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指的邂逅是什么意思?

无名指的邂逅是什么意思?,第1张

那些美丽闪耀的钻石,一直以来被赋予永恒和爱的象征,自此,和爱情相关的一切,都少不了钻石戒指那美丽的身影。 很少有人知道钻戒的意义,更别提从什么方面可以表现出钻戒意义。下面小编来一一介绍。钻戒 钻戒的意义 关于钻戒,历来说法不一:古代有人认为她是星星坠落时的留下来的碎片,也有人认为是天神的眼泪在地上的结晶物。在英文钻石一词为“diamond”、法语为“diamante”、德语为“diamant”,俄语为“almaz”,他们都源于古希腊文“adamas”,意思是不可征服。由于她纯洁、璀璨、坚硬、独一无二的特性,使钻石成为永恒爱情的象征,认为爱神丘比特的爱情之箭的箭尖是钻石做成的。 戴比尔斯有句响当当的广告词:“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几百年来,坚不可摧的钻石与今生不变的爱情被人们联系在一起,把钻石作为表达爱意的最佳礼物。 钻石的特点是:均匀剔透、世界上最硬、化学性质稳定,这使钻石有纯洁无邪、无坚不摧、永远忠心或矢志不渝的含义;另外钻石的开采困难,储藏量小,成本高,使它成为现在最昂贵的宝石,这使钻石增加了高贵、富贵的含义;钻石有着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在古代人们无不以拥有钻石为荣、拥有钻石为尊,这又使钻石成为“尊贵、高雅”的代名词。 婚姻,人们对它寄予相同的期望-----无坚不摧,婚后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夫妻的“海誓山盟”的爱情矢志不渝,直到永远。结婚,意味着把一生的幸福交付给另外的一个人,而男士为了充分表达对女方深厚的情意,都会倾其所能表达自己的心意。 结婚,成为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一生的幸福与婚姻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理所当然结婚就成为家庭中首屈一指的大事,为了子女的婚姻,父母往往倾其所能,用掉所有的积蓄,甚至哪怕负债也要在这个时候出手大方,兄弟姐妹更是鼎立相助,有的兄弟在外地的,几千里的路程也要赶到参加婚礼。由此可见结婚的重要性。作为结婚的重要纪念物(婚姻最具象征意义的定情物)------结婚钻戒,更是不能小视。轰动一时的大片《泰坦尼克号》中的爱情的信物------硕大的蓝色钻石项链(海洋之心),在片中被作为爱情的代表物而多次出现,这充分说明钻石被作为爱情的代表物是由来以久。钻戒 也许因为钻石的昂贵,也许因为钻石同婚姻的密切关系,所以女人对钻戒,百般挑剔。摩登女人嫌纯金的韭菜戒过于土气陈旧;泛着暗光的“祖母绿”过于经典经典古老;刻着“富贵”字样的方戒过于世俗;镶着猫眼的钻戒又过于雕琢。女人通常钟情于细巧、精致的钻戒,是铂金,镶一颗晶光闪烁的钻石,不一定非得来自南非,但不能是人造的。 这样的钻戒,女人会找到摩登的感觉。它会让人联想到她的心像女少般纯净;或可想象她昨夜刚从教堂的红地毯上走过,白马王子承诺了她一生的水晶之恋。 的确,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洋溢着光彩动人的笑容,甜甜地看着心爱的人给她的手指戴上一枚闪亮的戒指,幸福、诺言、真爱。煽情的美丽辞藻,却总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动好久…… 潮流不断改变,钻石地位却始终如一,无可替代。从六百年的结婚钻戒演变史中我们看到,结婚钻戒依然是各个时期新人最梦寐以求的爱情象征——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 女人总说:戴钻戒的感觉真好。 有时,女人静静地独处,低头抚摸着冰冷的戒面,拨弄着透明的链珠,怀念着朦胧儿时编织的美丽的草戒指和花环。紫色和**的小雏菊,绿油油的青草,瞬间便便在掌心盛开了娇艳的花朵。时光荏苒,草戒指和花环已渐渐模糊在童年的梦里,唯有那抹紫色,成为记忆里抹不去的风。 有时,女人穿行于喧嚣迷乱的都市中,偶遇清风不期然的翻卷,余晖不经意的停驻,一种清新畅然的感觉令女人轻眯眼扬起手眺望远方,温暖的阳光洒在头顶,会顺着指缝跳跃飞舞,钻戒和手链闪着淡淡的光泽,象是空气中流动着晶莹简洁透明的颜色,一点点浸透女人渐暖的心。 所以,钻戒让语言平庸的女人成了诗人。 不过。女人都明白,所有的饰品中,唯有钻戒是不应该自己买给自己的,哪怕这个女人富得可以买下整个城市,因为钻戒背负着太多的责任和承诺,是心动,是永恒,是约定,是相爱之人携伴一生的见证。对戒指的拥有,是一个漫长的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钻戒情结永远是女人内心的矛盾与梦想。 其实不论多么普通的一枚钻戒,只要赋予了爱情的故事,就是生命里一次刻骨铭心的邂逅,无论回忆是哭是甜,在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下,都会变得贵重,都会闪耀到生命最后一刻。 但是在什么都不确定的现代,我们总是爱得太早,放弃得太快,轻易付出承诺,又不想等待结果。钻戒,不再是一生一世的承诺,终生相守的誓言,却成了纪念伤感的烙印。 就象有人说过的:钻戒好比爱情,戴在手上,也是戴在心上;伤在心上,便也伤在手上。不敢碰的,是那心里的伤;不愿摘的,是那难舍的爱。 钻石寓意的是婚姻爱情的永恒。因为,钻石是世界上最硬的物质,所以它象征着婚姻的永恒;而它晶莹剔透的外观,象征着爱情的纯洁和美丽! 钻石戒指因此成为了结婚人士的必戴品。人们通常会把结婚钻戒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信奉基督教者认为,在婚礼仪式上,当牧师拿着圣经接触新人的左手,并说“奉圣父、圣子、圣灵这名”。戒指应该落在左手的第四个手指上,因此人们结婚应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古埃及人相信“爱情之脉”是通过左手无名指与心脏相连,所以结婚钻戒应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因此,戒指通常戴在左手上。钻戒 从什么方面可以表现出钻戒意义 1钻石文化源远流长 自古以来,钻石一直被人类视为权力、威严、地位和富贵的象征。其坚不可摧、攻无不克、坚贞永恒和坚毅阳刚的品质,是人类永远追求的目标。它具有潜在的、巨大的文化价值。 2钻石固有的内在魅力品质 作为宝石,必须具备美丽、耐久和稀少这三大要素。钻石是唯一一种集最高硬度,强折射率和高色散于一体的宝石品种,任何其它宝石品种都是不可比拟的。这样的宝中之宝,稀中之罕,理所应当地成为贵中之最了。 3钻石矿床探寻艰难,耗资巨大 钻石矿床的寻找,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不小心摔一交就能发现一个钻石矿床。钻石矿床的探寻往往要花上几十 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和劳动,耗资巨大。如原苏联西伯利亚原生金刚石矿床的探寻,从1913年开始,历经了18年的艰辛,才得以发现;博茨瓦纳的"欧拉"原生矿床,耗资3200万美元,历经12年的奋斗才挖掘出来;近几年,在加拿大西北部发现的金刚石原生矿床,则是经历了几代地质学家的艰苦努力,耗资至少达几亿美元才找到的。 钻石戒指的意义更在于从开采到成品的精心加工,一枚钻石戒指是天然造物主和200多万人心血的结晶,钻石的无比珍贵也就是在其中。

