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察举制度和唐代的科举制度的区别和优缺点?

汉代的察举制度和唐代的科举制度的区别和优缺点?,第1张

察举制是地方长官在地方上辖区内考察,选举人才并推荐给中央。科举制度就是由中央通过考试来考察人才。

察举制的优点:

1在察举制下,个人的社会背景、家庭出身不再是选士任官的唯一依据。地方士人只要有真才实学,有一定的社会威望,或有值得称颂的道德品质,就有可能成为察举对象,从而登上仕途

2察举制有利于招徕各类人才。察举科目很多,有孝廉、秀才、明经、明法、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孝悌力田等不下十几种,而且又让熟悉地方情况的州郡长官亲任察举官,这就能把各类人才作为察举对象,选士任官,这无疑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

3察举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这与军功制相比更加明显。在察举制下,察举权虽下放到地方,但官吏任免权最终由中央掌握,中央仍可自由委派官吏。而在军功制下,极易出现地方诸侯“功高盖主”的现象,对皇权造成威胁。

4察举制在其实行之初一般能保证被察举者的“质量”。被察举者有一年任期,只有胜任者才能转为正式官员。

弊端:

1、在察举制下,虽然察举科目很多,但天下之大,贤人之众,不可能把所有贤人都推荐给朝廷,仍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贤才被埋没在乡村野氓中,终身未得任用,造成了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2、对士人道德品质的考察是察举制的前提,但这不易作好,因为很难对人的道德品质作出中肯的评价。人的道德品质须通过对他言行的长期考察才能得出较客观的评价,而且这种言行还可能是假的,抑或他以后发生蜕变。

3、察举制广泛推行,地方乡闾因之有了评议之风,“清议”名士好品评臧否人物,不重实际,空发议论。这种恶劣风气还遗留给了后世,在魏晋时尤为明显。

4、察举制在其后期,弊端日益严重。到东汉中后期,地方选举权被少数公卿大臣、名门望族所控制,他们选士任官往往推荐名望家庭的子弟而不管其学问品质如何,如此使得察举范围越来越狭窄,被察举者也大都名不符实,“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科举制度胡优点:

1、首先科举制度使得中国的文化精华得到传承,这一点不难理解,同时呢也带给社会上一股读书的风气

2、从个人角度来说:一个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进入朝廷,高榜题名,然后升官晋爵,光宗耀祖,飞黄腾达,全家富贵,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靠科举考试;从社会角度来说,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让他们明白考科举可以是一条很好的出路。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提高社会的行政效率。

缺点:

1、成为统治者控制人民思想的有利工具,考什么国家定,而科举考什么人们也就学什么,。

2、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

3、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

大部分,是网上拿的,小部分是自己的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

<封建论>的现语解释如下:(简体字

希望你看得懂) 自然界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原始阶段吗?我也没法知道。那么,(有或没有原始阶段)哪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封国土、建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种封建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没有谁能把它废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废除掉,而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没有可能产生封建制。实行封建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本意。 人类在他的原始阶段跟万物一起生存,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象禽兽那样抓扑啃咬,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够光靠自身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卿说过:“人类一定要借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来求生的必然会相争,争个不停,一定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那些相争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惩罚他,使他受痛苦之后感到惧怕,于是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附近的人就聚结成群,分成许多群以后,相互间争斗的规模一定会大,相争的规模大了就会产生军队和威望。这样,又出现了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一大批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一类诸侯领袖,他们相争的规模还要大。这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老百姓,这以后天下便统一于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那些对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们一定会尊奉他们的子孙为首领。所以说封建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尧、舜、禹、汤的事离我们很远了,到了周代记载就很详备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象剖瓜一样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象繁星似地罗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结在周天子的周围,就象车轮围绕着中心运转,就象辐条集中于车毂;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但是往下传到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传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终究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日渐衰败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厉王,后来周平王把国都向东迁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认为周王朝丧失统治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势力太强大而指挥不动,就象尾巴太大以至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周朝败亡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 秦朝统一了全国后,剖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秦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控制着全国,把局势掌握在手里,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但没过几年便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于是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们,彼此递个眼色就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那时有造反的老百牲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惧怕朝廷。全国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纠正秦朝的错误,沿袭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但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唐朝建立以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的长官,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但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起来叛乱、侵州夺县的情况出现,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有的人说:“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盂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现在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的不对。 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

