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文文笔一流,剧情一流,自己看过总结的:
《爱莫能弃》
穿越到了一个害了人的女子身上。
这个女子因爱生恨,下毒手残害了他。不是我的所为,可是,我现在成了她。
一次快乐的旅程,多少欢声笑语,是否能驱散他的伤怀?
可人生的旅途,人们要怎样做,才能争得一路同行
成人童话。善良和爱。
这文作者虐身啊,不过这算是一慢热文,很多内心戏。作文文笔很好,与此风格相同的是《三救姻缘》,都是非常好的文,我曾经一度怀疑这是同一个作者。
《三救姻缘》: 一个爱情、事业都不成功的女子,穿越了时空,站在了一处倒塌的牢狱的废墟上。一只黑色的血手从瓦砾中伸出,抓住了她的脚踝,也改变了她的人生…… 她开始在这个异时空寻求她的位置和理想,可她最终明白了,她一直在寻求着自己的心的归属。
女主后来经商,不落俗套,写得非常真实,一点都没有夸张突兀的感觉,作者的文字功底非常过硬。
《烟水遥》:苏洵,一开始疏离清冷,在这么多读者的目光中渐渐变得温暖,好像春天上午那温煦的阳光,还像蚕茧蜕变成美丽的蝴蝶,围绕那小小的女子上下翻飞。美好的情节在书中时时可见,人淡如菊,情深似海,一本温馨的书,恰如冬日暖阳。女主是穿越的,性格活泼,很聪明,医术很高。此文文笔非常好快接近我对极品文的标准了。
《双阙》:此文确实不错,最大的特点是半文言文的写法,可见作者古文功底十分深厚,整篇文章都有股脉脉温情。即使不喜欢半文言文的调调也可以试下,实是一好文。
姮的灵魂穿越到三千年前的周朝,成为杞国国君的女儿。 她随着兄长解出门游历,在雒水边邂逅了风采翩翩的晋侯燮父,二人两情相悦,却因姮不能接受西周的媵妾制度,不能共结连理。同时,与杞国同宗的太后王姒惊异于姮的美貌,想将她献给周王。解的好友姬舆一直爱慕妲,为救她出困境,抢先一步在众人面前向姬求爱,并与她定下了婚约…… 垣爱的燮父,爱妲的姬舆,虎视眈眈的太后,以及各国间盘根错节的交好和亲……妲的美貌终究会为她赢得幸福还是带来祸患?穿越三千年的时空终将与谁执手……双阙将见证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
《大雪满弓刀》:念一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她的文章谋篇构局几乎滴水不漏。土木堡之变,倾覆了大明王朝的命运,也倾覆了风烟的命运。你要醉还是醒?那个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这样问她。彼时她是一个深陷深雾的女子。彼时他是一个头顶通敌叛国之名的男人。她却记得,他眼若深泉,带着软软迷惘。她也还记得,自己归去方向终不再寂寥。残阳如血,衣若流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此文男主很多方面和流水迢迢很像,不过女主是个爱憎分明的主,刚开始也误会男主了,还好最后HE。
《夜行歌》:翩跹,一个自小便被囚魔教的白衣少女:谢云书,一个被掳入魔教备受劫难的飞扬少年。她为了复仇,不惜苦练异功,以致历尽岁月洗磨却身形不变;他为了逃出魔掌,只能忍辱负重,甘为影卫,在她身边如影随形。生生死死,两人一起在刀剑上起舞,共荣共辱。儿女缱绻,曾生死相托的两人却从此各分天涯,一去两相望。 又是四年。他翻遍中原,远涉西京,搜尽碧落黄泉……
此为一极品文,和《与艳少同眠》不相上下,楠竹非常深情温柔,主要女主很聪明手段很高,不是温柔型融化不了她啊~~女主中毒之后男主搜尽天下奇珍为她续命,两个人后来的生活甜得跟蜜一样~~男主当她影卫的时候就爱上她了,后来更是不惜抛弃谢家家主之位跟还是魔女的她在一起。也为了利用谢家的权势帮女主解毒而再度登上那个家主的位子。这两只都灰常灰常有爱~~
