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的村干部一般会有部分被部分被推选,日常工作比较积极的,又乐于为村民谋福利的人,也会被推选,还有一些人是上级组织委派下来的,也会被推选。
1、上一届的村干部这一类人的特点是熟悉村里的情况,对于村里的大小事务都比较熟悉,而且村民也基本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也比较容易接受他们继续留任。
当然了,这种人必须是平时比较得民心的,要是平时仗着自己是村干部,就横行乡里,作威作福的,谁也受不了。这种人肯定没法再继续被推选,就算村委会的干部同意,村民也不会允许。
有时候,有一些村民还会发挥自己的监督权利,把这些村干部的违规行为向上级举报,比如聚众赌博等等。我们这边还发生过村干部赌博被抓,最后在村委被通报批评的实例。
2、平时热心服务村民的人这种人虽然之前可能不是村干部,但是并不会因为没有干部身份就忘记自己是村的一份子,反而在各种村活动的时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扶危济困等等,都能够不留余力地帮助村进行建设。
而且他们在平时的时候,也会积极跟同村的人打交道,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所以当村干部换届选举的时候,自然也会有很多人愿意推选这些人成为村干部,让他们继续发挥热忱,为村民谋福利。
3、上级组织委派下来的人村干部换届选择,也需要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比如镇政府等。某些村可能原先的干部思维老旧,只能“吃老本”却不能带领村民发家致富,而且还使得村子每况愈下。这种情况下,上级组织就有可能委派新的干部下来参与选举,这个干部可能是学成归来的大学生,也可能是当地村民外出学习了一定的知识与技能回乡发展的。
这些人要么是有丰富的知识,要么就是有扎实的技能,都是属于比较有能力,也是上级组织认为能够带领村集体走向更好未来的人。因此就被他们委派下来参与村干部换届选举。
不过由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虑,所以上面三种人都会被推选,但是被选中与否还是要看他们自己的个人魅力。比如在换届选举现场的演讲,是不是能够提出了足够打动村民的条件,说出来的改变村发展的方案计划是否可行等等。
村民虽然文化素养不高,但是起码的眼力劲还是有的,他们也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跟常识去判断,究竟哪个人能够带领自己发展得更好,再把选举票投给那个人。
所以每次选举,能不能真正拉到选票,也不是当过村干部,或者是上级委派了就行,而是需要村民人认可,才有可能被选上。
法律分析:任命一般是为公司任命,委派是上级部门委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周朝是“世官”,就是父亲什么官,嫡长子什么官,和皇帝一样是世袭的。秦作为诸侯国的时候是“世官”与保举并存。这时期基本上只有贵族当官。
商鞅变法后贫民也有了当官的途径:当门客(李斯)、军功、考试(萧何)、学法律。统一六国后当门客做官基本没戏了,所以秦朝官员主要是建立军功和学习法律成为官员的。
汉初的官要么是秦朝留下的,要么是陪高祖打天下的,从汉武帝开始才有了“举孝廉”的官员推举制度。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但孝廉只是官员备选,只有“孝廉”才能当官,但孝廉们却不一定全都能当官。但汉朝统治后期,举孝廉也成了贵族游戏,没贫民什么事了。
曹魏开九品中正制,隋朝废
隋朝开科举制,当时确已有秀才、明经二科,唐时又增开了“殿试”“武举”。沿用至清朝(也有人说沿用至今……呵呵开个玩笑,真不是我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意见^^)。
考试自然比之前的制度好,虽然舞弊的、受贿的、腐败的、裙带关系的、结党的、读书读傻了不会实干的等等等等仍然大量存在与社会中,但是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没有好的监管体制,纯洁的官员队伍不可能存在;就算有有力的监管体制,绝对纯洁的官员队伍和绝对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东方人都是讲“人情”的,你只能尽可能的去追求“相对”的公平与廉明。
而历史也证明了科举制度的相对优势,更多的非官宦世家子弟、百姓、商贾子弟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虽然不乏只会傻读书的(尤其明清),但自隋唐以来,被科举考试带入官场的名臣能吏数不胜数,其优势和对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显而易见。
而考试制度的弊端,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完善,以求更加的公平。这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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