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狐狸精的三大星座

天生狐狸精的三大星座,第1张

天生狐狸精的三大星座:双鱼座,天蝎座,射手座。

有句话叫做“双鱼座盛产狐狸精”,所以把双鱼座排名榜单第一名。双鱼座女人天生柔情似水,即使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也会因为充满女人味而魅力十足。天蝎座女人智商极高,心机也极强,如果她们想对一个男人耍心机,相信没几个男人能逃得出她的手掌心。

射手座天性开朗、热情、浪漫,所以射手座身边的异性往往非常多。射手座个性奔放自由,所以她在男人堆里面一般都很讨男人欢心,甚至有瞬间让男人倾倒的本事。

星座的意义

恒星或星座的起落在古代常常用于导航和时间的确定。古埃及通过观测天狼星的偕日升来确定一年的开始;在有些地区,通过恒星观测确定方位的古老技术仍有保存。星座及其本身代表的文学意象也常常出现在文人墨客的作品当中。

虽然星座的重要性在现代已经相对降低,但是对于天文爱好者来说,星座并没有失去它的魅力。通过其引人入胜的传说,星座在天文学普及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每当发生显著的重大天象时,天文学家、科普工作者和媒体总会在社会上,特别是年轻人之间掀起一股天文学热潮。

西里斯·布莱克是《哈利波特》原著中可称之为“侠”的存在,属于仗剑江湖载酒行的逍遥浪子。在古今中外文学的一贯套路中,这种人设只要再添加上一个无与伦比的“帅”字,那就是浪漫主义的代名词。更何况还添上一个“钱”字,那可是差不多能消除人世间一切痛苦的灵丹妙药。

他的人设在原著中只有两个竞争者:詹姆斯·波特和盖勒特·格林德沃,这二位虽有“侠”气但只有惊鸿一瞥,戏份少使之未能成为西里斯这般闪烁的存在。

西里斯在《哈利波特》男生颜值排行榜上一直坐头把交椅,“Handsome”使用率据全书之冠。因为年轻,一直压制同样英俊绝伦的汤姆·里德尔。近年虽有被人气天王盖勒特·格林德沃抢夺第一帅哥王冠的危机,但是到目前为止西里斯是跌不出前三甲的。

西里斯有着亘古不变的星辰的名字,在九光年的彼端如喷薄的烈日熊熊燃烧了十亿年。他是敢爱敢恨、快意恩仇的典型,为兄弟能两肋插刀,隔了十几年也会替兄弟报仇雪恨。哪怕自己坐冤狱、吃老鼠,过着亡命徒的生活也会在深爱的人需要的时候(哪怕仅仅是一句“今早我的伤疤又疼了”)不顾重重阻碍、冒着生命危险拍马赶到。

而且为了心中的信念,与自己的“黑暗邪教“家庭决裂,奔往光明的彼岸——好正的三观,出淤泥而不染。

在讲究自身利益的现今社会,这种人设比大熊猫还要稀有。再加上设定西里斯的境遇一直比较悲惨,命很苦,很能赚取读者的心疼与同情。这样的人设没人气才怪。

西里斯于《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跌入帷幔彼岸,便当领得极有诗意。夜空中最耀眼的星星陨落这般撩人愁肠的形容也非常适合西里斯。

西里斯这种存在于有星光的夜晚、毕生都是美丽而不朽的传奇的人设,他遍体流光、如星辰般炫目,在男生心里激起的通常是向往与敬意,在女生心里激起的常常是倾慕与爱情。

Sirius Black

小天狼星·布莱克

年龄:死时年仅36岁

学院:格兰芬多

特征:在阿兹卡班12年拘禁生活带走了小天狼星英俊的面庞和健康的身体。他很清瘦,看上去就像个鬼,依旧是黑发和黑色的眼睛。他还是个没注册的阿尼马格斯,只要他愿意就能变成一只大黑狗。

