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环节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1、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法律分析:1,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超过50克黄金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征税方法视同进出口货物征税。
1、海关部门提醒,从境外带回深圳的产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在一般情况下,超过50克黄金及金饰就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就会视同进出口货物,要征税才可放行。
2、如果带黄金出境则更为严格,因为黄金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资源性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口黄金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专用许可证件,出境旅客携带黄金也应向海关主动申报,数量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一般为50克以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六条: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1)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扩展资料: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应当制发缴款凭证,缴款凭证格式由海关总署规定。
海关征收关税、滞纳金等,应当按人民币计征。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套算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适用汇率的日期由海关总署规定。
凤凰网-出入境带黄金 不能超过50克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黄金关税没记错的话是0 但是需要J 证。 中农工建或者是 金交所的成员才有权限申请
一般企业别想做。 而且黄金的交易 是要通过金交所的如果是 生产用的(前提最终出境的)
那么你就得去企业注册地海关问问你的 加工工艺 如果同意批加工贸易手册,。 那还是可以做做的
印度海关进口关税说明:
一、课税总额=基本关税+额外关税+教育税+特殊额外关税
应纳税值= CIF总额+起岸费(1%CIF总额)
基本关税= 应纳税值×基本关税率
额外关税=(应纳税值+基本关税)×额外关税率
教育税=(基本关税+额外关税)×教育税率
特殊额外关税=(基本关税+额外关税+教育税)×特殊额外关税率
二、进口到印度的产品印度当局所征收的税种包括有:
1、 基本关税
2、 额外税
3、 教育税
4、 额外税收
5、 特殊额外税收
6、 其他额外税例如是抵消税、反倾销税、安全税等等。
以下是对其所征收的税种的一些简单的介绍:
印度共和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
税制结构 印度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体系。在1988年的中央税总收入中,国内货物与劳务税占4384%,国际贸易与转让税占3771%,对收益与资本课税占18%。中央征收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税、改良增值税、财富税、赠与税、资产继承税、关税、邦际销售税、印花税、支出税、国内航空税等。
由邦征收的税种有:土地税、机动车辆税、改良税、不动产转让税、邦内销售税、邦印花税、社会保险税、凭证登记税等。
改良增值税 1985年颁发的中央货物关税法引入改良增值税方案,于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国内消费税。对税法规定所列举的应征国内消费税的制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许抵免购买这些半成品时已付的中央国内消费税。这种抵免要由纳税人提出申请。
消费税 联邦政府对在印度生产或制造的某些规定商品在商品销售出厂环节征收。税率因品种而异,出口可以退税。从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费税逐步为改良增值税替代。
个人所得税 印度1986年就已开征所得税,现行税法系1961年修订后于1962年4月1日实施的。规定列为应税所得的有六类,即经营与专业性开业的收益与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财产所得;资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证券利息以及纳税人不属经营所得的机器设备、厂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印度海关进口关税列表:
产品种类相关进口关税税率:
纺织品:基本关税率15% --- 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 4%;
服装:基本关税率25%---150%卢比/平方米;特殊额外关税率4%;
辅料: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饰品:基本关税率5%;额外关税率0;特殊额外关税率4%;
家用电器: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电子产品:基本关税率10% ---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皮革及皮革制品: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陶瓷: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医药用品: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5%;特殊额外关税率4%;
化妆品: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玩具: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16% (或0);特殊额外关税率4%;
饮料:基本关税率30%;额外关税率0;特殊额外关税率4%;
酒精饮料:基本关税率100%;额外关税率0; 特殊额外关税率4%;
黄金与珠宝:基本关税率100%;额外关税率16%;特殊额外关税率4%;
茶叶:基本关税率25%;额外关税率0;特殊额外关税率4%;
水果:基本关税率30---40%;特殊额外关税率4%;
葡萄干:基本关税率100%;特殊额外关税率4%;
蔬菜:基本关税率100%;额外关税率0;特殊额外关税率4%;
参考资料:
印度共和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
税制结构 印度实行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收体系。在1988年的中央税总收入中,国内货物与劳务税占4384%,国际贸易与转让税占3771%,对收益与资本课税占18%。中央征收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税、改良增值税、财富税、赠与税、资产继承税、关税、邦际销售税、印花税、支出税、国内航空税等。
由邦征收的税种有:土地税、机动车辆税、改良税、不动产转让税、邦内销售税、邦印花税、社会保险税、凭证登记税等。
改良增值税 1985年颁发的中央货物关税法引入改良增值税方案,于1986年3月1日起生效,以逐步取代原有的国内消费税。对税法规定所列举的应征国内消费税的制成品所耗用的半成品,允许抵免购买这些半成品时已付的中央国内消费税。这种抵免要由纳税人提出申请。
消费税 联邦政府对在印度生产或制造的某些规定商品在商品销售出厂环节征收。税率因品种而异,出口可以退税。从1986年 3月起部分商品的消费税逐步为改良增值税替代。
个人所得税 印度1986年就已开征所得税,现行税法系1961年修订后于1962年4月1日实施的。规定列为应税所得的有六类,即经营与专业性开业的收益与利得;工薪所得;住房财产所得;资本利得;其他源泉所得(包括股息、中彩、某些证券利息以及纳税人不属经营所得的机器设备、厂房出租租金和房屋租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个人(包括未分家的印度人家庭)。个人区分为居民、非常住居民及非居民。划分标准主要是应税年度或该年前若干年内在印度居住时间的长短。居民要就其全世界范围所得纳税,非常住居民则只就印度境内所得及由印度控制的国外源泉利得纳税,非居民只就其印度境内所得纳税。
对于未分家的印度人家族,只要在应税年度该家族的事务控制与管理不完全在印度境外,即为印度居民。如果在应税年度前10年中,家族管理者有9年不成为印度居民,或者在应税年度前7年中有730天以上不住在印度,则该家族不是常住居民。
未分家印度人家族就家庭的全部所得纳税,不对家庭成员来自家族此类所得任一部分所得征税,也不作为确定该成员适用税率时的所得组成。
-印度税制
法律分析: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应税首饰仍按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二十条 进出口货物配额、关税配额,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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