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2020年陕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公告,第1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 作弊行为,要求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1月1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附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附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1日至18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核查时间:8月17日至1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至19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制后,首次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即可进行报名信息录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 ,方可继续报名流程。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彩色 ,并完成报名。

 如因个人上传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考试资格或考后合格成绩无效等后果,责任自负。

 失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1份;

 (4)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提供)。

 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5元。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7号)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件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 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029-89530805,029-89538291。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58124856、58124841、58124842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附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社工师# 导语 从湖南人事考试网获悉,2019年湖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6月22日-23日举行考试,4月8日9:00—4月17日17:00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根据相关规定,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 弊行为。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人社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资格自审、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资格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工作(资格)年限不够不得提前报名参考,否则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在《告知书》(附近1)上签名,进行真实性,《资格考试报名表》《告知书》一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的,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在《告知书》签名。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对照报名人员档案,或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所在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

 (三)资格复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8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效率,先按照各科总分的60%划定合格线或参照近年合格标准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4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019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按属地原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区市和资格审查的市州,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如果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2日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3日

 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五、考试方式

 (一)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4)。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

 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残疾人员,请在报名完成后向我院申请使用专用考场(联系电话0731-85063741、85063789)。

 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除零分、缺考、违纪外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市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9年度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区域相对集中或分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录后,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581248045812484158124842

 附件:1《告知书》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

 告知书

 报考人员:

 本人已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报考须知及报考文件等全部内容,充分知悉相关要求和规定。郑重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含学历: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年限: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从事工作等,可另附说明)真实有效。若本人不符合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失信行为同意录入个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档案。

 报考人员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所在单位:

 我单位对同志职业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查验,确保其填报内容属实,符合报名参考条件。若该同志不符合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审核人和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经办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二、按属地化原则,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及时公布公示,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资格复审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验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三、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告知书》,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四、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督促,并将资格审查工作纳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年度绩效评估项目。

 五、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六、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时申请审查一次。仍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资格审查需把握的几点要求

 (一)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社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19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19年6月22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学信网网上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查验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1-82816660,0731-82816670)。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所在单位初审还须查验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

 2、根据“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等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需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事大厅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22224017383/hunanweb/guide/GuideAction!guideInfoactionwork_item_id=156&work_sub=1)认定结果;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认定结果;

 (3)其他年度毕业的,查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定结果。

 (二)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2019年共6年。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4年—2016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2019年共6年;乙2013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5年—2017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19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4年1年、2018年—2019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

 (三)专业要求。一律参照国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专业归类执行。所学专业在“专业参照表”中未列出又难以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提交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由所属考区资格复查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四)其他要求。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免考辅证材料。报考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专业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交基础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3

 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等的责任追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所填信息如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本人完全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大力强化信用约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严肃处理。

 (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但不符合条件,作符合报考条件虚假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文发证,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错过重新报名参考时间的自行负责。

 (二)凡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假资历证件、假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的情形的,1.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3.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依法追究其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对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 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 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为实施考试作 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法追究其组织考试作 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

 (四)报考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弄虚作假行为等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的核对把关,协助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以后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6月22、23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22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23日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4月3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7日至6月21日。

 (二)报名程序

 1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相关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试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在报名审核过程中,对于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无法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审核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凡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应试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并签订《报考承诺书》,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3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必须在4月23日前向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和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于4月24日前对此类人员报考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资格审核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4号)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市(州)民政局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网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考生由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5199。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该项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湾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电话:010--58124852581248395812484158124842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卷。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以及资格审查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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