血统:纯血

家族:纯血主义的布莱克家族长子,有个弟弟叫雷古勒斯,他成了个食死徒,当他想要退却的时候却在伏地魔的指使下被杀害了。小天狼星同时也是哈利·波特的教父。

首次提及:魔法石第一章

首次出场:阿兹卡班的囚徒

概述:小天狼星生于1960年自称“最古老最高贵的布莱克家族”中——这个家族不怎么自谦。他的父母跟大部分家族成员一样都遵循着家族的传统,都是极端纯血主义者,以自己的纯血统为傲,并以“永远纯净”为家族座右铭。

小天狼星无疑对家族的纯血理念有深刻的认识,也许在他幼年时也抱有这种想法,他父母和兄弟的巨大影响力贯穿了他至关重要的性格形成期。正是因为这样,他初到霍格沃兹才是个那么傲慢自大不负责任的年轻人,虽然他也是个独具天赋的人。不过他的骄傲只是暂时的,他一定为自己没被分到斯莱特林学院而深感震惊。分院帽是非常准确的,它可能是看到小天狼星的内心跟他的父母不同的地方。

小天狼星很快就跟詹姆·波特——同样是个具有极高天赋还有点令人讨厌的男孩——成了朋友,他也同样被分到了格兰芬多学院。当然,分院帽是对的,所以尽管他们很震撼,但那天确实触动了他们心底的某些东西。

小天狼星和詹姆很快成了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小组织还包括莱姆斯·卢平和小矮星·彼得。这四个人自称“掠夺者”,以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乐,这成了他们的嗜好。作为学校最有天分的学生,小天狼星和詹姆还提供了一种魔药,尽管他们没什么贡献精神,但这证明了他们的确是极有天赋的人。

随着卢平是狼人这个事实被揭穿,小天狼星和詹姆开始积极努力想学成阿尼马吉,这样就可以在卢平变形后陪伴他防止他伤人。在上个世纪只有7个注册的阿尼马格斯,可能还有部分没注册,这项技能需要秘密研究,不过在学校还是有相当大的可操作性的。在第五年他们终于学成了,可以随意变成动物了。他们还帮助没什么天分的小矮星学成了。就像守护神一样,巫师是无法挑选自己的阿尼马格斯形态的,这是由施咒者自身的人格决定的。小天狼星的阿尼马格斯是只巨大的黑狗。而小矮星的则是一只老鼠。

贯穿他整个学生生涯的就是成功的恶作剧和侥幸逃脱惩罚,小天狼星慢慢变的不再那么傲慢,不论如何,他都成长为一个英俊的男子了。虽然书中没写他有什么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实际上肯定有很多。他还失去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对纯血统的痴迷。与各种不同背景的学生呆久了,他彻底放弃了布莱克家族对于所谓优秀人才的看法。最终,在他16岁时毅然反抗家族制度否定自己父母离家出走了,他搬到了詹姆家里,詹姆的父母当他是第二个儿子一样对待。那段时间小天狼星真正的安定下来了,他的傲慢自大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是对自己的信心,而这可能在未来霍格沃兹女生中获得了极高的声望。

然而不能不提的是他与西弗勒斯·斯内普——他冒充是另一个纯血家族的后代以获得当时所谓预备食死徒的信任,而实际上他的父亲是麻瓜,母亲是巫师,甚至偷偷自称混血王子——的极其严重的矛盾。小天狼星跟斯内普是同一年级的,他们从一开始就互相憎恶,这种情形从开始一直持续到小天狼星过世。他们在霍格沃兹念书的时候,小天狼星甚至想让斯内普被狼人咬伤(他想斯内普被狼人杀死或者被咬上一口也变狼人),这使得斯内普从来没有原谅过他。

在离开学校、摆脱那个充斥着纯血主义思想的家庭后,小天狼星和其它三个掠夺者成了凤凰社的成员。他在组织内部的职务我们不得而知,但在众人发现有奸细将情报传递给食死徒前他一定是个活跃分子。可能因为他的家庭背景吧,大家纷纷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小天狼星。可是詹姆从来没怀疑过小天狼星,他一直维护与小天狼星之间的友谊,还让他做自己孩子的教父,当他们夫妇躲避起来施用赤胆忠心咒时还要小天狼星做他们的保密人。