爱情文学中最高的启示《新生》

一个关于灵魂危机和成长的寓言,融合了散文与诗歌,记叙与沉思,梦幻、歌曲和祈祷,这部有着水晶般的晶莹美丽和迷人的复杂性的作品,一直是爱情文学中最高的启示之一。《新生》也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但丁新生王独清译

但丁对比阿特丽斯的爱催生了《新生》

但丁生活和创作最有影响的两件事。一件事就是他对一位名叫比阿特丽斯的女子的爱。传说在但丁九岁的时候,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具体说是五月一日,他和一群小朋友玩,见到另一位小姑娘。小姑娘的名字就叫比阿特丽斯。他第一次见到比阿特丽斯心中就油然地萌发出一种异样的情感,一种爱慕之情。后来,但丁在他的诗集《新生》中曾描写他九岁时见到比阿特丽斯时的感情:“这个时候,藏在生命中最深处的生命之精灵,开始激烈地颤动起来,就连很微弱的脉搏里也感觉了震动。”我们可能会感到奇怪,一个九岁的小男孩怎么会对一个小女孩产生这种爱慕之情呢?应当说,在当时中世纪末期和文艺复兴时期,像但丁,像另外的一位写《十日谈》的大作家薄迦丘,大诗人彼特拉克,他们的心目中都有一位爱慕的女子。他们对这些女子的爱并不是一种世俗的爱,而是一种精神的爱,就像基督徒对圣母的虔诚的爱。他们把钟爱的女子当成崇拜的偶像,这种爱能够陶冶他们的情操,能够洗涤他们的灵魂,使他们的心智得到一种升华,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使他们变得更纯洁更高尚。但丁就是从九岁时,见到比阿特丽斯第一眼,就产生了这种精神上的强烈的爱慕之情。八年以后,但丁又一次在佛罗伦萨(他的故乡)街头,具体说是在阿尔诺河的一座桥边又一次见到了比阿特丽斯。他的心再次剧烈地跳动,感情再次受到猛烈地冲击。关于第二次但丁在佛罗伦萨旧桥见到比阿特丽斯,有很多画家画了画。(展开画)这就是但丁的肖像,这是佛罗伦萨,这是有名的阿尔诺河,这是旧桥,但丁第二次见到比阿特丽斯。比阿特丽斯穿着浅色的长裙,深褐色的衬衣,手上拿着一枝美丽的玫瑰花。第二次见到比阿特丽斯,但丁一下惊呆了,都不知道怎样开口,她给他留下了一种震撼心灵的印象。这幅画非常有名,去佛罗伦萨旅游的话,在很多报亭里都可以买到根据这幅画制作的明信片《但丁与比阿特丽斯相遇》。后来,比阿特丽斯嫁了人,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但丁感到非常悲哀,他把自己对比阿特丽斯表示哀悼怀念的诗歌和散文串联起来写了一部散文和抒情诗相揉合的作品叫《新生》。很长时间,但丁不能静下心来读书和写作,但后来他终于明白,这样下去他只会更消沉,沉迷于对比阿特丽斯的怀念和悲哀,这实际上也是和他对比阿特丽斯的爱不相称的。他感到要振作起来,决定开始认真写作。他要从感情的世界跳跃到哲学的世界,他要去探索人性完善的道路,去探索意大利在政治上道德上复兴的道路,他要把自己创作的成果作为奉献给他钟爱的女子比阿特丽斯的礼物。所以他开始写作《神曲》。如果没有他对比阿特丽斯的爱,这种爱使他的精神得到升华,使他的情操得到陶冶,没有比阿特丽斯的爱对他的刺激,使他决心走上探索个性和意大利复兴和完善的道路,他是不可能写出《神曲》的。比阿特丽斯对但丁一生的作用是无可估量的,也正因为如此,但丁游历地狱炼狱是由一位古罗马的诗人维吉尔作向导,但丁尊称他为自己的导师,智慧的海洋。维吉尔引导但丁游览地狱炼狱,但是维吉尔是受比阿特丽斯的派遣来引导他,游历完地狱炼狱以后到了天堂,就是比阿特丽斯引导他游九重天。从《神曲》这样安排也可以看出,比阿特丽斯对但丁的一生的思想精神的深深的影响。

