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房补贴政策12问都有哪些内容?

成都租房补贴政策12问都有哪些内容?,第1张

27日,四川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可以申请租房补贴,这一重大利好政策已经在成都启动实施。

不过,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是否可以同时申请、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如何认定、补贴用何种方式发放等等一系列问题,许多申请者还有存在一些疑问。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这些问题,下面的政策解答一定可以为你解惑。

1政策中对于“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的限制,是指全市范围内的收入标准,还是中心城区的收入标准?

政策规定,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为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郊区新城收入准入标准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收入准入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适时动态调整。

中心城区包括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2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可以同时申请吗?

不能。只能选择申请一种保障方式。但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轮候期间可申领租房补贴,补贴发放至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之日止。其他保障对象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间不享受租房补贴。

3家庭成员如何认定?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4曾转让过房产的,可以申领租房补贴吗?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属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5补贴如何发放?

租房补贴协议期限为1年。房屋租赁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协议期限同房屋租赁剩余期限。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补贴标准的,按房屋月租金标准发放。补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自补贴协议复核通过后次月起开始发放,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资金账户,每三个月发放一次。

6在领取补贴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如何处理?

租房补贴保障对象在领取补贴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须调整补贴标准的,须在发生变化后的30日内主动向申请领取补贴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申报变化情况,各部门按审核程序对保障对象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再符合租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对象停发补贴。对须调整补贴标准的,重新签订补贴发放协议。

7补贴协议快到期怎么办?

租房补贴保障对象在补贴协议期满前3个月须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资格复核申请,各部门按审核程序进行审核,符合补贴保障条件的续签协议。

8房屋租赁备案依据是什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9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需双方当事人申请,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10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该如何办理?

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现场办理。

(一)网上办理

1、办理平台: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可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成都城乡房管)、APP(蓉e房产)三种渠道登录该服务平台。

2、办理流程及要件:(1)按照系统提示录入租赁备案相关信息。(2)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原则上由出租方提出申请;如承租方申请的,则需上传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委托书。(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房屋租赁备案相关信息,并上传备案所需资料的。上传须是原件影像资料,复印件不予受理;身份证影像包括正反两面,上传内容清晰,格式是jpg,jpeg,bmp,大小在4M以下。(4)网上备案申请完成后,系统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发送至申请人的手机号码。通过审核的,将回复登记备案号、证书现场打印地址等信息,房屋租赁当事人可凭登记备案号和身份证明在相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打印凭证,也可提供登记备案号通过系统查询。没有通过审核的,将回复退回理由。(5)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完成后,可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凭登记备案编号和承租人姓名进行查询。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办理费用:不收费

(二)现场办理

1、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备案--发证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办理费用:不收费

4、办理具体地址:详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11什么是居住证积分?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12如何申报居住证积分?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目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当年5月31日。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租房应该如何提取 公积金 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一)职工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二) 结婚证 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婚 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无房证明 ;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 公租房 的,提供 房屋租赁 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一)准备材料; (二)提出申请,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三)审核通过; (三) 公积金提取 。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 最低工资 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新津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租房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六约牛市铺是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一个地名,如果您在该地区租房,并且希望为孩子申请学位,可以根据具体的居住地址选择就近的学校进行申请。

一般来说,成都市的公立学校招生范围是按照户籍所在地来划分的,如果您的孩子在成都市有户籍,可以根据户籍所在地的学位安排进行申请。如果您的孩子没有在成都市有户籍,可以根据租房地址所在的街道或者社区进行学位申请。具体的学位申请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学校,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租房要怎样提取 公积金 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职工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 (一)职工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二) 结婚证 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婚 的应声明单身;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无房证明 ;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 公租房 的,提供 房屋租赁 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三、成都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一)准备材料; (二)提出申请,如果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由单位代办,也可以由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三)审核通过; (三) 公积金提取 。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 最低工资 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 天府新区 、成都 高新区 、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新津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租房要怎样提取公积金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离婚 几年可以申请 公租房 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离婚几年可以申请公租房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离婚几年能申请公租房 只要离婚后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就能申请公租房,具体要求如下。 公租房申请 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 城区 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 户口 簿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证明 :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 单身证明 ; (2)离异人员 离婚协议书 ,房屋 财产分割 证明( 法院 判决); (3)已婚人士的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5、 收入证明 (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 社保 、医保凭证; 6、 房产证 明: (1) 户籍 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成都离婚后 首套房 的计算方法 夫妻双方离异后未 再婚 ,任一家庭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其拥有的房产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即如果家庭在婚内有房,那离异后两年内任一一方再 买房 (原来那套没卖出),都不算是首套房;婚内没房,离异后两年内任一一方买房的房产套数都要计算入内。 三、成都买房怎么认定资格 A类: 天府新区 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部园区 C类:高新西部园区、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 D类: 青白江区 、 简阳市 、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金堂县 、 新津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 在相应区域买房,只需要满足任一条件即可。 天府新区(A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天府新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 南区 (B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高新南区户口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高新 西区 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条件一:户口买房:C类区域户口可以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 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条件一: 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备注: 1、A类区域只能买A类区域、D类区域。 2、B类区域只能买B类区域、D类区域。 AB类区域是最严格的区域!不能买C类区域,但是可以买D类区域。 3、A类区域和B类区域不能互买。 4、C类区域可以买C类区域、D类区域,不能买A类区域或B,C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5、D类区域买D类区域,不能买A、B、C,D类区域之间可以互买。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离婚几年可以申请公租房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家庭人口应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则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8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的规定要求,2022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工作即将开始!

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市本级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和高新区大源双河四期公共租赁住房。

登记对象

      本次配租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障对象:

      (一)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非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保障对象。

登记规则

      (一)本次登记范围内的保障对象有符合下列优先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摇号配租。

      1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先对象;

      2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3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6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7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8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二)凡在本次登记范围内且不符合本条第一款优先条件的保障对象,均自动纳入登记,不需前往窗口登记。

      (三)凡在本次登记范围内有符合本条第一款优先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和相关优先证明原件前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站1号窗口办理。

      优先证明材料如下: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四)提交优先证明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每日9:00-17:00。

      (五)截止2022年7月1日17:00未提交优先证明材料的保障对象,将按普通对象参与摇号。

      (六)保障对象现在使用的电话号码与申请保障资格时预留的电话号码不一致的,主申请人须于2022年7月25日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更改电话号码。如未主动进行变更,造成未能选房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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