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印象派和现实主义的美学特点 。

简述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印象派和现实主义的美学特点 。,第1张

新古典主义绘画以文艺复兴时期的美学作为创作的指导思想,崇尚古风、理性和自然,其特征是选择严肃的题材;注重塑造性与完整性;强调理性而忽略感性;强调素描而忽视色彩。\x0d\浪漫主义以追求自由、平等、博爱和个性解放为思想基础。追求幻想的美、注重感情的传达,喜欢热情奔放的性情抒发。浪漫主义艺术以动态对抗静止,以强烈的主观性对抗过分的客观性。\x0d\继法国浪漫主义之后,出现了以赞美大自然,描写现实普通人们生活的现实主义美术运动。现实主义绘画是指表现生活真实的艺术,用忠实于对象的手法描写自己眼界所及的事物,是透过现象反映事物的本质。以柯印象派强调画家对客观事物的感觉和印象,反对学院派的因循守旧,主张艺术上的革新。绘画技巧上对光和色进行了探讨,研究出用外光描写对象的方法,同时把这种科学原理运用到绘画中去。根据观察和直接感受表现微妙的色彩变化罗,米勒,库尔贝、杜米埃为代表。\x0d\印象派之后出现了“后印象派”。后印象派强调抒发作者的自我感受,主观感情和情绪。在艺术表现上,“后印象派”重视形、色、体积的构成关系,强调艺术形象要异于生活的物象,要用作者的主观感情去改造客观物象,要表现“主观化了的客观”。他们尊重印象派在外光和色彩上所取得的成就,但不追求外光,侧重于表现物质的具体性、稳定性和内在结构。后印象派的绘画对现代诸流派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汤显祖的情与梦美学观 

题文诗

因情成梦,因梦而亡,

因情复活,奇情异梦,

情愫抒发,情感弛骋,

梦中至情,无生无灭,

情幻梦幻,即梦即情,

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情思悠悠,梦境绵绵,

情外之意,韵外之致,

人间至情,唯梦可尽,

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一)情感内容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 

从情感美学角度来看,明清时代情感解放理论多偏重于情感内容的独立地位和艺术情感的社会功能,专注于情感的自然本质与伦理本质的冲突,未能注意到情感表现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情感的人文质与审美质的统一。而汤显祖的独特之处在于具有对情感表现形式的审美眼光和自觉意识,高度重视情感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在情感表现形式上求奇出新,自觉以富有浪漫情调和理想色彩的梦幻形式来表现情感解放与审美超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了情感的内容本身和表现形式的统一,鲜明突出了情感表现形式的浪漫性和理想性特征,在情感美学发展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汤显祖“情”的美学观,撮其要点来讲,

1首先情感作为文艺创作的内驱力,具有不可战胜的力量。“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情感作为创作内驱力,具有本能自发性,它有冲破一切束缚超越生死之外的力量。

2其次,情与理的矛盾具有不可调和性。“情有者理必无,理有者情必无。”情与理的矛盾实质上是个体自由与专制制度,感性生命与理性规范的矛盾,是新的生活内容与旧的结构形式,审美理想与伦理归化的矛盾。而且,情与法(指封建法统)也是尖锐对立的,“世有有情之天下,有有法之天下”。汤显祖体察到情感解放的历史趋势,断然提出以人情否定天理的主张。再次,指出情感审美化艺术化的必然性,“世总为情,情生诗歌”。“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怨,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既然文艺是情感本质力量的审美对象化,就必须重视情感的审美质,肯定艺术化情感的审美品格。

3再其次,要求“至情”与真知灼见的契合,“必参极天人微窈,世故人情”,把握事物规律性认识,深谙人生真谛,以此作为情感表现的必要保证。情感力量离不开理智力量,情感美渗透着理智美。汤显祖肯定了理性因素对情感的影响。这一观点纠正了唯情论的偏颇,深化了主情理论。 

明中叶至清中叶,以“情”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不可胜数。情感解放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汤显祖的“至情”论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要求,把情感在文艺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对情感表现的冲突美,崇高美给予最充分的肯定。汤显祖的“情”,是广义性情感,既包括如屈原般的忧愤之情,也包括《牡丹亭》中杜丽娘式的纯真的爱情。汤显祖基于“为情作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呕心沥血为人间至情而讴歌,表现了历史先觉者博大的人道主义情怀。 

在把握艺术情感本质的基础上,汤显祖进而提出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问题。由于情与理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合“情”而不必合“理”,“情之所有”则“理之必无”就需要突破陈规,另辟蹊径,在情感表现的必然性前提下寻求情感表现的灵活性、特异性。而且“人世之事,非人事所可尽”。现实存在的感性情感,不是既定理性结构形式所能圆满表现的。现存的形式框架不能曲尽人情,如《牡丹亭》中,杜丽娘刻骨铭心的恋情是不能通过现存理性结构形式充分实现的,只能通过梦幻形式实现。 

3在汤显祖看来,情感表现形式和情感内容本身同样重要,二者的统一,是情感美学的根本问题之一。 

为了达到情感内容本身与艺术表现形式的统一,汤显祖强调创作主体的情感素质问题。他认识到,选用超常超现实的艺术表现形式自由地表达至情,既合情感抒发的目的性又合艺术创造的规律性。“文章之妙不在步趋形似之间,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怪怪奇奇,莫可名状,非物寻常得以合之。”奇异表现形式的选用取决于作家的“灵气”,而“灵气”则源于创作主体的情感素质。情感素质所具有的自由特质和神奇魅力激发“灵气”,发挥想象力和创造性,因而创造出表现“至情”的奇异形式。从汤显祖所强调的“奇士”与“奇文”的关系中也可以看出他重视作家情感素质的能源作用。对奇异超常艺术表现形式大胆肯定和热烈追求,并热心为志怪传奇小说集点校作序(如《合奇序》、《艳异编序》等),是基于其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观的。他认识到,从哲理层次上来说,志怪传奇作品中那些“奇僻荒诞”、“可骇可愕”之事,出神入化地表现了天地间“奇伟灵异”之气;就社会层面而言,则是在奇幻情节中寄托作者愤世嫉俗的幽深怀抱。“意有所激荡,语有所托归”,他特别寄意和激赏于传奇作品中奇人奇事,推崇以奇人奇事表达奇情异气的艺术手段,表现了作者作为情感解放先驱超越流俗的异端精神和创新眼光。 

总之,汤显祖注意题材内容抒发至情与表现形式上以奇写常的统一,要求把富于激情的情感内容和浪漫主义的奇异形式结合起来,把“为情作使”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与以奇传情的创新性和求异性结合起来,把内容的情感美和形式的奇异美结合起来,尽情又尽奇,三者统一为浪漫主义的理想美,这标志着汤显祖情感美学理论的独特光彩。 

