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前:举孝廉选举孝顺和廉洁的人当官!
汉武帝推行察举制(正式推行,刘邦开始有实行这一政策,但名称没有定下来,历史上一般以汉武帝为第一个推行察举制)
这是从网上截取下来的: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前 196 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 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推举。科目有孝廉和秀才。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 20 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 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 10 万人的三年举一人。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 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到东汉为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三公府考试。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科举是一级一级来的,先是小时候考试,变成秀才,生员,然后就可以依次参加乡试,会试,殿试。然后才能当官。科举名衔孝廉 本是汉朝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举主与门生 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进士 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状元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状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榜眼 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探花 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贡士 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会元 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举人 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解元 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秀才 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贡生 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编辑本段等级名称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禁锢人才的作用。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庠xia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国子监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学、学政、教授和教习、教谕等。祭酒古代主管国子监或太学的教育行政长官。战国时荀子曾三任稷下学宫的祭酒,相当于当代的大学校长。唐代的韩愈、明代的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事》的作者)都曾任过国子监祭酒。博士古为官名,现为学位名称。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三国志·吕蒙传》:“孤岂欲卿治经为博士邪!”《送东阳马生序》:“有司业、博士为之师。”司业学官名。为国子监或太学副长官,相当于如今的副校长,协助祭酒主管教务训导之职。学政学官名。“提督学政”的简称,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促织》:“又嘱学使俾入邑庠。”学使即学政的别称。《左忠毅公逸事》:“乡先辈左忠毅公视学京畿。”指左光斗任京城地区的学政。教授原指传授知识、讲课授业,后成为学官名。汉唐以后各级学校均设教授,主管学校课试具体事务。助教学官名。是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称国子助教。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后来成为虚名,捐钱就能取得监生资格。《祝福》中的“四叔”就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儒林外史》中的严监生则是一个吝啬鬼的典型。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送东阳马生序》“今诸生学于太学”,则是指在国子监学习的各类监生。
