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买了能退吗

黄金买了能退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中国黄金买了之后一般是不能退货的。通常只有出现了质量问题才能退货。如果用户在实体店购买了黄金想要退,这时最好询问店家,这样可以得到准确的答复。其实,为了避免后续出现退货比较麻烦的情况,用户在购买前就应该详细询问退货情况,为自己后续退货做好准备。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话,原则上是不会退货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产品质量问题15天内可以退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具体退换步骤可联系周大福客服进行咨询。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二)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

(三)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第三十二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在其平台显著位置明示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及配套的有关制度,或者未在技术上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销售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通过显著的方式明确标注商品实际情况的,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拒绝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开展调查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还明确规定一经激活价值贬损较大商品等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暂行办法指出,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另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阅多家电商网站发现,目前这些网站大都已经标明“7天无理由退货”,有的甚至延长到30天,售后客服也都表示可以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进行退换货。

不过,在退换货过程中,消费者大多需要自付运费,个别电商会对退货订单运费有所补偿。另外,一些特殊商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且每个网站要求的特殊货品有所区别。

对于退货所产生的运费政策,各电商有所不同。比如在淘宝网和天猫商城中,只有购买了运费险的消费者才享受一定的运费补偿。

在京东商城中,如购买自营商品,只有钻石会员和PLUS会员享受免运费,其他用户需要花费退回运费;而唯品会、贝贝网等电商会在退货后对用户进行一些补贴,如唯品会补贴价值10元的1000个唯品币,贝贝网补贴8元现金券。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黄金铂金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

第二十五条同时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情形,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liwu/503779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8-29
下一篇2023-08-2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