    (二)梦幻与情感、文艺的交互关系 

明清时期,写实派与幻诞派流派分明,各有所长。汤显祖虽然推崇奇异超常的艺术表现形式,但从其创作实践来看,并未简单移植那种奇僻荒诞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段,而是用以奇人奇事来表现奇情异气的传奇路数。他的“临川四梦”(尤其是《牡丹亭》)以奇写情而选择了梦幻形式。他虽大力强调作品的奇异情调和幻诞色彩,但其戏剧创作的梦幻形式又有别于纯粹的幻诞派,他的梦幻形式以浪漫主义幻诞形式写人之常情,浪漫偏胜而归于情薮,避免了幻诞派唯怪是尚的弊端;他汲取了写实派中力主写平常而至奇之事的理论观点,又对那些表现奇情异气的传奇路数推陈出新。所以他所选择的表现人间至情的梦幻形式兼有浪漫主义之奇和现实主义之奇两种因素。 

梦幻是人的情感世界的想象性延伸,成为情感宣泄和情感释放的曲折途径和探索情感奥秘的特殊视角。从情感美学角度来看,文艺中所表现的梦幻是主体情感的幻化审美实现,是人的情感需求和情感遗憾的满足和补偿,成为情感解放的特殊手段。文艺中的梦幻载情早已成为一种图式,它为中国所特有,从魏晋志怪小说到唐传奇等表现人生如梦,梦如人生虚无思想。古典文学中,把梦幻形式,情爱内容和那种还魂复生喜剧性虚构图式结合起来,表现生死之恋中的情爱追求和情感理想。情爱型梦幻图式(特别是主人公的“魂梦幻事”)在元明清戏曲中成为一种时髦,如《扬州梦》、《画中人》、《西园记》、《梦中缘》等等。汤显祖对情爱型梦幻图式尤感兴趣,并自觉地加以利用进而推出新思维和新境界。在《牡丹亭》中,“情”为整个作品的灵魂,剧中女主人公成为“情”的人格化,“梦”为“情”的理想化,杜丽娘慕情还魂典型地说明了情感极致的超越特质。闺阁淑女杜丽娘游园伤春,因春感情,因情成梦,因梦而亡,最后因情复活,与意中人结为伉俪。剧中“惊梦”、“寻梦”实为寄情寻情,情意切切,情思悠悠;充满着情的温馨和爱的魅力。此剧作为中国古典爱情剧的高峰,以梦幻还魂形式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情爱追求,情愫自由和情感超越,是情爱梦幻世界的审美升华,其情境与梦境交融构成了富有奇情异彩的艺术境界。剧中女主人公执着追求爱情幸福和情感解放,矢志不渝。这种爱情自由和情感解放的执着追求,具有现代情爱色彩。从情感个性化角度来看,情感自由作为个人精神自由的象征,表现出个体性和自我性色彩。汤显祖注意表现人物情感个性特征,抓住主要人物情感表现的内在逻辑,同样是情痴,而“杜之情痴而幻”(指理想性),“柳之情痴而荡”(指奔放性),《牡丹亭》男女主人公情感个性特征比较明显。从明代到清代,对情感个性化认识逐渐深化,而汤显祖早已先在戏曲创作中实践了这一点。情感个性化是符合文学个性化这一根本规律的。汤显祖缘情写梦寄情于梦,通过梦幻形式充分地显示了自己情感价值取向和情感美学新的特色。 

汤显祖对这种情爱型梦幻形式创作特点,从理论上概括为“因情成梦,因梦成戏”,并对梦幻与情感,梦幻与文艺关系进行了探索性思考,在汤显祖看来,梦既是一种情感理想,又是艺术中情感表现的特殊形式要素。文艺的情感本质决定了可能而且必要运用梦幻表现形式,“谁曰梦无根,此折是也。惟此处种下奇情,才有异梦”。梦幻形式成为艺术建构的形式要素影响到艺术构思,戏眼文心,如在《牡丹亭》中,梦幻作为艺术构思的法门成为全剧的关键,有梦才成为戏,有梦才有动人心魂的艺术魅力。 

汤显祖的这一理论概括对于深入探讨情感、梦幻、文艺交互关系具有启示意义。关于情感与文艺的关系,文化情感本质论为汤显祖情感美学观的基石。中外情感美学理论都认为情感为文艺之本体,这里无需赘述。关于梦幻与情感的关系,汤显祖理解为情感决定梦幻,“因情成梦,因梦成戏”。若作进一步分析,

首先,梦幻这一想象性虚幻性世界,最适合于情愫抒发,情感弛骋。梦幻中的情感不仅可以突破道德约束和理性规范,且可以突破事理逻辑和时空逻辑,它遵循的是情感逻辑,有利于感情的自由抒发。

其次,梦幻不仅对人的情感隐秘进行透视和曝光,而且作为精神性活动具有理想性、创造性特征,它反映了主体的情感愿望和情感理想。梦能补偿情感缺憾,使现实中得不到的情感需求在“梦想”中甜蜜地、圆满地实现。情感的理想性与梦的幻想性同一,情幻与梦幻合一。梦幻形式的迷离恍惚色彩和怪诞浪漫情调,无疑强化了情感的超越力量。汤显祖自谓:“弟传奇多梦语”,他的传奇作品“临川四梦”所获得的巨大成就,便是用梦幻形式抒发情感的最好证明。 

关于梦幻与文艺的关系,汤显祖把梦幻视为文艺建构的特殊形式要素,梦幻为情感理想的审美化艺术化,“因情成梦,因梦成戏”,“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若深入分析,

首先,梦象与艺象都具有形象特征。只是前者具有随机性和变幻性,后者具有有序性和稳定性。

其次,梦境和艺境都是虚境。梦境是无意识状态下驰骋想象自由遐想的产物,具有想象性和虚幻性特点。文艺创作离不开虚构和想象,它是文艺创作的内在要求。梦幻与文艺都需要想象和幻想。

再次,梦思和艺思都是余韵悠长的。梦思可供情感回味,令人难以忘怀。艺思更是如此,强调言外之意,韵外之致。有诗为证,“小园须着小宜伶,唱到玲珑人犯听。曲度尽传春梦景,不教人恨太惺惺”。梦思和艺思都具有理想因素,只是梦思是情感理想而并非是自觉反映,而艺思源自创作主体一定的社会理想和审美理想的指导。 

