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是一种戴在手指上的装饰品,任何人都可以佩戴。佩戴戒指的习俗源远流长,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佩戴方式有着不同的代表含义。
一般戴在食指表示单身;戴在中指上代表正在恋爱;戴在无名指上代表已经订婚或已经结婚;戴在小指表示不想结婚。
资料表明,中国大约在距今4000多年前就已有人佩戴戒指。到秦汉时期,妇女佩戴戒指已很普遍。东汉时期,民间已将戒指作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往往以赠送指环表达爱慕之情。到了唐代,戒指作为定情信物就更加盛行,并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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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的分类:
文字戒,我国清代有文字戒,诸如“福”、“禄”、“寿”、“喜”、“发”、“吉祥”等。
镶嵌戒,以金银等金属为戒托,镶上各类珠宝的戒指。
鸡尾酒戒,鸡尾酒”亦称调配酒,起源于1776年纽约州, 尾酒戒是因为鸡尾酒饮用而被赋予浪漫的人创造出来的,鸡尾酒戒指成为当年的时尚女郎们出席派对、宴会时钟爱的珠宝配饰,通常佩戴在右手的无名指上,大颗珍贵的彩色宝石在指间闪烁,仿佛色彩鲜艳的鸡尾酒般流光溢彩,是派对小礼服的完美拍档。
参考资料:
亦名:妄说过人法戒 , 子题:过人法 ,戒本疏‧四波罗夷法:「释戒名者,体乖实录,名之为妄;过重欺深,名之为大;成业在口,名之为语;戒是能治之行。故曰大妄语戒。如昔解云,言非称实,名之为妄;妄说圣德,事超凡境,故云 过人 法 。言过有二:过凡至圣,过欲至色。以此二法,同诳于人,故曰妄说过人法戒。问:『何以但言过人法,不云过天者?』答:『如多论解,佛在人中结戒,故人中有木叉。多修善法,入道胜天;但云胜人,已过天故。又胜人已罪重,天故无所论。』」 行宗记释云:「引古中,彼立戒名,云妄说过人法戒,故作此释。二义释过,上即据位,如说初二果等;下乃约界,如说四禅四空等。问答中,多论三义释之,初约制戒释。多下,次约人胜释。诸天著乐,多不修善,劣于人故,但言过人。又下,三约比况释。谓过人已重,何况过天?理必可知,故云无所论也。」 (戒疏记卷 七‧五○‧五)
度牒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而戒牒则是由僧官机构及传戒师签发给受戒僧尼以证明其所取得的资格的凭证。 古代度牒一般由尚书省下的祠部颁发,故亦称祠部牒。唐代的度牒都用绫素、锦素、钿轴制成,其形质与官吏的任命状“纶诰”相似,宋代一度改用纸造,至南宋仍旧用绫。度牒上一般写明所度僧尼的法名,俗名、身份(指明童子或行者及其职衔)、籍贯、年龄、所住或请住持寺院(入何寺院名籍)、所诵经典、师名等,并有祠部的批文,签署日期和官署署名等。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被为难,可获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 戒牒并不象度牒那样具有官方色彩,它是佛教内部的一种管理制度,由僧官机构及其僧官直接签发,或由传戒师发给。戒牒上一般要写明受戒人,戒名(如菩萨戒等)、日期、传戒和尚,证戒师、教授师、坛头、和尚、同学伴侣、同受戒人及受戒发愿文,未署僧录等名,或盖僧官机构的印章。其中证戒师、教授师、伴侣等有时象征性地以佛、菩萨代之,签署者一般为高级僧官。
衣钵:是指僧尼的袈裟和食器。
