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着拳头行走的姑娘散文

攥着拳头行走的姑娘散文,第1张

  她,早上走在北京街道熙攘的人群中,低头看路,只能看到所有人繁忙的脚步,各式各样的鞋和各式各样的走路姿势。怕心中再多一丝厌烦,于是昂起头,看到了蓝天的底色,偶尔也能衬出些朝霞,倒影在车窗上时会更迷人。

 她沉沉地望向朝阳的方向,仿佛眼睛能刻印出这一切,甚至要吸入眼睛里的星河世界。这时候,她不会在意周遭的一切。

 她坚定稳健的步伐,穿越着斑马线上的一道道白线,攥着拳头有力量地行走。

 她,昨晚可能熬夜很久赶项目的PPT,涂抹的眼霜还未覆盖完全暗沉的黑眼圈,细纹若隐若现。此时她并不在意这些,而是焦灼地思考者方案是否还有改进的空间。

 她,那还没断奶孩子昨晚哭闹的'时间有些长,已经身心俱疲的她好不容易哄孩子睡完后浅浅地睡去,这已经是怀孕以来的常态,大脑的思考功能常常会因为缺乏睡眠而濒临罢工。

 她,可能昨晚老公回家时带回了若有若无的香水气息,嗅觉灵敏的她闻之浑身毛孔全都炸开,但她默默地把他的衣服投进了洗衣机,甚至帮他脱下外套时手都没有抖一下。紧接着她迅速逃回卧室,控着眼泪刷些朋友圈或者网页,脑子里一片空白,一夜几乎无眠。

 她,从辅导班接孩子回家后就开始马不停蹄地做晚餐,但挑食的孩子似乎并不领情,勉勉强强扒了几口,没办法,她又叫的必胜客外卖,饭后辅导孩子一起做功课,没做完作业的孩子会在班务群里被点名批评,从小到大都很优秀的她绝对接受不了被这么批评的。

 她,昨晚在医院的病床边陪着刚刚做完手术的家人,从挂号到手术完成这段时间一直像踩在棉花上似的,机械又焦灼地支付着费用或咨询着医生,最后瘫软在病床前,一旦病人有什么需要立刻起身。

 她,昨晚在健身房里汗如雨下,可是身上的脂肪却并不买账,一点即将变化动静都没有。疲惫的身心和教练严酷的语言已经让她抵达到崩溃的边缘,于是偷偷在浴室里把眼泪和着水滴一起落下,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脆弱和委屈,因为她从小便被同学冠以“憨大个儿”、“神经粗大”、“真汉子”的“雅名”。这些都不是真的她,她也想为了那个他,悄悄地蜕变。

 她,昨晚去赴约一个男人的邀请,在一个很有情调的饭店里,吃着牛排,喝着红酒,两双眼睛在灯光的辉映下飞舞流转。她喜欢他说话的方式,和写出的东西,喜欢他不被年龄所困的率真和少年气。他搂她入怀,细细地吮吸着她发尖的香甜,轻轻地吻着她的脸庞,寻找着她娇嫩的嘴唇。她断片一样地,大脑空白且浑身绵软,喜欢他身上淡淡的味道。但她用最后一丝理智推开他的怀抱,匆匆地打车回家。她推开家门,无力地背靠着墙,但欲哭无泪,无神地望着她对面那幅结婚照,那时她那幸福的脸庞在闪着光。

 所有昨晚可能发生的事都是今天朝阳的起点,连续又无关。一个又一个坚强而充满能量的身影都藏着许多故事,或许平淡,或许刺激,但她们都信仰着明天和新生的力量。

 她快速地行走在路上,耳机里放着摇滚或是流行音乐,知识节目或是英语,或者单纯地将自己放空或者继续畅想。

 她,为了与年龄对抗,为了不在生活的琐事里沉沦,昂起头颅,两眼闪闪发亮,攥着拳头走在路上。

 身为轻熟女的她们,身为人女、人妻、人母的她们,有恐慌,有笃定,有成长。

  欣欣和子哲是我见过的第一对感情最好的青梅竹马,好到有些羡煞旁人,更重要的是,他们互相陪伴从孩童到现在,并不因时间和距离使感情有所减少。不管认识了多少人,不可替代的始终无法替代。也说不清喜欢他们哪里,但就是真心希望他们能够一直相伴同行。

 而每到这时,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是类似竹马的存在,想起小时候的最澄澈又最纯粹的友情,然后,那些尘封在岁月里的无处惹尘埃的记忆,在一瞬间缓缓苏醒。

 我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和你那么要好的,只记得很小的时候两个家长就特别熟识,你妈妈经常带着小小的你来我家串门,我跟着妈妈去你家里从楼梯口就大声喊你直到你“噌噌噌”跑出来开门。

 你总是会带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玩具到幼稚园,一样一样教我玩,碰到我喜欢的就大方送给我。第一次接触“香珠”就是在那时。那是一种小小的软软的东西,轻轻一按就会破,由于是球形,并且常见于香水罐里,所以小孩子们都管它叫香珠。

 一开始养香珠,只有透明的那种,是你从家里带到幼稚园给我的。后来养的人越来越多,香珠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颜色,还出现了“蛇蛋”“恐龙蛋”等等各种千奇百怪的形状。我们各自养了一大瓶,没事就倒出来数数有多少颗,然后一颗一颗放回水里。

 之后,不知道从哪个同学那儿传来一个消息,说是大香珠会生小香珠,我们数得更勤奋了,每天要数好多遍,期盼着有一天它们会生出一大群小香珠来。每次你来家里,也会瞧瞧我养的香珠长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变大;要是从哪儿得到新品种,就会分一半给我……在香珠这种小玩意儿的陪伴下,我们安然长大,顺利从幼稚园毕业,踏进了小学大门。

 报到的那天,我一眼在人群中看到了你,兴奋地跑去,你也很高兴,因为在这陌生而又偌大的校园里,我们不再是形单影只的存在。

 家离学校其实不远,但由于年纪小,爸妈不放心我步行上下学,坚持接送我。而我与年长一岁的哥哥不仅不同校,还隔着四公里的路,又因为放学时间一样,有时等了十五分钟还不见妈妈来接。那时,你家离我家就一个路口的距离,所以你妈妈经常在接你回家的时候顺便接我回家,或者去你家吃饭。