《绝代天香》:水阁中最神秘的女子,人唤香座。香座其人,天生异香,功体阴柔,容色清丽出尘,性情冷傲绝世,江湖上传言她是个见男人就杀的女魔头,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非死即瞎。男主沐圣阳是武林至尊的地位,武功深不可测啊,不过他是修道的,他师父有点类似于张三丰的那种地位。他们是女主去那个道观偷一种圣香时交的手。好看的很,男女主我都很爱~~男主不是一般的温柔啊,而且是他先爱上的,不过修道……总要虐一虐~~此风格相同的有篇《君莫问愁》,楼雨晴的。男主也是深情温柔型,但我更喜欢《绝代天香》,文笔人物刻画都让人过目不忘。
《风槿如画》(张瑞向来又虐又煽情,主角情路不是一般的悲催坎坷之后HE):这个作者统共写了2篇文,另一篇《婀娜传说》也进入完结倒计时了。女主角是穿越的,中间非常之纠结啊,虐的我一揪一揪的。
是谁说前生死悔,要用此生等待?前生,她用心头血换来爱人的背弃;今世,他为她一夕银发、懵懂痴傻。她,涅盘中浴火的凤凰,纳蓝王朝的千古女帝。且看这一场痴恩怨,风槿如画。
非常喜欢里面的男主小白,他代表了纯粹的爱和善,守候两世终于两人携手天涯。
《金宫》作者:云霓
它是接着《满朝文武爱上我》的,但故事是单独的,可以分开看,当然两部一起看韵味更与众不同。
世间有一个秘宝,“金宫”,得金宫者得天下。 得天下后,那个人铸造了一座殿堂,取名“金宫”,如今真的是金宫统一了天下。
多年前。
月桂树上坐着一个女孩子,穿着缀满宝石的衣服,腰间粉红色的流苏在空中飞舞,她微笑着看树下的男子。
男子长发松散地挽着,垂在胸前,侧了一下脸,没有回头,他轻轻地笑一声,就像开在月下的桂花,淡淡摇曳,红如血的花瓣,散发溢夜的暗香。
天地都失去了颜色,整个世界再也听不见其他的声音,“等我再回来,造一座殿送给你,就用你的名字‘金宫’。”
不过呢,比起《金宫》,我更喜欢《满朝文武爱上我》(这书和名字一点关系也没有),作者云霓就是一流文的保证啊。
雪灵之《殇璃》、《双飞梦》、《拈花笑》:雪灵之这个作者虽然有很多情节设置让我很不喜(可能观念不同),但是不得不承认她的文笔是没话说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双飞梦》,其他几篇或多或少让我恨的牙痒痒,个人觉得情节有不足之处,不过实际最受追捧的是《殇璃》。因为它最虐。
《双飞梦》:他,出身显赫,温柔如玉屑溶成的春江; 他,一介贫寒,冷漠如水底难近的玄冰; 究竟谁才是命运的宠儿? 荣耀、声名、财富、绝学…… 他要的,不过就是她那颗不染忧愁的心。师叔童鞋一出场我就晓得他是个大炮灰,却没猜到他是那么毒的灰渣渣
《殇璃》:她与他总是一再错过 当她带着少女的执拗对他说,靖轩哥哥,我喜欢你的时候, 他冷漠地说,可我不喜欢你! 当他深深看着她低低说,我已经是你的丈夫,我会对你好的时候, 她叹了口气,说:如果你想对我好,就善待我们的孩子吧
《拈花笑》:女主从小受人宠,但是7岁的时候遭逢巨变,她逃走的时候太单纯了,信物被女二骗走了,冒她的名得了男配那个未婚夫,还有数不清的宠爱。女主长大后阴差阳错的又回到了她娘要她去找的那个门派。真假**,纠结开始,呵呵~~
《最禛心》:东篱菊隐这篇文很经典啊,你可能看过了,极品文啊极品,忍不住掰掰。女主穿过去就在生孩子,四阿哥府里不得宠的主。后来无聊去妓院做西点出了名,还和另一穿越女跳舞唱歌什么的。闲时还喜欢做猪猪的玩偶,养小盆栽仙人掌,玩盆塑什么的。淡定的好啊,最后把四四成功勾到手。她女儿叫倾城宝贝,儿子叫金六福,两条狗叫恭喜发财。
《忆风舞,情一诺 》:七岁那年,他救了她,教她习武,从此,她称他为师,如影随形。
十七岁那年,他救了她,授她武功,从此,护她如宝,不离不弃。
静谧的夜里,他轻搂着她,轻轻的覆住她的唇,流泻出无尽的轻怜蜜爱,那声呢哝的“丫头”她至今都忘不掉,那时,她还是个被他呵护着未经世事的小女孩。
时光荏苒,当风住尘香花已尽……
我喜欢的师徒文。男主不仅是女主的师傅,温文如玉的三公子,还有一个连女主也不知道的身份,那就是江湖人称邪魅非常、心狠手辣的有时候腹黑真是伤人又伤己啊。
《折兰勾玉杏向晚》,很经典的啊,男主是绝代风华啊,折兰公子,天下闻名。男主对谁都很温柔,但是那种温柔是有距离的,只爱女主,不过养了十年才发现自己的感情,为了女主放弃了很多,大团圆结局。女主前世是杏花仙子,男主是玉帝头上的定天珠。