古代的官吏选任制度 近现代西方国家的公务员考试来源于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这个观点,自法国的伏尔泰等人首先论述以来,似乎已成公论。其实,即使是为了形象表述,并非恰当地将专制社会的官员比附为法制社会的公务员,古代的科举考试也不等同于现代的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的由来
古人任官,必先具备“出身”,诸如门荫任子,察举征辟,吏道军功,科举及第,都是出身。有了出身,还须经过人事部门举办的考试才能正式授职。
约在西汉中后期陆续出台的一些措施,如博士必须策试授职,吏道必须先试书律等,大抵就是从考察文化素质和仕宦能力意义上之“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渊源了。
至东汉,由点及面,逐步铺开。先从弊病最多的举荐辟召几种资格入手。光武帝提出的原则是:“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授试以职”,就是凡以这类资格入仕的,一概要经过考试才能授职。
不过证之实践,这种在当时来讲犹属“新生事物”的做法,好像要到安顺时期才最终形成制度化。大致情况是,凡获取这些资格的人,一律先到三公府署参加笔试。原先身份是学生的“试家法”,就是教师传授的专科经典。原先身份是文吏的“课笺奏”,就是公文写作。试卷还要誊录副本,派专人送至尚书办公的端门(皇宫的正南门),由尚书复审。此为王光谦在《汉书集解》中的讲法。但《后汉书》卷六一记,后来尚书省内有个争论:尚书张盛建议取消“举吏先试之于公府,又覆之于端门”的办法。尚书令黄琼反驳说:“覆试之作,将以澄洗清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似乎也可理解为先在公府初试,再去端门复试。
《后汉书》卷四四以及注引中,还记有一个实例:南郡毕容人胡广,“少孤贫”而“学究五经,古今术艺皆毕览之”。可能是贫困的缘故,没去太学深造,“随辈入郡为散吏”。其后南郡太守法雄的儿子法真从故乡来父亲任上探亲。父亲召开机关大会,他躲在窗后观察,对父亲说胡广是人才。于是法真为胡广办了一个“察孝廉”的资格,送往京师。因为其原先的身份是吏员,只能“试以章奏”,而非他最擅长的儒学经典。不过胡广确实能干,章奏试卷经御览后,被评为“天下第一”,不久便授职尚书郎。
从这些细节估计,彼时人事部门执行有关规定还是比较认真的。察举孝(廉)秀(才)、荐举文吏是汉代选拔后备官员的常科,又为以后历朝各代所沿袭,因而此科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切实执行,不仅开启科举制度先河,在中国选官考试史、或干脆说“公务员”考试史上,也有其标志性的意义。在此同时或前后,诸如明经、明法科的考试,博士弟子入仕的课试等,也都建立了详明的抽签考试(即“射策”)制度,不合格者一律送进太学重新学习。大体而言,古代的“公务员”考试,滥觞于秦代,出现于西汉,到东汉基本成型。
宋代,科举出身成为官员来源之最称精英的部分。凡从教育部(礼部)获得出身者,直接由吏部授职,从实习官员做起。但是就官员总量看,由门荫、军功、学校、杂流出身者,远远超过科举。所以这些出身也只能说是具有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要想当官,都得通过吏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内容是试判三道,比唐五代还多了一场。
宋仁宗“庆历新政”时期,复有范仲淹主持制定的铨试法颁行,是为“宋代针对荫补人出官而实行系统考试的第一次完整立法,对考试对象、考试办法、考试内容、考试后的录用等都有明确规定”(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迄神宗时,王安石主持“熙宁新政”,这个“公务员考试法”又经修订颁行,更加完备。据苗书梅教授综核史料概括,其特点大抵是:一,扩大应试范围,最显著的是即便科举出身者,也得通过吏部铨试才能出官;二,考试次数增多,每年举办春秋两次;三,考试内容更加丰富,针对不同出身,有“断案”即司法实务、“律义”即法规典章知识、“时议”即时事政治、“经义”即经典问答等各种试卷。此外,对于什么条件方可免试等,都有更详细的规定。
升职的依据
古代的官吏选拔考察及任免升迁等干部人事管理,统称“选举”,划进范围的对象都叫“选人”,意即有入仕资格而候选于人事部门(吏部)的人。凡选人报请“选举”,或参加相应的考试,都要填写一份类似今日之“干部履历表”的文书,作为个人档案。履历的叫法,因时而异,有“行状”、“家状”、“簿伐”、“出身”等种种名目,到宋代称“脚色”。“脚色”名称又为元、明沿袭,元杂剧《曲江池》中,就有“取他递的脚色来我看”的台词。近人黄遵宪诗云:“指问座上客,脚色能具详”(《番客篇》),说明该称呼一直保留到晚清。
