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清科举制度的各级考试名称以及人才选拔的方式

简述明清科举制度的各级考试名称以及人才选拔的方式,第1张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突出进士一科。考试大致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称为“童试”,也可说是预备性考试。考生无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或“童生”,先参加州、县级考试(即童试),由州、县长官主考,通过以后称为“生员”,又名“庠生”,俗称“秀才”。“秀才”又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lin 凛〕生”,由国家按月发给伙食补助费;其次称“增生”,不供给伙食补助费。“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初进学的附学生员。明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各级学校(府、州、县学)的统一集中管辖,便任命了一个负责专管一省教育的学官,叫“提调学校官”,这个学官也称为“学院”,由“学院”主持考试,所以“童试”又称为“院试”。院试合格后的“秀才”,同时也可入地方州县学为生员。获得“秀才”资格之后才能参加高一级的考试。秀才地位比老百姓高出一等,见了知县可以不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对其动用刑法了。所以《儒林外史》第三回写到范进中了“秀才”之后,他的老丈人胡屠户说:“你如今既中了相公(秀才),凡事要立起个体统来……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这就是坏了学校的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童试”仅是科举考试的漫长征途中迈出的第一步,却有成千上万的人难以迈出这艰难的一步。据《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一载:“久试不第者尤甚。某叟年五十余,应县试考三十次,尚未冠。自题七绝云:

  县试归来日已西,老妻扶杖下楼梯。

  牵衣附耳高声问:“未冠今朝出甚题?”

  童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四书》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还有《孝经》、《性理》及《太极图说》、《西铭》、《正蒙》等儒家经典和理学著作,以及清朝廷颁布的“圣谕广训”、“训饬士子文”等。试《四书》文的体裁为八股文,亦称制义。“试帖诗”是试场考律诗的专称,题目与音韵有限定,并默写“圣谕广训”等。

  考试之日黎明前点名入场,入场时要经过严格搜检,解开头发,脱下外衣,不许携带片纸只字及金银等物。入场后发给试卷,考生按卷面钤印的坐号入座,随将大门、仪门封锁。堂上击云板,试场即刻肃静,差役执题目牌在甬道上来往行走,使考生看清题目,视力不好的考生可站起来请求考官将题目高声朗读两三遍,但考生不得离开座位。考场周围有兵丁监视,如发现考生有移席、换卷、丢纸、说话、顾盼、吟哦等情况,立即扣考,重则枷示。在考生得题一段时间后(约上午九、十点钟左右),监考官持学政发下来的小戳盖于誊正考卷上(约在百字试文之间),以防倩人代考或抽易试卷之弊。下午一点到三点(未时)大门外击鼓三声,堂上巡绰官击云板三声,高呼“快誊真!”下午三点到五点(申时)大门外再次击鼓,不论是否誊完都必须交卷。受卷官每收一卷,发给一牌,积至30人,开门一次,放一批出考场者,先放头牌,继而再放二牌、三牌,到终场为止。出门时收一牌,放一人。试卷的背后右角上弥封糊号,其上加印。院试第一名称院案首。院试揭晓,称作“出黉〔hong红〕案”,也谓“红案”,即由学官将此届各县入学之人的姓名,按县分籍,以红色印出,汇成一册,分送各生。

