我看就是了。宋妈这时也向惠安馆里看,正好疯子的妈妈抬起头来,她和宋妈两人同时说“吃了吗?您!”爸爸说北京人一天到晚闲着没有事,不管什么时候见面都要问吃了没有。
出了胡同口往南走几步,就是井窝子,这里满地是水,有的地方结成薄薄的冰,独轮的水车来一辆去一辆,他们扭着屁股推车,车子吱吱口丑口丑的响,好刺耳,我要堵起耳朵啦!井窝子有两个人在向深井里打水,水打上来倒在一个好大的水槽里,推水的人就在大水槽里接了水再送到各家去。井窝子旁住着一个我的朋友和我一般高的妞儿。我这时停在井窝子旁边不走了,对宋妈说:
“宋妈,你去买菜,我等妞儿。”
妞儿,我第一次是在油盐店里看见她的。那天她两只手端了两个碗,拿了一大枚,又买酱,又买醋,又买葱,伙计还逗着说:“妞儿,唱一段才许你走!”妞儿眼里含着泪,手摇晃着,醋都要洒了,我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窜到妞儿身旁,插着腰问他们:
“凭什么?”
就这样,我认识了妞儿。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
“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
“嗯。”我说。
“第几个门?”
我伸出手指头来算了算:
“一,二,三,四,第四个门。到我们家去玩。”
她摇摇头说:“你们胡同里有疯子,妈不叫我去。”
“怕什么,她又不吃人。”
她仍然是笑笑的摇摇头。
妞儿一笑,眼底下鼻子两边的肉就会有两个小漩涡,很好看,可是宋妈竟跟油盐店的掌柜说:
“这孩子长得俊倒是俊,就是有点薄,眼睛太透亮了,老像水汪着,你看,眼底下有两个泪坑儿。”
我心里可是有说不出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么温和,不像我一急宋妈就骂我的:“又跳?又跳?小暴雷。”那天她跟我在井窝子边站一会儿,就小声地说:“我要回去了,我爹等着我吊嗓子。赶明儿见!”
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我觉得很没意思,往回家走,我本来想今天见妞儿的话,就告诉她一个好主意,从横胡同穿过到我家,就用不着经过惠安馆,不用怕看见疯子了。
我低头这么想着,走到惠安馆门口了。
“嘿!”
吓了我一跳!正是疯子。咬着下嘴唇,笑着看我。她的眼睛真透亮,一笑,眼底下就像宋妈说的,怎么也有两个泪坑儿呀!我想看清楚她,我是多么久以前就想看清楚她的。我不由得对着她的眼神走上了台阶。太阳照在她的脸上,常常是苍白的颜色,今天透着亮光了。她揣在短棉袄里的手伸出来拉住我的手,那么暖,那么软。我这时看看胡同里,没有一个人走过。真奇怪,我现在怕的不是疯子,倒是怕人家看见我跟疯子拉手了。
“几岁了?”她问我。
“嗯六岁。”
“六岁!”她很惊奇地叫了一声,低下头来,忽然撩起我的辫子看我的脖子,在找什么。“不是。”她喃喃地自己说话,接着又问我:
“看见我们小桂子没有?”
“小桂子?”我不懂她在说什么。
这时大门里疯子的妈妈出来了,皱着眉头怪着急地说:“秀贞,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着呀!”又转过脸来对我说:
“别听她的,胡说呢!回去吧!等回头你妈不放心,嗯,听见没有?”她说着,用手扬了扬,叫我回去。
我抬头看着疯子,知道她的名字叫秀贞了。她拉着我的手,轻摇着,并不放开我。她的笑,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对老的说:
“不!”
“小南蛮子儿!”秀贞的妈妈也笑了,轻轻地指点着我的脑门儿,这准是一句骂我的话,就像爸爸常用看不起的口气对妈说“他们这些北仔鬼”是一样的吧!