 时间长了,你们班上的人都认识我,也有人拿我们开玩笑,说我们是一对儿之类的话。但我们默契地没有发火,也懒得解释,只是一笑置之,并且相信我们会一直是最好的朋友。

 当真是两小无猜。

 升到三年级,我们换了教学楼。1到4班在3号楼,5到6班在4号楼。你在2班,我在6班,所以,我们是两幢不同的教学楼,即使中间有一条走廊连接着。

 是开始有了性别意识吧,我们默契地在学校疏远对方,见了面不打招呼,会在人家说“你们是不是一对儿”的时候恼火……连家长都以为我们吵架了,但其实没有。我们还是会在私底下打闹,去对方家里的时候,只要有一方先开口,接着便喋喋不休。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了六年级。

 也许是学习任务重吧,再也没有时间互相串门,明明只是隔着一条走廊,在偌大的校园里,我们却没有相遇过。

 你有你称兄道弟的圈子,我有我误以为可以长伴的闺蜜圈,两个圈子有不少交集的地方,但从前亲密无间的日子,变得无比遥远,遥远到我分不清那是否发生过,但那又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小学毕业,我们考取了不同的学校,各奔东西。直到初一的暑假,你和你妈妈一起来我家里,你拘束的样子连哥哥都不晓得怎么跟你搭话,换作以前,你们可以因为游戏聊得火热。

 午餐时间,大人决定在家包饺子吃,小孩到楼下西餐厅吃牛排。依旧是一路无言,我和哥哥眼神交织的时候,示意着对方先打破沉默,后来,还是哥哥迈出了第一步。我以为我们可以有话题聊,还能找回朋友般的感觉,但是没有。哥哥抛出的话题你没接住,我也没有,它就那样被揉碎在空气中,连同我们的友情。

 安静地吃完午餐,然后离开。

 从此,分道扬镳。

 好在,我们的家长仍然是无话不谈的交心的朋友,经常来往,只是再也不会带上我们两个。我也偶尔会在妈妈那里听到一些关于你的零星的消息。好的坏的,都再与我无关,只是真心希望你一切都好。

 我曾在空间看到这样一条说说,“那些说了再见的人啊,一定要再次相见。”突然心里泛酸,像是曾经许下的宏愿,最终无奈于现实给的一巴掌,然后归零,在此声巨响——

 恍如梦醒。

 嘿,忘了告诉你,就在前不久,我知道了小时候我们养的香珠其实并非珠子,它有个专业名字,叫吸水树脂。一点也不可爱对不对?我更宁愿永远不知道这个事实,让它继续带着“香珠”这个名字存活在我的记忆中。

 可是哪有选择的余地啊,就像——

 我们总是说潮州很小,其实蛮大的,大到不管是否愿意,我们说了再见,今后便是再也不见。

 而我们,终究也只是彼此生命中的一个摆渡人。

大概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正读高中,我的娃娃脸上胶原蛋白还很充足,只用清水洗脸就能拥有白里透红吹弹可破的肌肤,那是少女最好的青春时光。

可我却因为学业整日坐在教室里埋头苦读,每日看到的风景只有教室窗外的那几棵树。文科班是典型的女生多男生少,我既没有喜欢的男生也没有跟女生一起聊八卦的兴致。读课外书是我逃避枯燥乏味生活的唯一方式,在没有手机电脑和网络的时代,我对世界的认知基本上都来自于课外书。

有一天,我读到了关于Tiramisu的意大利传说:

年轻的士兵就要离开家乡和亲人赶赴异国他乡的战场,心急如焚的爱人因为没有时间烤制精美的蛋糕,只好手忙脚乱地胡乱混合了鸡蛋可可粉蛋糕条做成简陋速成的点心,再匆匆忙忙地送到士兵的手中。姑娘脸上挂着汗珠,闪着泪光递上的食物虽然简单,却甘香馥郁,满怀着深深的爱意。

我被这个传说深深地感动了,从此记住了提拉米苏这种美味甜点的两个寓意——“记住我”和“带我走”。尽管知道这个浪漫唯美的名字是音译名,我还是一往情深地爱着它。在我心里,它就是美好浪漫的代名词,在我还没有见过它的时候,它就像童话一样住进了我的心中。

我在日记本上抄写了这样一段文字“传说提拉米苏是一款属于爱情的甜品,吃到它的人,会听到爱神的召唤。喜欢一个人,愿意跟他去天涯海角,而不仅仅是让他记住。”这大概是我最初的爱情观吧!

高考过后,我求表哥教我上网,那时QQ正流行,同学之间的联系全靠它。在表哥的帮助下我注册了账号,“快点想一个昵称,就是你在网上用的名字。”表哥一边点着鼠标一边对我说。“没有字数限制吧?那我要叫‘提拉米苏’!”我毫不犹豫地说,刚学会用五笔打字的我慢慢地打出了这四个烂熟于心的字,心里的那股兴奋无法言说。从此这个昵称便一直伴随着我,再也没有改过。

23岁时,跟男朋友第一次去西餐厅吃饭。我们翻着菜谱小心翼翼地点了牛排和沙拉,服务员又热情地推荐甜点。那时候我们俩都工作不久,菜谱上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价格,贵的令人咂舌。正准备礼貌地拒绝时,看到了那个让我心心念念的名字——“提拉米苏”,立即毫无抵抗力,忍痛点了一份。算了算,它进入我心中已经五年,我却一直没有品尝过它。

很快,大大的白色餐盘端了上来,中间端坐着三角形的蛋糕,高贵典雅,就像一位骄傲的公主,旁边点缀着的红樱桃和乳白奶油犹如她的女仆和侍卫。终于见到了“庐山真面目”,我上上下下前后左右把它看了个够,才拿起小勺开始吃。可是,它的味道却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美,加了可可粉和巧克力的蛋糕有一股苦味,与我想象中的甜蜜完全不同。我有些失望,看来传说故事和颜值远胜过它的味道。