经过一番努力,小天狼星终于说服詹姆用小矮星·彼得做保密人,下定了这个致命的决策。其实彼得才是凤凰社中真正的间谍,他将波特夫妇的藏身地点告诉了伏地魔,导致詹姆和莉莉被杀,小哈利成了孤儿。

在经历了这样的背叛后,布莱克抓到了小矮星,而小矮星再次成功逃脱,他炸死了一条街的麻瓜,假装自己也死了,这是他唯一一个没有被小天狼星掩盖的成就。小天狼星(甚至是他最好的朋友都认为他是保密人,他是唯一一个可以出卖詹姆夫妇的人)被冠以杀人凶手的罪名被逮捕,并在阿兹卡班一呆就是12年,所有人都相信他是个叛徒是伏地魔的仆人。

小天狼星之所以没有疯是因为他清醒地知道自己是清白的,最终他利用他的阿尼马格斯形态逃出了阿兹卡班,而知道他具有这种能力的世界上就只有两个人了。他利用福吉来视察的机会逃了出去。福吉给了小天狼星一张预言家日报,上面有一幅韦斯莱全家的照片,而一只缺了一个趾头的老鼠也在上面。小天狼星无数次地看到过他变形,他清楚地知道那是谁:那不是斑斑,那是小矮星·彼得。他还活着,他自己砍掉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小天狼星发誓要抓到彼得杀了他,彼得在韦斯莱家躲了12年,做了12年宠物。小天狼星逃出阿兹卡班去了霍格沃兹并成功将彼得逼入绝境,他也跟莱姆斯·卢平重修旧好。在一切将要大白于天下的时候,突然出现的满月致使卢平变成了狼人,而彼得则再次趁乱逃走了。小天狼星被迫继续逃命,未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虽然一直躲躲藏藏,但在1995年小天狼星回到了重组的凤凰社,将自己家族的老房子贡献出来做了凤凰社的总部。他甚至还要跟斯内普(曾经是食死徒的一员,于1980年加入凤凰社)共事,他们是并肩作战的,但他们同时也没忘记对彼此的仇恨。在魔法部一役中,小天狼星被贝拉特里克斯(他的堂姐)的咒语打中,跌入帷幕,进入了死亡的世界。

也许咒语并不是致命的,但我们不清楚跌入帷幔是否会杀死你。小天狼星无论会不会以另外一种方式回来我们不得而知,但他无论生死都会永驻我们心中。

小天狼星死后,将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哈利——格里莫广场12号以及一切的一切,当然,还有愚蠢而疯狂的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开始大家还挺不安,因为贝拉特里克斯在法律上是布莱克家族的合法继承人。凤凰社总部只有临时搬到一个秘密地点直到问题解决。至于克利切,邓布利多做了个试验看看克利切是否忠诚:他让哈利给克利切下命令看他是否遵从。而这确实证实了哈利就是格里莫广场12号的继承人,所有魔法持续有效。

毕业院校:霍格沃茨 大约 1971-1978,格兰芬多学院 (凤凰社第7章,和詹姆在同级同学院)

绰号:大脚板(阿尼马格斯形态之后);

眼睛:灰色(罗琳官方网站)(他的眼睛被描写为深邃,囚徒第19章)

发色:黑色,不高兴时就变长 (囚徒、火焰杯第27章),高兴时就变短(凤凰社第9章)

牙齿:米黄(囚徒第17章)

身材:高大(囚徒第17章、凤凰社第24章),但自从进入阿兹卡班后变得很单薄(火焰杯第27章)

外貌特征:非常英俊——稍有些布莱克家族的傲慢——当他吃饱了的时候。但后来进入阿兹卡班之后就日益憔悴(火焰杯第27章);笑声很大

专长:阿尼马格斯(变成一只巨大的黑犬)