从中国情感美学发展历史来看,汤显祖强调内容情感美与形式奇异美的统一,注重以梦幻形式与人情之常的开拓出新,有着超然独到的美学眼光。他特别重视梦幻的理想性和浪漫性特征,注意梦幻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对立。“人世之世非人世所可尽”,人间至情,唯梦幻中才可尽。所以汤显祖为尊情而有意识地利用梦幻,把梦幻当作戏曲艺术构思的法门。“因情成梦,因梦成戏”,揭示了情感宣泄以梦幻形式加以表现的必要性和审美性特征,尽情而又尽美,既符合心理要求又符合艺术要求。汤显祖对梦幻形式的艺术运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对梦幻艺术的自觉创造性是建立在深刻地美学把握之上的。 

汤显祖的情感美学观具有浓厚的浪漫性和理想性特征,其情感美学观停留于浪漫主义阶段。从美学角度看汤显祖情感美学观具有浪漫主义流派特色,是情感美学发展史上的理想派,或者说他把情感美学自觉地推进到浪漫主义阶段。另外,汤显祖情感美学观的浪漫主义精神是与悲剧精神表里融通的。试想,“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这一句话包含了多少难言的悲痛和辛酸~悲剧意识成为梦幻艺术创作的最深层动因。人通过种种幻想来实现对自身情感悲剧、情感异化的超越,这种努力本身就具有悲剧品格。 

从一般美学意义而言,文艺中梦幻形式不仅充分表达个体情感价值要求,展示情感价值取向,而且按照美的规律把情感对像导向审美化和理想化的有机统一意象。梦幻提供了按主体的情感取向和审美情趣表现的广大空间,人们心中积蓄的情感隐秘可以在梦中得以自由实现。因而,文艺中梦幻这种想象自由、虚构自由是人的情愫和生命力的自由挥发,也就意味着审美自由和审美超越。 

所以说,汤显祖以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怀和独到超拔的美学眼光,在对文艺情感本质深刻把握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情感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要求“为情作使”的使命感自觉性与以奇写情的创新性求异性相结合;对梦幻与情感、艺术的关系作了探索性思考,自觉致力于以梦幻艺术实现情感解放与审美超越。汤显祖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上把情感美学推进到浪漫主义新阶段。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新浪漫主义

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主要流行于德国、奥地利和英国等欧洲国家的一般文学思潮。

该思潮的出现,是有其社会历史原因的。当时欧洲的主要国家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帝国主义阶段,社会基本矛盾日趋激化,形形 的资产阶级思潮泛滥。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和尼采的“超人”哲学,为新浪漫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哲学土壤。在艺术和美学原则上,它摒弃了批判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对消极浪漫主义、唯美主义和象征主义加以了混合与发展,致使德、奥的新浪漫主义作品又被划入象征主义之列。一般都把德国诗人盖欧尔格,奥地利的霍夫曼斯塔尔、里尔克和英国的史蒂文生等视为该思潮的主要代表。

由于这些作家一方面对资本主义制度抱着悲观情绪和一定的批判、态度,另一方面又漠视人民的革命运动,思想矛盾困惑,因而导致在艺术理论上否认文艺要反映现实,主张应以供欣赏者消遣为目的,声称作家的任务只是向读者叙述人们从未经历过的有趣的事件或神秘的内心直感。在创作实践上,他们或怀着迷惘去着力表现复杂神秘的主观世界、梦幻情绪,或从抽象的人性及善恶观念出发,去描绘远离社会现实的新奇罕见的环境、事件和人物,其中有些作品虽流露出对下层人物的同情与赞赏,但大多数作品不直接暴露和揭示社会罪恶及其根源,不作明确的政治、道德评价。如史蒂文生的《新天方夜谭》、《金银岛》和《化身博士》等冒险小说即是如此。所以人们批评他“正在把小说回头引向故事讲述和传奇文学的道路。”在艺术表现方面,他们既有承袭已往浪漫主义那种主观至上、放纵想象、杜撰离奇情节,注重语言华美的一面,也有采用象征手法,追求神秘气息,导致作品(主要是诗歌)晦涩费解、脱离现实的一面。

这一思潮的影响虽然不甚广泛,但它作为西方现代主义文艺全面兴起和迅猛发展的前奏,是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的。

        黑格尔三卷四本的《美学》又称《美学讲演录》,乃黑格尔哲学、美学思想趋于成熟时期的作品,其为代表德国古典美学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称得上成体系的美学专著。《美学》蕴含着丰富的文学美学理论思想,别林斯基、泰纳、勃兰兑斯等皆受其影响,狄尔泰的历史主义、克罗齐的个别洞见也源出黑格尔。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分为三大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美学是精神哲学的一个阶段。在这一体系中,在全书序论中,黑格尔就明确美学就是艺术哲学,这意味着其范围是研究艺术美,而非自然美,并惊世骇俗的称道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这是因为,黑格尔主张“理念就是世界的实体”,而自然不过是浅近的客观。因此,黑格尔与康德一样,认为艺术和美属于“感官、感觉、直觉、想象力”的领域,因此,艺术哲学又可称之为“美的艺术的哲学”。

        按照黑格尔的哲学推演,绝对理念经历了从低到高的艺术、宗教、哲学三个发展阶段。黑格尔认为,艺术同宗教、哲学一样,职责在于“认识和表现神圣性、人类的最深刻的旨趣以及心灵的最深广的真理”,但区别在于,艺术的任务总是以感性形式来表现理念。在第一卷《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中,黑格尔按此逻辑,提出其美学体系的基点: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黑格尔看来,美的理念与现实形象融为一体,或者说:“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觉形象。艺术要把这两方面调和成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因此,一方面,它不是独立的形而上抽象的东西,而是与具体现实相融合的整体。黑格尔虽然区分了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但是二者是统一的,正如他所说:“艺术作品所提供观照的内容,不应该只以它的普遍性出现,这普遍性须经过明晰的个性化,化成个别的感性的东西。”另一方面,艺术作品的感性因素也非单纯的物质存在,而是感性事物的纯粹显现。换言之,艺术作品中的感性事物必须经过心灵化,作为一种观念性的东西呈现给心灵看。因此,艺术是内容与形式的结合。

        艺术作品实际高度,取决于理念与感性形象相互融合的程度,艺术再其发展过程中就表现为历史上的不同的艺术类型和不同的艺术种类。因而,按黑格尔在第二卷《理想发展为各种特殊类型的艺术美》中的描述,可分为象征性艺术(物质支配精神)、古典型艺术(物质、精神协调一致)和浪漫型艺术(精神支配物质)三个阶段,每一阶段都有特定的艺术种类与之相应:象征型艺术的建筑、古典型艺术的雕刻,浪漫型艺术的绘画、音乐和诗歌。