《何以长恨复相思》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何他会喜欢我这么一个和市井小人物差不离儿的公主, 他说:初时长恨,复又相思。 我不懂。
他也不说话,淡淡的看过来,须臾间眉目如雪,落了一地的芝寇丹华。
灰常心疼这个男主,为了女主从小被喂毒,他爹太BT了,虐的我一揪一揪的,不过还能承受,男主最后放弃皇位和女主归隐了,女主是别国的公主,一个活宝公主,完全继承她那个活宝父皇。楠竹有点可怜,一直在女主身边默默守候,女主刚开始不知道~~还勾搭了个小炮灰~~
《销魂殿》:——这是一颗紫米团子引发的血案。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话可以乱说,饭不能乱吃。否则只有望着美人扼腕的份。女主因为得罪一个坏神仙穿越了,女主追的是他的师父,一个上仙,温润如玉,淡然。又是一篇和《花千骨》形式有点像的文章,不纠结,所以我爱,哇咔咔,不喜欢太虐滴~~十四郎的文,文笔没得说,构思没得说~~
《青山依旧笑春风》:乌衣飘逸的美少年负手立在紫竹边,仰了百十年……紫竹成精,成了我们的天然呆女主笑春风。为了掩饰自己走神的囧态,美少年开口邀请春风跟他一起修炼成魔,但没有一丁点儿身为女主应有的奋发图强的职业精神的春风知道,六界常有纷争,魔界也一直被仙界打压,主角虽然很有发展潜力,可是小命也很要紧:“我不要成魔,我要修仙,仙听起来够拉风,魔太危险了。”
安思源的文,写的还不错,女主有点不坚定,因为她历经三世爱了两个人,还是男主够强,居然把她掰过来了。这篇非常搞笑啊。
《七上九下》:也是安思源的文,这个作者写文很有质量保障,都出版了。很有意思的一文,刚开始笑的我肚子疼。
从前,她是一个苟且偷生的傻子,跟随在名满长安的风流道姑鱼玄机身后屁颠屁颠。大家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所以像她这种死去又活来的人,肯定能福上加福。后来,她还是人人口中的傻子,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继续装疯卖傻、骗吃骗喝,还能骗个**当当,骗个哥哥,甚至,骗个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男人! 七哥哥和九妹妹的故事,日久生情型,男主就是个别扭闷骚男~
差不多先推这么多吧,你要都看过了再在hi上面给我留言哈~
民国四大才女(一)吕碧城
年轻时的吕碧城
啼鸟惊魂,飞花溅泪,山河愁锁春深。倦旅天涯,依然憔悴行吟。几番海燕传书到,道烽烟故国冥冥。忍消他、绿醑金卮,红萼瑶簪……
这首愤词是上个世纪初,一位旅居海外的女词人,在知道祖国大地兵荒马乱、生灵涂炭的情景下悲愤而成,名曰《高阳台》的上半阙。这位民国公认的四大才女之一曾经叱咤词坛,在民国动荡时期演绎了一出神奇起伏的人生戏剧。这,便是吕碧城。
也许今天,提起吕碧城已经少有人知了。但是,吕碧城,这个屡遭变故、经历风云百态的女人,却是民国四大才女之首。她的才情是一座无法超越的丰碑,可谓后来女子无越之者。
民国四大才女(四)石评梅
石评梅(1902 ——1928),原名汝壁,山西省平定县城关人。父亲石铭,字鼎丞,清末举人,其家庭为平定城内一个书香门第。
石评梅自幼聪颖好学,很受父母喜爱,从三、四岁开始,父亲就教她认字,每晚坚持不断,有时她没有认熟,虽是深夜,也不许去睡,直到念熟为止。后来进了小学,白天和孩子们一起上课,晚上放学以后,她父亲仍然教读《四书》、《诗经》等。所以评梅童年时代在父亲严正的教育下,就打下了国文根底,为以后从事文学活动打下了基础。
辛亥革命后不久,评梅父亲石铭到省城太原山西省立图书馆任职,于是评梅随父来到太原,进入太原师范附属小学就读,附小毕业后直接升入太原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由于石评梅天资聪颖,再加上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在学校里学业突出,被誉为才女。在女师读书期间已经显露了石评梅的反抗思想和组织才能。一次女师闹风潮,她为组织者之一。风潮过后,校方要开除她,后因惜其才学,又恢复了学籍。