加里·奥尔德曼 (Gary Oldman)

出生地点:英国伦敦

地区:英国

身高:178 厘米

别名昵称:加里·奥德曼(别名),加利·奥文(译名),盖瑞·欧德曼(译名)

英国演员,生长在蓝领家庭,曾经被学校退学,后进入演艺学校就读。1981年开始参加**剧及舞台剧表演,并于1986年获最佳演员及新人奖。隔年在**处女作《席德与南茜》中饰演嗜药的摇滚庞克青年,又夺一座最佳新人奖。他是少数能够准确表现美式腔的英国演员,擅长扮演反角。曾与女星乌玛·瑟曼有过婚姻。

Gary Oldman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中,他父亲是一个焊接工,母亲是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他在South London一个工人阶层的聚居区New Cross中长大。他的爱好是钢琴并得到了母亲的大力支持。同时他母亲也在他早期演艺尝试上默默鼓励他。后来Gary加入了Greenwich Young People戏院从而用机会在一些演出中崭露头角。他于1979年获得了Britain's Rose Bruford Drama College的戏剧艺术学士学位是他的演艺生涯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小档案:

出生地:英国伦敦

身高:178cm

爱好:音乐

主要影视作品: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 (2004)

《脚尖》Tiptoes (2003)

《汉尼拔》Hannibal (2001)

《无名婴儿》Nobody's Baby (2001)

《政界风云》The Contender (2000)

《迷失太空》Lost in Space (1998)

《空军一号》Air Force One (1997)

《第五元素》The Fifth Element (1997)

《轻狂岁月》Basquiat (1996)

《红字》The Scarlet Letter(1995)

《永远的爱人》Immortal Beloved (1994)

《杀手莱昂》Léon (1994)

《真正的浪漫》True Romance (1993)

《吸血僵尸惊情四百年》Dracula (1992)

《刺杀肯尼迪》JFK (1991)