  严格地说起来,童试只是一种入学考试,童试合格者只表示已取得了地方官学生员的资格。而真正意义上的科举考试取士制度,是从乡试考举人开始的。

  第二步称为“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叫“大比”,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因为考期定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每场乡试设主考二人,同考四人,统称为“内帘官”。考官一般由皇帝临时任命,多由进士出身的京官和教官担任,主考多是翰林出身。(中学生读书网)提调官多在布政司或京府抽出一名司官担任,负责行政和总务工作。为保证考试“至公”,按察司或都察院派两名司官或御史担任监试官。提调官和监试官统称为“外帘官”。外帘官不得侵夺考官的权力,不得干预考官判卷录取工作。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八月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每场均是先一日点名放入,后一日放出。考试文体亦用八股文(或称制艺、时艺、时文、《四书》文)。明代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每道限200字以上,经义四道,每道限300字以上。第二场试论一道,限300字以上,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均须达300字以上,但能力稍差者可酌情减二道。清初基本上随明制,乾隆年间,对乡试三场的内容作了调整,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皇帝因士子专治一经,于他经不旁通,非敦崇实学之道,命自次年起废专经,乡、会试在每连续的五年内,每年轮试一经。于是定首场《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经文五篇,题用《易》、《书》、《诗》、《春秋》、《礼记》。第三场策问五道,题问经史、时务、政治。自是遂为永制。每场试卷字数亦有限制,清初顺治二年定,初场文字,每篇不得超过550字,二、三场时表不得超过1000字,论策不得超过2000字。由于文字规定得太短,词意难尽。康熙年间,第一场文字宽限到650字。乾隆四十年(公元1778年)又定每篇以700字为率,违者不予录取。

  乡试三场共计九日,农历八月天气尚热,日间烈日炎炎,加上炉火灼炙,闷热得使人难受。另外,每排号房尾部有厕所,臭气弥漫。有一位参加数次乡试的考生在《科场回忆录》中记载其亲临浙江乡试的情景:“一号之中,分数十间,一间坐一考生,极底则为厕所。坐近厕所者,谓之‘臭号’,第一场犹可,第二场则秽气远播,实不可耐,以考生贪近便,大小解不必皆至厕中也。余丁酉科(清光绪二十二年,即公元1897年)二场,坐臭号,天气郁蒸,竟至发病,曳白(考试交白卷)而出。又有与炊爨〔cuan窜〕之地相对者,曰‘火号’,烟熏火炙,亦不可耐。”这位考生因坐“臭号”而得病,交白卷出场,后又多次赴乡试,直到癸卯科(公元1903年)才中举。

  乡试通过者称为“举人”。乡试中举称“乙榜”,也叫“乙科”。第一名叫“解〔jie介〕元”,“解”,发送也,意思是说由地方考取了将发送到京城去参加“会试”,“元”是第一。第二名叫“亚元”。第三、四、五名叫“经魁”。第六名叫“亚魁”。其余称“文魁”。中举以后,照例要报喜。报喜的人叫报子,头上顶着红缨帽子,骑着马,敲着锣,带着报条,到中举的人家门口去张贴。报条上写着:

              喜 报

          贵府老爷×××应本科×处乡试高中

  第×名举人

                          报喜人×××

  清代诗人张子秋(学秋氏)的《续都门竹枝词》,有一首《报喜》诗:

  高升高中任高才,添喜红条便报来。

  讨赏门前无别话,今朝小的喝三杯。

  这首诗形象地描写了登第中举送喜报的风俗,抒发了报喜人和作者对高升高中的喜悦之情。

  报条贴过之后,便由考中的人家出来招待报子。考中了“举人”,不仅可以进京参加全国性的“会试”,即使“会试”未能考中“进士”,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所以《儒林外史》第三回,说范进中了举人以后,很多人来拜“新中的范老爷”,“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难怪范进听到自己中举的消息,竟然高兴得发了疯,而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也变了一副嘴脸,说:“虽然是我女婿,如今却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举人的铨选,其职高者为知县,其低者为地方官学学官,能跻身于宦海者,占举人总额的比例不多。有的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仍为布衣。《都门竹枝词·候选》诗云:

  老叟皤皤〔po 婆〕发似银,龙钟带病少精神。

  贵班请问居何职?四十年前老举人!

  第三步称为“会试”,是中央级的考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辰、未、戌年之春季农历二月在京城举行。故又称为“春闱”或“礼闱”。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及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因有闰月,天气寒冷,会试时间临时改在三月。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有上谕曰:“明年二月会试,天气尚未和暖,搜检时不无寒冷,且各省俱需复试,士子到京,未免稍迟,著改期于三月举行。”(《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三○)故从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起会试的时间均在三月举行。三月初九为会试首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各场均是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每场计三日。会试时各场的内容、文字的限制等,与乡试大体相同。