        黑格尔将象征型艺术视作一种前艺术,是过渡到真正艺术的准备阶段,在此阶段,理念本身较为抽象,尚未找到合适的表现形式,因而只是随意抓取外在于理念的形象,并不能与感性形象融为一体。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将隐喻、意象等归于象征型艺术之下。

        在黑格尔看来,在古典艺术中,实现了理念与感性形象的互相渗透和契合,其关键在于内容已经具体化为明确的自觉的个性,为了表现这种个性,就必须用生气灌注人的躯体,因为只有人的形象才能以感性的方式把精神的东西表现出来。因而,黑格尔将古希腊雕刻和神话视为古典型艺术的典范。然而,诸神并非真正的精神,一旦精神的发展脱离躯体而转向了内心世界,古典型艺术便为浪漫型艺术取代。

        因此,黑格尔认为,浪漫型艺术的真正内容是绝对的内心生活,相应的形式是精神的主体性,亦即主体对自己的独立自由的认识。然而,这样却又破坏了理念与感性形象之间的和谐,绘画、音乐、诗歌因此跃居艺术主流。

        然而,精神与感性形象的分裂,内心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分裂,不仅导致了浪漫型艺术的解体,也导致了艺术本身的解体。黑格尔指出:艺术从此一方面只能描绘单纯的平凡的现实,按照事物本来的偶然个别性和特殊细节把它们描绘出来,它的兴趣只在于凭艺术的熟练技巧,把这种客观存在转化为幻象;另一方面转到相反的方向,即转到完全主观的偶然性的掌握方式和表现方式,转到所谓‘幽默’,通过巧智和主观幻想游戏去对一切现实事物加以歪曲颠倒,最后就走到艺术创作的创造力高于一切内容和形式的局面。最终引向黑格尔的艺术终结论,艺术终结论并非是黑格尔否认艺术的价值,而是其理念本身发展的必然逻辑,理念必须回归观念本身,即由艺术走向宗教。

        诚然,黑格尔的分类方法虽然也是借鉴了前人的成果,但更多则是自己美学体系的历史演绎。因此,在第三卷《各门艺术的体系》中,他详尽的描述了各门艺术的特点。在黑格尔看来,建筑所使用的材料是完全没有精神性的物质,它的形式是简单的对称关系,因而与精神的内容意蕴尚处于对立状态,只能暗示出心灵的活动。雕塑虽然也使用固定的材料,但却把感性素材塑造成人体的理想形式。不过,只有通过绘画、音乐和诗歌,才能表现多样化的心灵生活和情感体验。绘画已使艺术摆脱了物质完全占据感性空间的情况,把三维空间简化为二维空间,它所使用的色彩也是较为观念性的,这样便能够把精神的内容表现得晶莹透彻。音乐则完全排除了空姐的广延性,它的材料是在时间上承续的声音,从而使心灵的全部情感在它的声音中得到表现。黑格尔把诗歌看作是“绝对真实的精神的艺术,把精神作为精神来表现的艺术。”因为诗歌的内容是精神性的,其媒介和表现形式也是精神性的。

        在黑格尔看来,史诗是民族精神的生动体现,而《荷马史诗》则是艺术典范。史诗的特点在于其客观性,黑格尔强调:“为着显示出整部史诗的客观性,诗人作为主体必须从所写对象退到后台,在对象里见不到他。表现出来的是诗作品而不是诗人本人……伟大的史诗风格的特征就在于作品仿佛是在自唱歌,自出现,不需要又一个作家在那里牵线。”不过,史诗的风格已经离开了,他洞见道:“每种艺术作品都属于它的时代和它的民族,各有特殊环境,依存在特殊的历史的和其他的观念和目的。”真正的史诗属于英雄时代,一旦脱离这一时代,任何人创作的史诗都不成气候,无论是《尼伯龙根之歌》还是《埃涅阿斯纪》。

        与史诗不同,抒情诗的特点是主观性,即抒发诗人内心情感。他指出:“抒情诗的内容是主体(诗人)的内心世界,是观照和感受的心灵,这种心灵并不表现于行动,毋宁说,它作为内心生活而守在自己的家里。所以抒情诗采取主体自我表现作为它的唯一的形式和终极的目的。它所处理的不是展现为外在事迹的那种具有实体性的整体,而是某一个反躬内省的主体的一些零星的观感、情绪和见解。”在黑格尔看来,正因为抒情诗人沉溺于自我表现,所以,我们无法通过某一首抒情诗来窥见其民族精神,只有通过全民族的全部抒情诗作品,方能将该民族的旨趣和观念表露无疑。

        黑格尔将戏剧视为诗歌乃至一般艺术的最高峰,这是因为,一方面,戏剧实现了史诗的客观原则与抒情诗的主观原则的统一,它既像史诗那样把完整的动作情节摆在眼前供人观照,又像抒情诗那样以人物的内心生活作为行动的原因和动力。另一方面,戏剧动作必然要涉及情境与人物性格之间的冲突,它最适合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加以解说。黑格尔将戏剧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在黑格尔看来,悲剧的本质就是冲突,而造成冲突的根源不是罪行或偶然性的灾祸,而是具有一定片面性的道德力量。黑格尔指出“基本的悲剧性”产生于“对立的双方各有他那一方面的辩护理由,而同时每一方拿来作为自己所坚持的那种目的和性格的真正内容的,却只能是把同样有辩护理由的对方否定掉或破坏掉。因此,双方都在维护伦理理想之中而且就通过实现这种伦理理想而陷入罪过中。”简言之,悲剧双方各执真理一端,而他们通过相互否定和破坏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合法性,因而陷入相互冲突的悲剧之中,通过他们的悲剧性毁灭,个别特殊性的消失,最终在更高的层面,经由永恒正义而调停。最能说明这一理论的是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和埃斯库罗斯的《复仇女神》。黑格尔发现,古代悲剧侧重于表现伦理力量之冲突,而近代悲剧如《哈姆雷特》注重表现人物主体方面的内心生活(思想、性格)。

参考文献:

章启群《新编西方美学史》

陈望衡、李丕显《黑格尔美学论稿》

哈比布《文学批评史:从柏拉图到现在》

杨冬《文学理论:从柏拉图到德里达》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时期。在古文献中的材料说明,先民们不仅早已具有关于音乐的审美意识,而且也发生了关于音乐的起源及其功能的种种想象性思维,认为音乐起源于对自然、风、气的模仿,音乐的功能是可以帮助人类征服自然、战胜敌人等等。当时这些看法都是在宗教与神话的形式中出现,成为以后文明社会中音乐思想的胚胎和萌芽。