诗人在诗中说贝娅特丽齐就是“爱情的化身”。她有“说不尽的温柔,说不尽的高雅”,她的光辉“竟使天上增加了荣耀”。但丁在《新生》中抒发了自己对贝特丽丝的一片纯真的爱恋之心后,继而将他的恋人描绘成追求天国真理的化身,她的灵魂飞向天空,得到了新生。即便到了晚年,但丁对贝特丽丝的那份执着依然难以释怀,他在《神曲》中,又把贝特丽丝描绘成集真善美于一身、引导他进入天堂的女神,以此来寄托他对贝特丽丝的美好情感。爱情催生了《新生》,《新生》又为他晚年创作《神曲》作了情感和素材的准备。而这一切都源于“廊桥”的一次邂逅。正是在“廊桥”的这一次相遇造就了但丁“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同时也是新时代最初一位伟大的诗人”之地位,同时也造就了旷世诗作《神曲》。

也许是缘,但更多是怨,无所谓是缘是怨,今生相逢已让我珍惜拥有。

一分钟就能让一个人心碎,一小时就能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能爱上一个人,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去忘掉一个人。

真正的情侣就是: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一小时是一秒钟;而当他们分开的时候,一秒钟是一小时这正是我和你在一起的感觉爱你直到永远!

平凡的你给了我一份平凡的爱情,看在眼里,捧在手心,记在脑中,留在心头。只因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真的谢谢你。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群,变化的空间,变化的容颜,变化的语言,不变的是我对你的思念之情!

我们能发展到今天真是几经波折,可能还有更多的考验等待着我们,但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爱你,我只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我的爱人,你是我赖以生存的氧气,虽然你不在我身边,但你仍然充斥我周围的每一寸空间,爱你永不变!!!

因为苦涩,才去品尝,因为感动,才去深爱

如果爱你是上天交给我的任务,我愿意这个任务是永久,它不应有期限因为上天知道我会好好的珍惜你的

我是用真心喜欢你。请相信我。让爱的潮水一点一点相我们靠近,不管风吹浪打,我都会守在你的身旁为你挡风遮雨。

与你相识是一种缘,与你相恋是一种美,与你相伴是一种福,我愿和你相伴到永远。

与你相遇在夏日黄昏的午后,想你在秋季漫漫的风霜里,吻你在青草已绿的春天,只想轻轻的问你---让我爱你一生,好吗

你的肌肤是五线谱,我的唇印是爱的音符;我要谱写一首难忘的歌,让你永远快乐

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

如果有一天你老了,老的连牙齿也没了,我仍然会吻你没有牙的牙床。

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是沉重的,我愿和你一起将她捧稳!爱

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是沉重的,我愿和你一起将她捧稳!爱

没什么,只是忽然很想你。这只是我一时想起你。在这个感情泛滥的年度里,我只说,我喜欢你。我想你了,此刻。

现在阻止我吻你的唯一障碍就是你手机上的这块玻璃。

希望能有那么一天,我能敞开心扉向全世界宣读雪碧版的爱情宣言,我坚信那也会是感动千古的动人故事!

夜有多长,泪有多长,泪长爱更长,风雨无阻追随你跨过了一个世纪!我们在缘份的海洋中扬帆前进!

如果不是那个雨天,不是那不轻易的一眸,你怎会看见我似雨的心。

万家灯火明又亮,出门在外想家乡,好久没见爱人的面,想起了爱人更悲伤。

轻轻地,不惊你梦;只愿你,梦中有我。

我愿做一棵树,屹立在你必经的路上。我愿做一片云,替你抵挡烈日。我愿做一把伞,经受暴风骤雨。这就是爱情!

别怪我,我们坠入爱河,别怪地球的引力,因为没有它,我们的爱会处在真空。爱不需要理由!

每一天都为你心跳,每一刻都被你感动,每一秒都为你担心。有你的感觉真好。

这夜在你强健的臂弯里我睡得很沉 很沉滟影中我们与杨柳做伴歌声惊动了静静的傍晚我们的身影被夕阳拖得老长老长

衣襟还残留着昨日的花香,身边飘过还是那朵似曾相识的流云,伸手截住那片被秋风吹拂自惭自秽冉冉而下的淡黄的枯叶,一丝苦涩入我心。

我用一万句谎言扎成一束风骚的媚眼向你扫射过去,你倒在血泊中,千疮百孔的身子嵌满丘比特的子弹

我想我们的爱虽然不是一篷熊熊燃着的火,光焰万道,热力四射;可它是一壶正在烧开的水,一点一点,最高会是沸腾!

我在忧愁时想你,就像在冬天想太阳;我在快乐时想你,就像在骄阳下想树荫

如果爱你是错的话我不想对如果对是等于没有你的话我宁愿错一辈子

没有你,我的世界没有色彩;没有你,我的天空没有白云;没有你,我的躯体没有灵魂;没有你;我的生命只有悲剧!

无论如何我都会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你因为在我们心里:没有聚散分离,只有爱!