  会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从翰林和教官中任命主考二人,同考八人负责。明中叶后,正主考由翰林出身的大学士担任,副主考由翰林院或詹事府的长官担任。同考官增加到20人,其中翰林12人,科、部官各四人。提调官二人由礼部遣员担任。监试官二人由监察御史担任。参加会试的是全国各地的举人。录取的名额没有定制,有时只有30余人,有时多达400余人。会试录取后被称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会试录取名额开始有南北之分,规定南方人占3/5,北方人占2/5。以后又曾分南、北、中三卷,在100个名额中,南卷取55名(淮河以南的各省考生),北卷取35名(淮河以北的各省考生),中卷取10名(云、贵、川、桂、皖等省的考生)。采取了“分地而取”的原则,照顾了各地区的利益。清朝也曾按南、北、中三卷分配会试的录取名额,一般大约按20名考生录取一名的比例分配。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特准台湾来京会试举子够10名便可取一名,以示关照、鼓励。录取总名额由皇帝临时决定。如果会试未被录取,可改入国子监做监生,待以后有条件时可授予京师小官或府佐、州县正官等。当时会试还有副榜,凡上副榜的举人,不算正式录取,但大多数可授予学校教官。入监的举人也给与俸禄。

  会试本无复试,清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壬辰科时,有人作弊,遂进行复试。雍正及乾隆年间亦有过复试,嘉庆时始著为令。凡贡士发榜后数日,即进行复试,地点在乾清宫,后来改为保和殿。复试时试《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复试列一、二、三等者,准予参加殿试

  第四步称为“廷试”或“殿试”。会试之后(一般在农历四月)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由大学士、尚书、都御史、通政史、大理寺卿、翰林学士、詹事等担任读卷官,以礼部尚书、侍郎任提调,由御史监试。殿试只试策问一场,要求考生当场交卷,弥封后送读卷官审阅。殿试并不淘汰,参加殿试的贡士均能获取进士资格。殿试考中称“甲榜”,也叫“甲科”。出榜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有三名,为状元(又称殿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一般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一般授翰林院编修。二甲赐进士出身若干名,

  其第一名为传胪〔lu庐〕。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若干名。二、三甲的进士可以参加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试,叫“馆选”。考取后称“庶吉士”,学习三年然后补授重要官职。馆选未考取的进士可能被授予给事中、御史、六部主事以及诸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殿试之后,在揭晓录取结果时,要在殿前举行一次隆重的唱名典礼。殿试后,皇帝要亲赐诸进士宴。当时中了进士,功名就算到了尽头。所以《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浦墨卿说:“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凡是通过乙榜中举人,又通过甲榜中进士而做官的人,叫做“两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会元”、“状元”的,叫做“连中三元”。据清王之春所著《椒生随笔》载,唐朝以来“连中三元”的共有13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崔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岩叟、冯京;金朝的孟宗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lu路〕;清朝的钱棨〔qi起〕、杨继昌。在科名中,荣誉最高的要算是状元,故中状元者号为“大魁天下”。

 

  “状元及第”匾

  抡材天子重文章,金殿胪传姓字香。

  分道红旗来谒庙,满街争看状元郎。

  这是清代诗人杨静亭《都门杂咏》中的一首七言诗《传胪》,描述了明清金殿传胪典礼的科举考试习俗,宣扬了中状元、登进士的荣耀。

  据《明宰辅考略》载,明永乐初至崇祯末,历任内阁大学士计163名,按明代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地域划分,这163名的籍贯如下:南直(包括今江苏、安徽、上海)27名,浙江26名,北直(今河北) 17名,山东13名,福建11名,四川9名,山西5名,广西2名,江西22名,湖广(今湖北、湖南) 12名,河南11名,广东5名,陕西2名。从上述人员分布可看出江南的南直、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共98名,占全部内阁大学士的60%,这无疑体现了通过科举考试制度进入官僚机构上层的南方士人要多于北方人。如果没有南北卷的分设,或许南方士子进入统治集团上层者还要多一些。