履历是国家选官任职的第一位依据,《后汉书·吕强传》云:“旧典选举……咨其行状,度其行能。”行状即当时的履历称谓,说明远从汉代起,国家选任干部的第一依据,就是从他的履历记载来衡度他的品性才能。唐初,陈章甫科举及第,就是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入仕的资格了。但不知哪道环节出了毛病,吏部没找到他的履历,所以公布“选人”名单时没有他的姓名,由此引出一场行政诉讼(《封氏闻见记》)。北宋时,副宰相吕惠卿的弟弟吕谅卿本无选人身份,却想出任监官。吕惠卿“不度法之可否,威使流内铨供脚色……即出敕以授”。说白点就是利用权势,强迫人事部门给他弟弟办理转干手续,使其因填写了正规的干部履历表而获得当官资格,旋即任命兑现。
另一方面,如果是现职官员任期已满,要调任升迁,或因替父母守丧期满要起复销假,听候组织部门重新分派工作,则如前文所述,还要在填表时附上推荐人的姓名、职务和荐语,以及过去的奖惩记录等。
履历公证
为求从制度上杜绝履历造假的弊害,宋代又有公证处的发明。其大体方式是:自各路州县到京城,都设有一个称为“书铺”的公证机关,凡诸路选人进京应试,或待差注阙,一应文书、凭照、脚色和荐状等,都要经当地书铺验证加印,由选人自己带到京城后,再去这个中央级的书铺送交审查。所有这些证明文件再经验证后,才由本人分别送往各自所属的铨选机关或主管举试部门,称“投状”,也就是投送个人档案。有关部门就以这份档案作为选拔任命或差遣注拟的主要依据。
《曲洧旧闻》卷四记,宋仁宗时,吕夷简任宰相兼枢密使,军政一把抓,他的儿子吕公著从故乡寿州(今安徽凤台)来京应试,“自书铺中投应举家状,敝衣蹇驴,谦退如寒素。见者虽爱其容止,亦不异也。既去,问书铺家,知是吕廷评,乃始惊叹”。作者记述这段故事的本意,是想说明吕相国政风廉洁,儿子进京应举,照样遵守制度,和其他举子一样履行档案公证的手续,我们则因此见识一个办理公证的实例。
《齐东野语》卷十一里,也记有一则有关书铺公证的故事,略谓秦桧做穷秀才时,到某富家打秋风,在富家当家庭教师的曹泳也是秀才,惺惺相惜,送他两疋绢。秦桧很感激,把他的姓名记在一个小本子里。入南宋后,曹泳以军功记名授官,监税黄岩,任期满后进京候选。吏部根据他的档案记录和个人请求,为他安排了新的职务。这时秦桧已任宰相,这些新任官员的敕书,照例都要经他盖印。及看到曹泳这一份时,想起往事,便问这一位是何处人?秘书回答:“此吏部拟注,不知也。”秦桧急于知道真相,“命于侍右书铺物色召见之,熟视曰:‘公,[秦]桧恩家也。’……”后面还有“命其子孙出拜”曹泳,及“骤用之至户部侍郎”等等。
据此可知,中央公证处即京师书铺在为选人办理档案审核验证时,都会同时抄录一份副本,至少有一份摘要,以备日后再为同一个人办理公证时查对,所以秦桧才有可能不通过吏部,照样可以从书铺里查到曹泳的籍贯履历,包括他何时得秀才功名、曾做过家庭教师等。进一步分析,甚至连选人办完公证后投宿何处,书铺亦有掌握,否则秦桧就不可能马上于“书铺物色召见之”了。距今千年以前的古代中国,就有如此功能完善细密的公证机关,这在国际公证史上应该是位居前列的。
徇私预防——“回避”制度
周朝是“世官”,就是父亲什么官,嫡长子什么官,和皇帝一样是世袭的。秦作为诸侯国的时候是“世官”与保举并存。这时期基本上只有贵族当官。
商鞅变法后贫民也有了当官的途径:当门客(李斯)、军功、考试(萧何)、学法律。统一六国后当门客做官基本没戏了,所以秦朝官员主要是建立军功和学习法律成为官员的。
汉初的官要么是秦朝留下的,要么是陪高祖打天下的,从汉武帝开始才有了“举孝廉”的官员推举制度。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但孝廉只是官员备选,只有“孝廉”才能当官,但孝廉们却不一定全都能当官。但汉朝统治后期,举孝廉也成了贵族游戏,没贫民什么事了。
曹魏开九品中正制,隋朝废
隋朝开科举制,当时确已有秀才、明经二科,唐时又增开了“殿试”“武举”。沿用至清朝(也有人说沿用至今……呵呵开个玩笑,真不是我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意见^^)。
考试自然比之前的制度好,虽然舞弊的、受贿的、腐败的、裙带关系的、结党的、读书读傻了不会实干的等等等等仍然大量存在与社会中,但是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没有好的监管体制,纯洁的官员队伍不可能存在;就算有有力的监管体制,绝对纯洁的官员队伍和绝对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东方人都是讲“人情”的,你只能尽可能的去追求“相对”的公平与廉明。
而历史也证明了科举制度的相对优势,更多的非官宦世家子弟、百姓、商贾子弟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虽然不乏只会傻读书的(尤其明清),但自隋唐以来,被科举考试带入官场的名臣能吏数不胜数,其优势和对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显而易见。
而考试制度的弊端,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完善,以求更加的公平。这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进行时……
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兴衰。原始社会的禅让制,在部落联盟未解体时,所谓选贤任能、公平竞争基本是一种朴素的想象。