“在这玩不要紧,你家来了人找,可别赖是我们姑娘招的你。”
“我不说的啦!”何必这么嘱咐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都知道。妈妈打了一只金镯子,藏在她的小首饰箱里,我从来不会告诉爸爸。
“来!”秀贞拉着我往里走,我以为要到里面那一层一层很深的院子里去找上大学的叔叔们玩呢,原来她把我带进了他们住的门房。
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面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秀贞从矮桌上拿起了一件没做完的衣服,朝我身上左比右比,然后高兴地对走进来的她的妈妈说:
“妈,您瞧,我怎么说的,刚合适!那么就开领子吧。”说着,她又找了一根绳子绕着我的脖子量,我由她摆布,只管看墙上的那张画,那画的是一个白胖大娃娃,没有穿衣服,手里捧着大元宝,骑在一条大大的红鱼上。
秀贞转到我的面前来,看我仰着头,她也随着我的眼光看那张画,满是那么回事地说:
“要看炕上看去,看我们小桂子多胖,那阵儿才八个月,骑着大金鱼,满屋里转,玩得饭都不吃,就这么淘……”
“行啦行啦!不害臊!”秀贞正说得高兴,我也听得糊里糊涂,长班老王进来了,不耐烦地瞪了秀贞一眼说她。秀贞不理会她爸爸,推着我脱鞋上炕,凑近在画下面,还是只管说:
“饭不吃,衣服也不穿,就往外跑,老是急着找她爹去,我说了多少回都不听,我说等我给多做几件衣服穿上再去呀!今年的衬褂倒是先做好了,背心就差缝钮子了。这件棉袄开了领子马上就好。可急的是什么呀!真叫人纳闷儿,到底是怎么档子事儿……”她说着说着不说了,低着头在想那纳闷儿的事,一直发愣。我想,她是在和我玩“过家家儿”吧?她妈不是说她胡说吗?要是过家家儿,我倒是有一套玩意儿,小手表,小算盘,小铃铛,都可以拿来一起玩。所以我就说:
“没关系,我把手表送给小桂子,她有了表就有一定时候回家了。”可是,这时我倒想起妈会派宋妈来找我,便又说“我也要回家了。”
秀贞听我说要走,她也不发愣了,一面随着我下了炕,一面说:“那敢情好,先谢谢你啦!看见小桂子叫她回来,外面冷,就说我不骂她,不用怕。”
我点了点头,答应她,真像有那么一个小桂子,我认识的。
我一边走着一边想,跟秀贞这样玩,真有意思;假装有一个小桂子,还给小桂子做衣服。为什么人家都不许他们的小孩子跟秀贞玩呢?还管她叫疯子?我想着就回头去看,原来秀贞还倚着墙看我呢!我一高兴就连跑带跳地回家来。
宋妈正在跟一个老婆子换洋火,房檐底下堆着字纸篓、旧皮鞋、空瓶子。
我进了屋子就到小床前的柜里找出手表来。小小圆圆的金表,镶着几粒亮亮的钻石,上面的针已经不能走动了,妈妈说要修理,可一直放着,我很喜欢这手表,常常戴在手上玩,就归了我了。我正站在三屉桌前玩弄着,忽然听见窗外宋妈正和老婆子在说什么,我仔细听,宋妈说:
“后来呢?”
“后来呀,”换洋火的老婆子说:“那学生一去到如今就没回来!临走的时候许下的,回他老家卖田卖地,过一个月就回来明媒正娶她。好嘛!这一等就是六年啦!多傻的姑娘,我眼瞧着她疯的。……”
“说是怎么着?还生了个孩子?”
“是呀!那学生走的时候,姑娘她妈还不知道姑娘有了,等到现形了,这才赶着送回海淀义地去生的。”
“义地?”
“就是他们惠安义地,惠安人在北京死了就埋在他们惠安义地里。原来王家是给义地看坟的,打姑娘的爷爷就看起,后来又让姑娘她爹来这儿当长班,谁知道出了这么档子事儿。”
“他们这家子倒是跟惠难有缘,惠难离咱们这儿多远哪?怎么就一去不回头了呢?”
“可远喽!”
“那么生下来的孩子呢?”
“孩子呀,一落地就裹包裹包,趁着天没亮,送到齐化门城根底下啦!反正不是让野狗吃了,就是让人捡去了呗!”
