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夹棍刑?

什么是夹棍刑?,第1张

夹棍刑,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的刑具与刑罚同时产生,并随着刑罚的变化而变化。无论国内或国外,古代的刑具种类都很多,而且有针对手足、头颈、腰背等不同部位的刑具,还有全身性的和专对女性用的刑具。

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归为五类。隋以前的五刑为;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前四种为肉刑。汉文帝始议除肉刑,至隋文章制《开皇律》,基本上以五刑——笞刑、杖别、徒刑、流刑、死刑取代了旧五刑,以身体刑(又称痛苦刑)取代了肉刑。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所提到的自刑、身体刑,基本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刑,而实际上法外施刑的情况非常普遍,施刑有着极大的随意性,五花八门,十分残酷。   

 -夹棍刑

夹棍是什么意思

夹棍亦称三尺木之刑。是指中国封建司法官吏逼取人犯口供时所用的刑具。其使用方法,是用3根相连木棍夹挤受刑者足部,使之产生剧痛。夹棍有法定规格,但时有变化。该刑具始于南宋理宗时。

释义

清王棠《知新录》:“夹棍之说,唐世未闻,其制起于宋理宗之世。以木索并施,夹两股(即大腿),名曰‘夹帮’。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合二者思之,当即今之夹棍也。”按王棠所引宋制,见《宋史·刑法志二》。明、清两代均有此种刑具。

《清史稿·刑法志》:“强盗人命,酌用夹棍,妇人拶指。”

明清沿之夹棍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夹棍刑,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

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而我国现行刑法并未规定夹棍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烙铁最初不是用来当作刑具,而是用来熨平衣服。商时,纣把其当作一种刑具,从此,烙铁成为世界烙刑的基本工具。

烙铁分为平底柄式、平底把式、圆柱钳式和棍式。“平底柄式”是最常见的烙铁,底是平的,有一个长手柄。使用时将其烧红,行刑手握住长柄一端(因为铁的传热速度快,行刑手用烙铁时往往要戴手套),用烧红的平底灼于受刑者的皮肤;“平底把式”的底较大,是为了增加受刑时的痛苦。因为底的面积较大、也重一些,所以装上一个把手,便于使用;“圆柱钳式”出现的比较晚,是纳粹发明的一种新式烙铁。顾名思义,它是一个钳子,不过钳嘴是一个空心圆柱。大的内直径13厘米,长16—20厘米不等,厚5毫米;小的内直径9厘米左右,长10厘米,厚5毫米。使用时把“圆柱”烧红,夹住受刑者的大腿、上臂;“棍式”也较常见,多用于女性受刑者,使用时将其烧红,插入女性的阴道内,……

酷刑,指的是残酷的刑罚。

常见的酷刑有:械刑、镣刑、棍刑、拶刑、夹棍刑。

1、械刑

械刑的刑具是用坚硬的木材做成,长一尺五寸、宽约四寸,中间凿两孔,固定在犯人的手臂上,无论如何受刑,犯人也无法挣脱,饱尝着痛苦。

2、镣刑

镣刑刑具则是铁制的,也称“锒铛”,长约五六尺,盘在犯人左脚上固定,然后,锦衣卫在犯人右脚上用刑。

3、棍刑

刑的刑具是把杨树和榆树树条削成的,长五尺,弯曲如匕首,执手处有人的小指那么大,着肉处直径八九分,用棍施刑时,先用绳子束紧犯人的腰部,两名卫士踩着绳子的两端,使犯人无法躲避,这才用刑。

4、拶刑

拶刑的刑具是用杨木做的,长一尺有余,直径约四五分,是一种夹手指的刑具。每当用拶子施刑时,两名卫士挟着犯人,用细绳锁紧犯人的手,其他人用硬棍左右敲击,使拶子上下夹紧,犯人痛不欲生。

5、夹棍刑

夹棍刑的夹棍是用杨木做的,两根夹棍各长三尺余,离地五寸许,中间贯穿铁条。夹人的时候,将犯人脚固定,上面快速束紧绳子,再用一根棍支牢足底,使犯人不能动,接着用一棍大杠,长约六七尺,从右边猛力敲击犯人的足胫,受刑者顿时就会痛昏死过去。

扩展资料:

酷刑的社会评价

1、酷刑不仅基於人道及道德而受到非议,另一方面,藉由施用酷刑而取得的证据也被认为是不可靠的,且容忍或使用酷刑将使一个机关腐败。

2、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著名编剧,作家莱奥纳多·莎沙(Leonardo Sciascia)曾说过:“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没有哪一个国家明文允许酷刑的存在,但这却不代表人人都厌恶它。”

3、中国的鲁迅对酷刑的评价似乎更具讽刺:“残忍智慧酷刑的方法,却决不是突然就会发明,一定都有它的师承或祖传,‘酷刑’的发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这是他们唯一的事业,而且也有工夫来考究。”

-酷刑

杨门虎将35集有。

夹棍刑:夹棍,杨木制成,长三尺余,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人们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些令人闻之丧胆的酷刑。人类的创造性思维在创造迫害同类的酷刑的过程中,也丝毫没有手软。我们无法说清人类历史上到底制造了多少种刑法工具。

古代的人们并不讲究什么人道主义。他们喜欢看到犯人或者敌人在死亡的过程中慢慢煎熬。而不是给对方一个痛快的了断。古代的统治者便在这种痛苦与死亡的过程中获得快感。这是人性中最凶残的一面。最魔鬼的一面。

1 黥(qíng)是古代的一种肉刑,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

2 劓(yì)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割鼻子的惩罚。这种刑罚大约起于商代。

3 笞刑,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作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4 杖刑,是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抽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作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5 刖(yuè)刑事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惩罚。

6 膑刑是古代的一种剔去膝盖骨的一种酷刑。“孙子膑腿”即指膑刑。

7 宫刑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8 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死刑的总称,方式多种多样,统称为大辟。

9 炮烙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即把人放在炭火中烧的一种酷刑。

10 车裂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把人头、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俗称“五马分尸”。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而死。  

                                                                                                   11 汤镬(huò)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把人投入到滚汤中煮死。

12 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酷刑,也叫“剐刑”,即将人拴在木桩上,用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往下切,最初一共一百二十刀,后来又发展到三百六十刀等。俗称 千刀万剐"。

13 腰斩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

14弃市是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

当然还有化学武器和原子弹!人类在对自己的同类下手的过程中没有丝毫的手软。文明的进步一方面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另外一方面也推动了人性的残酷。正如许多科技文明的发展实际上诞生于战争。

当时的青楼女子多数都是身不由己的,甚至还有的是被“逼良为娼”,他们多数会反抗,会试图对抗青楼的这种行为而换来的结果大多数都是各式各样的惩罚,从而让他们屈服。

而在这种各式各样的惩罚中,他们最为害怕的就是所谓的“梨花带雨”。这样子的惩罚方式是将那些所谓不听话的女子绑在木桩上,然后挑一只指甲尖硬的小猫咪,放进女子的裤子里,古代女子穿的裤子都是相当于现在的阔腿裤一样,将猫咪放进去之后,将裤子的裤脚扎紧,这是为了防止猫咪溜出去。然后他们会用皮鞭使劲抽打猫所在的位置,而猫咪本能地就会想着逃离,在宽大的裤子里面窜来窜去,猫咪尖锐的爪子同时也在女子的腿上抓来抓去的。不出一会儿女子的腿就会被猫咪抓得血肉模糊,要是遇到炎热的天气,伤口一旦溃烂简直生不如死。甚至有的人遇上了猫咪,性格更加的凶,故意将女子抓得骨肉都露出来的,通常像这种到最后都会瘫痪掉,甚至有的还会因此失去生命。甚至有的时候青楼里面还会模仿官府对于女子的残酷刑法来对青楼里面的女子加以伤害。例如在隋唐之后,管府里面还出现了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比如我们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的,那种夹手指的刑法,就是在古代很常见的一种。

古代人将之称为“拶刑”也叫“夹刑”。这种刑法的刑具非常简单,这只是用几根绳子串起来的木棍,在行星的时候套在犯人的食指上,然后用力收紧,会给犯人的手指带来极大的疼痛,俗话说十指连心,对手指这样行刑更是疼痛难忍。还有针刑,也是一种针对女性的常见刑法,就像我们在电视剧《还珠格格》里看到的那样,将犯人的双手固定在一个地方,让其十指伸直,然后再将针一根根地从指甲缝中穿刺进去,这样子的刑法很少能有女人能承受的住,最后只能任人宰割。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1040134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05
下一篇2023-11-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