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官员的主要来源是否主要是科举制,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来源

隋唐时期官员的主要来源是否主要是科举制,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来源,第1张

  除科举之外,唐代选官还有两条途径影响较大。一是门荫,二是流外铨。门荫是对五品以上官吏子弟的照顾措施,令其服役一定时间,然后经过专门考试则可做官。

  即凭借祖先的功勋循例做官。唐代入仕之途除了科举考试之外,还有门荫之制。门荫者,即以父祖官位,豪门世家的余荫而得官。唐荫任之制规定,三品以上大官可以荫及曾孙,五品以上荫孙。被荫之孙品阶降荫子一等 ,曾孙又降孙一等(《唐会要.用荫》)。从唐书所载可见,唐一代因门荫得官而做出政续留于史册者极少。以门荫而至宰相的数十 人之中,有政绩者不过褚遂良、姚崇和李吉甫、韦应物、李德裕父子等数人而已。

  流外铨是针对流外官而设。唐代有大量流外官,充任各衙门的具体办事人员,统称吏员。他们没有品级,按年度对其功过行能进行考课,经三考逐级升转,转迁时均要试判(一种考试方式,见后)。最后可以经考试人流,成为正式品官。这种集考核、选拔、任用为一体的流外官铨选程序,叫做流外铨,也叫杂品人流。唐代由流外铨进入官僚队伍的数量最大,是下级官员的主要来源。

  隋朝科举制的诞生

  科举制诞生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的),始置进士科,这是科举制创立之始。

  隋王朝虽然是个短命的王朝,但是却是一个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有作为的王朝。它不仅结 束了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二次国家统一,开凿了贯 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而且废除了以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代之以科举制,加强了皇权。 

  据《旧唐书·杨绾传》载"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薛登传》也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 辑辍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浮虚为贵。"

  由此可见,隋炀帝始置进士科取士之时,科举制草创伊始,只是试策小文,还很不成熟。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诏曰:

  天下之重,非独治所安,帝王之功,岂一士之略。自古明君哲后,立政 经邦,何尝不选贤 与能,收采幽滞。……夫孝悌有闻,人伦之本,德行敦厚,立身之基。或节仪可称,或操屡 清洁, 所以激贪厉俗,有益风化。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并为廊庙之用,实 乃瑚琏 之资。才堪将略,则拔之以衔侮,膂力骁壮,则任之以爪牙。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 善必 举,与时无弃。……文武有职事者,五品以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 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

  该诏书已明确提出十科举人的项目和标准,即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仪可称、操屡清洁、 强毅正直、执宽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选士的项目和标准皆较 明确、具体。

  其后,在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六月,再次下诏曰:

  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 ;立性正直、不避强抑,四科举人。该诏书把过去的十科举人改为四科举人,其分科举人的标准较前者更明确、更具体了,为唐代正式确立科举制奠定了基础。隋朝统治者在选士制度方面废除九品中正制而实行科举制是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

  就选士制度的实质而言,它是一种封建国家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因此,从哪个阶级、阶层选拔官吏、通过什么途径,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选拔具有什么样标准的官吏,只能根据不同历史阶段国家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定。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重新走向统一和空前繁 荣昌盛的时期。从统治阶层内部的关系来看,庶族中小地主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他们积极要求参政,希冀通过某种形式改变政治地位不高的现状。魏晋南北朝以来形成的士族豪门的经 济实力和政治地位有明显的减弱和下降。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垄断地位。统一的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确立又急需一大批高素质的官吏充实到政府各级行政机构之中去,从而使政令畅通,官僚机构得以正常运转,实现进一步遏制地方割据势力,加强皇权 ,巩 固中央集权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实行按门第取士的九品中正制和实行大权旁落地方官 手中的察举制,让地方豪强大地主和往往握有士人生杀予夺大权的地方官享有选士用人的大 权,则既不利于满足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不利于满足中小地主做官从政的合 理 要求,所以两汉以来的察举制,尤其是魏晋南北朝以来重门第不重才学的九品中正制已不再 适 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因此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新的取士制度已势在必行,在这种宏观历史 背 景下科举制应运而生,她以暂新的姿态,蓬勃进取的精神,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她以自由报考("投牒自进")为特点,以考试优劣为取舍的主要依据(即"一切以程文为去留"),以考试大权集中在封建中央的吏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淘汰的差额考试为主要筛选办法,以加强皇权为宗旨,广泛地向地主阶级各阶层打开了入仕的途径。

