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二十三年徐志摩生于十二月十三日(1897 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按族谱排列取名徐章垿,志摩是在1918年去美国留学时他父亲徐申如给另取的名字。
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1910 年,徐志摩满十四岁时,离开了家乡,来到杭州。
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1913年改称浙江一中,现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和杭州第四中学前身),与郁达夫、厉麟似同班。
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人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
并发表了《镭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1915年夏,徐志摩毕业于浙江一中,接着考入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沪江大学前身,现为上海理工大学)。
同年十月,由家庭包办,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1920年徐志摩已在美国待了两年,但他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掠夺的疯狂性、贪婪性。
讲求物质利欲却感到厌倦,他又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终于摆脱了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买舟横渡大西洋,不料罗素个人生活发生意外的变故。
致使他不曾达到跟随罗素从学的夙愿,结果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里混了半年,正感着闷想换路走的时候,这时,他结识了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
并由于林长民介绍,认识了英国作家高斯华绥·狄更生。1921年由于狄更生的介绍和推荐,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现剑桥大学)皇家学院。
1926年4月1日,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这时,闻一多已由美国回国并参加了《诗镌》的编撰工作。
1927年春,新月社一些成员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及其它种种原因,纷纷聚集到上海。此时,徐志摩也与陆小曼结婚并移居上海。
1931年11月19日早8:00时,徐志摩搭乘中国航空公司“济南号”邮政飞机由南京北上,他要参加当天晚上林徽因在北平协和小礼堂为外国使者举办中国建筑艺术的演讲会。
当飞机抵达济南南部党家庄一带时,忽然大雾弥漫,难辨航向。机师为寻觅准确航线,只得降低飞行高度。
不料飞机撞上开山(现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境内),当即坠入山谷,机身起火,机上人员(两位机师与徐志摩)全部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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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多情似乎是天生的,当初娶了张幼仪,谁看都是一桩美姻缘。张家是上海宝山县的名门大族,张幼仪的哥哥是有名的社会活动家。
不过婚姻对于徐志摩,似乎没有太大的约束作用。婚后不久,就辞别恩爱的小妻子去北京读书去了。两年后,带着妻子到英国读书。
他希望能让自己的女人接受新式教育。最初的日子还好,徐志摩一个人都不认识,他和妻子相濡以沫。
这时候两个人像极了恩爱夫妻,张幼仪尽到了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把徐志摩照顾的无微不至,爱一个男人,就要爱上他的胃口。
这是谁说的,对极了。不过在这时,徐志摩邂逅了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女孩,当时年仅十七岁,一张稚气的脸上显露出超凡脱俗的气质,有点像天上飞来的天使。
后来才知道他是自己好朋友的女儿,名叫林徽因的便是。后来不久,徐志摩就成了林家的常客,林长民是个生性洒脱幽默风趣很有浪漫气质的人。
在这里徐志摩学会了很多做人的真谛,当然林家还有一个吸引志摩的地方,那就是娇美如花的林徽因。林徽因是个可人儿,这位美丽多才的少女,深深地拨动了徐志摩的心弦。
他简直如同“吹了一阵奇异的风”,“照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他的心。爱情启开了灵感的大门,他开始写诗。
但他是一个有妇之夫,对此,林徽音表示,只有与原夫人离婚,方有可能讨论婚嫁之事。于是,徐志摩匆忙把已有身孕的妻子送到柏林留学。
待长子刚刚满月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提出离婚要求。一切都和想象的差不多,很爱徐志摩的张幼仪居然答应了志摩的要求。
而且一个人带着年幼的儿子,还有肚子里快要出生的幼子。在异国,一个女人默默的忍受,忍受自己丈夫的悄无声息的远离。
不过等徐志摩匆匆归来,林家父女早已悄然回国,顿时,徐志摩一如当头棒喝。林徽因是爱徐志摩的,可就是因为太爱,她害怕自己也成了昨日的张幼仪。
思来想去,她不想把自己的终身幸福交到徐志摩手里,就这样她一直把徐志摩当作自己做好的朋友,哪怕是知音,知己都行。就在这时,林徽因已经和梁思成举行了婚礼。
当时的徐志摩内心是苦闷的,不过他采取了合情合理的明智态度,把自己深沉的爱珍藏在心底,而把林徽音当作一个最知心的朋友。
要知道梁思成的父亲就是徐志摩最尊敬的老师梁启超。徐志摩是个天才的诗人,他的浪漫气质是无法束缚的。
1924年春天,徐志摩与有夫之妇的陆小曼相识了。那时候,她跟丈夫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完全是一副阔太太,交际场中的活跃女性的气派。
但她的内心是十分痛苦的,抑郁的。就这样,徐志摩对这个风姿绰约的年轻贵妇人发起了进攻,一切都比想象的更加艰难。
一个是浪子,插足有夫之妇,好在陆小曼的丈夫是个比较开通的男人,也是梁启超的入室弟子,因此几年下来,当大家的热情快要燃烧殆尽的时候。
就在徐志摩为濒于绝境的爱情孤独地悲叹时,突然出现了喜剧性的转折。陆小曼奇迹般在上海与丈夫离了婚,急不可待地跑回北京,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和王赓离婚了!
