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珠宝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三包规定包修、包换、包赔。 目前,黄金珠宝类商品缺乏强制性国家“三包”规定,在退货、换货、修理上没有特别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 同时,我国目前对黄金饰品的鉴定,一般仅针对含金量和有害元素两个指标,很难鉴定金饰珠宝脱落、断裂的真正原因。
购买黄金注意:
在购买黄金首饰时,要尽量选择商业信誉良好的品牌店,并查看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购买后务必保留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尽快拨打电话咨询申诉。
般而言,在购买黄金饰品的7天之内,发现饰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可以调换的。如碰到一些“行规、店规”等霸王条款,消费者要主动寻求维权方式,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局进行投诉。
普通商品的售后期是交易成功后的15天。
特殊商品根据国家三包法和新消费者保护法享受售后3包服务,在售后3包期内,可享受三包售后服务。主要分:
(1)三包耐用品,售后时间为180天。如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笔记本电脑、手机等。
(2)三包非耐用品,售后时间为90天,如鞋子、耳机、打印机、钟表、热水器等。
tiffany国内售后规定是如果购买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无法为提供退换服务。
蒂芙尼著名珠宝腕表品牌,以钻石著称。1837年诞生于美国纽约。创新和设计是蒂芙尼品牌传承的两大基石,蒂芙尼蓝色礼盒是其品牌的经典,TheTiffany®Setting六爪镶嵌钻戒成就品牌经典标志。
注意事项: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珠宝饰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可以和柜台协商换货,补差价。
七天无理由退货指商品到货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
2017年11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8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
天津珠宝街根据天津市黄金饰品协会“天津市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的售后服务办法”、天津市宝玉石协会“关于珠宝玉石饰品销售服务的统一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服务办法中的贵金属所指黄金、铂、钯、银以及K金。
第二条:售后服务的内容为:包修理、包调换、包退货(以下简称三包)。
第三条:“三包”有限期自开据发票之日起计算。消费者凭发票、饰品签享受“三包”售后服务。
第四条: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自销售之日起三日内发现以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换货或退货:
(一):饰品中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含量不符的;
(二):饰品中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重量不符的;
(三):饰品中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等级不符的;
(四):饰品不合格或经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为消费者退货的。
如无以上质量问题的制品,原则上不予以退货。
第五条: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自销售之日起四至七日内,发生本办法第四条所列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选择维修或换货。换货时,原则上货品不低于原货重量或成色,对换货货品超过原货重量、成色的,超出部分的重量、成色可按换货当日牌价计价补差。
第六条: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自销售之日起,凭销售发票享受终身免费维修、保养。修理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换货。调换饰品按以旧换新的办法收取改制费的40%。
第七条: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八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行“三包”但可以收费修理:
(一):无有效凭证或有效凭证与所修饰品内容不符的;
(二):非承担“三包”经营者拆动造成损失的;
(三):消费者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
(四):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第九条: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中的黄金、铂、钯制品销售重量和实际重量依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允许误差范围(+001~-001g)。
第十条:凡应消费者的要求,对其所购买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进行再加工或改制的,不予退换。
第十一条:由于消费者在佩带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问题,不属于质量问题,由消费者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珠宝类商品是能退货的,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退换货流程:
1、首先确认非人为损坏。
2、对于高档首饰都附带国家级宝玉石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如果您对此有任何质疑,请到出具该证书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
3、将附件、说明书、发票、购物凭证、包装、商品及捆绑的赠品一并返回我司办理退换货手续。
4、如果顾客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国家规定珠宝退换货制度如下:
1、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2、退换货原因包括商品质量问题;手镯类装配失灵结构不牢固,影响使用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等级不符;经法定授权部门鉴定为不合格商品的;黄、铂金饰品的表面漏镀、挂渍、挫刮痕、锤痕影响外观的;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品中的黄金、铂金、钯制品及金含量不足发票或饰品签上标注的;
3、缺失附件无法退换,佩戴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不予退换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退货、更换、修理义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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