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姐 吴英案情:
从2006年3月份开始,吴英在东阳注册成立了12家以本色命名的实业公司,涵盖商贸、地产、酒店、网络、广告等众多领域。其中,光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公司,注册资金就达5000万元,吴英本人出资4500万元,另500万元以吴英妹妹吴玲玲的名义出资。
“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500万元捐助东阳的光彩事业;一次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2006年10月27日,杭州某报的长篇报道,首次将吴英推到聚光灯下。虽然报道所述有不少只是传言,但噱头已经足够,当时只有25岁的吴英,就此以“神秘富姐”的形象,一夜成名。
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用个人或企业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这些借款大部分来自义乌,仅义乌人林卫平的借款就有47亿多元。
2006年11月1日,吴英将其神秘发家,归结为做美容、炒房和炒期货3个阶段,并称“资金主要来源于期货”。事实上,吴英炒期货并没有赚到钱,相反亏了4000多万元。或许正是这次亏空,让吴英开始在民间借贷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我国最赚钱的金融业,利润率不过是17%。反观吴英,以高利率借钱,每1万元每天的利息从35元至50元不等。也就是说,平均7个月就要连本带息返还两倍于借款的钱。利息最高的一笔借款,吴英甚至承诺在3个月内100%回报本金。
这是吴英自报的一笔账:用在买房等固定资产上的有13亿~14亿元,在炒期货上亏了4000万元,买珠宝花了14亿元,4个酒店装修花了5000万元,员工工资付了2000万元,买汽车1000万元,开网吧800万元……
正是这些源源不断的民间借贷,撑起了天方夜谭式的本色神话。有趣的是,即使本色集团的律师和吴英家人,都不知本色的资金从何而来,媒体和公众,更无从得知。
财富神话破灭 吴英案开庭受审
延续整整一天的的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庭审中,吴英推翻了原先所作的供述,认为这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自己没有采用欺骗的手段,所借钱款除了还本付息,都用于公司经营,其个人没有用来挥霍。对此,公诉人围绕本案中几个关键问题,与吴英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质证。但在事实证据面前,这又有什么用呢?针对吴英所作的辩护陈述,法庭将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的最高刑期是死刑,而非法吸收存款罪的最高刑期是10年。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