一些路我们并肩走过,一些故事我们就是主人公,一首歌我们对唱了那幺久,永远不变的是心中深藏的对爱的执着

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会马上死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没有人象我一样爱你

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会马上死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没有人象我一样爱你

分开的一分一秒使我明白,男人的心也是玻璃做的;想你的每时每刻让我懂得,我的心也需要爱的抚慰。

遇见你是个错,爱上你是一错再错,离开你是错上加错。

因为不知来生来世会不会遇到你,所以今生今世我会加倍爱你。

在这世纪第一个情人节,祝你情人节快乐。

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世间本无沙漠,我每想你一次,上帝就落下一粒沙,从此便有了撒哈拉!

我今生最大的奢望就是:天天和你在同个盆里洗脚平淡相守到老--老到我们哪也去不了

如果有一天你有了大肚腩,我依然会为你做晚餐!

我们,就是一张纸的两面,如何才能分开呢?

想你在每一刻爱你在每一天!

有你的日子你是一切,没你的日子一切是你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上天的注定也好。总之能够认识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快乐。

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

我爱过你,而且正爱着你 ,是那样的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

你想我吗?

注意身体!知道吗?我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你生病!真的!

如果爱你是错的话,我不想对;如果对是等于没有你的话,我宁愿错一辈子;如果非要把着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群,相同的只有你和我;时间在变,空间在变,不变的只有对你无限的思念!

我会爱你一百年!

你是疯子我是傻,二半吊子少半啦,没有你就不疯来,少了我也就不在傻,你在哪来我在哪,你要死了就少俩

你是疯子我是傻,二半吊子少半啦,没有你就不疯来,少了我也就不在傻,你在哪来我在哪,你要死了就少俩

对你的思念是一天又一天,美丽的梦何时才能出现,亲爱的:好想再见一面

寒夜里,冷冷的,举起手,呵了一口气,让我想起了你的手,那只需要我温暖的手,想告诉你,你已经是我的一部分

读你之后才读会美;懂你之后才懂得爱。我识美,所以为你沉醉;我懂爱,所以千缘难再!

你问我,我有多爱你。我无法回答,因为你得先告诉我,你的一生有多长

当清风吹起我的长发,我独自一个人站在山顶,好寂寞,只为等待苦苦思念的远方的人儿!

想你已成为习惯,爱你已是我生活的一部分,---I LOVE YOU!

我愿我们能够变成蝴蝶,哪怕只在夏季里生存3天也就够了,我在这3天中所得到的快乐要比平常50年间所获得的快乐多得多

没有你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自已。

人总是会老的,希望到时,你仍在我身边

有你相伴的日子,即使平凡也浪漫!

我得到了一个完美的你,一个真实的你,一个无以伦比的你,一个要把我全身心的爱倾诉的你!

如今我已经记不清,曾经多少次和你一起走在海滩上了。但我相信,那亘古不变的海风海浪会记得我俩的每一个絮语晨昏

你好吗?你不要在生气了如果你还不开心你就找我来好吗?我想对你说我真的很爱你真的?

心里,有时很大,可以用来撑船,但对于你和我,又好小好小,因为那里只有我和你,不是吗?

你是我心目中百分之一百的女孩!如果真的可以,我愿意和你一生相伴!但是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你痛苦所以我难受

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对你的感情,我只想与你一同走过。

当我的笑容在等待中慢慢变成泪水,我想我该离开你了。然而,我还在爱里停留

如果你需要我爱你亿万年,我回陪你到天荒地老!对不起,我爱你!!!

爱上你是我一生最大的痛,痛在不能分分秒秒的拥有你!

爱上你是我一生最大的痛,痛在不能分分秒秒的拥有你!

爱你不是把你放在嘴上,我把你藏在心里,为你好好过每一天,把你珍藏到永远!

如果一切重新来过,如果结局还是这样,一段没有结果的感情,我还是会选择爱你,不会后悔。

想你是我唯一可做的事,爱你是我唯一可走的路!

你走了那么久,我希望你一点都没有变,就像我对你的爱,走再久,也依旧!

我愿做天上的星星,给你永恒的光芒,永远守候在你身边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我要你做世界上第二幸福的人,你会问:为什么不是第一,因为让我认识到你,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无论我们相隔多远,我心与你心始终相牵!!

有你的日子我度年如日,没有你的日子我度日如年。

老婆老婆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不打你不骂你就用感情折磨你!!!!!

在情人节的那天夜里,我想听到的话是我爱你,我希望你做的事是,抱着我,靠着我,说爱我。

一句平淡的话:知不知道,你很重要。

有一种声音是听不见的,有一种语言是不能亵渎的,有一种感觉是无法描述的,有一种力量是不可抗拒的

想见你,没有你,闭上眼,晃动的全都是你,我的心,其实从来不曾离去,这一生只想和你在一起,全世界最重要的是你!

如果爱你是错的话,我不想对;如果对是等于没有你的话,我宁愿错一辈子;如果非要把着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有一天世界只有一份爱,那一定是我对你的。

时间在你我相聚的时候是如此的短暂,多想在那一刻时间就此停住,让你我拉着的手永不分离。

有你的日子,我的生活多了一份温馨和快乐。

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你是我永远的情人,愿今后的每一个情人节都有我在你身边。我没有浪漫的词汇,但我可以给你真实的爱。

你是我永远的情人,愿今后的每一个情人节都有我在你身边。我没有浪漫的词汇,但我可以给你真实的爱。

情人节到了,让我们共同祝愿:我们的爱情地久天长;我们永远相依相伴,相爱到老!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用一万次换来与你的相遇,希望能亲口告诉你:“永远永远爱你”。

请将昨日的痛苦变成一场恶梦,忘了它。请将今天的快乐变成一段回忆,珍藏它。请将明朝的憧憬变成一种动力,追随它。

回想我们在一起相聚的日子,我的心绪迷迷朦朦。你那充满朝气的身躯总是伴着月光入我梦来,让我牵挂不停

想你在每一天。

我愿意给你做一辈子的饭

我不是不想见你,而是因为我怕破坏我们之间的那份神秘感!!