但是我对它的爱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几年前,微信流行起来,其迅猛之势远超当年的QQ。亲人和朋友们纷纷转移到这个阵地,我也不甘落后,注册了账号。一开始准备继续用“提拉米苏”这个昵称,但这里似乎更加透明,很多人用的都是真实姓名,我便采取折中策略,留了“米苏”这两个字,再加上我的姓“闻”,“米苏闻”成了我新的网络代码,之后注册其他网站通通都用这个昵称。

而我也真的践行了当初的爱情观,追随喜欢的人来到了离家千里的地方生活,结婚,生子,从一个满怀浪漫憧憬的少女变成了需要自己操心柴米油盐的主妇,慢慢体会到生活中的各种滋味。

带着儿子出去吃饭,他看到菜谱上精美的甜点,指着提拉米苏说:“我要吃这个!”却只尝了一小口就不吃了,他说:“好苦啊!我不吃了!”我叉起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着,奇怪,没有第一次那么难吃了,难道我的味蕾发生了变化?不知不觉一块蛋糕差不多被我吃完,突然想起从前我也是不吃苦瓜的,现在却很爱吃。人生滋味,自己体会,也许,甜蜜和苦涩,都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滋味吧!

冬日的夜,来得特别的早,黄昏的家因为一盏灯光而显得温暖;寒冷的街角,带来冬的凉意,厨房,借着飘着浓香的灶台,让家的幸福肆意弥漫。

带上围裙,洗净双手,把要做的菜依次从冰箱里取出来,摘好之后泡在水池中,淘米焖饭,切菜炒菜直到端上桌摆好碗筷唤一声:“吃饭了。”才能让自己停下来。

看着大人孩子一脸满足的吃相,我就会发自心底的快乐微笑。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把家人爱吃的菜熟记于心,把健康的饮食和他们钟爱的口味融入在一盘盘菜里,融入到热气腾腾的汤里,带着一份浓浓的爱和美好的心情烹饪一桌美味的晚餐,幸福的日子也在这小小的厨房餐桌上蔓延开来。

吃过晚饭,欢快的水龙头流淌着温暖的水,麻利地洗干净碗筷,收拾好餐桌灶台,我又开始把第二天的早餐打理——从不同的米盒里抓若干小米、薏米、糯米、红豆、花生、大枣、桂圆、枸杞、冰糖再配上新买的山药,洗净之后放在电压力锅里慢慢熬制,一会功夫满屋就会充满了粥的甜香。想着早晨赖床的儿子和丈夫不必因为烫嘴的热粥而着急,我就会感到无比的舒心。配合不凉不热香浓可口的粥,清口的小菜是必不可少的。

赶上闲暇时,我会把卷心菜、白萝卜、红辣椒、胡萝卜放在泡菜坛子里,在冰箱里储存上个把时日,每早捞出来一碟,既清凉脆爽又提神开胃。秋天,正直白菜上市的季节,我会自己动手制作好吃的辣白菜,白菜十字花切开,撒盐腌上一整天,沥去盐水,再细细地剁碎姜丝蒜末梨片,拌上适量的白糖辣椒面,一层层地涂抹在白菜叶之间,等待几天就可以吃了,这健康新鲜的辣白菜既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炒香剩下的米饭。

为了满足孩子大人一天的营养,早餐的丰富营养是极其重要的。不必起太早,因为好多食材都是闲空时就准备好的。比如,空闲时腌上一坛咸鸭蛋,早晨放在锅里连同鸡蛋一起煮几个;周末包上几帘饺子或发面的包子冻在冰箱里。早晨放在蒸锅里蒸出一屉,热气腾腾喷香扑鼻,趁着蒸煮的时候,我尽可以去梳洗打扮、叫醒家人。有时也会提前买好现成的手抓饼、培根肉、黑椒鸡柳牛排之类的超市速冻食材,烧热平底煎锅,油热之后放上煎烤,只几分钟功夫就会做好一盘营养美味的西式早点。要是实在没有主食干粮,我就会把单位中午吃不完而带回家的馒头切片,裹上鸡蛋液,放在平底锅里煎得两面金黄,口感松软……这些变化多样的早餐让我家的厨房充满了食物的香,也荡漾着家人的爱,让儿子和他吃得脸色白里透红,头发根根发亮,我也一样,有时到中午都不觉得饿呢!

就这样,我的日子在厨房里泛着光彩。我也在不断的烹饪中慢慢地成熟,从一个不会煎蛋做饭的女子成熟为一位做菜有模有样的妇人,快乐着家人的快乐,幸福着家人的幸福,也享受着生活的甘美滋味。在柴米油盐之中,这小小的厨房就是我的舞台,不必非要谁来为我喝彩,只要自己觉得快乐满足就够了。

文学名作《草雪·错偷两日情》原文|主题|赏析|概要

作者简介 草雪,女,香港小说家、散文作家。1957年生于香港,自云生性最怕平庸沉闷,全职写作以前,转过几十份工作(夜中学教师、港闻记者、空中**、花店职员、专栏作者、儿童文学翻译、电视、**翻译、广告撰稿员、电视资料编剧、人物专访记者)以传媒、创作行业为主,兴趣繁多。喜欢黑色,包括黑夜、黑衣裳、黑咖啡、黑色幽默。爱漫画、默剧、粤剧、**、古典乐。喜欢的人:莫扎特、马塞·马素、伊力卢马,聪明、嫉俗,有傲骨、胸襟的人。发表创作逾百万字,半数为小说。已结集的作品有散文集《天上人间》、《七月的秃树》、《寻常巷陌》、《剪过黄昏》、《我不雌伏》,专访《名人大搜索》; 小说集《十三丑》、《三女一男》、《塞纳河之影》、《妖娆》、《三昧》、《失地》; 小小说集《痴心鸟》、《我和她和他》。草雪的创作常以男女关系为题材,但不限于婚姻、爱情,她也涉足女作家甚少触及的同性恋等偏激心态。她注目的人物多为出没于这都市的商业场、文化圈中人。他们按各自的生存需求和道德观念行事,在这世纪末的时代,寻求着也困惑着,于规范化的人生和独立不羁的个性追求之间作着种种选择。灵与肉的冲突、家庭危机、对婚姻爱情的失望和渴求,形成她作品中强烈的戏剧性冲突。她更喜用幽默、夸张、嘲讽的笔调,举重若轻地写出这一切,令人宛尔又不禁警觉人生的荒谬和无奈。