  隋王朝虽然希望通过科举制选拔封建国家所需要的统治人才,但是在隋统治的30余年里,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人才是十分有限的。"秀异之贡,不过十数"。此时的科举制无论是在考试目的确定、考试内容的选择,考试规程、方式方法的完善等方面皆不完善,是科举制的初创时期。科举制的完善与发展是唐代的功绩。

  唐代科举制的实施

  唐代虽在政治上推翻了隋王朝的统治,但在文化教育上,尤其在选官制度上却继承了隋王朝的一切优良建制,补充和发展了科举制,使科举制在唐太宗和唐高宗间(即627-655年)的20余年里发展成为一套较为完备的考试制度,成为中国封建科举制度的典型,以后各代只是在此基础上修修补补,稍有变易。

  唐王朝于公元618年建国之后,李世民君臣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认为“致安之本,惟在 得人”。只有“任官惟贤才”,“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才能加强封建政权的基础,达到长治久安。基于以上的考虑,唐朝继承并发展了隋朝的科举制,并使这一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高祖五年(622 年)的选举诏令标志着以面向社会,自由报考,公开竞争为特点的科举制度的正式建立。

  1考生来源与报考手续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方 选 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关于报考的手续问题。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预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2考试科目及内容

  唐代科举,设科繁多。据《新唐书·选举》载: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明法,有明书,有明算,有一 史,有三史,有开元礼 ,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穷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

  其中常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3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

  4唐代科举制度的作用、流弊及影响

  隋唐统治者创立并实施科举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皇权,扩大统治基础,从而巩固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制度。而科举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历史作用。

  首先表现在选举用人的大权集中到了封建中央的吏部,加强了皇权。自实行科考以来,一般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他们专心致志地考科举,尤以“进 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增强了朝廷的凝聚力和社会发展的稳定性。

  其次是有利于思想的统一。科举选官有了统一的内容和共同要达到的标准,全国上下欲通过 科举做官的人们将竭力适应并达到这一标准,这就在有形无形中起到了统一思想的作用。再次是较广泛地向地主阶级的各阶层和广大平民子弟打开了入仕的途径,使过去的所谓寒门 ,亦即中小地主和社会一般平民通过科举获得了参政的机会,甚至获得了高官厚禄。唐代科 举 制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选士原则,通过严格的考试选拔出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

  唐代科举制虽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起过积极的进步作用,但其缺点和流弊也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它是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但实则不尽然。考生能否被录取,并不完全取决于 卷面上的成绩,这突出表现在当时通行的“通榜”和“行卷”等做法上。

  所谓“通榜”,即主考官可以采访举子在社会上的才德声望,制成“榜贴”(名单),有时主 考官委派专人进行这种采访,叫做“通榜贴”,简称通榜,供主考官录取时参考。在采访过程 中,社会名流,文坛巨子,达官贵人的推荐延誉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在考试之前,主考官就已 经根据“榜贴”内定了及第者、列甲科(上等)者,乃至状元的人选。例如《唐摭言》卷六《公荐 》载:崔郾知贡举,太学博士吴武陵向他推荐杜牧,极力称赞其《阿房宫赋》之佳,建议取为 状元 。崔郾答:状元以下前四名皆“已有人”。吴武陵说:“不得已,即第五人。”于是杜牧乃得名列第五。有人向崔郾提出异议说杜牧品德不端,崔郾说:“已话吴君矣。牧虽屠沽,不能易也。”姑且不论杜牧是否符合录取状元的条件,而这种做法却说明了考试本身成了走过场, 这无疑是给达官显贵等权势者的子弟大开了方便之门。

