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郴州临武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公告【175人】

2022湖南郴州临武县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公告【175人】,第1张

  二、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参加补充县一中教师具备条件:①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毕业,具有相应科目高中教师资格证。②年龄要求:高级职称教师限4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教师限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初级职称教师限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③选调不限乡村工作经历及年限(满试用期)。④凡是具备条件的全县所有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报名。

 参加补充城区初中教师具备条件:①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③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在乡镇初中工作满4年或在乡镇小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且有两年及以上村小工作经历的;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且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职教师不受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限制;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书记、校长、副校长等职务和会计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④报考会计岗位的应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或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限乡镇工作经历,入编教育系统从事会计工作4年及以上);⑤报考音乐(舞蹈)岗位的应具备所学的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参加补充城区小学教师具备条件:①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职称资格证;③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在乡镇小学工作满5年及以上;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且有两年及以上村小工作经历;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荣获县级教学比武(现场教学)一等奖、荣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比武(现场教学)三等奖及以上或荣获省级(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在乡镇小学工作满4年且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及以上(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专职教师不受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限制,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书记、校长、副校长等职务和会计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报考会计岗位的应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或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参加补充县幼儿园教师条件: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②具备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③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④在乡镇公办学校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4年的现任在编在岗幼儿教师。

 3、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为全科或无的,不能报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

 4、县职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三完小、四完小、五完小、六完小、七完小、八完小、九完小、十完小、特殊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可以参加县一中补充教师,不能参加城区其他学校的补充教师;乡镇初中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参加城区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

 5、按照岗位设置的规定,实行缺一补一的原则对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所报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本身职称高于专技十三级岗位时,参加补充教师考试者必须自愿高职低聘,否则作弃权处理。

 三、补充程序和办法

 县一中补充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测评、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县幼儿园补充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评、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城区初中、小学补充教师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评、考核、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中共临武县委党校多功能室报告厅(县委党校院内)联系电话:0735-6325902。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的附件《临武县2022年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除签名需手写外,其余信息均须打印,手写无效)。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补充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补充城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笔试科目:报考县一中笔试科目为相应科目专业知识;报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县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120分钟。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8教学比武获奖加分项。

 ①自入编临武县教育系统以来参加的教学比武公开课(现场教学)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获市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获县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同一堂课或同一次活动以奖项计分,不累计。)

 ②所获教学比武的证书和通报(原件和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需同时具备证书和相对应的通报,否则不计分)。

 9综合成绩

 报考补充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学比武获奖加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补充城区高中教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试教,先备课再试教。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3、面试内容:现行高一年级教材(高中数学岗位面试内容为人教版11必修第二册、高中生物岗位面试内容为人教版22必修2、高中地理岗位面试内容为湘教版必修第二册)。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试教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报考补充城区高中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教学比武获奖加分

 (四)测评

 1、测评对象:按综合成绩(成绩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成绩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从高到低,按照所报岗位1:15的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划定入围测评人员名单(不够比例则按实际人数测评),入围最后一名分数有相同时,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有高三教学经历者优先(县一中补充教师)、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优先;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时,专业技术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任职时间长的优先;任职时间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档案年龄)。

 2、测评分值:10分

 3、测评程序

 组织测评对象当前工作所在学校的教职员工(在编在岗)对测评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

 测评人员和数量。学校教职工(在编在岗)人数在50人(含50人)以下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低于80%;学校教职工(在编在岗)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低于40人。(所有参加测评人员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必须参加)

 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测评结果优秀率折合成十分制计入总分。测评结果不合格率达50%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4、总分=综合成绩+测评分

 (五)考核、公示

 考核考察工作由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考者的人事档案、证件,考察应考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最近一学年教学常规资料未达到要求的;(2)本人所教班级教学成绩(2022年春季期末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科目排名倒数1、2、3名的;(3)本人所教班级教学成绩(2022年春季期末成绩)在本校(同年级四个班及以上)或中心小学所辖学校(同年级四个班以下)同年级同科目排名倒数1、2名的(西瑶小学、武源小学、接龙小学、大冲小学分别与水东小学所辖学校相比;东山小学与花塘学校所辖小学相比;广宜小学、岚桥小学分别与南强小学所辖学校相比。)(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补充资格的,从入围测评对象当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对象(不得跨岗位递补),考核以后公示。城区学校因本次补充教师造成教师缺额的,一律不再从参加补充教师人员中递补。