内容概要 在《时光倒流七十年》的**配乐下,杨永朦朦胧胧地醒过来,舒漫儿早已起床,她精心布置了房间,准备好早餐,衣饰也不同以往,这天是她和杨永结婚四周年的纪念日。但杨永却不懂欣赏她的心思爱意,如常地扭开电视机吃早餐,为这天的办公程序打腹稿。漫儿告诉杨永今天中午带女儿点点和他一起吃午饭,然后把点点送去她婆婆家。她等杨永下班后一起去澳门,并嘱杨永不要忘记买礼物给她。杨永跟另一位律师合股开设律师楼,他这天中午要见老朋友熊春韭,此人是他的客户,表妹蔡绛红的分居丈夫。中午漫儿拖着点点来到川菜馆,春韭见漫儿便觉目眩心动,他懂得欣赏漫儿那袭衣裙的品味,席间满嘴胡言,漫无禁忌。漫儿专心一志兀自计划着下半天的行程,一再叮嘱杨永准时到码头。午后秘书传讯,说杨永的父亲来电,杨永不想接听,但到第四次时只好接了,父亲杨坚与杨永母亲秦娇多年不和,此次告杨永说母亲失踪了,令他立即回家,杨永不胜其烦,却只有从命。待他离开时才惊觉完全忘了漫儿正在澳门等他。漫儿换上一袭Lagerfeld设计的性感套装,在酒店扒房等杨永共进晚餐,到的却是熊春韭。漫儿等到心酸,陡地闻得钢琴师竟然奏起《时光倒流七十年》,但觉这种错时的巧合,将本该带来的浪漫,扭曲为震撼的情绪。乐曲没有选错,牛排、红酒也没有选错,唯一搞错的,只是身边这位别饶趣味和品位的伴侣,并不是自己的丈夫。漫儿回到房间,侍者送来包装精致的礼品盒,拆开来,有熊春韭中午为她和点点拍的照片,然后竟是一件非常戏剧化的高贵晚装。杨永一进酒店房间,便扭开电视机。漫儿问起,他怕烦,只简略说公司有事,到底也没给漫儿买礼物。正说着,电话 乍响,是杨永母亲秦娇打来,她诉说被杨坚赶了出来,要杨永将她接到自己家。杨永起行返香港,说好第二天一早再来陪漫儿。漫儿生气、沮丧,百无聊赖之际,试穿熊春韭送给她的晚装。穿了盛装她又情不自禁地抹起脂粉来,摇摇曳曳,她步至酒吧,再度邂逅熊春韭。午夜,杨永在港岛寻至母亲指示的牌友家,结果还是接了母亲返自己家里。舒漫儿盛装“赴约”,与熊春韭彼此已共对两小时,他们从酒吧移师到市内之的士高,又重返酒店的小规模赌场中。两小时共合一百廿分钟里,漫儿十分自觉地,不断反复思量着“偷情”二字,她叛意已萌、蠢蠢欲动,可是另一条腿又怯懦地缩回去。不巧在赌场,熊春韭被穷追离婚赡养费的蔡绛红发现,纠缠不休。因小小突发的风浪,春韭尴尬地发现自己竟对漫儿较想象中认真。他将漫儿送至房门,拈起漫儿的一只鞋离去。夜愈长,舒漫儿的精神状态愈变得紧张。此际杨永在哪里熊春韭又在哪里舒漫儿但觉每个人都在捉弄她,留下她一个人,陪同那可恼的犯错感觉!漫儿困极而眠,乍醒,正是早上十时许。枕边未见杨永,她不能忍受再在房里多呆片刻,独个儿去到宽敞闲逸的咖啡室里坐下。蔡绛红来到漫儿对面,她要求漫儿把春韭暂时归还给她。漫儿避开绛红,早餐后她回房再致电杨永,不果,她想过返港看个究竟,又怕杨永正在来澳门途中,且自逍遥。在泳池再遇春韭。杨永静坐家中,听得老母与老父在电话里争吵不休,杨永决定干脆以牙还牙,替他俩办离婚,让他们得个教训。待他用车将二老载至公司楼下,二人竟分道扬镳,独剩他一人气得发狂。这时蔡绛红将电话打至他办公室,告之她发现了熊春韭,又说自己神经紧张,要与杨永谈谈。杨永顺便请她代为买送给妻子的礼物,绛红买了一双意大利皮鞋。在澳门,春韭与漫儿对酌,他吻了漫儿,他拉着漫儿向房间奔去。漫儿不曾兴奋,只细味着他的温柔。乐章不绝,从庄严、激动、佻脱、到旖旎的协奏,他俩正如斯转变、拍和。人间何夕今夕何夕电话铃响,漫儿直觉告诉她这是蔡绛红,她说了一句斥责的话就挂了电话。杨永百密一疏,没想到接电话的竟是漫儿。他痛苦,零时十分,他毅然而起,决定第二次来而复去!漫儿回到房间,她接到杨永这时从码头打来的电话,直至发现意大利女装皮鞋才知杨永来过!这是结婚四年来杨永首次送给她的礼物,竟然来得这么尴尬,这么不浪漫。星期日大清早,母亲鼓动杨永去澳门帮绛红捉奸。绛红进门,从结婚照片上认出漫儿,漫儿回家遭到杨母和绛红围攻。杨永希望漫儿留下,不离不弃而已,他对人性要求很低。几日间,漫儿不再回来,她要求离婚,杨永的父母则“先行”一步,终于签字离婚了。杨永收到熊春韭寄给漫儿的硬纸袋,袋里放有漫儿的照片,她原来可以如斯美丽!杨永仿佛第一次看清楚她的眉宇。袋里还有一张机票,内页写着舒漫儿的名字,目的地是巴黎。舒漫儿的确去了巴黎,但两年后她从巴黎返港,未见有熊春韭陪伴在侧。只因两天带来的变化,她过了两年有异既往的独身生活。感觉上两天和两年同样的漫长,舒漫儿花了两年时间去消化和接受那两天发生的事。她和杨永在极和平的状态下分手后,她选择了巴黎,全心投入时装设计的行列。回港翌日,漫儿和点点母女俩去澳门旅行,在泳池,又遇到熊春韭。熊春韭喟然轻叹,的确,他曾经有过幻想,在两年前寄机票给漫儿的前后,可惜漫儿错过了。杨永也不曾对春韭提及,可能正是他对春韭的一次小小的报复吧。在熊春韭身边,是另一位男人的妻子。漫儿冷笑,全速游回去,仿佛身后追赶着她的,仍是两年前那鬼魅似的两天。