“姑娘打这儿就疯啦?”
“可不,打这儿就疯了!可怜她爹妈,这辈子就生下这么个姑娘,唉!”
两个人说到这儿都不言语了,我这时已经站到屋门口倾听。宋妈正数着几包红头洋火,老婆子把破烂纸往她的大筐里塞呀塞呀!鼻子里吸溜着清鼻涕。宋妈又说:
“下回给带点刨花来。那你跟疯子她们是一地儿的人呀?”
“老亲喽!我大妈娘家二舅屋里的三姐算是疯子她二妈,现在还在看坟,他们说的还有错儿吗?”
宋妈一眼看见了我,说:
“又听事儿,你。”
“我知道你们说谁。”我说。
“说谁?”
“小桂子她妈。”
“小桂子她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儿来的小桂子她妈呀?”
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她妈呀!
天气暖和多了,棉袄早就脱下来,夹袄外面早晚凉就罩上一件薄薄的棉背心,又轻又软。我穿的新布鞋,前头打了一块黑皮子头,老王妈秀贞她妈,看见我的新鞋说:
“这双鞋可结实,把我们家的门坎踢烂了,你这双鞋也破不了!”
惠安馆我已经来熟了,会馆的大门总是开着一扇,所以我随时可以溜进来。我说溜进来,因为我总是背着家里的人偷着来的,他们只知道我常常是随着宋妈买菜到井窝子找妞儿,一见宋妈进了油盐店,我就回头走,到惠安馆来。
我今天进了惠安馆,秀贞不在屋里。炕桌上摆着一个大玻璃缸,里面是几条小金鱼,游来游去。我问王妈:
“秀贞呢?”
“跨院里呢!”
“我去找她。”我说。
“别介,她就来,你这儿等着,看金鱼吧!”
我把鼻子顶着金鱼缸向里看,金鱼一边游一边嘴巴一张一张地在喝水,我的嘴也不由得一张一张地在学鱼喝水。有时候金鱼游到我的面前来,隔着一层玻璃,我和鱼鼻子顶牛儿啦!我就这么看着,两腿跪在炕沿上,都麻了,秀贞还不来。
筷子兄弟的 {父亲},优酷里边有的,可以看看
由肖央编剧,并执导的青春感恩题材的**作品《父亲》,以阐述父爱为主题,表现儿子对父亲以及女儿对父爱的切身感受,结合演员自身成长的视角,细腻地描绘父爱的光辉。同时,也展现了北漂一族的思乡情,并深刻阐释了“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道理。正像主演霍思燕说的:“我希望这部**的效果能达到,让观众看完以后就有立刻跑回家看亲人的感觉。”本片是继**《老男孩》及短片《赢家》之后,又一力作。据优酷最新探班获得消息,本片将于2011年12月感恩节之际上映。
《父亲》片长60分钟左右,有上下两个部分,从父子情和父女情两个角度讲述故事,围绕《老男孩》里肖大宝和校花两个人物展开情节。影片风格也跟“筷子兄弟”此前作品一致,即有怀旧元素,也有黑色幽默。
创作背景
2011年上半年,筷子兄弟推出了网络作品《赢家》,12月,又交出了《父亲》这张考卷。他们坚持百分之百由自己创作。
“我们一直在说自己成长的故事,《父亲》也是,这是我跟老王遇到的又一个人生问题。”
《父亲》后期制作的时候,肖央的爸爸住院了,他赶回家陪了几天。“我以前给他买了好多核桃啊、玉啊、牛角啊让他玩,一到医院我爸就跟我说你赶快把那些东西给我拿过来。我从家里的柜子里找到那个铁盒送到医院,对我爸说,‘给,你的玩具,玩吧。’这就是我面临的角色转换,父亲退休了,像小孩儿了,我开始变成一家之主了。”
《父亲》里的主打歌是王太利在父亲去世的时候写的,他一直耿耿于怀自己没有在父亲走之前跟他推心置腹地谈过一次。“这是我终生的遗憾。我特别想对天堂里的爸爸说一句爸爸,我爱你。这句话我从来没跟他说过,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他在未来等着我。”
