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邀 舞》—Aufforderung zum Tanze Op65,原为钢琴曲,作于1819年,由卡尔·玛里亚·恩斯特·冯·韦伯1786-1826(德国人,德国民族音乐先驱,代表作《魔弹射手》)所作。后来由柏辽兹编配成管弦乐曲,使之名声大作。
2、《降E大调第三交响曲》(The Symphony No3 in E flat major,Op55,又名《英雄交响曲》),是德国作曲家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作于1804年的交响曲,作品55号。
3、《c小调第五交响曲》(Symphony No 5 in C minor, Op 67),又名命运交响曲(Fate Symphony),是德国作曲家路德维希·凡·贝多芬创作的交响曲,作品67号,完成于1807年末至1808年初。
4、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约翰·施特劳斯作曲,1868年完成。乐曲描绘维也纳郊区森林的景色。初夏的早晨,高枝啼鸟,林阴遍地,姑娘们在森林嬉戏、歌舞,恍若置身仙境。
5、法国音乐家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以充满想象力的管弦语法,为音乐的浪漫主义开启了决定性的大门。在当时,浪漫主义正从文坛、画坛渐次席卷到乐坛,柏辽兹正好恭逢其会。
浪漫主义音乐以它特有的强烈、自由、奔放的风格与古典主义音乐的严谨、典雅、端庄的风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如果贝多芬的音乐只是黑白**或版画的话,那么浪漫乐派作品则像水彩画和五颜六色的油画。这一时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浪漫主义音乐流派。一种是以勃拉姆斯为主要代表的保守浪漫主义,另一种是积极浪漫主义。浪漫主义音乐时期也是欧洲音乐发展史上成果最为丰富的时期,它极大丰富和发展了古典主义音乐的优良传统,并有大胆的创新,这一时期的许多音乐珍品至今仍深受人们的喜爱和欢迎。
浪漫主义时期民族乐派被誉为“北欧双子星”的作曲家是格里格和西贝柳斯这两位。因为在浪漫主义时期民族乐派也称为“斯堪第纳维亚民族乐派”,其代表为格里格和西贝柳斯,被誉为北欧双子星,挪威的格里格深受浪漫主义音乐的影响,结合本民族音乐的精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他的作品以描写自然为主,虽然充满民族音乐特色,却从不照搬任何一首民歌的旋律,而是把激情融于创作,从真实的创作中体现出民族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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