作品鉴赏 这篇小说以两天时间为经,以漫儿和杨永由纪念结婚四周年到终于分手的故事为纬,写了两代人及与之相关的数对夫妻的情感破裂,展现了可悲复可笑,可笑亦可悲的一幕幕人生戏剧。从作品一开始,读者就可以看到,在对待结婚纪念日的态度上,男女主人公的心理和性格显示出极大差异。漫儿精心布置的怀旧主题和浪漫早餐,也许有些造作、有些矫情,但正如都市自然天成之物原本就罕见一样,在漫儿的刻意里,毕竟有着超出基本的生存需求以上的东西。她渴望一份浪漫情怀、一点理解和温柔。可是在杨永眼中,这不仅无关宏旨,甚至有点可笑。杨永这日如常地对着电视吃早餐、上班,又为老父老母惯常的使性斗气而东奔西走。他无暇也无心照顾妻子的浓情。可是他的老友熊春韭,偏偏鬼使神差地处处顶替了他。杨永没有为妻子做的一切,春韭都做了。结果漫儿由漫不经心到弄假成真,竟至于“偷情”两日。这情形,是杨永始料不及的,又是他不愿正视的。也正是杨永这种冷漠的容忍,令漫儿最终作出了结束这场婚姻的决定。在处理夫妻冲突方面,作家始终注目于男女主人公内心面貌、性格气质的差异而并不只借助于偶然的、外在的机缘因素。而在写漫儿与熊春韭的短暂情缘时,作家同样以反浪漫的笔调,极尽戏谑和调侃的手段,写出人物内心的矛盾和波澜。在作品中,“偷情”并未成为婚姻缺陷的补偿,无论是开始时的逢场作戏,还是后来的真情流露,这因缘始终带有对婚姻现实的报复性质,它也逃避不了这一现实的骚扰和负担。漫儿曾想到:“她和他,本是一脉相承的狂人!深埋着要和这个机械、冷漠、自制的现代生活规律对着干的动乱细胞。”可是,既定的婚姻角色感,无法摆脱的各种亲属关系,使一时的浪漫不断转换为尴尬的难堪的纠葛。由题名“偷情”始,至此,“偷情”也受到质疑。漫儿终于像易卜生笔下的娜拉一样,脱离了依附于男人的家庭,独自走到外面的世界去了,但这一选择依然伴随着极大的困惑。除了对上述三个主要人物的描写外,作品中展示的婚姻状况,无不是以情欲分离、人性扭曲为特征。蔡绛红对熊春韭追讨不休的心理,反映了一种近乎于原始和野蛮的占有欲;杨永父母之间的关系则更具有施虐为快的性质。作家生动地描述了他们那种既苟且又任性、既互相折磨又浑然不觉的日常生活,通过一系列无聊又紧张的冲突暴露了更具中国特色的那种旧式市民家庭的鄙陋心态。如此,作品揭露和嘲讽了机械冷漠的社会造就的种种人性缺陷,洞悉了都市人婚姻危机的症结所在。草雪一贯擅用语带机锋、唇枪舌剑的对话使人物作鲜灵活脱的自我表现。她也常以人物的某个习惯性动作、他们的服饰爱好、生活品味来表明他们的教养、性格。如作品中几次写到,杨永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扭开电视机,漫儿对此的反感和杨永固执的秉性以及漫儿走后杨永的寂寞都由这一个动作得到传神的揭示。贯穿于作品中的还有“鞋”这一细节的妙用,一双鞋,映射出各个人物对待感情的态度。春韭对漫儿的一只破鞋爱惜不已,当作花瓶赏玩;杨永为应付漫儿,托绛红买鞋给妻子;绛红照着自己的脚买,自有算计;漫儿捧着新鞋则想到:“丈夫如此。”“最好的时候,实用兼浪漫;最糟的时候,两者皆不是,唯一的价值是,即如敝屣,弃之亦可惜!”草雪的文字风格是犀利而明快的,她常在口语化的叙述中谐用四字俗语或文言典故,造成出人意表的反讽效果。

  容颜或者会沧桑,心只会一如既往的烂漫。我不能左右时光流逝,却能让自己永葆初心。守一片安宁,持一份纯真。愿我能打破时间的枷锁,做上天最眷顾的仙女。 ——题记

 向着阳光生长

 读书会上一位书友给大家推荐一本叫《一辈子,三万天》的书。看到书名里“三万”这个两个字,我就有点不甘心,一辈子都可以用天计算了吗?马上拿起笔算了一下,30000÷365≈822年。当这个数字摆在眼前的时候,我忽然感觉---人生好短。

 书上说“一万天用来成长,一万天用来奋斗,一万天用来享受生活。”我挺喜欢这样把一生分成三个阶段的说法,简约、明了。

 属于我的第一个阶段的一万天早已经过去了。概括地说,那是混沌而幸运的一万天。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是父母安排的,我自己基本是没想法,没目标的,只是一路他们顺着铺好的路走。上学、工作、结婚、生子,在我人生最初的一万天内全部都完成了。

 而那一万天的我,从头到尾应该还算是一个孩子,一个有几个好品质、几个好习惯的孩子而以。因为在那一万天里,玩,是我一直没有停止过的'事情。没想到的是,我这个“爱玩”的行为,却使我儿子成了一个优秀的孩子。

 在儿子还不会说话的时候,我几乎天天抱着他唱歌,跟他说话。我不是为了教他什么,我就是爱唱歌,爱说话而已,一不小心就完成了发展心理学里的科学育儿方式。

 等儿子会走了,我就带他去公园,周未还会带着他去另一个城市的公园。等他玩累了,我们就会到附近的一家有柔软长椅的西餐厅,通常是点的东西还没上来,他就已经累的睡着了。我会一边独享红汤、牛排,一边看着儿子的小模样,觉得特别好玩。