  所谓“行卷”,即是举子在考试前,将自己平时所作的诗文择其佳者汇集成册,投献给当时 的名公巨卿、社会贤达,求其赏识,制造声誉,向主考官推荐。往往投献一次不够,还要投二 次、 三次,称为“温卷”还有举子直接向主管考试的尚书省礼部投卷,称为“省卷”,又称“公 卷”,供知贡举官参考。据史料记载,唐代一些著名的文人在考前都有过这样的活动。但在科举实施过程中,“行卷”、“温卷”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通过行卷可以看出举子的史才、诗笔、议论之高下,可以 增加考官录取的准确性。对于那些公正无私,致力求才的主考官和公卿名流来说,“行卷”是 全面了解,考察人才的较好办法,因而对于举子录取与否,行卷事实上比单凭考场一纸试卷 定 乾坤确有积极意义。但也有消极的一面,它又为请托、通关节、私荐、场外议定等提供了方 便。所谓“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者以情托。”这种现象是屡见不鲜的。科举中有 些 弊端的出现是同当时社会政治上的腐败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随着考试竞争的日益激烈,则 营私舞弊的现象更是愈来愈严重。因此,防范营私舞弊便成了科举考试中一个突出问题。

  唐代统治者为了解决科场中营私舞弊的问题,曾实行糊名制,它始于武则天即位的初年。所谓 “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起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实行糊名法是考试制度的 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客观评卷,公正选拔人才。它为后日宋代全面推行弥封(糊名)制度开 辟 了道路。这种做法已为我们今天所吸取。此外还曾实行复试制,即怀疑考官取人不实时,则 派 专人进行复试。例如,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宰相段文昌、元稹等指责礼部侍郎钱徽取士 不 公,所取郑郎等十四名进士都是无才子弟。"寒门俊秀十弃六七。"于是穆宗令白居易等人 对郑郎等十四人复试,出题《孤竹管赋》,《鸟散余花落诗》,结果黜落十人,钱徽被贬江 州刺史,其它涉弊官员也受到处分。这种复试的做法,对于保证考试质量确有积极意义。

  唐代的科举考试对当时的学校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

  首先,科举考试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发展的兴衰。当然,就其根本而言,学校教育发展状况取决于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但科举考试对其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科举是国家选拔官吏 的制度,教育是国家培养人才的机关,二者既有一致性,也有冲突和矛盾。 科举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必须经过科举选拔,才能获得吏部试的资格,吏部复试后铨选合格人才才能授予官职。由于学校出身的生徒可以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从而有从政为官的机会。加之唐代前期重视从两监出身的生徒中选拔人才,这就调动了地主阶级子弟,尤其是中小地主阶级子弟入学读书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所谓“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因此,唐代前期的官学在科举的推动下,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很大的发展。但是,从武则天时期开始,由于统治者偏重科举,而轻视学校,科举及第者很少从学校出身 的生徒中选拔,则造成了学校教育在数量上的萎缩和质量上的下降,这是科举对学校教育的消极 影响,这种影响一直到清末。

  其次,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准备参加科举,因此,学校便逐渐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或附庸。入学读 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种读书的目的、教育的宗旨调侃着士人的心 态,决定着学生的人生定位。

  科举考试的内容成为学校教育的内容,科举考什么,学校就教什么。比如,唐代的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教学计划就是按照科举九经取士的标准安排的。科举考试侧重书判、策论和诗 赋,学校的教育内容也将以习字、习时务策和作诗赋为重点,为核心。

  科举考试的方法也是校内考核学生成绩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比如科举注重帖经、墨义,学校也采用帖经、墨义的方法考学生。科举注重策论和诗赋,学校则也考策论和诗赋。结果导致学 生只注意背诵经典章句,善辞赋而少实学,应试能力强,任事能力差,这是学校教育的消 极影 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科举考试也促进了学校教育内容的标准化和考试方法的多样化。

  科举制对学校的影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其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并存。

  唐代科举制的特色:

  吏部授官:唐代士人科举及第后,并不是立即授予官职,再经吏部的释褐试,才能做官。吏部重视士子的学问与才德,以身、言、书、判作为甄选的标准

  进士特盛: 唐代科举虽以进士、明经两科最盛,但因应考进士科目远较明经困难,政府又提倡文学,故进士地位凌驾明经之上,士人趋之若骛,进士科成为读书人做官的踏脚石。

  公卷通榜:唐代取士不仅评估考试成绩,还注重考生平日的作品及地位声望,故考生竞将平日的得意作品,遍送京师的达官贵人评阅,一旦临场失准,亦可获取录,称为「公卷」;考试出榜只根据名流先进的舆论来定名次,甚至由考生代定,称为「通榜」。

  唐代科举制之影响

  唐代以科举代替九品中正取士,开放政权,收网罗人才之效,然亦带来很多问题。唐代科举制度的影响约有下列各端:士子凭本身才智,晋身朝廷,打破魏晋南北朝以来豪门世族垄断政治之局面。 唐代以考试选才,开放仕途,平民得以参政,致人才鼎盛;惟应考人数日增,取录名额相应提高,造成冗官日多。 唐代应进士科者多为寒门子弟,士族子弟则多应明经科,为争逐官位,各自结成朋党,互相排斥,引致牛李党争。 科举重视诗赋文章,引发唐代文学兴盛;士子忽略技艺之钻研,造成日后科技发展缓慢。 唐科举以诗赋取士,缺乏行政知识及经验,容易造成诗赋日工,吏治日坏之现象。

  总言之,科举制度成为日后各朝选拔人才之方法,影响深远。

  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唐初,为了笼络豪强势力,曾一度实行过九品中正制,但是唐王朝很快就发现,这种选官制度分散了朝廷的权利,助长了豪门世族分裂势力的发展,不利于国,因此不久就废止了这一制度,改而采用科举选官制。

  但在唐初,科举取士还未处于主要地位。当时每年入流得官者大约一千四百人,其中绝大部分属于流外的各种杂色官吏,能以科举入仕者相当少。高宗以后,随着国家承平日久,要求做官的人越来越多,因此科举取士的数量比过去明显增多。科举选官的地位也随之提高。

  武则天当政后,更为重视科举取士,每年选士多达五万。除不拘资格任用外,她还多次举行制科考试,对入选者授以高官后禄,又创立武举科,并亲自在洛城殿试贡士,开创了皇帝殿试的先例。这些都使得科举考试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以此获得高官显位的人也逐渐增多起来。

  玄宗即位后,一方面整顿吏治,裁撤冗官,但另一方面则进一步扩大科举选官的规模,以诗赋取士的风气空前盛行。中小地主和下层知识分子通过科举入仕,特别是以进士科获得显要官职的人越来越多,从而对于凭借门第荫封取得官位的权贵子弟的威胁也越来越大,于是从唐代中叶起就出现了以凭仗门荫为主的旧官僚贵族集团与主要依靠科举入仕的新官僚集团之间的激烈党争。这种激烈的党争一直贯穿了整个唐朝中后期,而科举制度的发展为朋党的形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由于朋党双方的政治利益不同,因此对于科举制度,尤其是进士科举取士的态度也截然不同。科举制度对于大官僚贵族依靠门荫把持选官权力是一个沉重打击,故而不断地遭到他们的批评和反对,但因为科举制度可以从根本上满足封建国家对人才不断增长的需求,对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政治,保持官僚机构的活力,从下层社会吸收有才能者参与国家的治理,缓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等方面,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所以终唐之世,科举非但没有被废,相反却发展成为唐代地主士大夫入仕的唯一正途。

  唐代的科举选官途径主要有三种,即生徒、乡贡和制举。其中凡属于朝廷所设之国子监、弘文馆和崇文馆,以及地方各州县学馆的学生,皆为生徒,经学校考试合格后,便可直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只有通过省试才能取得入仕的资格,后来又有殿试,直接决定授予官职的高低;而不属于上述之列的学生则向所属州县“投牒自举”,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后,再由州县送尚书省考试,这些考生因随着各州县进贡的物品一同解送,故称之为乡贡。乡贡的人数要多于生徒。另外还有制举,这是皇帝为选取“非常之才”而举行的特别考试,人数最少。