你在身边,不言愁

因为有你,我的世界才会如此完美,爱你是我唯一的理由! I LOVE YOU! 吻你!每夜枕着你的名字入睡!

生活因你而改变,人生因你而改变,情绪因你而改变,不变的是我爱你。

一见钟情是你我的缘份,距离却是你我的阻碍。你我之间能否演预出一场动人的童话?我期待着美丽的结局。

我想我真的不够爱你!

在你离开的那一刻已开始想你

因为有你让我掀起一片爱的涟漪!

当每个人都以不屑的眼光冷漠你的时候,别忘了,我在乎你!

不需要太多,只要你抛开一切,说一句我爱你。我等的太久了,感觉好累好累。但我等你。

生活给我出了个难题,送给我这么可爱的你,我该怎么庆祝?生活也给你出了个难题,送给你这么忠诚的我,你该如何解决?

见到你不想你,想你又见不到!

请相信我,爱你。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但愿你以后每一场梦,不再一场空!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但愿你以后每一场梦,不再一场空!

被爱是很幸福的,但我愿你幸福一生

当众人的都注视着那位漂亮迷人的美女的时候,别忘了,我在看你!

不敢说我会等你一辈子,因为我没有几个四年可以去耗费。但相信我会爱你一辈子,因为你给我的没有人能再给我。

我的梦中情人,她有一头像你一样乌黑亮丽的秀发。

我爱你是忠于理想,忠于自己的选择。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但愿你以后每一场梦,都让人感动!

任何华丽的言语都不及这三个字:“我爱你!”

亲爱的多保重身体,要知道远方的我在时刻惦记着你,爱我就要好好爱惜你自己!爱你的田田

我可不可以向你预约明年的情人节。如果可能的话,有生之年的情人节都和我一起渡过好吗?情人节快乐。

每一天都在变,不变的是我对你的感情和一颗永远爱你的心

莫明的我就喜欢你,自从认识你起,你的一举一动就深深的在我的每一个细胞里。等你爱我。Only

“我想亲你,你想亲我吗?”多多说“我想”大樊说。

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吾爱永恒!

宝贝我爱你,我不在的时候照顾好自己;无论有多远,我一定要回来和你在一起。

爱你就是爱自己,爱自己就是爱你~~~因为你我本是一体~~~

总想拥有你的一切,或许我是为你而也生。也许我也是为了你而死!

我爱你就象你爱我一样,我心中的你就象你心中的我一样,我爱你的方式就象你爱我的一样。

我是真的爱你永远的永恒的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个一方,也不是生死之间,而是我就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窗外月光如水,我的心也如水,但如钱塘江大潮般汹涌不绝!YOU ARE IN MY HEART EVERYDAY!

窗外月光如水,我的心也如水,但如钱塘江大潮般汹涌不绝!YOU ARE IN MY HEART EVERYDAY!

不要忘了我们一起走过的桥!

我时刻在想你,没有你我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你在哪里!!

等到一切都看透,希望你陪我看细水常流!

你知道第一次,你给我的感觉,让我不知不觉得爱上了你,爱给了我不,是你给了我那初恋触电的感觉

投入需要勇气,可一旦投入很难回头。好好工作,好好想我,不要没有信息,不要没有思念。

思念就像巧克力,苦苦的,甜甜的……不敢想你,怕会想你:不敢说想你,怕更想你……其实,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你走了,在我心里丢下一颗种子,我用孤独灌溉它,终于它发芽了。开花,结果,几乎一瞬间,我将果实剥开,发现果核上刻着“颖,我爱你”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

人走情随,只为一个字。

只想让你知道我爱你,我在想你!

我喜欢听你说“我爱你”

空间的差距不会让我们疏远,时间的考验我们可以一起一起度过,还是那两个字——等我

每时每刻在看着你我总觉得看不够,天天呆在一起我还觉得呆不够,总想把你搂在怀,将你融化在我的爱里

爱你让我心痛,我也许执著,只是那种执著很美,也很悲壮!

看到周围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你与我的故事,慢慢品尝我们之间的爱与恨。我想你给我一个放“心”的地方。

爱是多么神奇,它能让我如此陶醉,不能自制!爱他是多么幸福,他让我如痴如醉,不能自拔!

我不知道如何才能表达我对你的那分情,我只知道没有你我会憔悴到死,就象那朵凋谢的玫瑰一样,失去灵魂!

没有你的城市,我就像一个没有爱情温暖的男人;很想你的时候,我就静静轻轻呼唤你的名字我爱你!这是我一生的承诺!

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泡你就像方便面泡在水里,但俺还是喜欢你!

一个人一生真爱只有一次,只有一人。

一个人一生真爱只有一次,只有一人。

这一生有了你,就算有再大的风雨,再大的不如意,我都要和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我爱你

我会好好珍惜你的,我的亲亲!以后的风雨人生路,我愿陪你一同走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也许是今生有缘,让我在最无助的遇到了你,是你给了我幸福的感觉。

爱你不久,就一生!

我爱你,没有理由!请记住:我时刻都在想你记住我的吻~!!!

也许今生我们将无法相依相伴,心灵却永远相通。你是我今生的最爱,也是我今生的永恒!

