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诗人陈梦家也认为:“《偶然》等几首诗,划开了他前后两期的鸿沟,他抹去了以前的火气,用整齐柔丽清爽的诗句,来写那微妙的灵魂的秘密。”
同时将平常熟悉的意象穿插于整首诗歌中并将诗歌的两个主人公融入到意境中,仿佛一部戏剧片,给人以清新自然的感觉。诗人采用两两对的事物将其矛盾化,可谓匠心独运的写作手法将其动静结合。
偶然的相遇或不再来临,但我们是否应该懂得更加珍惜美好的时光,随着诗人感情的变化无不表现和谐之美。随着我们对新事物的认识,感悟也会随着逐渐加深,因为人总是在不断认识实践中前进的。扩展资料
徐志摩的《偶然》这首诗作于1926年5月,初载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
诗人运用多种意像将自己的人生历程融入于此,表明诗人人生中经历了太多的偶然,将偶然形象化,不仅充满情趣意味,还给读者留下了足够的想像空间。
无数次偶然,无数次坎坷,无数次邂逅,似乎都显得如此平常,不必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构成诗人的态度。
在贫困黑暗的时代里,诗人的偶然何不是一种对人生的呐喊,对爱与美的追求,抒写着诗人的灵魂空间。
《再别康桥》原是现代诗人徐志摩脍炙人口的诗篇,是新月派诗歌的代表作品。全诗描述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接下来,为您带来“再别康桥思想感情”,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欢迎大家的关注和阅读。
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注重形象思维,主张将真实的感情,通过丰富、独特具有诗人内在感受的艺术形象和创设诗的意境来抒发,以期达到融情于景,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这就要求诗的内容和形式达到完美的统一,形式本是为内容而生,为抒发诗人情感而服务,但是若要将两者不留一丝缝隙的契合在一起却并非易事,而《再别康桥》不但拥有深厚的思想感情,而且具有完美的技巧形式,内容与诗歌形式相互辉映,相辅相成,使诗歌巧夺天工,光彩夺目。
一
余光中曾说:“和《偶然》一样,这首《再别康桥》也是貌若洒脱而心实惆怅,只是《偶然》之惆怅乃因人而起,而《再别康桥》之惆怅乃因地而起。”此话中的“因地而起”便是指因为“康桥”的缘故。康桥即是著名大学剑桥大学所在地,徐志摩曾在1921年在剑桥大学学习,剑桥大学风景优美,思想开放,学术知识浓厚,这种氛围给徐志摩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成为他思想的转折点。
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蜇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诗人把康桥看作是“生命的源泉”,看作他的第二故乡——“精神依恋之乡”,在心理距离上他和康桥很亲很近,然而他却不能一直置身于康桥之中,此次与康桥再次身心相会,但别离即在眼前,回忆起曾经在康桥的美好时光,诗人更加依依不舍,思绪万千,所以诗人将内心所有的感情,都注入在了这首诗之中。
云彩、金柳、青荇、浮藻、星辉等富有意义的自然物衬出傍晚康桥优美、安静、平和的自然特征以及诗人自己依恋康桥的离愁万绪。康桥的每一处风景都在诗人的眼里幻化成无比优美的意象,这些美好的意象透过诗人的眼睛直达心灵深处,化为一阵暖意,再由诗人吟唱出来,更显真挚深情。
二
闻一多先生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诗应具有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和建筑的美的诗论,同样是新月派诗人的徐志摩对闻一多先生的这“三美”主张付诸了创作实践中,而《再别康桥》的三个层次的结构形式便是一种典型的“建筑的美”(上中下三层),结构形式之内的意味——诗人内心情感在诗的三个层次中的发展变化。第一小节是全诗的第一部分,离别在即,所以先写我要走了,这种离去不是哭天抢地的不舍,而是轻轻的,安静淡然,怀有一份崇敬。离去如同来时一样,都是轻轻的,然而来时必是放开怀抱去扑向康桥,离去的时候却只能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云彩是诗中出现的第一个意象,仿佛让我们看到他在夕阳西斜之时轻轻的挥手与康桥渐行渐远,云彩这个意象也为全诗定下了宁静,伤感的感情基调。