  据查,在清朝114名状元中,江苏49名,浙江20名,安徽9名,山东6名,直隶、广西各4名,江西、湖北、福建、广东各3名,湖南、贵州、满洲各2名,河南、陕西、四川、蒙古各1名。其中,满洲、蒙古三状元属八旗系统。山西、云南、甘肃等地区无状元。又查,在清112科殿试中,共产生三鼎甲(即状元、榜眼、探花)342名。其中江苏117名,浙江75名,安徽21名,江西18名,山东14名,湖北13名,湖南13名,广东11名,福建10名,满洲8名,直隶8名,顺天8名,河南5名,广西5名,贵州3名,陕西3名,四川3名,汉军(即汉军八旗,清自崇德七年汉族士兵编为军队称汉军八旗) 3名。

  有趣的是,各省殿试夺魁的人数,大致和各省地区中进士人数比例相同,反映了当时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水平之高下。清朝对于七八十岁乃至百岁老人参加会试落第者,也常赏给国子监司业或翰林院编修、检讨等虚衔。据传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顺天乡试,考生黄章已达百岁;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98岁的广东考生谢启祚中举人,还自我解嘲作诗云:

  行年九十八, 出嫁弗胜羞。

  照镜花生面,光梳雪满头。

  自知真处子,人号老风流。

  寄语青春语,休夸早好逑〔qiu球〕。

  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春季,在北京举行会试。在众多的举子当中,有一位两鬓苍苍、年已103岁的老人,他是来自广州府三水县的陆云从。主考官发现这位举子竟是年逾百岁的老人,十分吃惊,便立刻上奏皇上。道光皇帝很高兴,认为这是“人瑞”,是吉祥的预兆,当即赐给陆云从老人国子监司业的官衔。

 

  南闱放榜图

  明清时期,各省多在城的东南建立贡院,作为乡试的考场。北京贡院,开始狭小,直到明万历年间,开始重建,建于崇文门内观星台西北,南向。大门正中悬“贡院”二字大匾。二门正中悬“龙门”金字匾。龙门的北面,是一座二层的明远楼。考试期间,监临、监试、巡察等官登楼眺望,居高临下,整个考场尽收眼底,便于防察。明远楼北面是“至公堂”。自龙门到至公堂甬道东西两侧是东西文场,东西文场各有南向成排、形如长巷的号房57排,共9064间。每排号房为一字号,用《千字文》编列次序,在巷口门楣墙上书“某字号”。每一字号内,号房的间数多少不一,隔以砌墙。每间号房,约高六尺,深四尺,宽三尺。东西两面砖墙离地一尺多至二尺多之间,砌成上下两层砖缝,上有木板数块,可以移动。白天,将木板分开,一上一下,上层是桌,下层是凳;晚上,将上层木板移至下层,并在一起,又成了卧榻。在考试期间,考生经搜身后,携带笔墨、卧具、蜡烛、餐食半夜进入号房,吃饭、睡觉、写文章都离不开这几块木板。“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字功名误煞人”,当年考生在号房的生活,是十分艰难的。明英宗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的会试,天气还很冷,巡逻士兵生火取暖,引起火灾。号房是简易的砖木结构,一排排号房,顿时变成一片火海。号房的门都锁着,考生们蜷曲在里面,无法逃出来,竟有90余人葬身火海,受伤者不计其数。号房卫生条件极差,吃的是冷食,大小便也只能在号房里,考生们很容易生病,瘟疫时有发生。考生答题,须避皇帝之讳及庙号,也不许吐露自家身世和门第。答卷须用墨笔(即“墨卷”),誊录者用朱笔(即“朱卷”)。仍沿用宋制,采用糊名、弥封、誊录之法。

  至于殿试,清初在天安门外,后改在太和殿的东西石阶下,遇风雨则就移到殿东西两廊下。乾隆后改在保和殿。由于殿深光线暗淡,矮几仅一尺之高,考生盘膝书写一天,腰腿酸痛,眼花头晕,十分受罪。且黎明时分,考生们就要来保和殿恭候,直到皇上升殿,众官员及考生们参拜行礼后,礼部官员才散发考卷,考生们还须下跪接受,再归到自己座位上开始答题,已是耗费几个钟头了,还要书写工整,写出2000字的策问文章,日落前交卷,其紧张辛苦之状是可想而知的。