你是树儿,我是滕,我会缠着你一辈子。我会陪你坐着摇椅慢慢变老!

我总是在呼吸的时候想你,所以我时时刻刻想念你

爱你爱的值得,错的值得,是执着是洒脱留给别人去说,为爱身陷的我,只有为你才会那么做!

我会永远爱你,一生一世,爱你永不变。。。。。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为你!往幸福自由的地方飞去

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颤颤思音,能兑现你一缕青丝吗?你的案,请放在你的呼吸里让我梦见。唤你一声“亲爱的”,在深夜凸现,在心间永恒。

就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我,我还是会一如既往的爱着你,永远

我虽然不能活一百岁,但我却要说,我会爱你一万年,我会用我的身心爱你、疼你、想你、念你在每一个黑夜和白天!!!

本想给你一丝春风,却给了你整个春天;

不要让我们渡过一个没有彼此的情人节忘了过去吧,我爱你!

相识在于有缘,相知在于有心,相惜贵于友情,相知、相惜的日子,我愿意,陪你一起走过。

当你不在我身边,才蓦然发觉你之于我的重要性没有你的夜真的好寂寞,好漫长每天想你一百遍,每一次想念都让我沉醉

当你不在我身边,才蓦然发觉你之于我的重要性没有你的夜真的好寂寞,好漫长每天想你一百遍,每一次想念都让我沉醉

每一见到你,很多话总是说不出来;每一次离你之后,又好象有很多话要告诉你,虽然我从没表白,但我很想说“我爱你”。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离去,消失在人海;后来,我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失去,就不在叫我怎么忍心失去你呢?

我们的故事应该是最感人,最真实的,因为我们的相爱没有任何的原始冲动,我们是真的需要对方的呵护!

在一年的每个日子,在一天每个小时,在一小时的每一分钟,在一分钟的每一秒,我都在想你。

当我遇上你,使我相信你是我的唯一,只可惜天意弄人让我们分隔两地,到底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在一齐共筑爱巢呢

我今生今世爱定你!!!愿这一生只牵你的手!

我并不痴情,可我回守侯你一生; 我不是弱智,但我会傻傻的爱你--到永远!

我将把你紧紧地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

爱不需要理由,但生活需要理由,生活让我离开你,爱就让它深埋心底!

你说本善良,只缘事伤人,真想六根清,但恨无情人,欲把山河动,只叫世人醒。

这样的习惯也是一种甜蜜的负担,思念你早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习惯

想着,某天与你在细雨中静静地散步。让雨点敲打着心扉,在这轻灵的世界里感受彼此那份真实的回音…………

虽然你没有出众的外表,但你的成熟魅力无人能比;虽然你缺乏浪漫的温情,但你的体贴令我心驰神往!!

保留一个最浪漫的故事,给你一声祝福,一个kiss,爱你直到永远!!!

爱一个人需要勇气,因为他需要一生的守候。

你的烦恼我来承担,我的快乐你来分享。

爱你的感觉,永远都是那么美;你那温柔的笑脸;是我致命的弱点;爱你爱你。。。不管今生或来世,我将永远爱你。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我就是爱你,爱你,永远爱你,让我们将爱情进行到底!

爱情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花,扎到了,会痛会流血,希望我们把握好我们心中那份小小的爱!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你爱得深沉.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真正懂得他所谓复仇的人屈指可数,以及大多评论也都肤浅,以为被人夺妻,陷害之仇的报复也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所谓正义的复仇之剑一定是消灭人身肉体为目的,其实不是的,大仲马写的这种复仇是相当高明的,至少我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他报仇的手法是这样的:对于那些“嗜钱如命”的人,你要活命吃饭,那你就拿聚敛的不义之财万金来赎,要你家财破落成为赤贫。对那死要脸面枉法法官,在大庭广众面前,推出他生活中的污秽~他的私生子,一个流落街头小混混,让这个法官颜面扫地,在大众的哄笑中,无地自容。对那个夺妻的将军,在众人仰慕他胸前金光闪闪的勋章的背后,让人们还原他是个出卖军情的懦夫,让他生不如死。如此的复仇,比消灭他们肉体更可怕么!

说到这篇小说,那是30余年前的阅读了。那时的义气风发,那种狭隘,觉得大仇得报的畅快。现在想想都觉得肤浅!大仲马的这作品,基本上是迎合资本阶级的口味与需求。在18世纪是冲破封建、树立资本主义的新观念。是一种对旧体制的冲击和嘲讽!是一种资本主义至上的缩写。基度山伯爵,一生都在复仇的欲望里仲缩,一生都在为复仇的尺度上纠结。对 社会 、对自己本身的责任和义务,搁置一旁!这就是现在回想觉得狭隘的地方。

大仲马小仲马,早就丢进爪哇国去了,学生时代吹牛的基本,70年代的课外读物。欧洲文学最流行的时代,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悲惨世界,珍妮姑娘,多雪的冬天,白夜,邦斯舅舅,飘,朱可夫传,第三帝国兴亡史,,,有几百本书。都消失在记忆里。取代这些书籍的是武打小说(1980年),接着是美国黑色小说如“西德尼谢尔顿”系列长篇小说(如《天使的愤怒》),还有当代福尔摩斯的美国作家阿茄莎克里斯蒂娜,如《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列车谋杀案》等等,小说是最忠实的陪伴,并带给我们很多知识。