1919年暑假,石评梅从太原女师毕业,考入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迈出这一步,是对石评梅思想和意志的考验。因为在当时社会里,一般人思想认为:“一个女孩子,中学毕业就可以了,何必费劲的深造呢!”然而她却不断求学、奋斗着。她在父亲支持下,走出山西,到北京求学。到北京后,她本来要报考女高师的国文科,但是当年女高师国文科不招生,使改考体育系。
从闭塞的娘子关内来到全国思想活跃的中心——北京,这在石评梅是一生中的重要转折。其时正值“五四”爱国运动以后不久,新文化、新思潮方兴未艾。就文学革命而论,鲁迅等已发表了一系列新文学作品,白话文已开始取代文言文。封建旧道德、旧礼教受到强烈冲击,民主与科学已成为思想进步青年心目中的新的旗帜。在新思潮的影响下,石评梅一方面在女高师勤奋学习课业,一方面即开始写诗和散文向各报刊投稿。1921年12月20日,石评梅的诗歌《夜行》就在山西大学“新共和学会”办的刊物《新共和》第一卷第一号上正式刊出。
民国四大才女(二)萧红
萧红谨慎的眼神里透着一股荒凉
每个人的生命本是一条清澈纯粹的河流。眼前,一条唤作呼兰的河流波光粼粼。泪水、叹息、美丽的忧伤似那缓缓河水一般,流淌出了寂寞与荒凉的灵魂——萧红。
萧红,这个20世纪30年代红极一时的女作家,也被誉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有人说,萧红是“饥饿”的,这是我认为最精准的评价。萧红本名张乃莹,1911年6月出生在黑龙江呼兰县一个乡绅之家,继母费尽心机地虐待她,压抑与伤害雕刻了她低沉、忧郁、感伤的性格。中学时的萧红,结识了哈尔滨政法大学的一名青年,第一次有了被呵护的感觉,于是她不顾一切地奔向他。抗拒家里的包办婚姻,随他远山北平。然而开门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梳着发髻的**……
破碎的初恋,让她重返哈尔滨,被迫和那场包办婚姻中军阀的儿子王恩甲同居于旅馆。拖欠大量食宿费用后,他一去不回了。房东遂将身怀六甲的萧红扣为人质,并欲卖到妓院。惊恐之中,她写信向《国际协报》求救。来营救她的萧军成了她的宿命,他的义胆柔肠打动了她,她的文学才情征服了他。二人结为夫妻,开始一段一贫如洗,共患难的生活。
1935年是萧红这辈子,唯一最幸福的一段时光。然而时间的幸福总是在短暂的盛大之后,便迅速枯萎。萧军是那个时代真正的“侠士”,他身材高大,义薄云天。从文前,曾筹划过抗日队伍,因此他的文学观念中有着极强的使命感。这样一位热血迸流的文学斗士,怎么可能与内心荒凉入骨的萧红相依为命。他暴躁的性格与她忧郁的内心是难以协调的,裂痕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最后她背负着伤痕和眼泪离开了。这个曾经将她从“地狱”中救出来的男人,再次让她品尝到绝望的煎熬。
她的第四个男人端木蕻良性格软弱,两人辗转四川、香港后,终至分离。
叹其一生,萧红还始终对萧军一往情深。在萧红书简上有这么一句话:“在人生路上,总算有一个时期在我的脚迹旁边,也踏着他的脚迹。总算有个灵魂入两根琴弦似的互相调谐过。”纵然是一个悲剧,但是他们真的爱过。他们有各自坚持的东西,却又不肯妥协,他们是注定两两相望的。
民国四大才女之陆小曼
一九二六年农历七月七日,也就是传说中牛郎和织女相会的那一天,在北京的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兼具娱乐性和轰动效应的婚礼,这场婚礼曾牵动了当时中国文化界的几乎所有大腕。这个故事至今仍以各种版本广为留传。新郎是诗人徐志摩,风流才子,新娘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陆小曼,证婚人是梁启超,主持是胡适,参加者族繁不及备载,总之都是在中国近代史上响当当的人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郎前妻的大哥是中国银行总裁,二哥是民社党主席;新娘前夫是艾森豪威尔西点军校的同学,五省联军司令的总参谋长。(婚礼盛况绝对可以和奥斯卡、诺贝尔之类的颁奖典礼媲美,可惜那个时代传媒业还处在萌芽阶段,不然光是婚礼的转播费用就足够支付新娘后来的烟土费,新郎也就不至于一头撞在山上死掉了。)