戒牒:是由僧官机构及传戒师签发给受戒僧尼以证明其所取得的资格的凭证。它是佛教内部的一种管理制度,由僧官机构及其僧官直接签 发,或由传戒师发给。戒牒上一般要写明受戒人,戒名(如菩萨戒等)、日期、传戒和尚,证戒师、教授 师、坛头、和尚、同学伴侣、同受戒人及受戒发愿文,未署僧录等名,或盖僧官机构的印章。其中证戒师 、教授师、伴侣等有时象征性地以佛、菩萨代之,签署者一般为僧录等高级僧官。 “戒牒”,上面会写明和尚出自何寺庙,师从哪位大师,在哪剃度等信息 戒牒只给三种人看,一是寺庙的管理者,这主要是针对外出挂单的僧人;二是公安机关;三是给自己的师傅看。
意思是:倘若我们能学会把幸福底线画得低一点,实在一点,离自己近一点,稍许努力便可实现,这样,你便每天都能感到幸福,幸福就在身旁。
戒指,是一个汉语词语,是一种戴套在手指上做纪念或装饰用的小环,用金属、玉石等制成。戒指在中国古代多称为“指环”,而“戒指”之名的出现,则是元代的事情。
佩戴方式的寓意
戴在食指——增加你的桃花运
是没有结果的恋爱,如果你只想谈恋爱而不想结婚,就将戒指戴在食指。
戴在拇指——能够增加权利
以前的皇帝不用做事,都把戒指戴在拇指,其实戴起来活动有点不方便,此外戴玉的戒指有降血压的效果,因为血管末梢都在手指,如果有高血压的人,玉冰冰凉凉具舒缓效果。
戴在中指——能树立名望
通常是代表承诺、一种认定的感觉,所以结婚订婚戒指大都戴在中指,想要结婚的单身贵族也可以将戒指戴在中指。
戴在无名指——防止漏财、防小人
因为财富线在无名指跟中指中间,想防小人就戴这一指,因为小人通常都是在暗处捅你的无名氏。
亦名:杀人戒释名 , 子题:杀生戒、生有二种、色生 、无色生、杀戒、众生佛性住色阴中、杀生、众生 ,戒本疏‧四波罗夷法:「释戒名。古人云, 杀生戒 者,无论人畜,约命是同。今言大杀,对后小害,大则重夷,小则轻堕,故名也。故善见云, 生有二种 :一﹑者 色生 ,二﹑者 无色生 。色生可坏,无色生不可坏。然无色生,依于色生;色心相依行者,资禀成一假命。今以刀轮,坏彼色生;无色生者,相与俱坏,使前不感后,后不赴前,断报相续,名之为杀。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举,故曰 杀戒 。故涅槃云, 众 生佛性 , 住色阴中 ,若坏五阴,名曰 杀生 ;若有杀生,即堕恶道。色有三种,过去、现在,则不可杀;遮于未来,故名为杀。夫 众生 者,名出入息;断出入息,故名为杀。我等诸佛,亦随俗说,说名为杀。」 行宗记释云:「色无色者,即是五阴;四阴皆心,故言无色。色即凝滑,心谓业识,此二相依,乃成假命,故并名生。然下,正释,初释生义。上二句,明心依于色。色心下二句,六字为句读之,此显相依而成报命。 依行古本作依住 。今下,释坏义。以刀为轮,趣举杀具,如罽腻咤王,为千头鱼,剑轮遶身之类。问:『上言无色生不可坏,此云俱坏者?』答:『心依于色,以色坏故,识无所依,故言俱坏;不妨心识实无坏也。』前即过去心色,既已断灭,故不感后;后谓未来心色,既不相续,故不赴前。……引证中,彼经佛说,佛性常住,不可断坏,故迦叶菩萨,乃举杀业以难,今疏但引佛答耳。但望坏五阴,而得名杀;亦由色阴灭故,余四随灭,是以下文,正明三色。过现不可杀者,过去已往,现色迁灭,念念不停,未灭则是未来,已灭还成过去,现色不立,故不可杀;遮未来者,断相续故。众生无实,揽阴以成,但有名字;然识依息,随息断续以分存亡,故名众生为出入息。第一义中,实无众生,逐阴求之,尚无生相,何况有杀?但随世谛,说为业道;非唯释迦,故云我等。经文三段:初引如来性品,证前二生俱坏;色下,次引梵行品,简上所坏何色;夫下,复引梵行品后段,明上断报相续。」 (戒 疏记卷七‧二‧一八)
戒指是一种“禁戒”、“戒止”的标志。
起源:据悉,戒指起源于古时的中国宫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记事。当时皇帝三宫六院、七十2二嫔妃。在后宫被皇上看上者,宦官就记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并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银戒指作为记号。当后妃妊娠,告知宦官,就给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