  大约在西周时代(公元前11世纪),统治阶级已经把制礼作乐当作国家大事来看待,并认识到音乐具有为政治服务的功能。到了奴隶社会末期,亦即在先秦诸子之前(约公元前6世纪前后),普遍流行的一种音乐美学思想,便是掺有宗教观念的音乐多功能说,认为音乐不仅具有教化作用,而且还具有“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周礼•春官》)等多种功能。其次还发展了关于音乐特征的“和谐说”。西周末年(公元前 8世纪)有一位名伯的史官曾提到:“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乎它谓之和”,“和五味以调口”,“和六律以聪耳”,以及“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等等主张。这里“和”的涵义正是多样的统一。此外,“和”还有适中、不过分的涵义。这一切在当时的思想家、政治家如季札、 子产、晏婴,音乐家如州鸠等人的言论中,普遍有所反映。它们已经开了儒家音乐思想的先声。

  此后,便进入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灿烂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的时期。在诸子中为首的是儒家学说的创立者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孔子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的主要贡献:

  ①主张给音乐贯注以“仁”的道德内涵,要求音乐必须具有“仁爱”(仁者爱人)的精神。

  ②提出了“尽善尽美”说,第一次把音乐的审美标准提到了美、善统一的高度。

  ③强调音乐作为教育手段的作用,在他的教育思想体系中,将音乐置于突出的地位(“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④第1次对音乐艺术的逻辑给予形象的描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热烈状);从之,纯如也(和谐状),□如也(清晰状),绎如也(不绝状),以成。”

  ⑤打破了以往音乐观所通常具有的宗教束缚,在他的美学思想中,已不再予宗教以任何地盘(“子不语怪力乱神”)。

  继孔子之后,为儒家音乐思想真正建立起一个模式的人是战国末期的荀子(公元前313~前238),他所写的《乐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关于音乐美学的专论(见《荀子•乐论》)。其主要成就在于:

  ①以音乐的社会、政治、教育功能说与“中和”的审美标准说为中心,将礼乐思想进行了归纳、整理,使之理论化,并坚持了无神论的立场。

  ②提出了以“理”(礼)节“情”说。他认为音乐的本质是人的心理活动、思想感情的表现,但人的情感如不以“礼”约束,必然导致混乱。他提出一些关于音乐的“享乐”说。其大意是:音乐本身具有娱乐作用。人的本性是“多欲”,追求对于“綦声”、“綦色”的享乐。他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的情欲(包括追求音乐享受)的合理性,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在中国古代,比较充分地体现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著作,尚有《吕氏春秋》(战国末年吕不韦门客所撰)与《礼记•乐记》(一说为先秦公孙尼子所撰,一说成书于汉代。这里取后一说)。从儒家音乐思想的历史演变看,荀子《乐论》如果是其奠基性作品,《乐记》是集前人之大成的著作,《吕氏春秋》便是这二者之间的一环。

  《乐记》中的最著名论点:“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等(在《吕氏春秋》中已具雏形),对后来中国的整个艺术和美学(包括文、诗论)都有巨大影响。《乐记》阐述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以及美与善的关系问题。对孔子“尽善尽美”论予以进一步发展。《乐记》的《师乙》篇,记录了一位名叫乙的著名乐师关于他自身艺术实践经验的谈话。其中第一次提到了音乐与言语的关系,认为音乐是言语的继续、加工和延伸;歌唱起源于人们充分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

  中国古代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礼乐思想,演进到《礼记•乐记》,已经达到了极限。自汉代以后,虽然一直绵延不绝,但大多陈陈相因,基本停滞,罕有发展了。

  在先秦时期,与儒家礼乐思想持对立观点的思想家,主要有墨子(约公元前480~前420)、老子(生卒年代略早于孔子)和庄子(约公元前355~前275)。墨子著有《非乐》篇,他从小生产者的狭隘立场出发,认为搞音乐浪费人力、财力,妨碍生产,极力加以反对(见《墨子•非乐》)。老子、庄子的理想是回到人类的最初状态,即“至德”之世。他们认为:在那至德之世,民性素朴,既无礼乐,也没有君子、小人之分。等到有了礼乐,世界便产生了对立,人们也就有了争斗心,人世间原有的纯朴之美便遭到破坏。庄子的思想是反对人为,因而否定礼乐。另一方面,老子、庄子又是懂得音乐艺术规律的人。老子讲“大音希声”,又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庄子讲“至乐无乐”,并且把整个宇宙自然、天体运行看成是一首最完美、最和谐的无声乐曲。庄子认为:音乐的规律与宇宙自然的规律之间是相通的、一致的。自然界本身含有音乐中所具有的许多因子,如节奏、韵律、合规律、和谐等等。所以在庄子看来:音乐也是以大自然为蓝本而被创造出来的,而蓝本必定胜于模本,自然美必定胜过人为美,因此无声之乐必定高于有声之乐。大约这就是“至乐无乐”的涵义所在。

  音乐美学发展转折点

  ● 中国魏晋以后音乐美学的发展

  从魏晋开始,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明显地出现了一个转折。人们已不满足于就音乐的起源、 本质、特征、功能等问题进行一般性考察,而是转入了对音乐自身的规律和各个具体部门(古琴、声乐、戏曲等)的特殊规律进行深入的研究。这个转变的最初代表,便是嵇康和他的两篇名作──《声无哀乐论》及《琴赋》。《声无哀乐论》的主要观点是:否认音乐具有人的情感内容,认为音乐的本质仅在于声音的单、复、高、埤、舒、疾等所构成的形式方面,音乐的美即由乐音组成的形式美。“声无哀乐”论总的倾向是强调音乐艺术的独立性,否定音乐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这种倾向虽属唯心主义,但它却符合魏晋时期出现的有关艺术自觉的时代潮流;同时对于秦汉以来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家礼乐思想是一种叛逆。有其历史的合理性。《琴赋》的观点与“声无哀乐”论基本一致。在此文中,嵇康对琴的音乐的和谐美、形式美作了淋漓尽致的描绘,可视为对其“声无哀乐”理论所作具体形象的发挥与运用。

  魏晋以后,中国音乐美学发展的重心,逐渐转向琴(七弦琴)的领域。琴的美学在中国同样发轫很早。两汉时代已经出现了不少有关“琴”的篇章。例如:刘向的《琴说》、扬雄的《琴清英》、蔡邕的《琴赋》、桓谭的《琴道篇》等等。但它们大都不够系统,这时的琴学还处在酝酿阶段。琴的美学真正的奠基时期是在唐宋时代。琴学史上第 1部较有份量的著作可算是唐代琴家薛易简(活动于742~756年间)的《琴诀》。据朱长文(1041~1100)的《琴史》所记,这部著作共有7篇,全文今已不传,只剩下一些片断。在这些片断中曾经提及:“故古之君子,皆因事而制,或怡情以自适,或讽刺以写心,或幽愤以传志,故能专精注神,……”由此可见琴的以写心传志为主的美学精神。

