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黄金首饰可以在七日内退换。但是,在实体店购买的黄金首饰,最好当面询问柜员多久可以退换,并且要在售货单上注明几天内可以退换。金大福珠宝集团成立于1997年6月10日,是专业从事黄金、K金、铂金、钻石、翡翠及其它珠宝饰品的生产。
不合法
快手可以退货。因为买东西快手上买的东西可以无理为损坏外,都可以申请退货,或者要求商家赔偿。
快手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快手的前身,叫“GF快手”,诞生于2011年3月,最初是一款用来制作、分享GH的手机应用,2012年11月,快手从纯粹的工具应用转型为短视频社区,用于用户记录和分享生产、生活的平台。后来随着智能手机的管及和移动流量成本的下降,快手在2015年以后迎来市
场。
黄金买了一般不可以退,但是有些店子有无理由退款,这种情况就可以退。
金店买的黄金是不可以退的,只能通过以旧换新更换其他黄金首饰款式,或者通过回收黄金的方式变现。但是如果在购买前对方承诺了可以退货,那么就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退货。具体要参考金店的相关规定。
其他方式
但是如果在购买前对方承诺了无条件退货,那么就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退货。如果实在不想要,可以参加品牌店内“以旧换新”的活动,具体内容以店内规则为准;或是可以选择卖掉,首饰店都提供回收服务,但是要记得带上发票,以保证商品来源渠道透明。
如果是非要退回的话,需要买家承担手续费用,而且再重新鉴定出售的首饰成色上也需要一定时间和费用,这都需要买家自行承担的,所以消费者购买前应该做好心理准备。
国家规定珠宝退换货制度如下:
1、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2、退换货原因包括商品质量问题;手镯类装配失灵结构不牢固,影响使用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等级不符;经法定授权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商品的;黄、铂金饰品的表面漏镀、挂渍、挫刮痕、锤痕影响外观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品中的黄金、铂金、钯制品及金含量不足发票或饰品签上标注的;
3、缺失附件无法退换,佩戴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不予退换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菜百首饰购买后,可以在七天内凭购买凭证到店办理退换货手续。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退换政策仅适用于菜百首饰的商品,其他平台的珠宝首饰类目产品可能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2 退换货时需要保证商品未使用或未打开,未损坏等,且符合退换货规定。
3 投资产品被视为特殊商品,金价随国际金价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报价实时变动,订单一旦发货,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换货。
4 退换货申请流程简化,只需携带购买凭证和商品,填写相应表格即可完成。
5 若在购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应立刻联系客服部门解决。
以上是菜百首饰的退换货政策,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店铺、商品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官方信息或咨询当地店铺以获取准确信息。
购买后不喜欢的,可以退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自收到货物7日内是可以要求退货的。
但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扩展资料:
购买的首饰不喜欢的可以退换,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尤其是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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