这对于徐志摩不啻于一声惊雷,于是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先生充当了徐志摩陆小曼的证婚人,不过戏剧化的爱情却冲淡不了对这份爱情并不看好的老先生,梁启超以一分申斥的嘴脸,主持了这份婚礼。
-徐志摩
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6年5月,乃是诗人徐志摩初遇林徽因于伦敦时所写,昔时徐志摩偶识林徽因,燃起爱情之火、诗作之灵感,一挥而就有此佳作。初载于同年5月27日《晨报副刊·诗镌》第9期,署名志摩。这也是徐志摩和陆小曼合写的剧本《卞昆冈》第五幕里老瞎子的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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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赏析
这首两段十行的小诗,在现代诗歇长廊中堪称别具一格。诗史上,一部洋洋洒洒上千行长诗可以随似水流年埋没于无情的历史沉积中,而某些玲珑短诗,却能够超越历史,独放异彩。
作为给读者以强烈的“浪漫主义诗人”印象的徐志摩,这首诗歌的象征性(既有总体象征,又有局部性意象象征)也许格外值得注意。
偶然”是一个完全抽象化的时间副词,在这个标题下写什么内容,应当说是自由随意的,而作者在这抽象的标题下,写的是两件比较实在的事情。
一是天空里的云偶尔投影在水里的波心,二是“你”、“我”(都是象征性的意象)相逢在海上、若用“我和你”、“相遇”之类谁都能从诗歌中概括出来的相当实际的词作标题,这抽象和具象之间的张力,自然就荡然无存了。
徐志摩能把“偶然”这样一个极为抽象的时间副词形象化,置入象征性的结构中,充满情趣哲理,不但珠润玉圆,朗朗上口而且余味无穷,意溢于言外。
全诗两节,上下节格律对称。每一节的第一句、第二句、第五句都是用三个音步组成。如“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每节的第三、第四句都是两音步构成,如“你不必讶异”,“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在音步的安排处理上显然严谨中不乏洒脱,较长的音步与较短音步相问,读起来纡徐从容、委婉顿挫而朗朗上口。在“偶然”这样一个可以化生众多具象的标题下,“云”与“水”,“你”与“我”、“黑夜的海”、“互放的光亮等意象及意象与意象之间的关系构成。
都可以因为读者个人情感阅历的差异及体验强度的深浅而进行不同的理解或组构。这正是“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易·系辞》)的“象征”之以少喻多、以小喻大、以个别喻一般的妙用。
或人世遭际挫折,或情感阴差阳错,或追悔莫及……人生,必然会有这样一些“偶然”的“相逢”和“交会”而这“交时互放的光亮”,必将成为永难忘怀的记忆而长伴人生。
此诗并非只是简单的爱情诗,它更包含对人生的感叹。云与水相距万里,偶尔云倩影投影在波心上,可在转瞬间却又消失了踪影。航行在海上的舟在黑夜里相逢,然而各有各的方向,偶然相遇,却又匆匆离别。
人生正是如此,每个人都有自己既定不变的人生轨迹,相遇是偶然,但人生的彼岸却是必然。人生的旅途有许多的偶然,转角遇到的爱,相逢结下的缘,可这偶然的爱与缘都只是昙花一现,匆匆而来,匆匆而去,随后各自再度回归到自己的人生轨迹上继续前行。
对于这些偶然的爱与缘,人们无须欢喜,也最好忘掉因为每个人都有各的方向,人们既无法改变人生,那就忘掉,忘掉交会是互放的光亮。
这是人生的无可奈何,但也是人生最好的选择,心中无所牵挂才能继续前行,前路还有更多的偶然,若每一个偶然的相遇,都驻足相伴,心的牵挂,那人生将偏离轨迹,亦无法到达必然的彼岸。
在此诗中,徐志摩传达的是对情感的节制。
对于交会时互放的光亮,他说最好忘掉,这是对偶然萌生的情愫的扼杀。徐志摩带着欧美浪漫主义回国,把东西方文明交汇最终形成自己唯美主义的诗文风格,然而这首诗对偶然相遇的美好进行了压制,这是时代的变更造成的。
徐志摩处于最黑暗的年代,他无法逃脱这个时代固有的丑恶和斗争,他无法偏离既定不变的人生轨迹,所以他无奈地选择了压制自己内心的情感,忘掉偶然的相遇。然而,接受人生最终也让徐志摩懂得了潇洒地放手,因而他说道:“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
-偶然
徐志摩1918年北大肄业以后去美国留学,后来因为他非常崇拜西方的哲学家罗素,便来到英国留学。到了英国以后,才知道罗素去中国讲学去了,这样他就在伦敦住下来,就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并在林长民家里认识了林徽因。林徽因当年只有16岁,还是个中学生。
没听说过是拜会狄更斯~一直都知道是徐志摩要去和罗素交流。我们现当代文学史文学课上老师专门讲过的。