  在宋代著作中,规模最为宏大的是朱长文的《琴史》,其中的观点,却少有对于传统的突破。而真正有所突破、真正审美地对待琴艺研究的,当首推北宋琴家成玉□(活动于1111~1117年间)的《琴论》。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认为“操琴之法大体以得意为主”,可说是意境论的先声。

  ② 提出“雅淡”、“清和”、“简静”,“自然”以及“气韵生动”等作为琴的艺术的美学准则。

  ③ 在取声方面,既反对“失于轻浮”,也反对“过于刚劲”,认为只有“质而不野、文而不史”,方属上乘。

  ④ 在论弹琴修养时,合儒、道、佛兼而用之。例如说:“攻琴如参禅”,等等。继成玉□之后,直至明清,琴学著作大量涌现,不可胜数。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宋刘籍(生卒年不详)的《琴议篇》、元陈敏子(活动于1314~1320年间)的《琴律发微》、明李贽(1527~1602)的《琴赋》、清苏□(活动于1744年左右)的《鼓琴八则》,以及祝凤喈的“传神说”等,虽各有特色,但大都超不出成玉□《琴论》的畛域。

  明清时代,最能体现中国七弦琴音乐美学特色及其成就的著作,应属明末琴家徐上瀛的《□山琴况》。它的主要贡献是发展了唐宋以来的“意境论”。《□山琴况》写了24种琴艺术的风格、境界。其主要论点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重视“意”的统率作用。它认为意境中不仅有情、有景,而且亦涵理、涵神,因而“意境”可说是“意”统率下的情、理、形、神的统一。②意境的特征是“无限”(琴中有无限滋味)、“深微”(意存幽邃之中)和在“弦外”(得之弦外则有余),意境是音乐形象的深层结构。③意境的获取需要运用想象(即“神游”),离开想象便不会有意境。《□山琴况》是继《琴论》之后的一部集琴的美学之大成的著作,它几乎囊括了中国传统的琴的审美理论的一切成就。除琴的美学之外,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还包括表演、演唱方面的美学思想。其最早的一部作品是元代芝庵(生卒年不详)的《唱论》。随后有明代魏良辅(活动于 6世纪中叶)的《曲律》、王骥德(活动于1573~1627年间)的《方诸馆曲律》、清代徐大椿(活动于1744年前后)的《乐府传声》等,皆为其代表性著作。中国传统唱论,具有应用美学的特色。其中大多数是讲吐字、音韵、声律、行腔等技术、技巧方面的问题,系统涉及美学问题则比较少见,但其中仍不乏可贵见解。中国表演美学不仅十分讲究声音的韵味美、形式美,同时也强调演唱要从内容出发,要按情行腔,须心中有意等等,由此略可窥见中国传统美学的精神所在。

  ● 欧洲文艺复兴以后音乐美学的发展

  在欧洲统治了近千年的基督教经院音乐思想随着15、16世纪人文主义思潮的发展,开始被动摇了。具有新型的人文主义世界观的学者和音乐家们打着复兴古希腊文化的旗帜,把古希腊的模拟论作为他们的音乐观的基础,赋予了这种学说以新的理论内容和时代内容。这表现在他们冲破了宗教神学音乐观的束缚,把新兴市民阶级世俗的现实生活,特别是他们的感情生活,看作是音乐所要模拟的广阔对象。音乐家V加利莱伊大胆地劝音乐家们到集市上去观察各种各样人们的生活,倾听他们言语中丰富多彩的音调和充满表情的声音。人文主义的音乐学者们虽然还不能彻底摆脱神学世界观的影响,但是他们已经开始在音乐中把人的尊严和情感提到重要的地位,宣称音乐是“人们热情的心灵的表现”。这种音乐思想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时期的音乐学者们潜心于对音乐技术手段的研究,在这方面G扎利诺作出了贡献。

  在17~18世纪中叶的德国,音乐美学中的“激情说”得到了发展。这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音乐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发展,它对欧洲巴罗克时期音乐创作有直接的影响,它的代表人物是J马特松以及FW马普尔格(1718~1795)、JG祖尔策(1720~1779)等人。他们把音乐看作是描写各种心灵波动、各种心底意向,表达人类各种激情的艺术。他们强调音乐的目的在于表现普遍的人类情绪,承认它对人类心灵的作用。这种学说在17世纪的法国也得到发展,M梅尔塞讷(1588~1648)就是一个代表。他不仅认为音乐是人类思想情感的体现,而且承认音乐对人类的精神境界、道德情操产生积极的影响。18世纪后半叶,随着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发展,法国百科全书派的思想在音乐思想领域中也有所体现。J-J卢梭(1712~1776)、JLeR 达朗贝尔(1717~1789)、D狄德罗(1713~1784)以及作曲家CW格鲁克等人进一步发挥了古代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模拟论,强调音乐是对“自然”的一种模拟,而这“自然”实际上是被理解为人类本性和广泛的社会生活。他们同德国的激情说一样,强调音乐是人类情感、激情的表现。他们对音乐的社会功能的理解,更具有启蒙运动时期的理性主义色彩。稍晚一些的由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培育起来的 Lvan贝多芬要求把每一种艺术,包括音乐在内,都看作是鉴别真诚感情的过程,他认为音乐是能把人类引向更高境界的一种精神启示。