过去的2011年,肖央和王太利尝到了成功带来的一切可能,发过烧,最终又恢复了体温。他们享受网络短片带来的自由表达,不烦心票房数目和明星阵容,甚至不介意收入比以前少。人们从《老男孩》、《父亲》这些片子里看到的是他们自己的生活,不讲冲突,没有英雄——“因为我们拍的不是热闹,我们觉得小人物才有意思,我们认为这个世界上也根本没有英雄。”
内容主题
筷子兄弟再度倾力奉献贺岁之作《父亲》,该片延续了《老男孩》的怀旧和平民化特点,故事内容聚焦小家庭、小故事、小温情,一如既往的“笑中带泪”或许再度唤醒大众的集体回忆。专家预测该片有望成为年底在贺岁大片中脱颖而出,再度成为“人气黑马”。创作者筷子兄弟组合早已被视为大家的精神代言人和表达者。导演肖央表示:“我们拍的片子是表达我们这代人,当下人的喜怒哀乐,而且是我们这一代普通人的心声。”
《父亲》是“筷子兄弟”推出的首部网络贺岁**,影片延续了《老男孩》中的怀旧和“接地气”特点,讲述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父女故事,最后落脚在女儿婚礼上老父亲的真情流露,父爱话题引发共鸣,让无数网友勾起回忆、“触景生情”。除了对父爱的感情呼唤引得观众泪如泉涌之外,“筷子兄弟”一如既往的怀旧式的幽默搞笑也让很多经典台词成为大家的网络签名、新口头禅和茶余饭后的谈资。连微博上都很应景流行起一句新的“名言”:“姑娘,别再胡思乱想了,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男人已经娶了你妈妈了。”
无论是“父女篇”勾起70、80后无限回忆的王太利警察的那些经典动作和表情,还是估计每个男生在青涩年纪都对女同学父母说过的“叔叔,我是来复习功课的。”“笑中带泪”一直是“筷子兄弟”坚持的**风格。很多网友都期待说:“感觉‘父子篇’会更好笑。”
三十世纪90年代。
风轮大厦外,一名身穿橘色长裙的女孩在门前不停地来回踱步。门口的两个保安一开始没什么反应,只是和平时一样严肃的站着,就好像这世界上除了看门是他们的事外,天塌了都不管他们的事。可是三分钟后,一名警察动摇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女孩,看着她那修长的腿:“喂,老王,这女孩长得不错呀!”那个叫老王的只是撇了撇嘴:“老张,工作时不要分心,小心被扣工资!”“切!”老张不屑地跺了跺脚:“老王,你别说我,上次老板的夫人经过你面前,你连问好都忘了,那三百块不就没了吗?”老张无语了:“行了,老王,我斗嘴斗不过你,不过话说回来,这女孩站在这儿已经快半个小时了,她干嘛呀?”老张沉思了一会儿,递给了老王一个眼色,意思是去问问。老王可没这么笨,他点了点头快步向女孩走去。
女孩一眼就看到他们来了,问:“干什么呀?”
老张先回答:“小姑娘,你站在这儿干什么?”
女孩什么也没说,抬头看了看高达三十层的大厦:“我找你们邱董!”
老王笑了:“这好办,你怎么不早说呢?”
女孩无奈地耸了耸肩:“刚刚上去了,被你们老板踢下来了!”
“啊!”老王大眼瞪小眼:“被踢下来了!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女孩平静地回答:“要钱!”
“要钱,要什么钱呀?”老王继续问。
女孩叹了口气:“你们不懂!反正只要你们能把邱董叫下来,我就告诉你们!”
出于好奇心,老王和老张点了点头,他们已经想到好办法了。
女孩在门口自言自语道:“你不给我妈治病,你总得给我上学吧,邱明锋!”
十分钟后。
老王,老张下来了,他们身后跟的是邱董。邱董理了理领带:“老张,什么大客户呀,这么急!”