夏商周奴隶社会施行世卿制,按照爵位选拔,建立在土地及政治资源占据上,基本是一种在贵族范围内的荣誉承袭。
春秋战国时期特别是商鞅变法后,争战频繁,军功晋爵盛行,但世官世禄依旧是主体。除此之外,招贤纳士、征辟除授、察举荐举、恩荫承袭、权力赀选、计吏拜官、技艺入仕、九品中正、世家门阀以及隋唐朝以来普遍采用的科举考试,是选官制度的历史性沿革。
可以说,从贵族世居高第,魏晋南北朝“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再到唐人感慨的“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世袭嗯恩荫居多。后来宋代之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选官模式越来越公平化。
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 察举制就是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征辟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皇帝征聘和府、州郡辟除两方面。前者多为名望高、品学兼优的社会名流,被征召者多为以要职。
辟除是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汉代辟除官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三公府辟除,试用之后,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出补朝廷官或外长州郡,故公府掾属官位虽低,却易于显达。一种是州郡辟除,由州郡佐吏,因资历、功劳,或试用之后,以有才能被荐举或被察举,亦可升任朝廷官吏或任地方长吏。
到了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成为主流。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晋升核心标准为门第。
隋唐之后,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产生了科举制。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隋文帝时分科考试,隋炀帝时设进士科,唐太宗时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设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但是,依照姓氏谱及门第地任官,也有很大影响。
宋元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大增;王安石变法改革科举,不考诗赋,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考试成绩好的可直接授官。其特点是程序更严密,录取人数大大增加,考试内容也更实用。
明清两代,科举内容教条化,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严格限制,为君主专制培养了忠顺奴才,但严重制约了中国科技、思想的发展。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
科举制之前,朝廷的选官模式及选拔方法,更多照顾的是世家大族和高门第地望的利益。根据唐宋变革论的说法,实际上也是中国从贵族共治走向官僚体制的内在过程,反映的是社会形态及文化模式的变化。
汉武帝为加强君主专职中央集权,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儒家思想。儒家主张,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方。即是察举制度中的举,人口不满十万的郡国三年举孝廉一人。不满20万每两年举一人,超过20万年举一人,40万年举2人,最高120万年举6人。因此孝廉就是两汉时期出仕的正途。
只要能做到其中一点就是优秀的人。但是“忠”平时没法体现出来,所以就只能选择容易做到的“孝”。很孝顺的人,大多数都是忠臣。
先秦以前主要是贵族世袭。汉代,传统世袭贵族消失,代之官学选才制,推荐制,察举征辟制,后期形成世家垄断的九品中正制。隋唐时科举制度逐步形成,到了宋代,他们都是候补官员,当地方县衙缺人手的时候,他们就有资格当官。所以说,看中进士就能做官了,等于跳进了龙门。
描述考上举人就有功名,成为老爷。县官等乡绅就会与之往来,赠送房产或银两。贡生,监生等国家都给俸禄,举人肯定更多,进士高于举人。首先是面试:个人仪表,举止,言谈等都是要考核的。韩愈就栽在这上面。据说他口吃,因此想做高官进入亲贵(三品以上)很困难。其次,根据应聘岗位不同,还要考核专业知识。
也就是说,能够对父亲孝顺的人,他一定不敢口出恶言。为什么呢?如果你口出恶言骂别人了,别人也会骂你,那也会让别人的愤怒之言返到你自己的身上。不辱没自己的身心,那么做官的时候一定能够对皇帝忠诚。国家都是忠臣,那么就可以长治久安,就可以天下太平。举孝廉是古代推荐人材的制度,德才兼备者可由民间向官府推荐录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