演变:后来戒指变成结婚的信物。14世纪,欧洲女性戴戒指普遍起来。戴在哪个指头上,也有一种约定的习俗:食指表示想结婚即表示求婚;中指表示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订婚或已结婚;小指表示独身。大拇指一般是不戴戒指的。戒指一般应戴在左手上,这也是世界各国所接受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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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由来
埃及人最早使用戒指的,在古埃及象形文字中,小圆环表示永恒。
古罗马早期,戒指成为永恒爱情的象征和订婚的标志。象征着:新娘能够用这把钥匙,打开丈夫的心灵之锁。
公元860年,罗马教皇“尼古拉斯一世”颁布教令规定:结婚必须要有赠送订婚戒指的程序。
在16世纪前,男人并不时兴戴戒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开始兴起了婚礼上交换结婚戒指的仪式,象征着新娘和新郎在婚姻中的爱情和默契。
—结婚戒指
—戒指
子题:无作一发续现、戒、持戒 、陶家轮、作戒既谢无作独存、戒有五义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所言作者,如陶家轮,动转之时,名之为作。故杂心云,作者,身,动身方便。言 无作 者, 一发续现 ,始末恒有,四心三性,不藉缘办。故杂心云,身动灭已,与余识俱,是法随生,故名无作。成论无作品云,因心生罪福,睡眠闷等,是时常生,故名无作。云何名戒?戒禁恶法。故涅槃云, 戒 者,直是遮制一切恶法;若不作恶,是名 持戒 。善生经中,五义明之。如前制、迮、凉、上、学等解也。」资持记释云:「作即方便,构造为义。 陶家 ,谓土作家; 轮 ,即范土为坏器之车,运之则转,故以喻焉。四大质体名报色,从缘动作名方便,报起方便,方便依报,二法相假,不一不异。但言报未必是方便,言方便其必具报。今以轮木喻报质,轮动喻方便,即名其动以为作耳。……无作中,一发者,一,犹始也。此句明业体初成,即第三羯磨竟,第一刹那,与作俱圆,是体发也。 作戒 既谢 , 无作独存 ,相继不绝,故云续现。 旧云,一发者,作戒落谢,无作续起 。此解非也。 始,即上句一发之时;末,即是终,谓命终舍也,虽通四舍,且约常途,故余三不举。此句明业体久长也。四心者,通举四阴;三性者,别示行阴。三阴,唯无记;行阴通三性故。此句显非心也。下句正示无作义也。若翻对作解,初句反前即谢也;次句反一念也;第三句反善行心也;第四句反缘搆(构)也。故下,引证有二:杂心中,初句蹑前作谢,生起无作。 本论与上释作戒,文相连故。 余识,即四心;后心望前作心故云余也。俱即同时。是法,即无作;随生,谓任运起也。成论中,通明业理,非局戒也。因心者,示现从作发也。因,是相假之义;心,即简别有宗。生罪福,生即是发;罪福即善恶无作。文举无记,等取余心。」 (事 钞记卷一六‧五‧一)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用斯两法,并有悬防禁非之义,齐名为 戒 。戒之通名,实兼善恶。且就善生约为 五义 :一﹑言制者,能断诸恶法故。二﹑名迮隘,性不容恶故。三﹑名清凉,遮烦恼热故。四﹑名为上,至无上道故。五﹑名为学,调诸根智故。虽有五释,并从义用为名也。涅槃所解,如上初通,故云戒者直是遮制恶法,若不作恶,是 名持戒 。如上受缘已略解释。又如心论,初念无作七种名,后诸无作五种名,广如常说。今覈戒字,乃当警也,预约未然之言。字是俗有,还须随俗用通道训。古曰防非,不无其致。」 (业疏记卷一五‧一二‧一三)(请 参阅附录二『作无作戒先后相生文义表』一○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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