扮演教父让他活得了不少荣誉。分别在哈3、哈4和哈5中出现,在哈5被自己堂姐杀死。

小天狼星·布莱克 Sirius Black。 我们曾经这样叫着 满心欢喜的叫着 看着哈利和他在一起的幸福 看着他的坚韧 他的勇气 他对朋友近乎固执的忠诚 于是,我们 暗暗的希望 他能够幸福 尽管历经艰苦磨难 最后仍然幸福 一遍遍的看着夜空 寻找那颗最亮的星星。 可是,某一天 梦想的肥皂泡破灭了 啪啦一声 粉碎。 P711 'SIRIUS!'Harry yelled'SIRIUS!' He reached the floor,his breath coming in searing gaspsSirius must be just behind the curtain,he,Harry,would pull him back out But as he reached the ground and sprinted towards the dais,Lupin grabbed Harry around the chest,holding him back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Harry - ' 'Get him,save him,he's only just gone through!' ' - it's too late,Harry' 'We can still reach him - 'Harry struggled hard and vicously,but Lupin would not let go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Harry nothing he's gone 消息证实。 711页,竟然和他在古灵阁的金库号码一样 好讽刺 好讽刺。 我笑 什么日子 哼哼 再让我笑吧 麻木无感情的笑 幸福,原来那么脆弱 永远那么遥不可及 明明最应该得到他的人 却总是擦肩而过 过去,往昔 转瞬即逝 爱什么 等什么 …… 我无语。 其实一直希望是一些人的妄加猜测,哪知道…… 哼哼,笑,我一点不喜欢罗琳的这个意外。 一点不喜欢,一点不喜欢。 一点不喜欢。 我真的不喜欢 这种永远 一点不喜欢 时光可以倒退的话 有时光之门的话 我要永远都等不到6月21日 就让我一直幻想着 他的幸福 喜欢工藤新一,我可以嗲嗲的说:“新一好帅阿……”,在满草稿本上写满他的名字; 喜欢太公望,我可以每天念叨:“我好崇拜小望阿……”,在心里无数次默念他的名字。 只有对你,我连一个有关“喜欢”的句子都不敢说起, 不忍说起。 连你的名字,都没有一点勇气提起, 哪怕在心里想着,都觉得无力。 仿佛那份感情已经成了我生命里的一部分, 没有了它的自己就不再是自己。 在没有遭遇你的前10年,一切都成为了模糊的过去, 我抓不住,记不起。 电话那头可爱的朋友竟然无意间提起了你, 我在这头傻傻的脸红,痴痴的听着。 夜空的星星,对我来说说只剩一颗, 最亮的一颗 闪耀着我无法直视的光芒。 看见你在牢房里颤抖,我恨不得献出我的灵魂, 驱走那些让你寒冷的怪物。 有一次走到家门口,突然想起你的痛, 我竟然撕心裂肺,无法在前进一布。 靠在白色的粉刷墙上,任凭思绪浸渍,泪水打转。 我不会说那三个字,他们沉重的几乎是我整个生命的份量。 “哪怕在千万朵玫瑰的花丛中,我也能一眼认出属于你的那一朵” 为了你,编了一个又一个好长好长的故事, 作了一个好美好美的梦, 梦醒了,只剩下余霞和流逝的岁月。 他们说,What you believe is true, 我相信魔法,那它会降临在我身上么? Lain说,The thing you didn’t remember is the thing not exist, 可是,那样刻骨铭心的记忆,能消去么? 即使我失去记忆,都无法从心里挖去的东西。 只有,这个了。 命运,却那么残酷。 在没有任何预先征兆 甚至连你的罪名都没有洗请。 累了,不想说话了。 让我睡,永远的睡 不要醒来 我写不出东西,脑子一片空白。 极度痛苦。 在网上看了一个朋友一句话: 昔日四友分崩離析 我哭得不能自已。。。 詹姆……莉莉…… 你们应该保佑他的…… 死者已逝 留给生者永世的悲伤。 哈利,卢平,詹姆,莉莉 一样样的涌到我脑海 童话 竟然如此残忍。 我哭泣的不能自已。 我再也不敢抬头看星星 再也。 风过无痕, 却深深刺痛我的心。 我好麻木好麻木 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让我死掉好不好 求你了 我再也不敢回首哈利波特的前四本了。。。 看每一处都是伤。 真的。 我的文字变的拙劣了 我没有办法 没有心情了 为什么 最不应该的,反而去了 本来我是希望用一切换取他的幸福的 可我做不到 詹姆,莉莉,他们已经很悲惨了 本来他们应该保佑他的 让他幸福的 还有哈利 他会不会和我一样哭得不能自已? 卢平,他本已伤痕累累的心,会不会再划上一道永不磨灭的疤痕? 为什么 这个结局 对多少人 对无数人 书中的 还有我们 都是残忍的 伤痛的。 我不要 那抹最亮的星光黯淡。 不要 他要闪啊 闪啊 闪得我泪眼模糊。 呵呵。。。 搞不懂,为什么沧海变桑田。 这样的感情,会占据我多久? 我真的不知道 无从知道 不愿知道。 有人说 生活还要继续 太阳还要升起 只是,阳光对我不再灿烂 永远不再。 星空对我不再浩邈 只剩下空洞的黑暗 没有闪烁。 也许我会继续下去 平凡的生活 上课 做作业 吃饭 睡觉 再也许,每年的6月21日 我的心里 都滴血 我送不上花 真的 花那样美丽鲜艳的东西 我从此再也承受不起。 然后,和另一个男人,约会订婚,结婚,生个孩子,度过一生。 或者当我成了一个皱巴巴的老太婆, 会浪漫的学着泰坦尼克号里女主角的样子, 把关于你的回忆凝聚在一块蓝宝石里, 投入大海 看着它慢慢下沉,一如当年你慢慢走远。 然后,哭泣得像个孩子,不能自已。 轻轻说声,对不起。 那么, 今天,你有什么话要说 你会不会和我一样悲痛? 或者你仅仅是惋惜 但,请你留下你的话 你的心情 我们需要回忆 虽然那很悲伤 但忘却,我做不到 我们都做不到。 我们需要彼此搀扶 记住这一天 永远。 谁都是这样的…… 当看到小天狼星死的时候, 我的心大大地颤动了。 不过, 小天狼星永远不会死, 他活在我们的心中。 而且, 罗琳看到这篇文章, 也会挽救他的生命, 让哈利有个幸福的家。 再说, 我们也能用自己的双手, 再把小天狼星· 布莱克的生命延续下去……