老张没有说话。
女孩一眼就看到了邱董:“哎呀,那两个保安还挺有用的吗!”然后她就站在了门口。
当邱董看见女孩时,他愣了一下,转身想走,老张老王赶忙将他拦住:“邱董,人还没见了,别急着走吗!”
邱董自认倒霉,他走到女孩面前:“你怎么还没走?”
女孩盯着他:“你欠我的还没还,我不会走!”
邱董的语气渐渐变大:“尚莹!!!我再跟你说一遍,不要来找我,赶快滚!”
女孩也不服输:“邱明锋,你凭什么叫我滚,你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就想赖掉是吧,亏你还是风轮大厦的老板,这点规矩都不懂,你早被人挤下台了!”
邱董火冒三丈:“尚莹,你别在这里瞎说,你再不走,我叫警察请你走了!”
女孩一点也不怕:“好啊,我还希望警察请我走呢,这样我就能把你的所作所为全说出来,我要让你名誉扫地!”
“你!”邱董气愤得说不出话来,他气冲冲地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张支票:“三百万,够了吧。赶紧滚!!!”然后自己率先走了。老张赶紧对围观的人说:“好啦,赶紧散了!”
人群慢慢散了。老王拉着女孩说:“这位姑娘,你刚刚。。。。。。?”
女孩什么也没说,拿着支票走了:“哼,邱明锋,你还是怕出丑,等着吧!”然后消失在人群中。
老张老王惊讶地下巴都掉了。
初一:安早
职场是人生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经历环节,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花费在职场上的比重还是很大的。
有的人一生奔波在职场之中,只等退休的年龄一到,就要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有的人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了职场上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之中,迷失了人善的本性。
我的一个客户是一个本地比较大的公司,整个园区的后勤工作,还有设备维修服务工作都归物业公司来管理,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接触最多的就是物业公司的人。
合作的过程中,我慢慢发现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之间,并不是和谐共处的,而是有着种种的情绪和纷争。
物业公司有保安部、保洁部,工程部,再加上办公室的人员,也就组成了整个管理公司。物业经理下设两个部门经理,一个管保安和保洁,一个管工程和办公室。
保安部赵经理给我的印象就是为人豪爽,办事利落,认真负责。他管理着保安十几个,也兼管着保洁十几人。每次到那里,都看到他在值班,领着一大群人打扫卫生,擦拭设备,就连最隐藏的角落都弄得干干净净。冬天下雪,扫雪也是一项很重的工作,每次下雪他都会带领着大家深夜就把工作完成,到清晨的时候,已经工作完毕,园区职工上班的时候,已经是一如往常了。
每次见到赵经理,他都穿着那身保安的服装,四方大脸,腰身挺直的他愣是穿出了一身正气,穿出了警察的气质。这让我想起陈佩斯与朱时茂演的小品《姐夫与小舅子》,一身正气穿什么都会有正气。
所以,我对赵经理比较有好感,他说话办事,干净利落,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工程部的经理老王,是个矮小干瘦的小老头,眉头总是紧锁着,一说话就有点急躁的情绪,沙哑的声音中带着埋怨,带着不满。
相处时间长了,老王见了我们,总是能打开话匣子,嘴里也是常常飘着脏话。
一次我到了现场,正好碰到他,他就骂骂咧咧的:“这TMD老赵,把手伸得太长了,什么都想管。以后,他再找你们来修理设备,不用理他,我找你们,你们再来。”
我虽然厌恶他,可也无奈地说:“是啊,以前是你联系我们过来,现在赵经理也给我们打电话,我也不知道你们公司内部是怎么回事啊,设备坏了,我们就得过来啊!”
“老赵想把工程部也接管了,想把我挤走。” “以后你们再来,一定要听我通知,咱们这都十年相处的关系了,你们还不听我的!” 老王沙哑的声音里透着一种尖锐的金属声,这是真发火了,“这次别修好,换个件,多要点钱,给我留点。”
“听,必须听!”我回答着,“可是,王经理,我这都修好了,就坏了一个保险,没法办啊。下次吧,下次吧!”