二十世纪70年代,江青向全国读者推荐了三部世界名著:《基督山恩仇记》、《红与黑》、《简爱》。分别描写了个人复仇、个人野心、个人奋斗的复杂过程。其中以大仲马的《基督山恩仇记》最为读者所喜爱:作者以高超的写作技能展示了邓荻斯利用意外财富快意恩仇的精彩复杂的过程。和现今的新派武侠小说极为相似(当然它没有那么魔幻的武功!)我曾连续看过三遍还意犹未尽。平装,精装书我各买了一套。

琅琊榜的大框架应该是脱胎于基督山恩仇记,在某种程度上,琅琊榜是一出梅长苏恩仇记,只是它的家国情怀远远高于基督山恩仇记。爱德蒙·邓迪斯死里逃生又碰巧获得财富后,怎样回到他从前的那个圈子去寻仇去报恩?他在意大利邂逅仇家的两位公子后就设局使他们陷入困境又搭救了他们,然后以救命恩人的身份,接受这两位公子邀请同去法国,并被引荐给他们的父母,从而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基督山恩仇记主要是复仇,报恩只是点到为止)。而梅长苏也是由仇人之子萧景睿和浴巾(对不起,我忘记他的大名了)邀请来京城养病并被引荐至最高层圈内的,前菜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琅琊榜故事中的一些细节也有基督山恩仇记的影子,囿于篇幅关系此处不再展开。

前半部反映伯爵监狱的周析、心理与人格。

后半部反映他的报复行为中的正义。

在阶级观念下的翻译,对爱情也打上了一点烙印。

故事情节打下了成功的基础,臣额意外财富,迎合了当时和后来读者的口味。

报复过程的睿智令人值得完味,加上爱情的戏剧与人伦的潮弄,使得故事充沣满青春活力。

最后,艺术家的创造,是人类对自己精神的一种寄托,多数情况下是包容的。像大仲马,人们对自己的精英,总是怀念的。

伏尼契的《牛牤》和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是我最喜欢的两本书。

我特别喜欢伯爵的那种恩仇必报的性格,还有那在逆境中坚忍不屈的精神,为人就该这样。

书中关于拿破仑党与复辟王朝的斗争描写也很精采,同时也表现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残酷。

我特别欣赏西方小说中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还有风情风物的刻画。不像我国古代小说的人物性格都是通过白描手法表现出来,未免太过简单。

尤其像晚清的《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一类遣责小说,那种熊瞎子批苞米的写作手法,真的不敢恭维。

总之,我喜欢十八,九世纪的西方小说。

《基督山伯爵》主题是感恩与复仇;等待与希望。是我为数不多能够废寝忘食、秉烛夜读的著作之一。作品中闪现的人性光辉光照千秋。

《基督山伯爵》富于传奇色彩,虽然遑遑数十万言,但从一开始就能够抓住读者的眼球和兴趣,促使读者迫不及待的继续往下读,越往下越精彩,情节跌宕起伏,让人有一气读下去的欲望,可谓欲罢不能。这是很多大部头文学巨著难以企及的地方,我们常读的很多文学巨著需要耐着性子循序渐进的读下去才会感受到其精彩之处,很多章节都平淡无味。但《基督山伯爵》不是这样,从一开始就精彩直到最后依然精彩。可以说从头到尾始终处于高潮状态,可见大仲马的文学功底之深厚。 《基督山伯爵》之所以精彩,全在该书主角唐泰斯。他爱恨分明、品质高贵,人格魅力感天动地。他蒙冤入狱十四年遭受的苦难令人同情;他在黑暗的地牢中不绝望、不放弃的与命运抗争,等待着希望到来令人钦佩;他知恩图报,让曾经的恩人绝处逢生,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这种高贵的品质令人赞叹;他步步为营,周密策划,环环相扣,让陷害他的仇人一个个最终得到应有惩罚的智慧大快人心;他大仇已报,大恩已报后最终放弃所有的财富与心爱的人乘船远遁他乡,这种超然的人生态度让人值得深思。

《基督山伯爵》的传奇特色、人性的善与恶、报恩与复仇的因果循环、爱情的背叛与美好。这些能够触动读者内心柔软部位的要素使这部世界文学名著熠熠生辉,长盛不衰,艺术魅力不减!

《基督山伯爵》另一个名字叫《基督山恩仇记》。主题思想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世人中有好人也有坏人,人与人之间,有恩人也有仇人。施恩之人有好报,行恶之人没好结果。

总感觉此书教义较浅薄,偏执于时代面貌进程中的某种狭溢性,当然也符合于十七至十八世纪西欧环境的那种人文风格,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普通概念性范畴。积极方面倒是正直无私的,它没有二十世纪初渐而萌生的商业性奸诈,英法二国在中世纪后比较有共识,这些都可在文艺作品中找到人性在过程推植时的良性价值,《基度山伯爵》一书是大仲马的创作心血,绝不亚于英国的狭更斯、法国的莫伯桑等名作家的,就算小仲马作品被法国最终承认了地位,也是仍然应谦恭于父亲大仲马的身后,因为法国文艺复兴后的巨变、是全人类最出格的,它所包含的内容博大精深,我就佩服雨果写的《九三年》《悲惨世界》,雨果的思惟模式别具一格,喜欢着眼于政治与革命,这种意义品质似乎又远远超出了仅为个体性谋生博利的基度山,所以大仲马一生的心血与思惟,同雨果太不协调了,这就是当时西欧名作家的局限与悲哀。《红与黑》也是这样,文貌风情虽极佳,但原始创意所追求的人性教化与思想,还是不及雨果的,更不及后来俄国的那几位伟人名作家:托尔斯泰、屠格涅夫、普希金等……