从第二小节到第六小节是诗人的记忆与现实交汇的产物,诗人把以往在康桥美好的时光与现实中的、康桥美好的景物联系在一起,情景交融,化成一幅美妙的图画》。在离别的河边,亭亭的柳树沐浴着夕阳的金光,如同新娘一样与我恋恋不舍,而她美好的身姿也深深的留在我心里。这康桥一景一物都如此的美好,水草在清澈的河底招摇,诗人自己也想化作这水底的一丝水草,这是对康桥多么强烈的不舍和依恋!接下来的两小节则更具有浪漫主义的美好情结了,这彩色似的梦只能在康桥才能有,在康桥那潭里的水藻中,如同天上虹一样美好的清泉里。诗人想要追寻这彩色的梦,放弃一切羁绊,只留满心的兴致,撑船举蒿,向着那纯洁的青色飘去,辉映着满天的星光,享受这安宁的美好。然而,面对着美好之景,诗人却不能轻歌,因为诗人马上要离开康桥啊,所以才说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不叫了,似乎他们也知道今晚要离别。
在这几小节中,诗人先是追忆康桥的美好时光,再描写康桥的美好景物,表明自己不愿离开康桥的心情,接下来又更深层次的将这种美好化作彩色的梦来追求,然后又用沉默来表明离别的愁绪,意境优美,情义感人。最后一小节更是点睛之笔,与第一小节呼应,轻轻的走如同轻轻的来,只是挥挥衣袖作别西天的云彩。
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诗人的单纯信仰在《再别康桥》中非常显著,虽然对康桥怀有深深的依恋和不舍,但是诗人的情感倾泻如同林间静静的溪水一样,时而在落叶中穿梭,时而在石头上轻跃。青荇, 柔波,水草,清泉,彩色似的梦,青草,星辉……这些眼前的景和想象出的景交织在一起,共同构筑了一个梦幻般的康桥。
徐志摩自己曾写过一段话,那是在评说康桥的自然风景:“康桥的Backs自然有它的特长,它那脱尽尘埃气的一种清澈秀逸的意境,可说是超出了画图而神化了音乐的神味。从《再别康桥》这首诗里,我们可以深有体会的感受到徐志摩对康桥自然风景传神的评论和他对康桥会有的深深感情。
#诗词鉴赏# 导语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市。[1]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中国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诗社成员,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我的世界太过安静,
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心房的血液慢慢流回心室,
如此这般的轮回。
聪明的人,喜欢猜心,
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
却也失去了自己的。
傻气的人,喜欢给心,
也许会被人骗,
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我是个平常的人,
我不能盼望在人海中值得你一转眼的注意。
我对你说着什么话才好
好像我所有的话全都说完了
又像是什么话都没说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全世界的男人都想站在你的身旁,
可多数都是配不上你的,
因为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
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
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
或同出去吃一餐饭,
或同看一次**,
也叫别人看了羡慕。
带一卷书,
走十里路,
选一个清净地,
看天,听鸟,倦了时,
