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宝店买了能退款吗

在珠宝店买了能退款吗,第1张

您好,

一般珠宝门店都是只提供换货服务,不提供退货服务的,不过也有一些珠宝品牌是支持退货服务的,建议你可以直接咨询下门店是否可以进行退货退款服务。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有疑问请追问,!

如果您在南京德基购买的露露乐檬有质量问题,您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换货政策进行退换货。

如果您需要退换货,可以联系德基的客服部门,咨询具体的退换货流程和要求。根据不同的购买渠道和商品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退换货政策和要求,您可以向客服部门咨询相关的信息和注意事项。

总之,如果您购买的露露乐檬存在质量问题,您有权进行退换货。同时,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注意核对商品的购买渠道和真伪,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珠宝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8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

如果珠宝是在网上购买的,是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

2018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消费维权,在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同时,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商品不满意,可以发起申请售后退换货。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如购买物品被洗过、影响二次销售,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

扩展资料:

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实际上,这一权利放到现实中并不容易实现,商家常常以“已拆封”等为由拒绝执行。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退换货商品及商品本身的外包装需“没有损坏,保持出售时的原质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亚马逊则在退换货政策说明中承诺,“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的商品可自商品送达之日起7日或30日内(视不同商品品类而定)享受无理由全款退货。”

多家网站强调了退货商品需要包装完整,这与新规中所说的不能“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不符。

-7天无理由退换货

            人民网-已拆封不能阻挡“七天无理由退货”

珠宝首饰属于贵重物品,一旦售出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这个国家有规定的。有些服务比较好的,也最多只能提供换货的服务,退货基本是不可能的。

买之前问清楚了,如果有7天可退那必须退,如果没有,去协商沟通,最好调换个喜欢的,店家可以接受,如果没有质量方面或者真伪方面的问题,正常是不退的。

1、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黄金的退换问题,一旦发生问题,需要去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是产品问题的话,可以退换;人为问题的话,肯定没办法退换,只能参照店内的“三包法”执行。

2、 在法律规定里没有区别“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只要是商品,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般情况下,在珠宝展上购买的商品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换货,但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协议来确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因此,如果您在珠宝展上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尝试联系卖家或主办方,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协议进行退换货。如果卖家或主办方拒绝退换货,您可以寻求相关消费者维权组织的帮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2、福州工商部门称,七天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由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以及其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另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退货执行销售时的价格。

3、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除了新消法中规定的四类商品之外,还包括食用类商品(例如食品、保健品、饮料、药品、酒类、奶粉、婴儿辅食)、贵重类商品(例如钻石、贵金属、手表、珠宝、奢侈品等)、个人护理、贴身类商品(例如计生用品、美护、内衣、贴身袜裤等);

4、虚拟类商品(例如礼品卡、手机充值、游戏点卡等充值类商品,以及门票、机票、旅游套餐等一次性消费服务类商品等)、特殊类商品(例如运营商合约手机以及二手品、处理品等)等五类,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一向主张给予消费者网购后悔权,他建议电商在网页醒目位置提示退换货规则,如果要将图书、黄金等列为特例商品,需在消费者支付前设定一个提醒程序:此类商品不属于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可以不购买。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网购过程中,电商网站首先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明确适用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范围,并在购买环节进行提示,而非仅在用户协议或退货政策中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人民网-新消法网购退货难落实 7天退货门槛高缩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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