  通过乡贡和生徒两种途径来选拔官吏,每年冬天都举行,是唐代的长设科目,故为常科;而制举则是偶一为之的临时选官途径,非常设,是为制科。

中国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元、明、清时,贡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古代科举制度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摧残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

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

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

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

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

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

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

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中国科举制度概述

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进步,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它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在漫长的1300年的科举考试中,曾产生出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至于秀才就更不计其数了)。隋唐以后,几乎每一位知识分子都与科举考试有着不解之缘和密切关系,从未参加过科学考试的是极少数。中国历史上,善于治安邦的名臣、名相,有杰出贡献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科学家、外交家、军事家等大都出自状元、进士和举人之中。

1300年的科举制度几乎占据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五分之三和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历史之长,影响之大,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它对于祖国的统一、社会的稳定、各民族的团结和融合,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播和建设,特别是对儒家文化和古代教育的促进和发展都曾产生过巨大作用。我国的科举制度从宋元以后东渐西传,越南、日本、韩国、朝鲜,在其国内都较长时间仿照中国推行过科举制度;法国、美国、英国等国家的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也都直接受到中国科举制度的作用和重要影响。西方现代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孙中山先生曾充分肯定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中所用以拔取真才之最古最好的制度”(《五权宪法》)。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五权宪法》)。西方人将中国的科举制度称之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它无疑对中华民族,对全人类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贡献。

中国的科举考试内容到明代以八股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步成为僵化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因此,吴敬梓才写出了《儒林外史》这部讽刺科场的不朽名著。到清朝末年,在封建社会制度行将灭亡之际,发生了戊戌变法,“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已成为历史的必然。1905年清政府颁布了停止科举的上谕。从此,1300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结束。

严格说来,中国的科举制度应分为文举和武举(文科和武科)制度。武举是专门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武举制度是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置,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废除,历时1200年。其考试程序与文举基本一样,只是内容与时间的不同。在中国科举史上,自唐以后,历来是文武两科,殊途并进。但是,中国的科举制度历来重视文科,文科一直占据科举的统治地位。

够了吗

  作用:

  (1)政治方面:科举制改善了用人制度,使拥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

  (2)教育、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

  (3)文学艺术方面: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化艺术的发展,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资料延伸: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即“怀牒谱自荐于州县”,与察举制的“他荐”相区别)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说到唐朝的文化,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一定就是“唐诗”,我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有诗,然而却是唐诗最为出名,达到一个顶峰时期。唐诗的数量和质量,的确不是其他朝代所能比的,也出现了非常多的著名的诗人,那么为什么唐朝会出现如此多的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诗人写诗,他们写诗是否有什么好处或者目的呢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文化鼎盛的时期,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成就就是诗歌,唐诗不仅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一颗璀璨明珠,也对世界上多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发展产生了影响。

唐诗在汉魏六朝乐府诗的基础上,不仅扩展了五言、七言诗体形式的运用,还创造出了风格优美整齐的近体诗裁,这对格律音韵有着严格要求的新诗体,将中国的诗歌语言文化艺术,推到了一个历史上成熟的巅峰。

唐朝诗歌文化的鼎盛,离不开唐代无数优秀诗人的作品,但为什么中国上下几千年的历史,唯独唐代的诗人独领风骚呢这与唐代的取士方法有关。

古代的取士方法,从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到汉时的“察举制”,再到魏晋的“九品中正制”,至隋唐,“九品中正”的取士方法已不太适合统治的需求,于是隋文帝杨坚首创“分科举人”,到杨广时期,科举取士制度正式成为国策,隋灭后,唐朝沿用了隋的科举制,并在隋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以进士科为重,明经科次之。

“进士及第”是当时读书人最大的荣耀,无数的读书人寒窗十年,就只是为了一朝“及第”,一来可以光耀门楣,二来一展胸中抱负或解决生活困顿的问题,而唐朝时,进士科主要考的就是诗赋,所以唐朝科举也有“诗赋取士”之说。基于这个原因,唐朝诗风的盛行就不难理解了,如《资治通鉴·唐代宗广德元年》中载:“考文者以声病为是非。”“声病”,就是诗歌韵律上的毛病。所以在唐代,往往有诸多“白首穷诗”的读书人,一生究诗研赋,只为考上个进士,这倒让很多杰出的诗歌作品,在这蹉跎的岁月里,被创作了出来。