参考: so long~

呵~我也是百度上找的

摘要:中国科举制度自隋发端,终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实施一千多年来,对中国的政治走向和社会格局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中国历代政权选拔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知识分子,使之能够有机会跻身于上层社会,成为各级为政权服务的官吏。科举制度虽然在以后的一千多年中,不断有所变化、发展,但在隋唐时期,基本已经定形,探讨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成熟与发展以及其相关内容,对了解、研究中国历代科举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开科取士的背景与雏形

在隋朝建立之前的南北朝时期,各个政权选拔官吏实行多是魏晋以来的“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源自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采纳的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具体方法是在全国各州设大中正,各郡设小中正,大、小中正皆由一些经验丰富的中央官员兼任,因此也称“九品中正制度”。中正负责对各州郡的人才在“品、状、家世”三个方面进行评举,评举结果分为九等,分别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①结果评出后,小中正呈大中正,大中正呈司徒核实,然后由吏部尚书选用。由于东晋以来士族门阀的势力日益庞大,士族中担任当地中正的情况非常普遍,以之于评举出来的人才中几乎全是士族子弟,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官人法”彻底沦为了士族门阀壮大自己势力的工具。

北周静帝大定元年(581年)二月,杨坚代周称帝,改国号隋,建元开皇,都城长安,史称隋文帝。隋文帝上台后,非常重视人才选拔,他深知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于是开始对人才选拔制度进行改革。开皇三年(583年),他正式下诏,停止那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的各州郡中正评举人才 的权力,改令诸州每岁贡士三人。开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又诏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②”,把选拔人才的权力,下放到了高级官僚阶层,但由于这项制度缺乏对这些高级官僚的监督和制约,难免出现一些循枉私情的情况,操作起来问题颇多,因此不得不再次进行改革。此后,隋文帝去世,其子炀帝杨广继位。炀帝大业三年(607)四月,诏文武有事者名,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可略、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年(609),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③”

此时的这几次科举,虽然只是朝廷偶尔为之,但却为后来的科举制度定了名。据唐人杜佑《通典》十四卷载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这才是科举制度真正的雏形。当时的明经、进士两科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策问。策问即出一些有关时事政务、经义等方面问题,由士子做答,这时候的科举的考试内容还比较少,朝廷也只是意在选拔一些能够及时为朝廷出力的优秀人才,因此科举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还不够大。

二、科举在唐代的逐渐成熟

由于隋炀帝杨广的统治极其残暴,隋朝在只历经了两朝37年之后,便被蜂拥的起义浪潮所推翻。李唐王朝经过南征北讨之后,建立起来。唐王朝建立之初,为了吸收中小地主阶层中的知识人才,曾经一度沿用隋朝科举制度:“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两科”。又“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曲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贡。至五年十月,诸州共贡明经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进士三十人。”由此可知,唐高祖武德四年决定恢复隋朝设置的明经、秀才、进士等科,并于武德五年即正式开科取士。武德九年(626)六月四日,李渊次子李世民发动兵变,杀其兄、弟建成、元吉,挟持李渊,迫其立已为太子,史称“玄武门之变”。不久,李渊宣布退位,李世民登基,史称唐太宗。唐太宗励精图志,不断对唐朝的各项政策、制度进行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也逐渐成熟完善起来。_^\t~

(一)参加科举者的主要来源

由于唐代以来官学、私学教育的不断昌盛,培养了大量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才。例如贞观以后,仅国学生就有8000余人④。国学生是参加科举的重要力量,因为他们在各级官学学习,考试合格后被送至尚书省参加科举,因此被称为“生徒”;自学成才继而向地方政府投牒自举,经考试合格后同地方贡品一起被送入京参加科举者,谓之“乡贡”。唐朝对“乡贡”报考者的要求也不甚严格,除作 犯科者不得 参加外,只要求商人或工人不得参加,应该说是比较开明的⑤ “生徒、乡贡”这二种人是科举的主要来源。

(二)科举的主要科目及内容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在这里讨论的仅是最重要的常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秀才一科要求对有关国家的大政方略问题,作策论五篇。旨在选拔一些具有宏观全局意识的高级人才,因此对考生要求非常高,如果被推荐而来而未能得,所荐州长官甚至还要受处分,以至于后来参加考试人数非常少,唐高宗时曾被停止过,此后也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明字科旨在选拔对书法、文字有专长的人才;明法科旨在选拔熟悉法律的司法人才;明算旨在选拔精通算术的数学人才,以上科举多被世人所不屑,因此不被人所重视。