李白没有一首叫作“天狼”的诗,李白诗中的“天狼”出自:《幽州胡马客歌》

《幽州胡马客歌》原文:

幽州胡马客,绿眼虎皮冠。笑拂两只箭,万人不可干。

弯弓若转月,白雁落云端。双双掉鞭行,游猎向楼兰。

出门不顾后,报国死何难。天骄五单于,狼戾好凶残。

牛马散北海,割鲜若虎餐。虽居燕支山,不道朔雪寒。

妇女马上笑,颜如赪玉盘。翻入射鸟兽,花月醉雕鞍。

旄头四光芒,争战若蜂攒。白刃洒赤血,流沙为之丹。

名将古谁是,疲兵良可叹。何时天狼灭,父子得闲安。

译文:

幽州的一位骑马的胡族壮士,长着一双碧眼,头戴虎皮之冠。他善于施弓放箭,有万夫不当之勇。只见他弯弓如满月,仰天一箭,便射中了云中的白雁。他与同伴们成双结对地挥鞭纵马,前往楼兰的边塞之地游猎。他们义无返顾地出门报国,将生死置之度外。

人称天之骄子的匈奴,他们狼性凶残,生性好杀。其牛马遍布北海,吃生肉如虎餐狼食。匈奴人虽然住在大漠之北的燕支山,却不畏朔风大雪之严寒。其妇女骑在马上嘻笑,其面色如红玉盘一样红润。她们能像男儿一样在马上翻飞,射猎飞禽走兽。

像男儿一样喝酒,醉后面如花月,依雕鞍而卧。胡星旄头四放光芒,匈奴又开始侵掠了。大汉与匈奴交兵,如两窝马蜂一样搅在一起。双方兵士的刀枪上沾满了鲜血,大漠上的流沙都被血染红了。

古时御敌名将是谁,将颓疲兵实在是令人慨叹。何时才能将天狼星射灭,使天下父子团聚过上太平的日子呢?

扩展资料:

《幽州胡马客歌》是李白在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年)秋冬间初至幽州(今河北北部及辽宁一带)时作。当时李白自梁园首途游河北道,十月抵达幽州。

天宝后期,唐王朝不断在边疆挑起战争,广大民众深受其害。李白在吴越漫游了几年,漂泊不定。这时国家形势一年比一年差。一方面朝廷昏聩腐败,武备松弛,重用权奸,杜塞贤路,国家危如累卵;

一方面,在唐玄宗的纵容下,安禄山在十年间,便由幽州节度使手下的一名小小蕃将,坐成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拥有今河北、内蒙古、东北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一大片势力范围,成为拥有全国一半兵力的恶虎,随时都有可能摧垮李唐王朝。

天宝初年李白在朝廷期间,就亲眼目睹唐玄宗对安禄山、李林甫恩宠有加的情况。而此时朝廷内外都在流传安禄山将要谋反叛乱的消息,这风声让李白坐卧不安。李白决计去安禄山的“虎穴”幽燕(今北京一带),以探虚实。

天宝十载(751年)冬,李白离梁苑北上幽州,途中游广平郡邯郸、临洺、清漳等地,翌年十月,抵幽州。到了幽燕之后,李白亲眼看到安禄山秣马厉兵,形势已很危急,他却无能为力。在此背景下,李白写了很多诗作,《幽州胡马客歌》就是其中一首。

-幽州胡马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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