和身在草绵绵处寻梦去。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是在梦中, 在梦的悲哀里心碎。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是一本由孙琳著作,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2015-10-5,页数:,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一):一个风华绝代的时代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书名很喜欢,这个书名很讨巧。首先,徐志摩是个诗人,这个周所周知,浪漫、纯粹、才情非凡。其次,他英年早逝,古人说“过慧易折”,三十多岁正值大好年华,一场空难带走了这颗诗魂。无论从哪方面讲,这个书名都很有它的寓意。
我想作者对徐志摩一定是有极深的理解的,不然,不会把这样一个让很多人烂熟于胸的人写得还这么有意味,有新意。
作者的笔触是诗意的,对江南水乡的描写,诗意盎然;对徐志摩爱情的描写,浪漫又多情;对同时期文人的描写,豁朗而儒雅。总之,民国那段文人的黄金时期,在作者的笔下,是丰富的、立体的、多样的。于是,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风华绝代的人,而是一个风华绝代的时代。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二):这个男人在诗画人生
有人说徐志摩不给力,往往心血来潮的情多,却命短了。
但我一直觉得,徐志摩是一个值得推崇的人物。他有才情,爱多情,会煽情,也无情。他的人生浸透着诗的心声,“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
的确,徐志摩,一个惊世才子,才华横溢,浪漫多情,有“现代诗仙”之美誉!其诗感情充溢,形式优美,韵致妩媚,辞藻华丽,想象丰富,具有艺术魅力,他的诗作传世至今,一直风靡。
徐志摩率真,诚挚,良善却不乏孟浪的个性,恋爱自由,毫不畏惧一切羁绊,坚定去追求他的幸福,与张幼仪,与林徽因,与陆小曼……在爱情洪河中,激浪不已。当然,这般饶有趣味的情事是文学史上一大的佳话,定令无数人津津乐道啦!
在《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中,就有这些很精彩的故事讲述。说实话,如今,“徐志摩热”,市面上志摩“元素”的作品不少,且不乏杰作,但能像《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这么诗意的美文却不多。所以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一有诗意。
第一眼的感觉: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简约几字,读起来亲切,记忆来美妙。
书名,既是眼睛,又是心灵,且多朦胧美感。
定位精准,徐志摩——一个至真、至性、至情的诗人。
比喻形象,诗人的艺术魅力“零距离”展现给喜欢他的人们。
笔法诗意,可见作者是一个有诗意的人,写作此文的实力。
读诗意的文章,如欣赏画意的风景,陶冶情操,可获得美的享受。
二有真情。
爱情是美好的,是真心实意的,容不得任何虚假、欺辱。徐志摩热烈地追求纯真的爱情、个人的自由和至上的美,这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也是他的“个人信仰”。茅盾解析过,“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它当作单纯的情诗看,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爱”、“自由”、“美”,这就是徐志摩毕生追寻的“单纯信仰”。在这单纯信仰面前,“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写情诗可是徐志摩的拿手活儿。《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云游》……哪一篇佳作不是他真情的流露!朱自清说过:“他的情诗,为爱情而咏爱情,不一定是现实生活的表现,只是想象着自己保举自己做情人,如西方诗家一样……”
此外,文有真情所在,这是《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成功的必要条件。也说明了作者对徐志摩的热爱、理解。那么品读本书,当怀真情,才可以与作者共鸣,与大师同行。
三有意境。
令人唏嘘不已,徐志摩英年早逝,诗魂不再。他与世离别,注定了“一首未完成的诗”。这是多么唯美的意境啊!