不过比起证婚人的祝词,上面那些盛况都只不过是过眼乱花了。“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次是最后一次结婚!”这不太象祝词,已经近乎诅咒了。当然,以梁任公的为人,我们都知道他还不至于为了私愤而当众骂街。不过面对一个放弃学业游手好闲,撬自己儿子墙角没有成功,又改撬自己另外一个得意弟子墙角的学生,也实在说不出什么“百年好合”之类话吧。事后梁启超写信给他的女儿,言语之间还颇为得意,说道:“志摩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将来痛苦会接踵而来。所以不惜声色俱厉地予以当头棒喝,盼能有所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我在结婚礼堂上大大地予以教训,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为中外古今未闻之婚礼也。”就差没加上个“当浮一大白”之类的结语了。
陆小曼又叫陆眉,别名小眉、小龙,是北京城里有名的交际花,她的父亲陆定原是财政部的赋税司司长,后来弃政从商,出任震华银行总经理,算得上是一位财神爷型的人物。陆家有的是钱,舍不得让宝贝女儿进学堂,便把需要的老师都请到家里,所以陆小曼虽然没有上过学,除中国文字颇具造诣外,英文、法文的口语笔译都流畅自然。在艺术方面,除写得一手绢秀的毛笔字外,国画、京戏、舞蹈样样都行。再加上她从小口齿伶俐,长得象个小仙女似的,便赢得了“绝代佳人”的美誉。
陆小曼的第一个丈夫是王赓,曾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西点军校。与陆小曼结婚的时候,正任教北京大学。陆小曼的父亲看到了王赓的前途,把陆小曼嫁给了王赓。王赓习惯于美国的生活习惯,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只有周日休息,陆小曼生性风流,三天两头想到外头游乐,两人的生活就开始有些别扭,小曼常常觉得王赓对她关心不够。
徐志摩是渐江硖石人,比王赓小一岁,比陆小曼大六岁。曾入北京大学、美国克拉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读书,生来绝顶聪明,后来拜在梁启超的门下。他原本学的是任公的“经济”之学,但是一天晚上十一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他为啥这么晚跑去别人家,还特意把时间记下来),曼殊斐尔对他说:“密斯脱徐,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位“自然界的杰作”的建议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老婆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所以他“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跟梁思成出双入对。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中悲凉,《春》中就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回了国。