 带着儿子逛超市的时候,每次都是直接到卖书的区域,选一本书,看先上一两个小时,然后再去买别的东西。这中间,我没想过要引导他读书,我只是带着他一起做了我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已。

 我很幸运的做对了一些事情,这有赖于我小时候无意中养成的好习惯。而这些习惯,没有一个是父母强迫我养成的,尤其是读书的习惯。

 字还认不全的小学低年级阶段,在我母亲三令五申又严令禁止的情况下,我把母亲锁在箱子里她心爱的书,都偷偷地看了一遍,那是在让我母亲知道了就会挨打的情况下完成的。

 后来我也想过,当初自己为什么会偷着读书。一是我从小就挺叛逆的,家长越不让做的事就越是想做;二是那时候我家三代同堂都有读书的习惯,书架上一些随便拿,随便看的书是爸爸的,柜子里锁着的、谁都不许碰的书是妈妈的,我姥爷每天都会戴着老花镜,捧着繁体字的书看得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

 他们那样做不是为了让我养成读书的习惯,他们只是做了他们喜欢做的事情,让我看到了,我就觉得读书真是太意思了。尤其是我母亲,她把书当宝贝一样锁起来的这个行为,使我在猎奇心理的促使下竟然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这中间没有一点的强迫和压力,我还会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等我当了妈妈,我又无意识的带着孩子做了一些对的事情。所以我说,我很幸运,我的孩子也爱读书,并且会读书。他很智慧,我很自豪。

 如今,我正处在第二个阶段的一万天里。对我来说,这是需要奋斗的一万天,更是要努力成长的一万天。

 十年前,我利用业余时间,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在一边学习一边实践当中,我积攒了许多案例,也知道了许多酸甜苦辣的故事,而这些故事所给我的人生启示,让我似乎变得更加幸运。我想把这些故事分享给更多的朋友。所以,就在二十天前,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学习写故事”。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好,但我会去听写作的课程,我会一直坚持写作,我会努力让自己尽量写得更好。我希望的叙述方式就是,让读者像听到其本人诉说一样,能够感同身受。

 所以,这第二个阶段的一万天里,我会很努力,但绝不会很忙碌。

 我很清楚自己未来的生活状态是由我现在的选择决定的。所以,我会按步就班,从从容容的去活出一种更好的状态。不会有多优秀,但一定会是我能力之内最想要的生活方式。

 只此一生,每个人都在公平地享这三万天。我会让自己在第三个阶段的一万天里,活成一个比现在更年轻、更有活力的模样。然后,去创造出第四个一万天的奇迹。

 你,要和我一起吗?

今年我考上了专升本,考到了巢湖学院,已经上了两个星期的课了。虽然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但经常会想起之前在桐城师专的大专生活,所以今天动笔写下。

一生活

2012年九月6号,在父母的陪伴下来到了桐城,下了火车已经是下午四点,打车去了学校,问了几个同学才找到报到的地方。是在一楼的人文系办公室,一开始不知道,就跑到了二楼,见到了人文系的系主任,这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是系主任的。她说报到是在一楼,我们就跑到了一楼,当时只有辅导员一个人在。

开了报到单就去找宿舍了,到宿舍楼正好又碰到和我一个班的同学,于是我们就一起找向阳的宿舍,因为我们来得早所以可以先挑一下。挑来挑去挑到了405,我两都挑的下铺,晚上她和她的妈妈住在宿舍,我和父母去住了宾馆。第二天上午把后续的事情忙完爸妈就回家了,她的妈妈也回家了,我们俩没事干就出去逛了逛,刚来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走太远,就那我们还因为一个圆盘迷了路。中午我们从学校门口买了一份炒面回宿舍吃。因为是第一个见到的,所以我们也就玩的比较好,可以说是闺蜜了。我们边扇风扇边吃饭,下午也有几个同学来报名了。我们就帮她们整理东西一起打扫卫生,到了晚上闲下来了,弄好之后我们八个就躺在床上聊天,安静下来后其实真的挺想家的,毕竟第一次离开父母到那么远的地方。也确实流泪了。

第二天大家又领书买东西,第三天我们发了军训服,预示着我们就要开始军训了,第四天军训动员大会和军训正式开始。我们队的教官是个帅小伙,也挺高的。但就是有些害羞,我们两个队拉歌起哄让他唱歌他就唱了一首就不唱了。就安安静静的坐在旁边看我们。军训很累但真的很有意义。有一次下雨我们就到学生剧场,教官给我们唱歌又给我们表演功夫。军训结束正好国庆放假我们就回家了。我们每周一要升国旗,所以周一要起早,仪式六点二十开始,六点四十结束,但是我们八点才上课,我们有很多人等升旗仪式结束了才回去刷牙洗脸。当然也有很多同学是弄好之后过来的,他们就直接去吃早饭直接去教室。而我们宿舍都是回去刷牙洗脸。我们宿舍本来有八个人,有一个转专业了,所以我们宿舍是七个人。

因为学校宿舍紧张,我们对面一排的宿舍全是十二人间。没有独立的卫生间,都是公共卫生间和一排水龙头。怎么说呢,现在感觉住宿条件还好,不怎么麻烦。刚开始我们宿舍干什么都是七个人一起,后来就两个或三个一起。还记得开头提到的我第一个遇见的室友,后来就我们两一起,一起买饭,一起上下学。一起逛街。一开始我们七个的关系挺好的,后来渐渐地相处了解之后,觉得性格呀或为人处世方面不和吧,就渐渐的分开了。而我和她始终在一起。大一的课比较多,所幸没有晚自习,所以我们会在晚上或周六周日去逛街。

记得大一的时候,我们宿舍的寝室长在一个香辣虾店里做兼职,我们就抽空去那个店里聚了一下,那时她们说要喝酒,我也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结果最后喝了两瓶,回学校的路上还没什么感觉,一到学校就忍不住吐了。难受的下午连课都没上。躺了一下午。搞的我到现在都不敢再喝了。