  18世纪末叶,德国出现了对后来西方音乐美学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I康德(1724~1804)的音乐思想(《判断力批判》,1790)。康德并不一般地否认音乐中包含着情感因素,但他从自己的哲学美学体系出发,排除了纯器乐的内容因素,将它只看作是本身并无意义、并不表现什么的一种符合目的性的形式,这就必然导致贬低音乐艺术的思想价值和社会功能的结论。康德的音乐思想为后来的形式音乐美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9世纪上半叶,在音乐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是浪漫主义音乐美学思潮。浪漫派音乐家强调音乐是一种表情艺术,他们崇尚情感和幻想,把它们看作音乐艺术的中心内容,甚至将它们置于理性之上。他们高度肯定自身(包括自己的情感)的价值,强烈要求冲破旧的精神束缚,进一步发展个性,解放个性,他们把音乐看作是这种精神倾向能得到广阔发展的最理想的领域。这种后来被称为“情感美学”的美学观念在R舒曼(《论音乐与音乐家》)、特别是F李斯特(《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1850)的音乐评论中得到鲜明体现。对李斯特的音乐美学思想发生了深刻影响的是GWF黑格尔(1770~1831)的美学。黑格尔在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引申出来的音乐观中,强调只有情感这种抽象的完全无对象性的内心生活才是音乐所特有的领域(《美学讲演录》)。强调情感内容的浪漫主义音乐美学,在19世纪中叶李斯特的论著中获得了高度体现之后,便受到了以E汉斯利克为代表的强调形式的音乐美学思想体系的强烈冲击,于是在音乐美学领域中形成了内容美学和形式美学的明显对立。也正是在这个时期,音乐美学从哲学和一般美学中分离出来,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汉斯利克的先驱JF赫尔巴特(1776~1841)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已经提出从形式方面说明音乐的本质,否认音乐能表达情感的论点。汉斯利克在他的《论音乐的美》(1856)中进一步发挥了这种思想。他提出:情感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无关。他的最终结论是: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汉斯利克对浪漫主义的情感美学的批评正是建立在这个理论前提之上。这种把形式作为本质的美学理论不久就被 Rvon齐默尔曼(1824~1898)彻底地运用到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种艺术种类中去(《作为形式科学的普通美学》,1865)。

  汉斯利克的形式美学在19世纪后半叶遭到内容美学激烈的反对。当时属于内容美学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AW安布罗斯、AB马克斯、Fvon 豪泽格尔等人。安布罗斯的《音乐与诗的界限》发表于1856年,马克斯的《贝多芬传》发表于1859年,豪泽格尔的《作为表情的音乐》发表于1885年。稍晚的H克雷奇马尔(1848~1924)同上述几人的观点有些不同,他强调对形式因素分析的重要性,但仍以承认音乐是有情感内容为前提而力求对之进行解释的。他是音乐释义学的创始人,他的著作《音乐释义学研究的倡议》发表于1902年。后来,德国音乐学家FM加茨将欧洲18世纪末叶康德以来的上述音乐美学的不同观点之间的分歧,归纳为互相对立的两个流派,即他律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1929)。

  19、20世纪之交影响较大的H里曼是这个过渡时期的代表性人物。他的观点有折衷的倾向,这表现在他承认有些音乐种类中是存在着非音乐的内容的,而有些则并不存在,为此他把音乐划分为标题音乐和绝对音乐,而后者是更高级的音乐。里曼的注意力更多地是集中在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美学。他研究的对象常常是欣赏者在感受音乐作品时所产生的听觉感受问题(《音乐美学原理》,1900)。然而里曼的这种折衷倾向并没有能消除形式美学(自律论)同内容美学(他律论)之间的对立。在里曼之后,在比较有影响的音乐美学家中具有形式美学倾向的有AO哈尔姆(《音乐中的两种文化》,1913)、EG沃尔夫(《自律音乐美学基础》,1934)以及作曲家IF斯特拉文斯基(《音乐诗学》,1942)等人;具有内容美学倾向的则有A舍林格(《音乐构成及音乐听觉的培养》,1911)、E索兰廷(《音乐表现问题》,1932)以及后来的D库克(《音乐的语言》,1959)等人。

  ● 中国近现代音乐美学思想

  中国历史进入近代以后,尤其是“五四”运动以后,音乐艺术领域开始受到近代革命思潮的影响。当时的音乐理论家王光祈等人的音乐美学思想均不同程度地表现了民主主义倾向。王光祈主张:

  ① 音乐是民族生活的表现,必然具有民族特性。所以中国的国乐一定要建筑在中国古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上面(《欧洲音乐进化论》)。

  ② 音乐应该抒发民众的感情,而不是一部分知识阶级的感情。

  ③ 强调音乐的社会作用,认为用音乐可以唤起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和完成其文化复兴运动。

  ④ 建设新国乐还需要借鉴西洋音乐的科学方法。另一方面,“五四”运动以后,西方浪漫主义和表现主义音乐美学亦开始影响中国。

  音乐理论家青主的思想即具有此种特征。他著有《乐话》、《音乐通论》,对音乐的本质、内容、形式、创作、表演、功能等一系列音乐美学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其主张是:音乐是“灵魂的语言”或“灵魂的一种世界语言”(即“上界的语言”);音乐是心灵的表现,是主观的创造,并具有改善人类心灵的功能。在重视音乐内容的情感性的同时,强调音乐的思想性、精神性,强调生活阅历对创作的重要意义。其不足是对音乐的民族特性有所忽视。20世纪30年代以后,在无产阶级革命音乐先驱者之中,冼星海是最初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音乐问题的音乐家之一。他在30年代末期,著有《论中国音乐的民族形式》、《现阶段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几个问题》等一系列论文,着重探讨了如何发展中国民族的、大众的音乐,以及如何看待音乐的民族形式等问题。其主张大体是:

  ① 发展中国工农音乐是创造中国民族形式最基本的出发点。新音乐的方向是大众化、民族化、艺术化。

  ② 内容决定形式。新的社会现实,新的民族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即新的内容,必定要求有新的音乐形式与其相适应。

  ③ 新形式与旧形式之间有继承性。新形式只能产生于对旧形式的改造、加工、变化、发展的基础上。因此必须注重对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的发掘、整理、批判、研究。