  殿试试卷,用白宣纸裱糊而成。起初裱四层,清乾、嘉以后增加到七层。每份试卷,可以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卷面,占一页。上面盖有满汉合璧的礼部官印,写应殿试举人的姓名。第二部分:履历,占两开,四页。实际上只用第一页,空三页。写本人年龄、籍贯、乡试中式及会试中式年份,开具三代姓名,注明已仕未仕。交卷后,弥封官要把这两部分对折成筒状,以纸糊封,加盖“弥封官关防”之印。直至确定名次后才拆封,将姓名书于金榜。第三部分:试策正文,也是全卷主体部分,起初为九开,清嘉庆以后减为八开,两页为一开,每页六行。有红线直格,无横格。每行最多限写24个字,一般只写22个字,上面要留两个空格为抬头之用。第四部分:卷背,占一页,印有印卷官姓名。卷背的背面,印有读卷大臣的姓氏,大臣读卷后要在本姓氏下画出标志,最后根据各官意见,确定该卷等次。殿试卷的大小尺寸,据《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介绍,清初每页长一尺五寸三分,宽四寸三分强;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改小为长一尺四寸,宽三寸七分弱。殿试时,另外给草稿本一册,尺寸略小,纵行与正卷相同,但有横格,每行24个字。有时,殿试策试题,便印于草本前面。

殿试是科举的一个开端,后代的科举制度就是由殿试制度逐渐演变完善而来的,这一制度为中下层劳动人民打开了一条通往上流社会的阳光大道,缓解了封建主与下层人民也就是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矛盾(就是缓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也为朝廷获取的很多有实质用处的治过良才,而非那些昏庸无能的世袭贵族,因此也在很大程度上动摇的一些大的世袭贵族的统治地位,巩固了王权的绝对地位这是自汉朝的推举制度以来人才选拔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秀才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改革选官制度,令地方官府考察和推举人才,即为察举。元封四年(前107年),命公卿、诸州每年各举荐秀才一名,意为优秀人才。

举人是指被荐举之人。汉代取士,无考试之法,朝廷令郡国守相荐举贤才,因以“举人”称所举之人。唐、宋时有进士科,凡应科目经有司贡举者,通谓之举人。至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的人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习惯上举人俗称为“老爷”,雅称则为孝廉。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

扩展资料:

一、历史背景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魏晋时代,士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士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

二、科举发展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

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科举制度

-秀才

-举人

-进士

-状元

  不是,是科举制。

  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拔人才,就是以应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

殿试开始于唐高宗时期

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这次殿试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资治通鉴》干脆抹杀了唐高宗主持的那次殿试,称殿试是武则天开创的。但成书更早的《旧唐书》记录了唐高宗的这次殿试:(显庆)四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旧唐书·高宗本纪》)

中了进士的人可以雁塔题名

古代科举制度中,进士及第的代称。雁塔即大雁塔,在陕西西安的慈恩寺中。为唐玄奘所建。唐朝新中进士,均在大雁塔内提名。故以“雁塔题名”代称进士及第。[

1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 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2 中国古代科考的详细历史知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

乡试(大比)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地蚝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

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八股文:又叫八比文、制文、时文。是乡试会试必做的一种文体。

文章四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3 科举的知识

你好:科举考试起源于隋,完善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另附上关于科举考试的分类(清朝时期的): 科举考试: 1童子试: ① 县试(需要5人保举,其中4百姓,1秀才)(由县令出题主考) ② 府试(需要6人保举,其中4百姓,2秀才)(由知府出题主考) ③ 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出题主考) (全部通过获得“生员”称号,俗称“秀才”) 2正试: ① 乡试(乡试第一获得“解元”称号,其余获得“举人”称号) ② 会试(会试第一获得“会元”称号,其余获得“贡士”称号(俗称“贡生”)) ③ 殿试(殿试第一获得“状元”称号,第二获得“榜眼”称号,第三获得“探花”称号。