这时,赵经理走了过来,看到我们正在维修。上前拍拍老王的肩膀,说:“老大哥,过来了啊!”转头对我说:“怎么样,弄好了吧。”
我偷眼看了看铁青脸的老王,回答着老赵:“修好了,就坏了一个保险,换上就好了。”
老赵说:“好,辛苦了,辛苦了。”
老王嘶哑着声音,说道:“小M,你们以后再来维修设备,没有我部门的人跟着,不允许维修啊。”然后,扭头就走了。留下尴尬的老赵在原地。
老赵火气没处撒了,看到路过的小保安,就喊着他,“去,把班上的人集合,开始大扫除。”
夹在这硝烟炮火中的我,把一切注意力放在设备上,只要维护好设备,人与人的纷争我都不去理会。
没过多久,他们的战争终于落下了帷幕。
同事告诉我说:“老赵生病住院了。我看他在朋友圈发了一些感慨,都是些消极的话,估计他在单位有什么事了。
再去他们公司的时候,碰到了依然不苟言笑的老王。我就问他:“听说老赵生病了啊?”
“生什么病!老赵太TMD贪心了,什么都想吃独食,他黑心钱挣得太多了,”沙哑而低沉的声音,“我给公司提供证据,查出他的问题,把他开除了。”
“现在这两个部门各管各的,以后的设备维修都归我来管理,你们再来就要通过我。”老王继续说着。
我应承着,心里想,职场真是一潭混水,看表面是看不清也看不透的。
一个认真负责的人,工作做得好,却暗有贪心,用钱来找平衡,一个不留神,就永远出局。
一个只会计较算计,工作糊里糊涂的人,小心谨慎挣几个小钱,暗地里算计着别人,却安稳地混着。
转过年来,甲方招标,在三家物业公司选择,老王所在的公司没有中标。从那以后,就没再见过他。
我如看戏的人一样,看着一场争斗就这样平息了,我知道,只要职场存在,只要有人的存在,以后的戏依然会上演,还会是同样的戏码,不同的只是扮演者变换了。
用一种看戏的眼光来看职场的人性百态,也别有一番趣味。正如红楼梦中的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争来抢去一场戏,到头却是一场空。
“老王”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名字,只要你姓王就能称呼,即使现在不能称呼,将久也要称呼。老王不知何许人也,文中只有姓没有名,家事也略知一二,而文章选题也仅仅是老王。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一个人来说,面对这样的人应该很多很多。文中杨先生极尽歌颂老王的质朴善良的同时,字里行间业自然流露出自己对老王的爱与同情。杨先生出生于名门望族,自小受传统文化熏陶,我想孔老夫子“泛爱众”思想深植于心。因此这种爱非常自然,行文中才有一种大爱无痕的感觉。
我觉得杨先生的善良有别于老王的善,老王的善举或许来自于杨先生夫妻俩素日对他的同情关照,或许来自于人本身的天性,或许二者兼有。因为老王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历史杨先生一概不知,但是杨先生尊重老王的人格,因此,老王对其他人只是价格公道,而对杨先生一家才有特殊照顾。我想文中老王的善举,主要来自于杨先生本身的爱!杨先生之爱来自于天性,更来自于教养。
关于杨先生夫妇淡泊名利事迹,曾经好好的品味过,读了此篇对杨先生的敬意油然百增,学习此篇不仅仅告诉学生,学习老王的忠厚朴实,更应告诉学生“爱而生爱”的道理。告诉学生不仅仅会唱《爱的奉献》,更应该理解其深刻内涵。
郭汝平,19岁,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小梁乡辛庄村人。这是一个心硬如铁的“杀手”:一把砍刀常年别在腿上,随时听候狐朋狗友们“调遣”,只要一声令下,立马“冲锋在前”。刀落处,血肉横飞,他却面不改色,收刀离去,“从容”等候下一次“召唤”,直至被警方抓获归案。这样一个“冷面杀手”,却在运城市盐湖区看守所充满人性和亲情的管理下逐渐败下阵来,变得驯服甚至腼腆。2004年12月5日,终于有交待7年前把4个同村的孩子活活烧死了罪恶。7年来,警方一直在试图解开4个孩子的死亡之谜。今年,看守所的管教干部用真情温暖了一个杀人犯的心。
对郭汝平虽是迟来的爱,但是将魔变成了人。如果这爱早一些,悲剧也许不会发生。连杀六十余人的杨新海,本想靠辛苦挣钱生活,可打工时连连受挫,人格受到伤害,因此变成了魔;最近报道的农民工王斌余连杀四人的事件,做人最起码的尊严也不存在的时候,就连杀人连喊道:活着不如死了好!还有那些马加爵们-------真正让人体会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就一点爱”,这个世界就变成美好人间!