是啊,徐志摩35年短暂的生命历程,是那么潇洒自如、轰轰烈烈,在其“行云流水”的诗文中,尽是“人生如诗,诗如人生”的精彩,亦是“亦真亦幻、充满神秘”的画意。
很想说,这个男人在诗画人生,我在他的人生里懵懵懂懂。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三):说我想和你一起起床而不是一起睡的是徐志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的读书札记。
徐志摩说, 年少时,我们因谁因爱或是只因寂寞而同场起舞;沧桑后,我们何因何故寂寞如初却宁愿形同陌路;相爱时,我们明明两个人,却为何感觉只是独自一人? 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遇到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不管爱与被爱,都要珍惜。特别是真佩服金岳霖先生,爱林徽因却甘心只做邻居守候至终老,而徐志摩只能望尘莫及。
网友说,说话的时候顺序很重要!我想和你一起睡,是流氓;我想和你一起起床,是徐志摩。我记得徐志摩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为什么我觉得徐志摩说出这句话时会 丝范儿十足?可见,徐志摩对人们的影响很深刻。
徐志摩说过,一个人要写他最心爱的对象,不论是人是地,是多么使他为难的一个工作?你怕,你怕描坏了它,你怕说过分了恼了它,你怕说太谨慎了辜负了它。同样地,对于寻找和爱一个人,徐志摩曾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寻求灵魂伴侣”这样一个想望,引领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载人生里历经了三段感情,交错于三个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间,他们共同创造了诗人徐志摩,也同样因他而改变了各自的命运。
张幼仪1915年10月在浙江硖石与徐志摩结婚。早在1920年,徐志摩与林徽因邂逅于伦敦,徐一见钟情。与林徽因相见之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了。而林徽因却只是个刚过了豆蔻年华的十六岁少女。1922年11月8日,在《新浙江 新朋友》报刊上赫然刊出一则离婚通告,据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依据《民法》裁决的第一桩离婚案。离婚案的男主角徐志摩写了一首诗,名为《笑解烦恼结》送给被强求离婚的女方张幼仪。可见,徐与张幼仪离婚,是林徽因背后捣鬼。当张幼仪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影响也很大。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1924年泰戈尔访华期间,徐志摩和林徽因共同担任翻译,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而当徐志摩与林徽因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四年之后。这期间,林徽因已嫁给梁思成。1955年4月1日6时20分,林徽因病逝于同仁医院,享年51岁。
再说张幼仪,她出身名门世家,祖父是高官,父亲是名医,二哥张嘉森(字君劢)是哲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民社党创立者,四哥张嘉璈(字公权)是中国银行总裁。由于家底殷实,离婚后,她奋发图强,在银行里做到副总裁的位置,事业上已经算是很成功。张幼仪由于是徐志摩的元配妻子,常被后人提及。张幼仪在柏林求学期间,曾有适龄男子追求她,她的回答很简单:“我还不想结婚。”1953年,五十三岁的张幼仪在香港再嫁,与邻居中医苏纪之结婚。她在1988年病死于纽约,是与诗人徐志摩有过情感生活的人当中,活得最长的人。
张幼仪至死都无法原谅徐志摩的放纵风流,她评论说:“文人就是这个德性!”她也不承认林徽因和陆小曼对徐志摩的感情达到了爱的程度。“如果她林徽因爱徐志摩,为什么在他离婚后,还任他晃来晃去?那叫 吗?”“人们说陆小曼爱他,可我看了她在他死后的作为(拒绝认领遗体)后,我不认为那叫爱,爱代表善尽责任,履行义务。”结论自然而然就出来了:“在他一辈子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那么,他们为什么离婚呢?虽然徐志摩后来的老婆陆小曼本人从未公开发表过意见,但她私下言论却被记在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忆》中,虽属一家之言,且颇多误忆、诋毁,史料价值甚低不妨兼听。 陆小曼说法惊悚:“(徐志摩)回国后发觉张氏与其父有苟且不端行为,故与之离婚了。”并注解道:后张幼仪即居徐父处,认为义父,申如(徐志摩的父亲名徐申如)且出资开上海女子银行,张为经理也。事实是,徐志摩与张幼仪是在国外生活两年后,签字离婚于柏林。记载者曾听陆小曼说,这是徐志摩亲口告诉她的。可见陆小曼这个女人还是个长舌妇。