觉得不错就给个最佳答案吧。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里,总共有三个女人: 第一夫人张幼仪。这是一个典型的父母包办之下的婚姻。可它是徐志摩一生中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因为他跟张幼仪才真正具有家的概念:上有高堂,下有子女,中有世人的普遍的认可。从常人的眼光来看,他们俩的的婚姻应该算是美满的。虽说是包办婚姻,可他们的关系却非同寻常。特别是他们离婚之后所保持的那种深厚的友谊,更是在当今开放的时代也是难能可贵的。 不过,有着美满婚姻的徐志摩和张幼仪最终是离婚了。 因为徐志摩的理想是:"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觉得这个婚姻,虽然是个好婚姻,却仅仅是个婚姻而已。而不是他想要的爱情。 徐志摩生命中就有了第二个女人:林徽音。 这是导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的原因之一。据说《再别康桥》即是为她所做。徐志摩认为他有幸而找到了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于是,他离了婚,要找他的"灵魂件侣"去了。可不幸的是,林徽音却并不是徐志摩那一类人,她是那种为婚姻而婚姻的那类。对她来说,婚姻比爱情重要。林徽音并不想为爱情做什么,她不想介入徐志摩的婚姻(这是为婚姻做出杰出贡献者),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徐志摩,并在父母的安排下,与徐志摩的恩师的儿子定下了婚约。也许他们的爱情如故(徐志摩死后,林徽音哭得最为悲切。),可林徽音却选择了婚姻,并没有选择爱情。这自然也在常理之中。选择爱情而放弃婚姻的,古往今来,都是稀有之物。 徐志摩的"唯一之灵魂伴侣"的梦想看来是还没有实现了。这令立志追寻爱情(而不是婚姻)的徐志摩万分的痛苦。 他还得继续寻找他的"唯一之灵魂伴侣"。 于是出现了他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 陆小曼与徐志摩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同样有着对爱情的共同追求。陆小曼的丈夫可以说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丈夫,作为婚姻的角色,无疑也是最称职的了。这从他同意离婚这件事上就可看出一二。在那个年代,肯放另有所爱的妻子出去的男人并不多见。我记得陆小曼请求他丈夫同意离婚时的谈话是这样说的:"我已经把生命的躯壳给了你,你就让我活一回吧。"(大意如此) 最终陆小曼活了:她终于离婚成功。 这回,徐志摩可算是完成了平生夙愿了。并举行了时人不认可、电视观众却欢欣鼓舞的婚礼。婚姻和爱情总算合而为一了。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故事结局啊! 然而,高兴似乎仍然为时尚早:因爱情而成的婚姻却并不幸福。浪漫与现实总是相距甚远的。陆小曼改变不了她好玩、挥霍的性格。徐志摩因她而与父母不和、因她的挥霍而疲于奔命,也因生活的种种不快而常常吵架。 为爱情而婚姻的结局,并没有得出我们想要的结果。 于是,我们不得不感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不过这话,也只是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说。对徐志摩来说可不一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爱情主义者。婚姻的不快,被他看作是因为"为爱情所受的折磨还不够"。所以仍然是爱情的一部分。 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既然拍成了电视,大概总有它感人的东西的。我看的很少,但我却没感觉到它打动过我。在我看来,这样的故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婚姻,作为人长成之后的第一要件,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一到结婚年龄,家长就开始着急了;再过一两年,朋友们也跟着催了;再过几年还不结婚,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那么,跟谁结婚好呢?于是,身高、身材、皮肤、脸蛋、眼皮、头发、家庭、工作单位、文凭、性格、能力…………一项一项的条件比照着选。最后总算将就着选上一个吧,还得天天低三下四地讨好人家,送花、写情书、吃夜宵、看**,必须做到无微不至,这就是所谓的"追"。最后,她总算是勉强答应了跟你结婚。(一结婚外面的好男人就全是别人的了,她可真不情愿呀,所以只能算是勉强答应,不过她必然要装出十分满意的样子来的。)于是开始要认真地讨她(他)的父母大人的欢心了,这回送得最多的就是食物了,水果、补品、好酒好烟,不一而足。然后是婚礼,彩礼不能太少,饭店档次不能太低,婚车数量多多益善,家用电器一样不能少……, 所以,最终决定婚姻的,其实是爱情之外的东西,跟爱情的关系很小很小。现在也依然如此。 也许有人很不服气,以为自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就是为爱情而结婚的。 自然,这也是有的,但那是极少极少数。因为这世上,爱情本就不多。能够在短短的几年内寻找到自己"唯一的灵魂伴侣"来作"躯壳的伴侣"的,那实在是幸运儿之中的幸运儿。 爱情是不容易得到的。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你所喜欢的,也很容易找到喜欢你的。 但爱却不能用喜欢来形容。因为喜欢,只是人之常情。谁都会喜欢好的东西。 