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g。
根据查询1号链得知,不同的银行推出的金条重量不一样,以中国银行为例,中国银行的金条有有着许多的不同重量,有10g、20g、30g、50g,中国银行小金条10g。金条的重量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金条来源于古代的货币流通,更多应用于收藏和投资领域。
金条有大有小,分为盎司金和克金,小的有10g、20g、50g、100g等,大的就得按公斤算了。比较有名的如高赛尔金条分2盎司、5盎司和10盎司三种规格。
各国金条的规格有所不同,但按国际惯例,进入市场交易的金条在精炼厂浇筑成型时必须标明其成色和重量,以及精炼厂的名字和编号。
金条的铸造包装
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往往要购买知名度较高的精炼公司制造的金条,以后在出售时会省去不少费用和手续。如果是不知名企业生产的,黄金收购商就要收取分析费用。国际知名金商出售的金条,包装在密封的小袋中。
除了内装黄金外,还有可靠的封条证明。在不开封的情况下,再售出金条时就会方便得多。在国内,长城金银精炼厂是迄今最大的国有金银精炼厂,也是中国金银冶炼企业中唯一的伦敦贵金属市场协会会员单位,并入选上海黄金交易所及理事单位。
一根标准的金条的重量为11664克(折合3746盎司)。
金条的份量没有统一规定,在黄金交易所或市场上流通时,标准金条标准重量规格分别为10克、30克、50克、100克、300克、500克、1000克黄金,黄金成色为9999%。
目前市场上流行高赛尔金条,这种金条分2盎司、5盎司和10盎司三种规格,折合下来,分别约为62克,155克,310克;因此一根金条多少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自己购买的实物为准。
民国一根金条有50、100、150、200、250、300、500克七种规格。存世的90%是50克,5%以上是250克,约2%是500克,剩下的规格极为罕见。
扩展资料:
民国时期的货币:
民国时期流通的是一系列纸币、银元等货币,货币发行时间为1912年-1949年。
1914年北洋政府推出国币条例,确定以银元为中华民国货币;推行的仍是以银元为主、两元(银两、银元)并行、银元铜元和纸币并用的货币制度。
1935年,国民政府开始发行法币,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并禁止银元的流通,将白银收为国有。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期间,法币急剧贬值,从而彻底崩溃。
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再次进行币制改革。规定金元为本位,开始发行金元券(每金元含纯金022217克)。但是金元券膨胀速度比法币更快,十个月上涨一百七十万倍,各地纷纷拒用。民间自动重新使用银元,国民政府于是使用银本位币制,发行银元券。
参考资料:
银行里的金条一般都是20g,50g,100g。1、许多直接在银行柜台出售的黄金由银行自行设计,并由国家相关机构指定的黄金加工企业制造。2、银行不提供金条回购。3、银行出售的金条分为实物黄金和工艺黄金。
银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Banca,其原意是长凳、椅子,是最早的市场上货币兑换商的营业用具。英语转化为Bank,意为存钱的柜子。在我国,之所以有“银行”之称,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相关。
在我国历史上,白银一直是主要的货币材料之一。“银”往往代表的就是货币,而“行”则是对大商业机构的称谓。把办理与银钱有关的大金融机构称为银行,最早见于太平天国洪仁_所著的《资政新篇》。
起源
一般认为最早的银行是意大利1407年在威尼斯成立的银行。其后,荷兰在阿姆斯特丹、德国在汉堡、英国在伦敦也相继设立了银行。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银行得到了普遍发展。
在17世纪,一些平民通过经商致富,成了有钱的商人。他们为了安全,都把钱存放在国王的金库里。这里要注意,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币,所谓存钱就是指存放黄金。
因为那时实行“自由铸币”(Free coinage)制度,任何人都可以把金块拿到铸币厂里,铸造成金币,所以铸币厂允许顾客存放黄金。但是很不幸,这些商人没意识到,铸币厂是属于国王的,如果国王想动用铸币厂里的黄金,根本无法阻止。
1638年,英国的国王是查理一世(Charles I),他同苏格兰贵族爆发了战争,为了筹措军费,他就征用了铸币厂里平民的黄金,贷款给国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