后来徐志摩经人介绍认识了已嫁做人妇的陆小曼很快两人就相恋了,陆小曼为了徐也跟丈夫王赓离婚了。一个军校高材生王庚娶了一个才貌双全的妻子以后,他的同学隔三岔五就来他家里蹭饭,一来二去把他的妻子都给蹭走了。这个蹭饭的男子叫徐志摩,而这个才貌双全的妻子是陆小曼。他们的爱情轰动却难容于世人。徐对陆用情专一,可是徐死后,陆却与翁瑞午同居。1953年,翁瑞午的发妻逝世,陆小曼遂正式成为他的续弦。就这样,在徐志摩故世后,陆小曼与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有一些感情,但也有烦恼。因为翁瑞午没有抛弃发妻,就得两头照顾。陆小曼1965年4月3日于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63岁。
还有一则广为流传的轶事:1925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请梁启超出席证婚,梁反对他们“第三者”的恋情,但碍于胡适情面最终出席。婚礼上梁说:“徐志摩你性情浮躁,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俩都是过来人,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满堂宾客瞠目结舌。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学生,在老师面前,除了克制自己外,还能做什么呢?虽然如此,他们一起组织新月社活动,一起演戏,愉快地合作,常有书信来往。林徽因在北京西山养病期间,徐志摩经常去西山看望她,并帮助她发表了一些诗作。
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更多时候她被唾为红颜祸水,但正因为她的敢爱敢恨的真性情使她成为了诗人徐志摩心中爱,美,自由的结合体,繁华北京城中不得不看的风景。陆小曼,一个被历史误解了的一代名媛。那么,徐志摩为什么爱上她呢?这本书为你揭示其中原委。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四):人生如诗,诗如人生
其实,一直有些看不上徐志摩,原因就在于他这个大才子虽而立之年就因事故而逝,却在追求爱情的路上太过不羁。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三个如此才情的女子,却均被徐志摩伤害过。就如徐志摩和陆小曼婚礼时,梁启超所说:徐志摩性情浮躁,用情不专。因此对于徐志摩所说的追求完美的爱情之说,甚是不喜。当然,所不喜的只是他的为人、为情,不是才气。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才子,他的诗情在他短暂的生涯中璀璨而多彩。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被多少人追捧。
看到这本书是写徐志摩的时候,其实是不打算翻看的,但是“一首未完的诗”这句话,却让我逐渐抛弃了自己对他为人、为情的不喜。这句话,让我只打算关注他的才气。翻开书,文字很出彩,读来仿佛置身诗中,就如蔡元培先生在徐志摩离世后写给他的挽联:“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徐志摩的才情,全在他的诗中,诗一般的思维,诗一般的人生。
抛却那些对他的不喜,我想,也许我能在此书中读出徐志摩的诗生:人生如诗,诗如人生。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五):毕生行径都是诗——《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民国四大才子之首,不仅在历史的长河上洒下粼粼波光,更让文学的天空星光璀璨。吸引人的不止是他的翩翩风度和飞扬文采,更有他一生“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坎坷情路。
想当年课本上一首《再别康桥》,先是被那透着纸张都显出风度偏偏的照片吸引了视线,而后更被诗中“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超脱迷住,至今记忆尤新。之后找了更多他的诗欣赏,实在不得不为那些飘扬芬芳的文字沉醉。
终于有幸深入了解这位传奇诗人的一生,还是读了《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一书,读罢不禁感慨,正如题中所写,这位诗坛才子的一生,正如他写的诗一般的的浪漫多情偏又透出些许忧伤,只可惜他的人生之诗却又在最是跌宕的地方戛然而止,令人扼腕。