你可以很容易找到待你很好的,也很容易待她很好。 但爱却不能用待人好来描述。因为待人好,也只是人之常情。人品还过得去的人,就会待很多人好,无论是夫妻还是朋友。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份,一种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缘份。它就象是两颗四溢的流星,在相遇的一刻碰撞出来的灿烂绚丽的、闪电般的火花。 而以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之灵魂伴侣"。 所以,爱情是一种灵魂深处的东西。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情感。 这种情感,不是你殚精竭虑追来的,也不是你的男俊女貌赢来的,更不是你天天十封情书求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相互的渴求。 无为而爱,才是真的爱情。 所以,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爱情是如此稀有之物,但婚姻却是人生必须,所以人们是必须接受非爱的婚姻的。 但接受非爱的婚姻,并不表示拒绝接受真爱。 所有有很多的爱情故事是在婚后发生。因为就算是从时间上来说,婚后几十年的时间要比婚前几年的时间长得多,自然能找到自己真爱的机会也就多得多了。 所以,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情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爱情与婚姻在表现形式上却又有不同。 婚姻,是男女之间及其相关的人员所构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它就象是一个合伙开办的公司,只要各方齐心协力地经营它,是很容易结出幸福的果实的。 而恰恰相反,如此神圣的爱情,带给人们的却往往是痛苦。无论是思念也罢,误会也罢,与世俗的冲突也罢,都只能带给双方无尽的痛苦,因为爱情对双方的要求是如此的苛刻。 哭,永远比笑能证明爱! 这就是为什么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并不美满的原因。 婚姻和爱情,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两回事,可大家都喜欢把它们看作是同一回事。没有爱情的婚姻和没有婚姻的爱情,向来是作为悲剧故事的结局,枉费了世人大把大把的泪水。 其实,负责任地对待自己的婚姻,你定会得到充分的幸福; 而爱情,是永远只能令你痛苦的! 但白菜辣椒,各有所好。 喜欢婚姻的幸福的,去追求美满的婚姻; 喜欢爱情之痛苦者,去追求神圣的爱情! 只是,你最好不要奢望自己有将婚姻与爱情合二为一的能力。 这就是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所给我的启示!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生于清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三酉时,浙江海宁人,中国著名新月派现代诗人,散文家。徐志摩原名章垿,字槱森,后改字志摩。一生追求“爱”、“自由”与“美”(胡适语),倡导新诗格律,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徐志摩 - 生平
徐志摩18岁时由父母安排,与15岁的张幼仪结婚,随后远赴西方求学。对徐志摩来说,这段婚姻并不美满。张幼仪远渡重洋到了英国后,才发现徐志摩在旅英期间邂逅了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林徽音)。后来张幼仪与徐志摩离婚。最后,林徽音却选择了梁启超之子梁思成。
1923年梁启超(号任公)写了长信很恳切地劝他:“万不可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弟之此举其于弟将来之快乐能得与否,始茫如捕风,然先已予多数人以无量之苦痛。”“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况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任公又说:“呜呼!志摩!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当知吾侪以不求圆满为生活态度,斯可以领略生活的妙味矣。……若沉迷于不可必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气尽矣。郁邑佗傺以死,死为无名。死犹可也,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志摩答覆任公的信,不承认他是把他人的苦痛来换自己的快乐。他回信说:“我之甘冒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者,非特求免凶惨之苦痛,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人谁不求庸德?人谁不安现成?人谁不畏艰险?