此三名合称“一甲”)(第四到第十合称“二甲”) (只有获得“秀才”称号后才有资格参加正试) 3戏子、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父为主考官的也不得参加考试 4同时拿到“解元”、“会元”、“状元”叫“连中三元”,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的人不超过5个 楼上的大虾说得很全了,佩服佩服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 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5 简单介绍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我国官员考录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汉代的选举制度。

汉代的选举制度主要是乡举里选,即地方上选举人才到中央做事。选出的人多为贤良。

即有才能的人。选举的办法是考官提出策问,要求考生提出对策。

一旦考中,即直接挑选任用。 魏晋南北朝时创设九品中正制,将推举人才登记在册,由有关官员核定后送到吏部,吏部根据表格中官员们核定的等级和评语量才任用/ 唐代为考试录用,即科举制,个人各自到地方 报名,参加中央考试,但是,报考者不得为商人和工人,考试及格即为进士及弟。

这便是做官的资格了,在实际任用时,还要经过吏部的再考试,考试侧重仪表,口试,与行政公文等,应考者大多是寒窗苦读的农村子弟,凭考试成绩,只要及第,即获录用。 到了明代,报考人数增加,考试程序也繁杂起来,它实行的是三考制度,即先是府县考,考上就是县学生,俗称秀才,其次是省试,考试地点在省会,也叫乡试,中试者俗称举人,再次是会试,举人送到中央会考,中者即为进士,俗称进士及第,进士翰林才能做大官,秀才举人则只能做小官。

考试内容为八股文,即拿出:“四书”“五经”中的一名话进行分析论证,写出一篇观点鲜明,论述深刻,结构完美的“八股”议论文,,这种方式直延续到清代末年。 自己打上的,可能有错别字,累死我了。

6 科举考试要经过哪些步骤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 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 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 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 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 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 称童生。 乡试:也称为“大以”,是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 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 称秋闱(闱,考场)。

凡本省生员与监 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 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主考 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 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会试:各地于秋季发解举人,冬季 集中于京师礼部,参加于来春举行的考 试,称会试。

唐、宋时已然,至元代皇 庆二年始有其名。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 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又称“礼部试”、“春试”、“春闱”、“礼闱”。

考试 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 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 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成贡士 后可参加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 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 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 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

录取分 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 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 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 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 统称进士。

7 求我国古代的科举的详细制度

中国的科举制度,大约滥觞于隋代,历经唐 宋、元各朝发展,乃成为国家取士用人的正途。

到了明代,制度愈形缜密,并创出一套以羁糜牢笼儒生的八股制义文体,清代又因袭前明遗规,办理更为严苛。有人形容科举是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人间炼狱,一点也不为过。

清朝末年,海运大开,西洋文化随之而来,所谓「代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辞,已经不合时宜,清廷就在光绪三十一年颁布了开办学堂、停止科举的诏令,于是上一年的「甲辰正科」,就成为科举制度的绝响了。 停止科举考试,迄今将近百年,当年曾身历其境的儒生,早已凋零殆尽,但社会上一些与科举有关的名词,仍常挂在人们的嘴边,甚至习俗上也会受到若干影响。

当然时代在变,科举考试的一些弊病,无可否认的,在现代社会中仍改头换面,形成受人诟病的「新科举」,然而在没有更公平的方法之前,即使是几乎可与古代科举划上等号的各项考试,还会是许多人的梦魇。 清代各府县儒学生员,俗称秀才,为科举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有了秀才资格,才能参加省级的举人考试(乡试)。

秀才考试又称小试或童子试,每三年举行二次。逢辰、戌、丑、未年,称为岁试,文武童生并考,逢寅、申、己、亥年,称为科试,只考文童生。

每次的考试,都必须经过县试、府试、院试(学政)三个阶段,考生无论年纪多大,通称为「童生」,但考试时则分「已冠」(十六岁以上)、「未冠」(十五岁以下)两个层级出题。县试共考六场,俗称一考五覆,县试第一名称「县案首」,有一不成文规定,将来院试必取进为秀才。