他的人生似乎每一段都有着缺憾,求学之路上,他赴美学习政治经济学,却因哲学和文学的魅力离美赴英;情感之路上,因父母之命结下却并不美满的婚姻,康桥一遇便追寻多年的绝恋,京城相恋而惊天动地的纠葛,情路坎坷,每一篇章都甜蜜又苦涩;文学之路上,他从当初政治经济学家的梦想中走到文学的大道上,“以一骑红尘,创造了诗坛奇迹,把一首新月的诗,写得倾国倾城”,新月社却也逃不脱最终解体的命运。他仅36年的短暂人生,充满了传奇,在纷扰的世俗中,徐志摩用起伏跌宕演绎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短暂的一生,徐志摩燃烧了他的热情和才华,穷其一生,追求爱、自由和美,蔡元培先生说他“谈论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诚然如此。他用才情与生命谱写下的这首诗,虽然是“一首未完的诗”,却不妨碍我们一遍一遍研读、一句一句品味,看他执着地追寻理想、追寻爱情,即使被现实的烈火灼伤也不曾停步。他徘徊过,挣扎过,却不曾放弃,用他浪漫而梦幻的诗心、自由而破碎的灵魂,写下一首又一首逐梦的诗,也将他自己诗一般的人生,永远的印在历史的书页上……
今又拿起这本《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把这未写完的千古绝唱,再一次细细品味,正因为是徐志摩,你这“毕生行径都是诗”的一生,读你,值得。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六):有些槽,不吐不快——评《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这么话唠,真是抱歉……
初次知道徐志摩这么个人,跟绝大多部分人一样,是在高学课本上。记得当时我们博(八)学(卦)的语文老师花了大半节课来讲述徐志摩同学的感情历史,具体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毕竟我只是一界学渣,但是记得他英年早逝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在妻子京城名媛陆小曼和女神民国才女林徽因之间两头奔波,最终在飞去见女神的路上飞机失事扑街了。当然这并不是语文老师的原话,但是意思也差不多了。当时只觉呵呵,果然人作死,就会死……
但是诗还是好诗,徐志摩的诗是让我能够承认“现代诗”这种文体的重要原因之一,确实能让人感受到美。毕竟这个世界上是有《对白云的赞美》这种玩意儿存在的……
你们随意感受下:
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白
非常白
非常非常十分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咳、有点跑偏了,机缘巧合看了《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不得不说确实加深了对徐志摩的了解,对他的认识也有所改观。撇开私生活不谈,他结交认识的那些大咖们就把我吓得虎躯一怔。不说国内这些著名文豪胡适、冰心、陈源、章士钊、梁启超、徐悲鸿、沈从文什么的,国际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也跟他颇有交集,说出来我简直会怕!著名文学家威尔斯,狄更生!!政治学家拉斯基!!哲学家罗素!!!文豪泰戈尔!!!而且真的不只是认识,是能去别人家喝茶聊天、别人办party会邀请他的那种!!!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牛逼的……
再看他和三个女人纠缠不清的情史。大家都知道这三个女人是张幼仪、林徽因和陆小曼。虽然之前只觉得徐志摩是个滥情的渣男,但是真正了解这背后的故事觉得这样的评价确实有失偏颇。
说他滥情,可能确实不太准确,因为他对自己选择的感情,真的,十分特别以及极其地投入。真可以说是“飞蛾扑火”、“奋不顾生”。要说他与张幼仪离婚是因为“无爱的婚姻不会幸福”,是冲破“包办婚姻”,去追求真爱,我也觉得可以接受了,毕竟张幼仪也选择了自愿离婚(她真是个很有远见又很有修养的人)。他对林徽因一见钟情,一路深情表白穷追猛打,情之深、意之切,简直我都有点被感动了,只觉得他只是太过浪漫的性情中人(可惜林徽因在他离婚以后,男未婚女未嫁,也并没有选他,也是有点惨)。但是最后一段情路,他撬朋友的老婆,生生把陆小曼劝离婚了再跟他结婚,总归是有些不太厚道。然而婚后生活还是不幸福,也是可怜可叹,而且在这次婚姻里他好歹还是努力养家赚钱,负起了身为人夫的责任。无奈京城名媛挥金如土,大手大脚惯了,不是凭他一届知识分子的薪水就能满足的。这么说来可能意外失事也是种解脱吧……
总之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各种各样的,但是也要经历完整的了解这个人的经历,才知道他当时的选择是心血来潮还是迫不得已。书里还有许多结合徐志摩当时的人生经历,对他的诗作的分析,结合情景品读,确实更有感触。总的来说还是值得一看!