后来大二搬宿舍,我们两本来想和另外两个人住四人间的,那两个人一个是她老乡,一个是我的老乡。后来觉得四人间的宿舍离教学楼远了点,天天要爬坡。就又找两个人住了离教学楼和食堂都比较近的六人间。我们住在507,向阳的,也有阳台和独立卫生间。而且打水也比较方便,一楼和三楼都有打开水的机器,直接刷卡就能达到水,不用大老远跑到水房打水了。条件确实是比大一好的太多了。或许是大一的时候过得比较压抑吧,大二换了比较好相处的新室友也渐渐开朗起来,话也多了,也爱和她们在一起开玩笑。她们都说我变了,因为我大一都不怎么爱说话的。

其实在学校无非就是宿舍、教室、食堂三点一线。大一的时候上午都是满课,下课已经十一点半了,都一哄而上的向食堂跑去。打饭要排很长的队。星期一和星期五上午和中午都是在食堂吃的,星期六星期天想睡会懒觉,再加上一到周六周末食堂的饭就少,所以这两天都是到外面吃的。现在挺怀念当时经常吃的杂粮饼和千页豆腐炒菜的。如果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没课,就想睡懒觉,但食堂的饭很快就卖完了,但又不能不吃早饭,怎么办呢?我就起早吃过饭后又继续睡觉。

大二以后我们六个谁过生日了就出去聚一下,平时也会一起出钱去聚餐,我们吃过火锅、牛排,也去过KTV。也一起去爬过天柱山。我在专升本考试前为了放松自己还和她们去唱歌了。我考上后当然是要请她们了。

大一大二的时候有两次乘周六周末和我们宿舍的一起做了兼职,第一次是举牌子,第二次是发传单。还有在我们大二的时候,当时大一的新生来报到,我们宿舍的又全体出动,六个人分为三组,有两组去卖电话卡,我和另一个卖英语报纸。本来以为很好卖的,结果跑来跑去一个一个宿舍的跑,就卖出去两份,看来销售的能力有待提高。简而言之就是口才要多练。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是的,学校有很多社团和很多比赛。社团我加了三个,但真正有意义有作用的就是“春笋文学社”,我应聘到了编辑一职,平时改改别人文章。自己也在春笋的杂志上发表了几篇文章,也参加过春笋文学社的作文大赛并获得了奖项。

二学习

大一有很多课,几乎每天都是满课。我们是初等教育专业,所以什么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等。由于我们是师范类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也是必学的。我最不想上的课其实是普通话课和体育课。我们是语文方向,普通话必须过二甲。还记得第一次上普通话课,老师要我起来读几句话,她听了之后说我的普通话问题很大,尤其是平翘舌和前后鼻音。没办法,普通话必须过,否则就拿不到教师资格证。但是我们大一又很难报上名。因为每次有名额限制,但是有很多大二大三的同学没过,学校先让他们考的。后来每次上普通话课,普通话老师都会每隔一个星期就把我叫起来看看我的普通话有没有进步。说实话进步不怎么大。体育课每次上课一开始就是八百米就是两圈,其实跑步对我来说不是问题。但是体育老师还叫我们一些别的东西,比如跳马,到了大二最后一学期老师又教我们怎么样投篮。由于个子矮很难投进去啊。好在大三终于没有体育课了。不过毕业的的时候有一个体能测试。

到了大学大家最担心的就是挂科,记得大一的寒假第一次期末考试,老师们都说我们是第一次考试,又要回家过年,所以不会难为大家的。可尽管如此,还是有同学挂科。所幸我三年下来六次考试我没有挂过。

大三就是去年的十月底到十二月初,学校安排了实习,我的实习班级是实验小学402班,正好她们班的语文老师是班主任,所以那一段时间跟指导老师确实学到了很多。当然也和孩子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记得实习快结束的时候,孩子们都问我要签名要手机号和QQ号,从实习开始到结束也陆陆续续送了很多礼物给我。实习结束后他们也经常通过QQ和我连天。实习结束后回去看过他们两次,他们现在念五年级了,希望在他们毕业前能再回去看他们一次吧。

大一我就打算考一个本科文凭,那时候对专升本也不太了解,只知道自考和专升本两种形式可以获得本科文凭。有很多同学想考自考,我也就跟着了解了一下情况,差一点就打算考了,打电话和爸妈商量爸妈说自考含金量不高,专升本含金量高,是第一文凭。要我考专升本。后来又找同学和老师以及我表姐具体了解了一下专升本,觉得确实是挺好的。就下决心考专升本了。既然下定决心要考了,就买书吧。其实买书是大二刚开学的时候买的,那时候找到了一个同班同学也要买专升本的书,我们就一起去了。我们宿舍其他五个人都不打算考专升本,既然如此,那就一个人奋斗吧。

真正为专升本奋斗是从大二暑假开始的。大一确实没怎么用功。一个暑假都在背公共课。去年开始安徽省的专升本改革了。公共课由以前的全省统一命题改为各大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而且考试科目也减少了。所以能够考上专升本也算是机遇吧。本来想考合肥师范学院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连专业课的书都买好了。结果今年招生计划公布出来后一看不招这个专业课。没办法,只好换学校了。招汉语言的只有三个学校,巢湖学院、池州学院和皖西学院。花了几分钟思考了一下最后决定考巢湖学院。我是上午十点多决定的,决定了之后就上网买了专业课的书。中午的时候在巢湖学院的贴吧里看到有一位去年考上的学姐在卖专业课的资料,是根据考纲考点整理的答案,我们直接背就行了。说是想提高一下竞争力。当时也没有专业课的资料,就下狠心买了。拿到之后觉得真挺有用的,没有白买。这份资料一共30页今年寒假我花了一个寒假的时间背完了。三月份开学后因为我没有上辅导班所以没法回家自学,再加上学校还有课,所以时间很紧。我就只能挤时间来冲刺。我到图书馆自习室占了位子,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去图书馆的自习室。上课的时候我就去上课,一下课我就往图书馆冲。中午也就直接趴在桌上睡会。我是学师范的,教师资格证今年是可以发的,从明年开始教师资格证不分师范和非师范,只要想当老师都得参加考试。由于我是学语文的,所以普通话必须要过二级甲等,就是87分。否则没有教师资格证。我考了两次都没过。其中有一次学校没法报到安庆考的,结果就差一分。开学的三月份是最后的一次机会。因为我们四月底五月初就要申请教师资格证了。普通话的成绩要二十多天才能出来,而且只能隔三个月考一次。所以那是最后一次机会。很可惜还是没抓住。当看到分数的时候大脑其实是空白的,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当时努力说服自己平静下来不要因为悲伤影响了专升本的奋斗。专升本是唯一的补救措施了。其实当时对于专升本没有多大的把握,考试的前几天我还打电话跟我父母说没什么信心不想去考了。父母说还是去考一下试试吧,就当去玩了。其实我并不是真的不想去,在我心里专升本真的很重要,只是想获得一些力量吧。我们宿舍就我一个人考专升本,她们都在劝我说我们家那边每年都招很多老师,不如考编吧。但我真的很想考专升本,不为别的,就为了证明自己。所以我坚持了下去。一个人孤军奋战。

