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广为传唱的好歌《最浪漫的事》。与其说此歌旋律好听,还不如承认感动我们的是这首歌的歌词。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我和你坐在摇椅上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做心里的宝。”
现代人的爱情观是极为复杂的。热衷天长地久与追求曾经拥有的人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
可不管是持哪种爱情观的人,对于“最浪漫的事”此种终极浪漫都是感动与渴慕的。
好多次,漫步于街头。我的视线总会被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吸引,他们手扶着手,时而谈笑,时而沉默无语,向一条小径走。我纵有满腔感动,在这种氛围中,还有比默默凝视与深深祝福更好的诠释方式吗?
还有什么浪漫比得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呢?还有哪种幸福能胜过和相爱的人患难与共,相濡以沫到老呢?
痞子蔡在去医院寻找轻舞飞扬的列车上也曾被一对白发老人所吸引。他们的目光停留在老太太轻轻握住睡着的老先生的手的动作上。可她的轻舞飞扬没有等到享受这样的浪漫便飞往天堂了。在香水雨中,她带着她的幸福与满足走了。留下可怜的痞子蔡孤孤单单一人。多么心酸的浪漫。
看来要享受终极浪漫除了要面对爱情、婚姻的分分合合,还要与无情的生老病死作斗争
浪漫主义是哲学带来的,从文艺复兴运动、巴洛克时期与启蒙运动一路走来,太过强调理性,结果理性的世界让人失望,终停了下来,如释重负,松了口气,这口气约有150年。
康德和他那冷静的知性主义被抛之脑后,一群不那么认真读书的学生,自由散漫、做白日梦、热爱生活、留着长发、漫不经心地谈论着诗歌和艺术。
年轻总被人人描述成一种资本,是流于动的烦恼和热血,少年而没有烦恼,成长起来不是圣人倒是庸人,这菜刚出炉,你趁早它都还热气腾腾的呢?
浪漫主义,容易让人接受,好听,好记,好玩,挂在嘴边的是:“闲散是天才的理想,懒惰是浪漫主义者的美德。”
年轻人个个都是艺术家的种,伟人的胚,偶遇一虫子都想去“吻一吻”,看见花都有“美和占有”的欲望。
帅哥遇到美女,就浪漫了,那是帅哥和美女的事,与你何干呢?长得丑,浪可以,漫不起来,一漫,就俗了,丑女鳖男常有一个心态:要是被绝世容颜的异性占有,这才是所谓的终极浪漫。
跛子拜伦一出场就是恶魔,特立独行、多愁善感、叛逆成性又英俊,被时髦妇女团团包围,雪莱呢,前脚才进牛津,第二年就被开除,骗了一女同学,私奔到爱丁堡结婚,回头发现结了个假婚,没有感情,又骗了一小女生私奔去了法国,还顺便把她的妹妹害苦了,终奔赴意大利。
后头的人还要会玩一些,爱情可以有,婚姻就不必了,纯玩。比如萨特就找了一个固定的炮友波伏娃,两人还签了协议,约定他们之间是一种“开放式关系”,在爱是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前提下,可以有“偶发爱情”,但绝不互相欺骗、隐瞒。
谢林主张将心灵与物质合而为一,让神秘之路通往内心,这一诠释,所有的路,都是回家的路,这浪漫主义就有了“意识流”的意味在里面了,当然,这意识流还得归功于叔本华、弗洛伊德的哲学启迪。
不过我不喜欢弗洛伊德,他的潜意识潜得太深,本我自我超我又太武断,分析什么都要牵扯到“不幸的童年经验”,梦的解析总得和性挂钩。好像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就是“原罪”一样,一辈子都难逃脱宿命论。
你看现在新闻上,经常追溯罪犯的童年,拿着个大锄头挖了挖,挖得够深了,终于挖出了犯罪的根源,大概也是出于相同的原理,这不过也只是一家之言罢了。弗洛伊德主张原因论,与之相对的,我偏向于阿德勒主张的目的论,没有“精神创伤这一说法”,活在当下嘛,为何非要揪着过去不放呢?
浪漫主义直抒,也滥情,拼命追求自然,最后弄到不自然,浪漫主义一变种就是象征主义,再到意识流,就和自然没什么关系了,所以乔伊斯说:“流亡,就是我的美学。”
就这样,浪漫主义被人封印在蜜罐里,被虚无的幸福所裹挟,最后被闷死在甜蜜中,又回归到现实主义。最后,要等,等到尼采吼一嗓子:“上帝已死”,才能解除封印。
大概年轻一代都要有这样的经历,一开始其他主义搞不懂,浪漫主义好像一下子就弄懂了。毕竟个人的青春就是不自觉的浪漫主义,自觉的青春呢,其实是浪漫主义的陷阱。
现在这批人,还是那一批年轻人。每个人一上场,都会先吼两嗓子,还是那句口号:闲散是天才的理想,懒惰是浪漫主义者的美德。浪漫属于时间,浪漫需要挥霍时间,年轻人天然就拥有它。古怪、不正派,白天闲游放荡,晚上寻欢作乐,等都等不及就朝着荒诞派、垮掉的一代、黑色幽默和魔幻现实主义狂奔而去。
滥交也滥用自由和权力这两个词、武侠酒神精神都有,她抽烟喝酒蹦迪纹身染橘毛但是是一个好女孩,你相信吗?我觉得橘红色真的是很廉价的发色了,我支持她染奶奶灰、雾霾蓝,实在不行,绿色也行!
人性道德真的处于全面崩溃状态吗?我对全面崩溃的唯一经验就是有个朋友自杀了,一同学、一朋友、一兄弟怎么怎么了,回答不上来。
现在的浪漫主义变成了戾气,我们这个时代,自我膨胀了,集体变弱了。大多数都是生活过的不如意盲目寻求一个信仰逃避现实,就掉入了浪漫主义的陷阱。
等到能力没长多少,时间嗖嗖地跑,头发哗哗地掉,浪漫主义就死了,等着现实主义这老人来收尸,现实主义,是最后的出路。
浪漫主义者都在年轻时死去,要么是肉体死去,要么是浪漫的那一部分独自死去。真正能浪漫一生的,还得心里有矿且不流于世俗。
文学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浪漫却是要有所牺牲的,不值得牺牲的,那叫浪费时间。浪漫的牺牲,完全自愿,可又舍不得“完全”,因为人人怕白白牺牲。
最后,一个个虚荣入骨,又实利成癖,嫉俗如仇,却又爱浪漫如命。
你看,现实主义来了:神不足惧,死不足忧,祸苦易忍,福乐易求。人一辈子,走走瞧瞧,吃吃喝喝,不生病,就是福气,如果能遇到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再发点小财,就是天大的福气。
一无所知的世界,走下去,才会有惊喜,于是,我们就这样“轻车熟路”地,堕落了!多想再上一次浪漫主义的当,心甘情愿那种。
啊,是啊是啊,我也浪漫过,这该死的浪漫啊,哦,哎……还没说出口,就已泪流满面。这浪漫,其实只和一个悲剧有关,这就是浪漫主义的陷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和得到自己想要的。
我不怕,我等,再等一个轮回,等你来,等花开,我的心是吃了防腐剂,打了玻璃酸的,它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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