一史为选拔精通《史记》、《汉书》、《后汉书》其中之一的人才;三史则是选拔精通《史记》、《汉书》、《后汉书》三部著作的全面人才;开元礼是对玄宗开元二十年修成并颁行《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的内容进行考试;道举主要考《老子》、《庄子》、《列子》等道家典籍;童子举的考试内容是要求十岁以下儿童熟习一部经书和《孝经》、《论语》。以上几种由于不常举行,因此,在科举中的地位也不重要。

因而,明经、进士两科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两科。 在隋时,此两科的主要内容是试策,唐初不断变化增加。太宗贞观八年(634),进士科加试读史书一部;高宗调露二年(680),进士科加试贴经,永隆二年(681)明经加试贴经,进士加试杂文。玄宗天宝(742-756)年间规定:明经先试贴经,次试经义,最后试策;进士先试贴经,次试诗赋,最后试策。至此明经、进士两科开始有所侧重,明经重“贴经墨义”,进士重诗赋。

明经中所谓的“贴经”意思是指将一句经书的两端掩上,中间留一行,又将此行中的三个字用纸糊上,让考生填写, 叫做贴经,有些类似于今天的填空。“墨义”是考经文及注疏,初为口试,后因容易被人作弊,改为笔试,故名墨义。这种方法比较机械,考官出题时经常会找一些生僻的句子,而考生也发现了考官出题的这一规律,因此也就把心思放在如何押题上,反而对经书中的本义根本不加重视和了解。

试策即考官出一道有关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问题要考生做答,颇似如今的论述题,这是考试的最关键部分,一些优秀的考生能够脱颖而出,就在此处。

进士科中除试策非常重要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诗赋。唐高宗永隆二年开始,要求考生当场作杂文两篇,主要指箴、铭论、表等实用文体,后逐渐改为专考诗赋。

有唐一代,诗风大盛,各种达官贵人、骚人墨客皆以能诗为荣,因此能否在科考中赋得好诗,对自己的科举成绩影响也非常大。由于有一些考生已经颇有诗名,因此在参加考试之前,往往把自己的作品向一些名流投递,以期望能够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忙,谓之“投卷”。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渐江考生朱庆余的那一首《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闻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那位张籍张大人得到此诗,甚为高兴,也酬诗一首,做答,“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抵万金!”朱庆余因此诗而得中进士。当然,想朱庆余这样的幸运儿还是少的,这种类似走后门的投卷,使得一些权贵势力经常干涉科举,让一些并非有真才实学的人能够得中,而一些才华出众的考生却要名落孙山。大诗人杜牧去参加进士科考,虽然献上了自己的名作《阿房宫赋》而被考官大加赞赏,并且也有其它人推荐,但因为前几名已经事先被安排好了,杜牧不得不屈居第五。

(三)明经 、进士两科的考取与登科

由于明经注重的是死记硬背,考取的内容相对容易一些,而进士科最关键的是则是难度较大的诗赋,因而,进士科往往显得比明经含金量高得多。“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之一二”,⑥ 由于进士得中者非常少,每次最多三十来人,因此进士科显得更加重要,也非常难考,能考取进士者一般都是有真才实学的才子,许多人穷其一生精力,也不能得中。所以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大诗人白居易27岁得中进士,做诗云: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像他不到而立之年就得中进士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考生在参加了吏部(后为礼部)主持的考试后,基本上就算是高中了,只是在武则天掌权的开载初元年(689)二月,曾经“策问贡人于洛城殿上,数日方了”。⑦又曾命令把在吏部复试者的名字糊掉而进行暗考,这两种方式在唐代虽未形成制度,但还是开了宋代以后“殿试”、“糊名”的先河。

此时已经放榜,得中的考生们从此便扬名天下, 有许多的宴请、活动要参加,如:闻喜宴、曲江宴、月灯阁打球宴、雁塔题名等等,这是新得中的仕子们与达官贵人们互相结交,加深关系,为其后的仕途提供方便,构建自己的关系网的重要活动。