徐志摩是王赓的好朋友,常常到他们家玩。这位徐公子可不讲哪一天,一有时间就跑他们家里去。王赓一旦遇到事情多分不开身或是懒得出去的时候,便叫徐志摩陪着陆小曼外出游山玩水或钻进灯红酒绿的场合消遣。那时,徐志摩正处在失恋阶段,他拚命追求的林徽音瞧不起他,和梁思成结婚了。于是便把满腹的柔情转移到陆小曼身上。恰好王赓受聘赴哈尔滨提任警察局长,陆小曼空闺独守、芳心寂寞。陆、徐二人就象502胶一样,越粘越紧。大家知道,一个丈夫如果对自己美丽的妻子爱抚不够,第三者容易插足,所以徐志摩成功地充当了第三者。
从传统道德讲,徐志摩追求陆小曼,算是对爱人林徽因不忠,对朋友王赓不义。然而徐志摩向来是随兴而为、不拘绳墨,一旦“邂逅赏心,相倾怀抱”,就顾不了身外之事了。这一段婚姻,这一段恋爱,梁启超反对。在英国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时梁启超就反对,而这个时候他对这个得意弟子也批评,说:“你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句话竟然是任公说的,瀑布汗啊。)陆家和徐家都认为他们是不孝子女,是丑闻,极力阻止。徐志摩、陆小曼认为:“真爱不是罪恶,在必需时未尝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争取,与烈士殉国、教徒殉道,同是一理。”徐志摩向世人宣示:“我之甘冒世之不韪,乃求良心之安顿,人格之独立。在茫茫人海中,访我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北京城闹得沸沸扬扬,桃色新闻不胫而走,他浪漫的生活经历超过了他的诗名,压倒了他的诗名,所以他不得不避嫌,远走欧洲。
这时王赓受了孙传芳的邀请到了南京,在五省联军总司令部内提任总参谋长的职务,位高权重。风闻妻子行为有异,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写了一封快信给陆小曼,声言:“如念夫妻之情,立刻南下团聚,倘若另有所属,决不加以拦阻。”但是这也没有作用。坠入爱河的女人,九牛也难以拉回来。在这种情况下,陆小曼打了三封电报到欧洲:“徐志摩,快回来,再不回来,我顶不住了。”徐志摩接到电报马上赶回北京,于是陆小曼又“活”起来了。事已至此,轮到诗人的朋友们为诗人担忧了,因为既然枪杆子里面能出政权,那么枪杆子要除掉个把诗人想必太简单了。然而,让人敬佩的事发生了,王赓并没有把刺刀或子弹送给徐志摩,而是在和小曼办完离婚手续后,当面送给了徐志摩一句让人心颤的话,他说:“我们大家是知识分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两意,给我知道,我定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
在胡适、郁达夫等一批朋友的帮助下,徐志摩积极筹备婚礼。可是这场婚姻徐志摩的父亲不同意。说既然要结婚,就得依他几个条件:第一,结婚后,到浙江来。安分守己过日子。他对这个儿媳并不满意。他喜欢张幼仪,不喜欢陆小曼,说张幼仪是赚钱的,陆小曼是花钱的。不过这还好说,第二个条件可就让徐志摩和陆小曼挥汗如雨,徐父说,必须由梁启超做证婚人。可梁启超是从头到尾反对的,怎么能作证婚人呢?所以不好做工作,徐志摩只好去找他的好朋友胡适,请胡适作工作,好说歹说,磨破嘴皮,梁启超才答应去证婚。(这胡适也算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物了,可惜吃了听不懂湖南普通话的亏,得罪了毛泽东,被批判了这么多年。)证婚人在婚礼上是要讲话的,可徐志摩不知道他的老师要讲什么话。新婚那天,看见梁启超上来讲话,夫妻两人汗流浃背,两腿发抖。胡适和梁思成也都劝梁启超不要讲太过分的话,和气生财,可是积愤之下,他还是讲了上面那段惊世骇俗的话。
梁启超是反对徐志摩陆小曼婚姻的。
1926年北京北海公园进行了一场人们议论了很久的婚事。新郎徐志摩,新娘陆小曼早已成了舆论的中心,婚礼上,徐志摩老师梁启超的祝词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他自己之外,都感到难堪。
他不仅没有讲吉祥话,反而对新郎、新娘痛斥,切责他们不该把婚姻当成儿戏,最后说道:“祝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