书的语言文艺气息十足,随手摘两句就能完成一次有水准的装逼,有兴趣的务必感受下~
爱情是一种自由,对于徐志摩来说更是一种浪漫,他是靠情感喂养他诗情的人。在他最美的年华里,先后遇到了三个女人: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
每个人行色匆匆,在红尘阡陌里奔波,肩上的背囊,装满了沉甸甸的故事。一个无意的回眸,一次若不经心的相遇,都是命中注定的缘。
徐志摩和张幼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包办婚姻对于追求自由的诗人——徐志摩来说显然是不能长久的,最终还是分道扬镳。
是的,我也看不惯包办婚姻,彼此都不了解就要生活在一起,简直是一种煎熬和折磨。
人的一生中,谁和谁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的,旅程中所有的遇见,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风景。
徐志摩在英国留学时,遇见了他心目中的女神——林徽因。有一种相遇,时光刚刚好,那么准,那么美。两个诗一样的人,在异国一座普通的桥上,彼此倾心,相拥而歌。炙热的情感,犹如夜幕下,烟花与火柴的碰撞。
那飞向天幕的烟花,放射出的灼灼光彩, 是他们真实的灵魂。
他们注定会将一段惊艳的爱情,演绎成一枚绽放的烟花,绽放在伦敦的天空,落进康桥的柔波里。康桥的柔波荡漾着徐志摩的不舍和柔情,浪漫的诗人追求着理想化的人生。有人说,林徽因是静坐在云端之上的女子,清丽飘逸。当她邂逅了徐志摩之后,便化作了康桥上娇羞的柔柳,妩媚安详,袅袅娜娜。对于女神的过分迷恋,让他产生了澎湃的激情,也让他创作了无数诗作。那段时光,徐志摩诗如泉涌,他的每一首诗里都有林徽因的影子。他们诗书唱和,月下黄昏,有闲情,有逸致。异国他乡,他们漫步康桥,静静看着夕阳的余晖,款款落在肩上的那种美好。
在茫茫人海中,他们彼此找到了温暖自己灵魂的人。让人惋惜的是,这场遇见,短暂如烟花。也许缺憾的美,才会被人记忆深刻。
林徽因曾经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徐志摩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知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然而康桥的柔波终于还是会恢复往日的平静,理性的林徽因意识到徐志摩无法给他想要的婚姻,便不辞而别,得不到的始终是最美的,同时,林徽因也彻底成为了徐志摩心目中的女神可望而不可即。
是的,徐志摩和林徽因这一对,如果不考虑生活,不考虑婚姻,在我看来,他们也许是最般配的一对。可是,生活不只有诗歌和爱情还有浪漫,生活就是激情过后的柴米油盐。
陆小曼的出现让徐志摩明白: 爱是朴素,不是奢华,激情终究归于平凡,归于柴米油盐。
陆小曼 ,上流社会的名媛,风华绝代而且浪漫,兼美貌和才华(曾担任三年外交官)于一身,活泼轻灵,一张小巧的瓜子脸,秀气的面庞,无数男子都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她和徐志摩一样,也是封建社会包办婚姻的产物。不同的是,徐志摩抵触,而陆小曼毫不反抗,甚至没想过反抗。也许她是从小生活在那种物质奢靡的环境中,只要物质充足,爱与不爱对她而言应该是毫无概念。
爱情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偶遇,而是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合适的人。 陆小曼的老公——王庚,同时也是徐志摩的朋友。王庚专心于事业和前途,美貌的娇妻经常被他冷落,此时,王庚就让徐志摩经常陪她,这样两个人有了更多单独相处得机会。陆小曼的才情和浪漫深深地吸引了性格相似的徐志摩,他们一起去长城游玩,喝茶,看枫叶,两人总有说不完的话,默契十足。。 绅士和名媛是时代地绝配,才子和佳人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徐志摩写道:“桃花早已开上你的脸,我更敏锐的消受你的媚,吞咽你的连珠地笑;你不觉得我的手臂更迫切的要求你的腰身,我的呼吸投射到你的身上,如同万千的飞萤投向光焰?这些,还有别的许多说不尽的,和着鸟雀们的热情的回荡,都在手携着手的赞美着春的投生。”