为富不仁变得很正常,崔永元大胆的向世人道出:现在的演艺界的德行和老一辈艺术家相比——相去甚远!杨先生的丈夫名扬海内外,杨先生的作品也受世人瞩目,是“大腕式”的人物。但是杨先生的爱洒向每一个角落,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关怀;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她去牵挂;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老王,值得她纪念成章。不用再说了,杨先生是真正的“大腕”,一个受世人尊重、敬仰的超级“大腕”!
最后补充(摘自《论语》):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你如果能弄清他们的情况,就应当怜悯他们,而不要自鸣得意。”
如何看待生活中的老王
岁月无常,时光总能磨平一个人的棱角。
——富兰克林
伴随着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汽车鸣笛声,我穿梭过来来往往的人群,来到了小区门口。只见一辆辆不知牌名的车子征拥挤在小区门口,门旁穿着绿色的制服的保安,正用自己的手指引着方向。
目光正扫荡过一切,突然,我的眼神聚焦到一位略显老态的保安身上。嗯,我认识他——褶皱的脸上略显出分明的棱角,可见他已经不再年轻了。绿色的制服比起别人的,也早已是被洗得泛黄,连袖口都被用黑色的毛线给缝了又逢。再瞧瞧他的鞋——我的天!这双皮鞋是经过了多少时光的打磨,竟变成了一双“布鞋”!唯有鞋的轮廓,才使人依稀明了它的前身。
脚步再走近些,我听见了他那不吻合外表的年轻的嗓音,正指导着一辆辆的车子有序的进入小区。她的那双手,正在寒风的刻印下根线的衰老。近些,再近些,我已经看到了她的手上布满了老茧,粗大的青筋好像在显示他已不再年轻。
一个男人,是要做大事的。
在他坚毅刚强的脸上,我看见了做为一个男人的隐忍。一个男人,有头有脚,本该外出闯出一片天地,却被迫窝在如此一个弹丸之地,也仅仅只能用微薄的工资来养家糊口。
他是不甘心的,也是不愿!我曾和她有过这样的对话:
“大叔,你为什么要干这行?”
“嘿,小伙子,我可不是大叔。要说我为何干这行,没文化呗!”
“那你为什么又干这么多年,不升职呢?
“我老家是个穷地方,都是农民,升不上职的!”
好一个淳朴的农民!好一个农民的保安!但是时间流去,到现在,他变老了,变得圆顺了,却不变真心,这一切的原因,都是这个有着巨大压力的社会!
刷新了我对老王的认知。老王也是想跟刘涛在一起待着才参加这个节目的。以前觉得老王就是声音很好听,有点矮,以前长的很帅,现在有些发福了,听刘涛说老王很睿智很浪漫像一本百科全书,文采很好,总是会去接刘涛回家,就这些。
现在觉得老王真的是有个人魅力的,怪不得涛姐那么崇拜他,看着老王的时候都是一脸迷妹相。老王有成熟男人的稳重,而且有自己的思想,还很幽默,很照顾身边的人,知道心疼老婆,特别好养活,吃什么都行,依旧是很会说情话,看得出来他很爱刘涛。
所以如果这个规定在日常生活中看来不见得那么不近人情,只是放在了这些明星身上,或者单纯的放在了银幕上被说出来,大家都觉得好抠门。不过按照中餐厅的模式他们应该是不领工资的,所以我觉得这个规定更多是为了表明一个态度,就是咱们是来开旅馆的,不是来过家家的。至于真是喝了水怎么交钱且看后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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