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的金条

民国时的金条,第1张

民国时期的金条以两制标示重量,在民国17年(1928年)以前,“两”单位各地比较混乱,一般在32g左右,民国17年南京政府统一度量衡(《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以1两=3125公克。

嗣后,金条都以两为单位,尤其以中央造币厂铸造的金条口碑为佳,规格常见的是1两、5两金条,也有半、2、3两都规格的!

至于购买大米,和具体时期有比较大的关系的。

在民国时期,金条的俗称是“黄鱼”有大小规格。十两重的大黄鱼价值人民币大约26万左右,一两重的小黄鱼大约价值26万元左右。

现在人们有钱了都会去做各种各样的投资,然而在以前的时候,人们不懂投资,有钱的人家会把钱换成金条存放在家里,民国的时候,金条又称为是黄鱼,有大小黄鱼之说,大金条就是大黄鱼,小金条就是小黄鱼。一条大黄鱼大约重十两,而小黄鱼大约是一两重,现在的金条都是按克来做单位的,一个大金条大约是300多克,一个小金条大约是30多克。

金条又被称为是“黄鱼”,之所以会这样称呼金条还有一个典故。戴笠很喜欢吃鱼,有一次有一个人找戴笠走后门,想要谋个一官半职,于是就想着给戴笠送点礼,后来又当着很多人的面,送给戴笠六根金条,当时戴笠是挺生气的,没有收下金条,后来这个人知道戴笠喜欢吃鱼,于是又想了个办法,他回去把金条放在篮子底下,上面放上了炸好的黄鱼,就这样金条顺利的送出去了,而这个人最后的心愿也达成了。

黄鱼的价值如何具体的还要看它的含金量,政府做出来的金条纯度很高,质量很好,而且规格也都很统一,是老百姓们心目中最满意的。除了政府造的以外,也有一些外国制造的,被老百姓们称为是外条,成色没有政府造的好。价值也没有政府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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