最终王庚和陆小曼矛盾越来越多,走向离婚。
林徽因是徐志摩心目中的女神,因为没有得到,更显得可望而不可即;而陆小曼是他面前真实的存在。她们像极了白月光与白玫瑰,都是极好的。
七月七,美好的日子,北海公园举行了他们盛大的婚礼,在当时的社交界堪称一则爆炸式新闻。可是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实在不喜欢陆小曼的作风,据说陆小曼一生都未被徐家接受。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生活需要茶米油盐,徐志摩依然是诗人,他把自己的爱人憧憬为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但那种最美好的形象只存在于幻想中,随着朝夕相处,日复一日,陆小曼的缺点在琐碎的生活中也慢慢被放大了。
尽管已经和徐志摩成婚,可是婚后的陆小曼,依然想做名媛,喜爱奢华,流连舞会,它不像一般的家庭主妇那样操持家务,也不会对丈夫嘘寒问暖,她甚至找不到丈夫要穿的衣服。从小的养尊处优,衣食无忧,只教会她如何享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下午的时间大多用来写信,作画,偶尔会见客人。徐志摩虽然对妻子的做法有些抱怨和不满,以为妻子对自己厌倦了,为此想着各种方式讨得妻子的欢心,他对陆小曼的任性毫无责备,反而对她的爱分毫不减,时常将所有的错误归于自己身上。
徐申如实在看不下去了,索性斩断了徐志摩的经济补给。
陆小曼和徐志摩都活在爱情的童话里,不懂生计,不懂怎么养活自己。即使经济很紧张的时候,陆小曼还是沉迷于灯红酒绿,还吸食鸦片。遇上这样的小主,可就苦了徐志摩了,为了补贴家用,他不得不同时在黄瓜大学、东吴大学、上海法学院、南京中央大学以及北平北京大学等到处兼职上课,课余还要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而这些辛苦钱远远不足以供陆小曼挥霍。
也许徐志摩也有些厌倦妻子的奢华享乐,但他还是扛起了一个男人的责任,用尽他所有力气满足自己心爱的女人。
1930年,徐志摩北上任北大教授,他要求陆小曼陪同自己去北京开始新的生活。可是陆小曼早已沉醉在上海的灯红酒绿之中,执意不肯离开,无奈之下徐志摩孤身离开前往北平任职。
自从两地分居后,迫于经济条件,徐志摩经常乘坐 免费飞机 来回奔波于上海和北京之间,其实陆小曼也担心他的安全,毕竟那个时候飞机还不是一个普及的交通工具,危险重重。
长期的分居让他们的感情愈加平淡,彼此变得可有可无,甚至为了一件小事都会大打出手。
没过多久,徐志摩搭乘一架邮政机飞往北京的途中,飞机失事,年仅36岁的诗人当场丧命,正如他的诗:“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独自咀嚼着自己种下的苦果,心痛,悔悟和绝望,倘若徐志摩知道陆小曼如此痛苦,也许会轻轻说句:“眉眉,我们曾预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其实,陆小曼最初吸引徐志摩的,不正是之后他极度厌恶的奢华吗?
他也曾想改变陆小曼,但最终却是以最悲伤的方式达成了这个目标。
爱情在最初的时候,总是最美的时候。再完美的初见,都躲不过时间的磨砺,它会残忍撕掉彼此所有的光环,最后只剩下晦暗和蹉跎。
没有面包牛奶的爱情虚无缥缈如空中楼阁,生活的磨难足以让它崩落朽败、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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