唐时的考进士,比之明经科,难度可是为历朝之最,所以也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唐朝的大文豪韩愈,就曾多次不第,甚至连“诗圣“杜甫,在考时也是名落孙山,可见难度之高。除了两位外,更有无数才学出众的唐代才子纷纷落榜,这也是为什么留存的唐诗作中多存郁郁之意的原因了。

唐时科举难考的问题主要还是出自科举制度上,唐朝的科举并没有采取“糊名“制,士子考试前可以公开推举,谓之“通榜”。而考进士的士子,往往会将自己的作品递呈给朝中有声望的人看,称为“温卷”,像韩愈,在科举期间就曾多次给宰相上书自荐,考官会根据考生的社会名望和才德作为取士时的参考。

这样的科举制度,让许多出身不好,或名声不显的读书人,科举之路异常坎坷,如杜甫,虽然身后获得诺大的名声,但在当时却是名声不显,所以导致仕途不顺,一生穷困潦倒,连儿子都被饿死。而杜甫的诗作,虽然多发忧国伤民之情,但骨子里散发而出的,主要还是自身难展一身抱负,以图回报国家之心罢了。

再如唐诗《己亥岁二首》的作者曹松,一生研诗备考,却无一中第,直到71岁高龄,碰上了皇帝心情不错,才下旨选拨一些出身贫寒,参加过多次科举没有考中的考生,特赐“恩榜”,才最终成为了进士。当时同榜的五人中有二人已经超过了七十岁,剩下的三人也都过了六十岁,于是这次的放榜就被时人称为“五老榜”。

“五老榜”谓之当时的佳话,但实际上,这更像一种讽刺,曹松当年被授校书郎,后迁任秘书省正字,但如此风烛残年,那堪劳累,及第次年曹松便逝去。

曹松在唐代无数杰出的诗人中名气并不算显赫,但他在科举路上蹉跎一生所作的《己亥岁二首》,却是唐诗中的杰作,如“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更是千古名句。曹松一生都在科举路上蹉跎流浪,因生活在底层,也见多了穷苦百姓的苦难,再加上屡考不第,心中自然难免存有怨愤,“凭君莫话封侯事”是讽刺当时的镇海节度使高骈的诗句,高骈因镇压黄巢有功,被封渤海郡王,在曹松眼里,高骈之流不过是“功在杀人多”而已,就像“一将功成万骨枯”中深深流露出来的厌恶和愤恨。

唐朝的诗风因科举而鼎盛,又因环境而变化,所以盛唐诗歌多是意气风发之作,而中晚唐诗歌,因为战乱和朝政的腐败,往往胸怀抱负的有志之士,却不得所用,一生流浪坎坷,因而诗歌的表现变得内敛沉郁,多有愤怒讥讽之作或显露厌世归隐之心,正如晚唐著名诗人韦庄,从“平生志业匡尧舜”,到后来的“又拟沧浪学钓翁。”这是大多数晚唐诗人政治理想破灭后的真实写照。

西周时期的玄关用人制度是世卿世禄制度,这个制度的好处就是官一直做着,老子是什么级别的,儿子就什么级别的,这样子子孙孙一直延续下去了。当然也有坏处,就是别人就不用想晋升了!

战国时期出现了军功爵制度,利用军功担任官职,之前看到的战神白起就是利用军功授予的爵位,非常能够调动人的积极性,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升许多没有爵位的士兵,坏处就是只是片面依靠军事,当然,这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的。

之后就是秦汉时期,之初就是沿用军功爵制度,之后的汉武帝时期采取的察举制和征辟制度。察举制是地方向中央推举人才,原则一般是孝廉和才能。征辟制度则是中央向地方征召人才,类似于现在的公务员考试。

东汉时期采取的是九品中正制度,就是按照门第出身进行选拔官员,这个类似于西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度,也是有一点点区别的。就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中下又分为上中下,这就是九品,没有办法!