然且有突围而出者,夫岂得已而然哉?”“嗟夫吾师!我尝奋我灵魂之精髓,以凝成一理想之明珠,涵之以热满之心血,明照我深奥之灵府。而庸俗忌之嫉之,辄欲麻木其灵魂,捣碎其理想,杀灭甚希望,污毁其纯洁!我之不流入堕落,流入庸懦,流入卑污,其几亦微矣!”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小曼聪慧活泼,是独生女,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交际场相识相爱,并谈及婚嫁。徐父执意请梁任公证婚,志摩求助于胡适,胡适果然把梁任公请了出来,梁任公在大庭广众之下骂徐志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举罢,徐志摩与陆小曼南下定居上海。
由于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了父亲,中断了经济上的援助,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里佣人众多,有司机、厨师、男仆,还有贴身丫环,这些巨额花费使志摩入不敷支。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于北大,为了贴补家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往返,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课余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一月所获,至少也有1000多元(当时一个图书馆管理员的月薪约5元),但仍不敷陆小曼的挥霍。沉溺于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徐志摩 - 罹难
1931年11月19日,因林徽音要在北京协和礼堂为外国使节演讲中国建筑艺术,徐志摩欲前去捧场,然而,飞机在大雾中误触济南开山坠落,志摩罹难,死时36岁。
徐志摩 - 年表
1900年起入家塾读书。
1907年,入硖石开智学堂就读。
1909年毕业,入杭州府中学(1913年改名为杭州一中,历经沿革为今日之杭州第四中学、杭州高级中学)。
1915年夏杭州一中毕业后,考入上海沪江大学。
1915年10月29日与张君劢之妹张幼仪结婚后转入上海浸信会学院学习。
1916年春,从上海浸信会学院退学。同年秋,转入国立北洋大学(今天津大学)法科预科。次年,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入北京大学预科学习。
1918年6月,拜梁启超为师。
1918年8月赴美留学,入克拉克大学历史系。
1919年9月入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10月,赴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其间结识英国作家威尔斯,对文学兴趣渐浓。
1922年3月,与张幼仪离婚,入剑桥大学国王学院学习。同年10月回国。
1923年3月,发起成立“新月社”。同时在北京大学英文系任教。
1924年4月至5月,泰戈尔访华,陪同在各地访问;5月至7月,陪同到日本、香港访问。8月,第一本诗集《志摩的诗》出版。12月,《现代评论》周刊在北京创刊,为主要撰稿人。
1925年3月,辞去北京大学教职。3至5月,与陆小曼赴欧旅游。
1926年,应任光华大学教授,兼东吴大学法学院英文教授;主持《晨报副刊诗》;10月,与陆小曼结婚。
1927年春,参与筹办新月书店。1927年9月,第二本诗集《翡冷翠的一夜》由新月书店出版。任上海光华大学教授。
1928年2月,兼任上海大夏大学教授。10日,与闻一多、饶孟侃、叶公超等创办《新月》月刊。
1928年6月至10月,赴日、美、欧、印等地旅游。11月,最有名的代表作《再别康桥》问世。
1929年,辞去东吴大学、大夏大学教职,兼任中华书局编辑。1929年9月,应聘任南京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文学院英语文学教授。同年,兼中华书局、大东书局编辑
1930年底,先后辞去上海光华大学、南京中央大学教职。
1932年1月,与陈梦家、方玮德等创办《诗刊》季刊。
1931年2月,任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兼任北平女子大学教授。8月,诗集《猛虎集》出版。
1931年11月13日,从北平赴上海看望陆小曼,18日离开上海到南京,为赶到北京听林徽因的一个关于建筑的讲座,19日上午搭乘从南京到北平的“济南号”邮机,到达济南附近时飞机触山失事,遇难身亡,时年36岁。
徐志摩 - 主要作品
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
散文集:《落叶》、《巴黎的鳞爪》、《自剖》、《秋》。
小说散文集:《轮盘》。
另有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日记《爱眉小札》、《志摩日记》,译著《曼殊斐尔小说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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