当然,得中进士也不意味着士子们就马上成为了“公家人”,还要经过还要经过吏部的“选试”,合格的才授予官职,“选试”又称为“释褐试”,意即通过选试合格的人,可脱去粗布衣而换上官服,离开平民队伍而进入官吏行列。此时,由礼部将及第者的材料移交吏部,再由其进行选试,谓之“关试,因关试时间一般在春天,故又称“春关”。“关试”考试的内容为:“身、言、书、判”,具体就是考察考生的体貌、言辞、楷书、批审公文四项内容。四项皆合 格,可以授予 官职,谓之“注官”,然后把全体考试合格者集中起来,当众点名授职,谓之“唱官”。通过了“关试”的考生一般所授官职在八、九品之间,职位都不太高。如果有的考生在“选试”、“关试”时没有被通过或没有参加“关试”,那么他还有两条道路可走,一条就是请权贵为之推荐,推荐任某官职,二是到地方藩镇去做一段时间的幕僚,再争取被举荐。第二种现象在晚唐藩镇割据时,比较普遍。

三、隋唐科举制度成熟与发展的意义

据说贞观年间,唐太宗看到新科进士们从端门列队而出时,非常高兴地说“天下英雄尽入我吾彀中矣!”,在他看来,科举制度是使天下英才为其效力的手段而已。而实际上,科举制度在隋唐时期的逐渐成熟,不但影响了中国历代的政治进程,而且还塑造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文化心态及性格特征。

(一)科举制度是产生中国知识分子的主要来源

科举制度实行一千多年以来,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许多对中国的文化、政治、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人物,都出自参加科考的仕人行列,许多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史学家等都是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于社会上层并由此获得了作出其贡献的基础。如唐时的陆贽、裴度、刘宴、韩愈、柳宗元、白居易、刘禹锡等等,他们都是进士出身。做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代表的知识分子,孕育他们的土壤就是科举制度,他们的精神面貌、精神状态都是由科学制度塑造出来的。

(二)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得中的仕子而言,得中后自然是有“颜如玉”,有“黄金屋”,许多读书人苦读一生,都是为了科举及第后的富贵荣华,他们从幼年起就在考试的绞肉机中挣扎消磨。参加科举得中后的仕子们,成为统治阶层中的官僚,成为统治皇权的附庸,成为统治的工具。既然有得中后的喜悦,当然也就有落地的痛楚。百分之八九十的淘汰率,使得多数人都不能够踏上仕途,获得施展自己才华的空间。许多人就如《儒林外史》中的老童生周进一般,都老还是个秀才,把自己一辈子都奉献给“八股文”,奉献给科举。应当说,科举制度的存在,对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状态产生了重要影响,知识分子身上体现的威武不屈、曲学阿世、清正廉明、贪污受贿等等截然不同的品质,都能从科举制度中探寻到根源。

(三)科举制度中的落后成份,对中国后世政治走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_

随着封建制度的不断没落,使得在它羽翼庇护下的科举制度的消极因素也不断表露出来。宋代只是对隋唐时期形成的科举制度进行了局部的改进,最重要的就是确立了“三级考试”的科举制度范式;元代科举制度因为统治阶层的原因实质上有所衰败;到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开始渐渐僵化,八股文使得许多读书都埋头钻研其中,根本不知天下大事、国计民生,从而使科举制度下产生的官僚的水平大大折扣。科举制度成为了禁锢知识分子思想,摧残人才的工具。

四、结束语

科举制度在隋唐成熟与完善之后,对其后的数百年中,为中国历代的统治阶层,培养、奉献了一大批官僚和士大夫,丰富并完善了封建社会的统治,使其最终达到了繁荣的顶锋。然而,在其后的几百年中,由于封建制度的不断衰落,清朝的统治在国内外各种力量的撞击下,风雨飘摇,逐步走向覆灭,而科举制度此时也已经无法被改革、突破,从而与封建制度一起走向了灭亡的命运

①唐杜佑《通典》卷十四6O5@4

②《隋书高袓纪下》_!

③《册府龟元》卷六四五,贡举部1

④岺仲勉《隋唐史》p180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Ar0y=

⑤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p55,三联出版社2001年6月第一版@^EX

⑥ 唐杜佑《通典》卷十五fC2p)L

⑦唐杜佑《通典》卷一五v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科举图解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而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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