事后梁启超写信给他的女儿梁令娴,说道:“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赓的夫人。与志摩爱上才和王赓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志摩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将来痛苦会接踵而来。所以不惜声色俱厉地予以当头棒喝,盼能有所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我在结婚礼堂上大大地予以教训,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为中外古今未闻之婚礼也。”
陆小曼是北京城里有名的交际花,她的父亲陆定原是财政部的赋税司司长,后来弃政从商,出任震华银行总经理,算得上是一位财神爷型的人物。陆家有的是钱,舍不得让宝贝女儿进学堂,便把需要的老师都请到家里,所以陆小曼虽然没有上过学,除中国文字颇具造诣外,英文、法文的口语笔译都流畅自然。在艺术方面,除写得一手绢秀的毛笔字外,国画、京戏、舞蹈样样都行。再加上她从小口齿伶俐,长得象个小仙女似的,便赢得了“绝代佳人”的美誉。
陆小曼的第一个丈夫就是梁启超信中提到的王赓,曾留学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西点军校。与陆小曼结婚的时候,正任教北京大学。婚后不久,两人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便产生了差异。王赓办事认真负责,为准备授课经常埋头研究。陆小曼生性风流,三天两头到外头游乐。于是王赓认为陆小曼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也没有守住妇道人家的本份;陆小曼则认为王赓不够体贴,喝过洋墨水的的人还如此古板。
这时王赓留学美国时的好友,北京大学的同事徐志摩悄悄地介入进来。 陆小曼是江苏武进人,徐志摩是浙江硖石人,比王赓小一岁,比陆小曼大六岁。曾入北京大学、美国克拉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读书,生来绝顶聪明,后来拜在梁启超的门下。他的散文、新诗把中国古典文学和西方文学揉合在一起,深入浅出、华而不腻、媚而不俗。“五四”运动前夕,他提任《北京晨报》的副主编,后来又成立“新月书店”,发行《新月杂志》。在新文化运动中推波助澜,他成了追求时髦的人崇拜的偶像。徐志摩卓尔不群、兴趣广泛、风流潇洒。他早就有了结发妻子张嘉玲,但在欧洲留学期间拼命追求林徽音。这样的人自然是陆小曼喜爱的。 徐志摩是王赓的好朋友,渐渐地和陆小曼也就熟悉了。王赓一旦遇到事情多分不开身或是懒得出去的时候,便叫徐志摩陪着陆小曼外出游山玩水或钻进灯红酒绿的场合消遣。那时,徐志摩正处在失恋阶段,他拚命追求的林徽音瞧不起他,和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结婚了。于是便把满腹的柔情转移到陆小曼身上。恰好王赓受聘赴哈尔滨提任警察局长,陆小曼空闺独守、芳心寂寞。陆、徐二人就越粘越紧。
从传统道德讲,徐志摩追求陆小曼,算是对结发妻子张嘉玲不忠,对朋友王赓不义。然而徐志摩向来是随兴而为、不拘绳墨,一旦“邂逅赏心,相倾怀抱”,就顾不了身外之事了。陆家和徐家都认为他们是不孝子女,是丑闻,极力阻止。徐志摩、陆小曼认为:“真爱不是罪恶,在必需时未尝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争取,与烈士殉国、教徒殉道,同是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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