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地是潮汕地区等闽南地区,闽南人械斗的风俗连雍正也震撼,妇女也参加械斗,发展出职业斗徒,械斗神内斗神蔡村老爷庙老爷神。
明清的福建闽南地区,尤多宗族械斗,它或因争土地、水利而起,或因宗教信仰引发。一场械斗短则数天,长则双方成为世仇,老死不相往来。更彪悍的是,械斗中还有妇女和职业斗徒加入。
闽俗好斗, 尤以闽南漳泉地区为甚。雍正皇帝十二年颁布训戒漳泉械斗的谕旨: 朕闻闽省漳、泉地方, 民俗强悍, 好勇斗狠, 而族大丁繁之家, 往往恃其人力众盛, 欺压单寒, 偶因雀角小故, 动辄乡党械斗, 酿成大案。及官司捕治, 又复逃匿抗拒, 目无国宪。两郡之劣习相同, 而所属之平和、南胜一带尤为著名, 此中外所共知者。闽省文风颇优, 武途更盛。而漳、泉二府, 人才又在他郡之上, 历来为国家宣猷效力者, 实不乏人。独有风俗强悍一节, 为天下所共知, 亦天下所共鄙。”清文宗召张集馨问闽南漳、泉地区械斗情况, 侧面反映械斗风气到何等严重地步。
连妇女也欣然加入械斗 在宗法观念极强的闽南地区,宗族以集体的形象出现,帮助个体应对各种大小事务。自然而然,个体对宗族的归属感也非常强烈。一旦宗族之间发生械斗,个体自然义不容辞,一般都会积极加入。 不过在其他地区,妇女一般很少掺和到械斗里,而闽南的妇女则是一个特别的例外。一旦有冲突发生,她们会回家招呼男人,一点也不担心丈夫的死活。清代福建官员张集馨曾如是描述,“凡出斗者,妻孥喜笑相送,不望生还”。能笑得出来,简直是把送命的事当做寻常事来办了。更彪悍的是,部分妇女甚至会直接抡起锄头参战。 械斗中,基本上双方都杀红了眼,大多不暇考虑后果。清代知名学者赵翼曾提到,“闽中漳泉风俗好名尚气”,“当其斗时,虽为翁婿、甥舅不相顾也”。这段话的意思是,即便是女婿、丈人的关系,只要是各为其主,械斗中根本没法顾及,只能先打再说。 将亲戚卷入械斗两方,这对儒家的长幼伦常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而职业斗徒的加入,对社会造成的破坏就更大了。由于械斗中需要大量人手,清朝末年,一些不务正业的无赖少年就成了职业斗徒。当时漳浦县甚至有所谓的“浪子班”,专在各种械斗中寻找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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