南北朝时期,实行的是门阀制度,门阀制度比九品中正制度还要厉害,因为这个是将出身进行固定化,设置了籍谱。这样就实现了身份的等级认定。坏处就是依然是世卿世禄制度的变种,导致士族和庶族的矛盾激化。

这就是唐朝之前的选官用人制度的变化!一个字一个字的回答的,希望能帮到你!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也是士子跻身官场的主要阶梯。它自隋开皇年间创立,到清光绪三十一年废止,在我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余年。在这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它在不同阶段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早期的科举制度对于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促进封建社会向前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明清时期,采用八股取士的考试形式,使科举制度成为反对社会改革,抵制进步思想,阻碍社会发展的一种工具。八股文虽然内容空洞、形式僵化,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用八股文取士也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总之,我们对科举选官和八股取士不能采取简单的否定态度,而应该实事求是地进行具体分析,明其得失。

我国选拔人才的制度,从汉代的“贤良方正”到唐朝的“诗赋取士”,其实质是以科举考试制度代替了推举选拔制度,这在历史的发展上无疑是进步的。

1.科举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汉代以郡国察举与朝廷征辟为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东汉以来,崇儒成风,因而产生一些累世经学之家。汉代的察举与征辟,大多以通过经学为上选,累世经学之家常常产生累世公卿。他们在社会上备受尊敬并有特殊地位,此即所谓世族。东汉中期以后,察举与征辟渐渐注重门第而不注重真才识学,仕途渐为少数巨族子弟所独占。这种情况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九品中正”选官制时,变得更加厉害。九品中正制本在慎选人才,但实行的结果,流弊很大。两晋的政权,基本上就是世族政权,中正官几乎全被盘踞在朝廷的世族官僚所攫取。他们所推举的又都是权门子弟,寒门子弟虽有高才异行,也难获高品,这样寒门出身的人就很难跻身上流社会。世族与庶族的界限渐著,结果形成两晋南北朝时代的门阀。由于中正品第人物的标准不是德才贤愚而是家世门第,“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晋书·段灼传》)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为扩大世族势力,巩固门阀制度的工具。

门阀制度确立后,世族在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拥有特殊的权力,非寒门所能企及。在政治方面,世族占据清要显职,这类官职,位高而事不烦。世族的门第越高,所任的官职也越清要,各有定品,不可逾越。在社会方面,世族有崇高的地位,世族本身也因门第高低不同而等级分明。寒门虽也有居高位、握重权的,但在社会上的地位永远不能和世族相比,其门第也永远无法上升。在经济方面,世族都拥有大量的土地,经济力量特别强大。有的大姓世族,凭借其政治势力,任意封山占泽,据有广漠的庄园,蓄养众多的庄客,为他们经营各种产业。

南北朝时期,世族地主势力日益下降,而庶族地主势力则日益上升。北方的著姓大族在遭受一连串打击之后,至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时期,已经羽败翼垂;而汉化的鲜卑贵族和鲜卑化的汉族寒门地主则虎啸鹰扬。在南方,世族子弟神昏体羸,畏苦惧死;而许多出身寒微的人则恣其所欲,展其所能,很快发迹起来。在世族、庶族两种势力彼此消长的社会大变动中,寒门庶族千方百计挤入世族行列,而代表庶族地主利益的最高统治者又通过考试手段,以抬高庶族,压制世族,使庶族地主参政的机会越来越多。南朝宋齐两代均采用过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北周武帝宇文邕则采取“不限资荫,唯在得人”的选举政策,而“罢门资之制”(《周书·苏绰传》)。这些改革已经为九品中正制奏起了送葬曲。到了隋朝,由于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数比世族地主多得多的庶族地主,经济力量日益强大,更迫切地要求掌握政治权利。因此,地主阶级内部矛盾也随之激化。而世家大族操纵地方政权,独霸一方的局面,在当时已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了。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扩大政权的阶级基础,隋文帝便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废止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制度。

2.科举制度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一般说来,对封建社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选拔官吏时比较彻底地否定了门第出身,为下层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道路。当时,许多寒士通过科举进入各级官府,以后便形成一支与门阀势力相抗衡的政治力量,历史上称这批人为“清流”。“清流”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封建政权注入一批新鲜血液,缓和了社会矛盾,减轻了吏治腐败。