  ④ 要参考西洋的形式与方法,但不是照搬西洋音乐。⑤强调民族形式是民族生活传统、生活方式的反映;民族形式必须具有民族特有的风格与气派。

  ● 欧洲现代音乐美学思想

  欧洲20世纪30年代前后出现了以E库特和H默斯曼(1891~1971)为代表的新的音乐美学派别,有人称为“能量派”的音乐美学。这个学派同主张摆脱作曲家和听众的感情世界而独立地研究音乐作品自身的哈尔姆自律论有密切关系,但不同的是它显示出企图克服自律论本身在解释音乐本质时的弱点的倾向。库特认为音乐的本质并不是音响形式,而是音乐中的某种意志倾向性。这种意志倾向性同音乐材料、音乐构成的各种因素不可分割地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存在于音响现象内部的能量形式体现出来。构成旋律的音倾向的称之为动力性能量,构成和弦的音倾向的称之为潜在性能量。默斯曼在他的《应用音乐美学》(1926)中则以能量说为基础,对音响的物质材料的规律性做详细的所谓纯客观的考察。这种企图摆脱哲学世界观的制约,就音乐论音乐的倾向体现了30年代在德国兴起的“新客观派”文艺思潮的某些影响。在这之后出现了一个新的学派,即建立在E胡塞尔(1859~1938)现象论哲学基础上的现象论音乐美学的学派,重要的代表人物是R因加尔登。因加尔登认为音乐属于同现实世界并立的意向世界,将音乐看作是一种“纯粹的意向客体”。作为这种纯粹意向客体的音乐,它同现实世界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联系。因加尔登以音乐作品同作曲家、欣赏者的意识感受之间不存在同一性,音乐作品同该作品的乐谱之间不存在同一性为前提,提出了音乐作品的特殊的存在方式问题(《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象论美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N哈特曼、S朗格等人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因加尔登学说的启发下,哈特曼提出了音乐作品的层次论。他将音乐作品分解为作为声音实体的实在层(即前层)和作为内容含义的虚幻层(即后层)。前层是独立于欣赏者的意识而自律地存在着,后层则同具有艺术感受力的欣赏者的意识发生关系。这种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音乐的内容形式问题上调和他律自律之间矛盾对立的一种尝试(《美学》,1953)。朗格的音乐美学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现象论美学的影响,但他主要是从符号这个概念为出发点来解释音乐的本质。在朗格看来,音乐同其他艺术一样,是由比语言符号要复杂得多的特有的艺术符号构成的一种表现情感的纯粹的形式。这形式实际上只是一种虚像。在说明音乐形式同感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朗格借助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同构对应理论(《情感与形式》,1953)。但无论是哈特曼还是朗格,当他们把音乐看作是一种意向的客体或是某种虚幻的实体时,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它同现实世界隔离开来进行考察的。在50、60年代从心理学研究的角度试图解决音乐中自律他律、形式内容之间对立的尝试,一直在进行着。在格式塔心理学基础上提出综合性的形式-表现美学的A韦勒克(1904~ )的理论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从50年代起,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反映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为出发点的音乐美学研究,开始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发展起来。在这方面出现的主要著作有BB万斯洛夫的《论现实在音乐中的反映》(1950)、□А克列姆廖夫的《音乐美学问题概论》(1953)、Z利萨的《音乐美学问题》和《论音乐的特殊性》(1953)等。他们把音乐看作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构成因素,指出它归根结底是社会现实生活在人们精神世界中的反映的产物,将它同社会经济基础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并在这个基础上对音乐不同于其他艺术种类的特殊本质进行了探索。60~70年代,这个学派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和发展。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吸取了西方音乐美学研究中的某些成果。在他们的一些著作中有时可

  以看到现代语义学、符号学的某些影响(如利萨的《音乐美学新论》,1975),有的甚至具有现象学等理论的某些印记。

  70年代以来,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的发展对音乐美学的研究开始产生影响,出现了一些这方面的论著。虽然它还处于探索性的初级阶段,但这个方向将无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未来音乐美学的发展可能具有深远意义。

在过去很长的历史时期,与艺术现实相比,美学思潮、美学理论更多地表现了一种被动性从最根本的发生学层面来看,艺术创作是一定时代与社会的理想和情感的折射,但理论并不一定总是跟在生活后面被动地反映生活,它也可以是积极的、生动的,否则,理论的创造性与价值又从何体现呢诚如恩格斯所言,“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1](P485)从19世纪到20世纪,西方美学理论的发展很多时候走在了艺术的前面

英国当代著名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曾经指出:“在当代有关现代性、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的争论中,‘文化’似乎是分析和理解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关键范畴”[2](导言P1)从文化的角度讲,艺术代表了文化的一种要求;包括美学在内的理论则代表了文化的另一种要求虽然两者的表现形态和作用途径迥然不同,在现实中给人完全不同的印象:一实一虚,但艺术与理论的本质都是一样,它们都属于社会的意识形态,同受现实生活与经济基础的制约影响因此,这两种要求是存在契合点和共同性的从文化的角度和视野出发来审视艺术和包括美学在内的理论,可以让我们透过艺术与理论现象的表面,思考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刻的社会、政治和伦理问题

从文化的角度看,艺术与理论的契合点和共同性也就是人类全面交流的要求这种交流凸现了人的社会性,也正是这种需要为个体的人联结为社会整体提供了最深刻直接的动因交流的问题恐怕是20世纪艺术和美学共同面临的一个深刻难题,因为交流的前提是人们之间有相应的、较多的共同点,但我们所身处的却是一个对立日益深化的时代从总体上把握,20世纪是“一个机械的世界,一个由工艺技术制造出来的物质的世界,一个用各种语言来加以传递并且也使所有事物都变了形的信息洪流中的世界,一个传统生活方式已无法维持下去的世界对于这个世界,人必须努力去加以忍受,去扩大自己生活情感(Lebensgefühl)的基础”[3](P51),而人们对这个新的世界的“忍受”,却滋生了忧郁、荒谬、无聊、孤独、焦虑、绝望的情绪和情感,这是一种过去的世纪不常有的生存体验卡夫卡曾对这种孤独无聊的生存体验有过传神的描述:“我从清晨6点起一直学习到傍晚,我发觉,我的左手怜悯地握了一下右手”,“黄昏时分,由于无聊我先后三次走进洗澡间洗手”[4](P20)处于这种心绪之中的人们,彼此之间存在严重的隔阂、对立在现代社会,一方面是物质的极大充裕与富足,另一方面则是精神的极度空虚与无助,这就是20世纪的世界,尤其是居于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发达资本主义世界的人们的真实存在用特里·伊格尔顿的概括就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身体被从中间分裂开来,创伤性地分割为畜牲般的物质主义以及变幻莫测的理想主义,要么太缺乏理想,要么太异想天开,要么与骨骼分离,要么膨胀为堕落的情欲”[2](P193)现代西方美学思潮、西方现代艺术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中萌生和发展起来的

西方现代艺术和现代美学可概括为浪漫主义文化时期的艺术和美学,并可划分为3个发展阶段

(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上升时期,或者说经典艺术时期十六七世纪,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自然科学首先摆脱中世纪宗教神学的羁绊与束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中世纪对科学绝对没有兴趣,巴伯在他著名的《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中,还为读者开列了一个从公元9世纪到15世纪的科学发明的“值得注意的清单”[5](P55),以表明在科学的进化中没有出现根本性的断裂但的确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产生与发展开始,科学与社会发展的互动性表现得越来越充分科学的发展与进步带来了西方近代工业文明的初步繁荣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美学和艺术的发展在欧洲进入了浪漫主义阶段从16世纪至19世纪,文学艺术上,从拉伯雷到塞万提斯,从莎士比亚到巴尔扎克,从弥尔顿到歌德,从雨果到狄更斯,从托尔斯泰到高尔基,浪漫主义的创作手法都得到充分展现;美学上,则以英国经验美学和德国古典美学为代表这是一个大家辈出、经典迭现的时期,同时,也是一个西方传统的文学创作和美学观念达于极致的辉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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