还记得“徒步全中国第一人”吗

生存记忆

说起驴友的老祖宗,或许要追溯徐霞客、玄奘、法显乃至许多宗教创始人,如佛教释迦牟尼,耆那教玛哈维拉,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摩尼教摩尼,基督教耶稣,他们有过漫长的游历,阅尽人间百态而悟道,就近几十年而言,全民偶像级强驴则无可争议是他!那个发愿走遍中国的余纯顺,现在已辞世26年了……

年初偶然说起余纯顺,作家张敏熙说最让她感动的是,艺康摄像馆的老板曾书亮,将镇店之宝唯一的尼康相机送给余纯顺,这让她许多年后仍对曾总保持敬意,而我和余纯顺是路上偶遇,甚至谈不上认识,事后看了艺康橱窗展示的大幅写真照片,才确认是他。

那一年盛夏,烈日曝晒,透不出一丝风,白晃晃的316国道空无一人。我在局下街边等着理发,忽然眼前一亮,一个四十多岁虬髯大汉,腰圆膀粗,脸庞黝黑,背着包从县城方向走过来,步履沉实,大步流星,仿佛唐传奇里的“昆仑奴”,裹挟着旷野气息呼啸而过,后背的马甲橘黄而醒目的“徒步中国”字样,跟旁人边走边聊,我后来才知道是当地记者,在余纯顺离开古田时送上一程……

也不知是马甲上的字吸引了我,还是那人粗犷的气质震撼了我,我情不自禁跟上,走了十几二十米,那壮汉回头冲我笑了,然后另两个人也回头,我有些不知所措,烈日下傻乎乎的,若无其事地把目光投向旁边的田野,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要在这种天气里跟踪几个陌生人。所以当他们拐向凤都路口,我就悄悄往回走了,过了一会,我在理发店看到俩记者也往回走。过完暑期我回到学校,第二年夏天再得知下落,他已躺在罗布泊滚烫的沙海,身体朝着故乡上海的方向,再也起不来了……

这是我对余纯顺仅有的印象。那时他刚过独驴生涯八周年纪念日,进入古田那天是第九个年头的开始,谁又能料到不到一年功亏一篑!有关余纯顺当年的细节,时任《古田报》总编陆汝明先生曾撰文回忆:

1995年的7月2 日,自广东进入福建的余存顺从福州到古田。10天前我通过省城媒体的简讯,对余纯顺历经七度寒暑决意孤身一人走全国的壮举刚有所了解,而今壮士莅临,我自然不会放过采访他的机会。

余纯顺是6月22日告别福州经由闽清北上的。到达古田之后,他计划取道南平、武夷山离闽,于冬至前后到达苏州。

7月2日那天,骄阳当空,空气燥热得仿佛随时都可能发生自燃。余纯顺身背绣有“徒步全中国/上海一台湾 /1988一1995”文字的行囊,在闽清一古田的203省道上,没走一里地,汗水早已湿透了他的灰色衬衫和深蓝色的长裤。

第一件事,是到邮电局(所)盖“古田县城关”的邮戳,在他那厚厚的16开本的邮戳本上是第1433枚;第二件事,只要有条件,就抓紧冲洗沿途拍摄的胶卷,将照片连同 旅游 日记寄给在上海的父亲,他因此和古田“艺康影楼”的老板和摄影师成了朋友。

余纯顺1988年7月1日跨出“走遍全国”第一步,曾11次渡长江,17次过黄河,行经23个省市区和32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其间历尽千辛万苦,承受无数次生与死的搏战,到达古田行程已达39952公里。因此,他走烂了56双鞋,磨出过200多个血泡。在西藏与之邂逅的外国人,惊叹之余大都对他的举动百思不解,有的干脆称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最末一个古典式的殉道者。”

人们闻讯纷纷赶来争睹壮士的风采,了解他的传奇经历,直到7月11日余纯顺离开古田那天,走出了两公里地,还有六七个人骑摩托赶来赠送盘缠,并请他签名留念。分手时,余纯顺红着眼圈对记者说:“七年中,我在哪个县城都没像在古田呆这么长时间。古田人对我的激励,将化为我前进的动力!”

那一年我21岁,厌倦了小城的人情世故,内心极其苦闷,是那次短暂的邂逅,让我对远方有了莫名向往,多年以后我也走在路上,走过西南、西北许多无人区,遭遇狼群,听过虎啸,历尽苦辛,九死一生!壮哉,余壮士!此道不孤,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与你有关!雷殿生,一个早年也在路上遇见过余纯顺的后起之驴,他在余纯顺死后12年历时31天,徒步终于走出罗布泊,总算完成余纯顺的遗愿,而我却一再蹉跎,至今也没有如愿进入罗布泊!

余纯顺是迷失了方向死于高温气候,他太自信了,拒绝了向导和GPS导航。雷殿生进入罗布泊的前一年盛夏,我带两个驴徒步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其中一个家伙也嫌弃向导,被我骂得体无完肤。即使长期生活在沙漠中的人也会迷路的,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太渺小了!只能顺着它的脾气,根本谈不上征服,说什么征服,能捡回一条命就算老天爷慈悲了。自从十六年前一个人穿越麦克马洪线活着回来,我对于自己的生命和这个世界,只有深深的敬畏而没有任何不恭!

作者简介:欧阳瑾,福建古田人。资深媒体人,自由学者,近二十年专注于全球政治与宗教意识形态研究。曾有过长达十余年的西南、西北及中亚、南亚、西亚的游历生涯。近年着力于闽东北山区 社会 学和民俗学田野调查,发起“本地人用本地话讲本地故事”的民间文创活动,已完成百余万字《闽江边的中国》丛书即将出版,并已陆续翻译成外文发布于全球亚马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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