记得当时要到报考学校交钱确认信息,我一个人去的,那天又下雨,为了不请假上午下了课十点左右去的。中午都没来得及吃午饭,晚上八点多才回到宿舍,当时回去之后我对室友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考不上都对不起我自己。到了考试那天我是打算坐十二多直达的汽车去的。中午十一点多和室友到食堂吃饭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本身我也不是纠结的人,吃过饭就决定去。到了巢湖学院是下午三点多,找到提前订的宾馆安定好就去学校拿了准考证就回到宾馆背书了。我妈说要陪我的,我拒绝了,因为家里忙离不开人,她来了我要没考上感觉挺愧疚的。第二天考一门的时候感觉难度不大,就在想下午会不会也简单,所以上午考完我就忙的冲出去吃了饭回到宾馆睡了半个小时又继续背下午考的资料。也许是走运了,下午的试卷对我来说难度也不大。大题目我都按学姐的资料背的滚瓜烂熟。考完了太晚了当天赶不回去,就又在宾馆住了一夜。成绩出来之前老是在幻想能考上,但别人问我的时候我说考不上。分数出来的时候我都输好了身份证号,但一直不敢点查询。手一直抖,说实话比当初查高考分数还紧张。犹豫了一分钟还是点了,终究是要知道的。考的分数有点危险,也不能百分百确定考上,只能等四天后拟录取名单和分数线下来。可想而知这四天过得多么紧张心慌。四天后看到名单的那一刻,真的忍不住哭了,中考和高考都失败了,终于成功了一次。而且没有上辅导班,完全是自学的。其实当初我也想上辅导班,只是爸妈不同意就没上。

感情生活就一带而过,一句话在大专我没谈过。到现在也没谈过恋爱,所以就感情生活不重点写了。

现在我在巢湖学院已经快上了一个月的课了,但还是会经常想起在大专的生活和学习,记得刚到大专学校的时候又是嫌学校小又是嫌环境不好的。但现在真的挺怀念的,真希望能回到那里重新逛一下校园。不知此时此刻的你是否也想到了你已经逝去的大学生活?

  我发现,一到假期或者周末,我的生活只能用“蓬头污垢”来形容。

 现在的自己,假期的接连几天,懒得要死,不喜出门,饭菜不进,顶多多喝几口白开水继续躺着呈死尸状。像最近看的一部动漫《冰果》里的男主折木说的,能不做的事情就不做,非得做的事情一切从简。因此,在我饿死之前,其他的都可以将就。 其实有的时候,盯着天花板都觉得内心恐慌,生活好像突然失去了目标,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或者在做些什么,六神无主,盲目地机械忙着生活,但生活实际上也不知道你具体需要什么,只是让你活着、忙着、睡着,一天就过去了。

 又是五一假,除了吃一顿烧烤让自己的胃瞬间膨胀得像怀了三四个月的宝宝的样子,好像自己也没什么事可做,不想做作业,不想出去旅行看人挤人,不想动笔写东西,什么都不想。时间好像就这样突然沉寂了下来,脑袋空档,唯有指针、分针、秒针的声音,太阳西沉,你知道一天又要过去了,但是你已经无力驳回这一天的行使权。

 两天过去了,明明什么都没做,但是身体特别疲倦,我想,这是睡觉睡多了留下的后遗症。洗澡的时候突然想给好友糖发邮件了,她是唯一一个我无所顾忌想要叨唠的人。她知道我们学校的收信箱搬家后,晓得我这个人比较懒,所以前段时间,有空会发邮件给我,我们相互分享生活细枝末节。所以,我把近段百无聊赖的生活向她吐槽了一遍,我很快收到了她的回复: 我这几天去做了手机促销的兼职,赚了两百块钱,和小芬去吃了牛排大餐好好地犒劳了下自己呢。 怎么说呢,我并不意外糖又去做了兼职,因为她一直都是这样一个懂得努力生活、厚待自己的人,不得不说,看着她,仿佛就像在看天空中的太阳,有时光线太强,自己的眼睛会受伤。

 上大学之后,她陆续换了很多的兼职,发传单、饭店服务员、家教、导游,直到现在的手机促销员。尽管我们眼里的生活很多时候是枯燥的,但对于她而言,生活是一个努力实现自我的平台,每一天为自己努力一点,失败会让她学会反思多一点,而小进步也能让她雀跃不已。 这让我也想起了另一个朋友,如果要评价,我会说她是一个热爱生活,把生活缤纷化的这样的一个人。 比如说,几周下来,我都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睡懒觉的时候,她已经跑完步,欣赏完朝阳,吃过早餐,写完作业,在打印店里认真工作了,或者,她吃过早餐,相约朋友,写写稿件什么的,总之,她的日子充实而快乐。 这就是差别,同样的时间里,每个人都获得不一样的生活节奏和氛围。 马克吐温说,每天务必做一点你所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是一条宝贵的准则,它可以使你养成认真尽责而不以为苦的习惯。

 中学阶段的时候,我曾经无比唾弃那种过着宅女生活、整日无所事事的人,现在变成了我自己。生活还是生活,但我们却不是我们。别人在试着改变,我们不仅原地待命,并且越发颓废。我们活在二十一世纪,被大众吐槽说成是迷惘的一代,大概是这样吧。 我想说,没有目标没有关系,像朋友一样,好好生活,每天努力一点点,每天做一点改变,我相信,生活迟早有一天会给你答案,在那之前,让自己变得更好。 从此刻起,别再用“蓬头污垢”形容我了,嗯,真是上进的好青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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