 (六)择岗

 报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以及招聘学段相应科目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县一中、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考核合格者,经县教育系统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给予办理编制异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县编办、县教育局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学校补充教师方案的制定、宣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纪律

 1、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凡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档案等资料和无故放弃补充资格者,取消其补充教师资格,2年内(即2023、2024)不得参加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和工作调动,并予以通报问责。

 2、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有作弊行为者,其成绩作废,取消其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考试资格。

 3、在城区学校补充教师工作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补充教师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依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严格遵守测评、考核等环节的工作纪律,任何人不得有拉关系、打人情分、暗箱操作、贿 赂等违纪行为,违者取消其城区学校补充教师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735-6330455

 临武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相关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在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7限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2022年12月1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8面向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要求:

(1)截止资格审查前已从部队退役;

(2)属于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即退役时没有携带《优待安置证》;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4)具有安仁县户籍。

9面向安仁县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岗位要求:

(1)截至资格审查前,通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或届中补选产生连续任职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所在乡镇党委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仁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9:00时至12月16日17:00时。

3报名网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4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报名不成功。

5打印准考证

经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报备同意后,提前14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19日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于12月20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12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

经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报备同意后,提前14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凡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安仁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定向招聘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定向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中共安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由安仁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择岗

需要择岗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择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5226901。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安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5223530。

2022年郴州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人)_事业单位招聘网

附件1: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2022年安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5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一、招聘计划

 1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在相关高校设置招聘点,以现场面试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85名(其中郴州市第一中学11名、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16名、郴州市第六中学15名、郴州市第十五中学38名、湘南学院附属小学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发布。

 二、招聘对象

 2020、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需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硕士学位则不要求本科为师范类)。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0届、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详见《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5),具体招聘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8)。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审核研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明报考(专业硕士学位除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签约、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正式报名。在相应高校招聘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先下载《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具体现场报名时间见“附件5”,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分为3类岗位进行,分别是A类:“中学(高中教师资格)类岗位”、B类:“中学(初中教师资格)类岗位”、C类:“小学类岗位”。在本次考试全程,各类岗位每名考生最多可各报考1次,凡同类岗位多次报考的,成绩均无效。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附件5”,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微信平台预报名根据平台内容填写,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9)的顺序整理:

 (1)填写《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诚信考试书》(附件3,一式一份)等报考所需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成绩单(硕士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

 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进行补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可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按报考A、B、C类岗位分别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5,如另有调整,将在相应高校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根据面试报名人数情况,核减的计划数可调整到本次招聘其他岗位。调整计划数在郴州市教育局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

 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为2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每组评委对每名考生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所报考的中学(高中资格)类岗位、中学(初中资格)类岗位、小学类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考官组所有考官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将于各高校现场招聘全部完成后,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统一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凡同时入围A类“中学(高中教师资格)类岗位”、B类“中学(初中教师资格)类岗位”、C类“小学类岗位”中二个(含)以上体检对象的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类岗位参加体检,其它入围类别自动放弃。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郴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确定考生具体报考的岗位类别,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选择岗位类别资格,其最终的报考岗位类别将由郴州市教育局根据考生面试的成绩确定。相关事项将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分批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在郴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郴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市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签约

 考察结束后,报考A类岗位需选岗的考察合格人员,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选岗结束后,所有考生分别与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和选岗情况,各招聘单位报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须保持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选岗完成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优惠政策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及优秀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45号),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郴州市教育局和郴州市市直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2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时申领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考生应在面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4提前打印好面试前24小时内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信息完整、清晰。

 5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1米线间距),主动扫“场所码”,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6以下人员暂不允许参加考试:

 (1)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行程码带号的,不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3)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2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7报名和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须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以进入。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保持人员间距。

 10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考生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12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询。

 13考生应同时关注查阅组考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如实向组考部门申报身体健康异常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等防疫信息。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155(郴州市教育局)

 0735-2871958(郴州市人社局)

 十、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咨询电话:

 郴州市第一中学:0735-2883398;15873566651(周老师)

 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0735-2887987;13873496886(江老师)

 郴州市第六中学:0735-2349570、13549581063(谢老师);15273514154(杜老师)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0735-2169511;18175768755(罗老师)、17707353151(周老师)

 附件2: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书doc

 附件4: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附件5: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时间及地点安排表doc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8: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xls

 附件9:2022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编内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6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anai/1149622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2-02
下一篇2023-12-0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