初进学的秀才,称为附生,附生升廪生,廪生升岁贡生(含恩贡生),都必须经过岁试,依次递补。廪生出贡,有一定年限,例如清初台湾府学是每年一贡,台湾、凤山、诸罗县学每二年一贡,彰化初设时四年一贡,到干隆末才改二年一贡。

这些依序出贡的贡生,便称为「岁贡」,假如出贡的年份,朝廷恰有重大庆典或喜事,则这年的岁贡,便称「恩贡」,恩贡有一项岁贡所无的特权,即非有重罪,学政不能呈请革去科名。正途出身的贡生,另有「拔贡」、「优贡」、「副贡」三种。

拔贡逢酉一选,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优选者以小京官用,次选以教谕用。至于优贡,则是由地方教官保举品学兼优生员,项目呈送学政会同巡抚考试,非常难得。

副贡是由乡试卷中,选取文极佳却因额满见遗,或极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称为副贡。正途五贡之外,又有「准贡」、「廪贡」、「增贡」、「附贡」、「例贡」等名目,都由捐纳而来,视其身分,而名目也不相同。

从前的举人考试,三年一科,正式的名称叫「乡试」,也雅称为「乙科」,考上的就是举人了。乡试都在各省省会举行(每年秋八月)。

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次须考三场,日各一场,共三日考完。 通过了乡试的举人,紧接着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和乡试相同,都是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为会试之年。会试考试仍是三场,赴试的举子,都享受公费待遇,,公家应车船,称为「公车」。

中式会试,称为「贡士」,贡士第一名为「会元」,前十名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为「会魁」。贡士要经过保和殿覆试,且列等,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覆试的等第,将来作为进士甲第的依据。殿试也叫廷试,例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地点仍是保和殿,殿试试卷写法有一定的格式,每份试卷,都须经八位读卷官阅过,最后拟定前十名进呈御览,钦定名次,一甲共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其它七名列入二甲。

新进士受职前,又须经过朝考,朝考分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之后核计覆试、殿设、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职,优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俗称「馆选」。 武科考试 其次,附带略谈清代的武科考试,武科的应试阶段与科名,大抵与文科相同。

如通过院试为武生员,武生员通过乡试为武举人,武举人通过会试、殿试为武进士,一甲的三鼎甲,也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其它一切仪注,也都与文科无异。文武之间的差异,最主要在于武科没有廪生、贡生阶段,另外武举人直接应殿试,也忽略了贡士阶段,当然更没有翰林这项荣衔了。

武试,所考项目以武技为主,童试分内外场共三场,先考外场,第一场考马射,第二场先考步射,通过这后,再试硬弓,次试刀、石(技勇)。外场之后,接着考第三场,默写武经,但实际上考生多不识字,终至流于形式,或干脆请人代写,形同虚设。

武乡试、武会试、殿试,仍不出马步射、硬弓、刀、石范围,只是过程更为严苛而已。

8 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考试次序从小到大:秀才,举人,进士。

1、进士:进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考试殿试者,称为进士。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

2、举人:举人,为一种士人的身份,等级在“生员”之上。雅称为“孝廉”,俗称“老爷”。对入京师参与会试的举人雅称为“公车”。举人有时也被称为乡进士。

3、秀才:秀才别称茂才,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改革选官制度,令地方官府考察和推举人才,即为察举。

扩展资料

明清时代科举制省一级(包括京师顺天府)的考试。明洪武十五年(1384年)规定了“三年大比”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整套自下而上的考试步骤,以便承袭下来,并逐步予以完善,直至清末。

乡试每逢子、午、卯、酉年举行,是为正科。若遇庆典,有时加科,是为恩科。乡试在秋天举行,故又称秋试或秋闱。顺天府的乡试在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凡顺天、直隶(今河北省)、关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与贡生,经过由学政主持的科考以及举行的“录遗试”、“大收试”合格者,与儒子未试者、官之未入流者经有司举荐,均可参加乡试。

主持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以京堂官经过考选而由政府特派。此外还有监临官、提调官、监视官、收掌官同考官等。同考官中文优学长的,派充内帘,负责分房阅卷;文字较差的,派充外帘,司受卷、对读、誊录、弥封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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