唐、宋两代有不少著名的历史人物,原来都出身于下层社会。他们正是通过科举步入仕途,乃至于迁任中央要职,从而使他们的政治理想得以实现,治国才能得以施展。例如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年轻时家境贫寒,由于他发愤读书,终于考中进士,官至宰相。他在任上推行“庆历新政”,对北宋的政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再如欧阳修,他年幼丧父,“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宋史·欧阳修传》)。后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最终成为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对中国古代文学和史学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封建社会,这类人物比比皆是。就唐朝而言,两千多名诗人中,除李白、杜甫外,其他如陈子昂、王维、白居易、刘禹锡、李贺、杜牧、李商隐等大多数诗人,都是进士出身。宋朝的王安石、陆游、文天祥等著名人物,也都是通过科举而步入仕途,从而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尤其是文天祥,他还是南宋末年的状元。

如此看来,科举制度在历史上确曾有过积极的作用。因为,不管怎么说,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毕竟有它的公正性。何况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还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客观的标准。钱穆曾说:在儒家思想的指引之下,中国行政官吏的选拔早已通过科举制度而建立了客观而公开的标准,既非任何一个特权阶级(如贵族或富人)所能把持,也不是皇帝所能任意指派的。韦伯也认为近代西方各国官僚制度的建立最初与民主的发展有平行的现象。由于行政官吏的任用采取了客观的标准,因而打破了贵族的垄断和私人的关系,结果是被统治的人民在政体面前平等化了。这种政体本身不必即是民主的,甚至依然是专制的,但这一发展还是向民主走近了一步,所以他称之为“消极的民主化”(passive democratization)。值得注意的是,韦伯所举的史例主要都是近代西方的,而其中却包括了中国的科举任官制在内。不但如此,他还特别指出中国的制度至少在理论上更为严格。[1] 所以罗素认为,中国传统文明的三大特征之一,就是通过科举取士充任政府官员而不是实行贵族世袭制度。他说中国的科举制度有很多好处,它使不公正的贵族制度在中国及早消亡,使世俗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生活的中心,使学问和学者受到广泛的尊重。但是,罗素也指出,科举取士制度在中国定型之后所形成的独尊几部古书的陈腐风气,注重八股文章的形式主义,完全窒息了应试者的闯造性。

罗素所指出的科举制度的弊端,在明清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进入后期的衰落阶段。这时的科举制度已经成为统治阶级维护旧的封建秩序,抵制社会进步发展的一种工具,科举考试从内容到形式都表现出极大的保守性和落后性。统治者利用科举考试宣扬腐朽的封建礼教,压制、贬抑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时的科举制度,只能引导读书人成为追求功名的迂腐的书呆子,难以造就出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人才来。考察明清两代的历史,就可以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由科举出身的著名人物越来越少。当时著名的思想家、史学家、文学家,不是未曾涉足科场,就是科举屡试不第。前者如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后者如吴承恩、蒲松龄、吴敬梓等。至于清朝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龚自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虽然也走进了科场,并考取了进士、举人,但他们都是反科举之道而行之,是批判科举残害人才的代表人物。总之,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本身已经失去了量才取士的真谛,成为公正合理的选官途中的绊脚石。这种局限性最突出的是采用了八股取士的考试制度。

29.(1)汉代察举制(举孝廉)和皇帝征召制度;唐代科举制。(2分)(2)汉代主要由地方推选人才为官;唐代主要由中央用考试的方法选官。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3分)

(3)标准变化:西汉至东汉前期以才能和品德(声望)为标准;东汉后期注重出身门第;唐代以才能(主要是考试成绩)为标准。(3分)

(4)变化原因:东汉后期,豪强地主势力发展,选官逐渐被官僚家族支配。隋唐时期,士族门阀衰落,庶族地主兴起,要求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国家统一,也要求把选官权力从地方豪族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4分)

30 特点:两汉时期和唐朝时期的边疆政策均是内边防务为主。

http://wwwlsfywnet/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60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meirong/1059393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10
下一篇2023-11-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