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
扩展资料察举制主要是依靠中央的三公九卿、郡守、列侯以及地方上的高级官员, 从平民或低级官吏当中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在道德、品行、才能方面符合当时统治阶级需要的人才入朝为官。
选的对象为没有官职的读书人,拔的对象是下级官吏。按规定,他们都必须是品德高尚、学识才干出众的人。由下而上推举官吏的办法,在秦代已有,但作为完整选士制度的察举制,则是在西汉时期才开始确立。
征辟是汉朝封建统治者为搜罗人才、以加强统治而采取的特别措施,尽管由此入仕者的数量不多,但它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本不愿为官的硕学名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中来,而且统治者也可以籍此沽得求贤之名。所以征辟作为对察举制的补充,它和察举一起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总体。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举孝廉是一项定期的选拔,到了东汉时期,甚至成了做官的一种主要途径。下面是关于举孝廉的相关介绍,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举孝廉是什么意思
孝廉即“至孝至廉”之人,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举孝廉是汉朝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其创立者为汉武帝。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诏令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人。后来,又规定全国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举孝廉”,并成为汉朝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或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朝廷根据考察结果,给予孝廉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一般情况下,孝廉都能被授予大小不一的官职。
举孝廉的利弊举孝廉有利的一面。太学生(受教育)——皇宫侍卫,补郎或者补吏(行政实习)——举孝廉(被选拔)——考试(合格后入仕)。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把那些有能力的人员选了出来。使得原来被补吏的太学生,依旧有升为做官的机会,而不仅仅是一个吏。这些人中,虽然还有一部分是贵族子弟,但更多的是贫寒子弟。这就使得原本把持在贵族、功臣、富豪手中做官的权力,转移到了更大的范围之内。普通人通过在太学的刻苦学习,有了为吏为官的机会,寒门子弟有了上升的通道,国家也可以选到真正的人才。这是举孝廉的有利的、积极的一面。
举孝廉不利的一面。但这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到了最后,却完全变形,已经失去了选拔人才的作用。“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原先西汉时期,只需要官吏六百石以上者,为父母服丧三年。而到了东汉,即使是普通人也要服丧三年。那么,为了突显自己的孝道怎么办呢?只有服丧六年甚至二十几年者,为的就是获得名声,从而入仕做官。后来甚至发展到,为自己恩主(推荐他去做官的人)服丧,甚至也达三年之久。一些人为了入仕做官,十分注重人际关系,注重和恩主的关系,形成人身依附,对个人尽忠而不对国家尽忠。社会知识分子都沉迷在这种虚伪的环境中,更遑论其他人了。这也说明,举孝廉这个选举制度后期已经变质,自然会被其他选举制度替代。
“举孝悌廉洁及第”这句话是古代中国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中的一句,其中“举”是指选拔,“孝悌”是指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廉洁”则是指公正无私、清白廉洁。
这句话的意思是,通过选拔那些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同时具有公正无私、清白廉洁的人来担任官职。这种选拔制度旨在鼓励人们注重品德修养,同时强调官员应该具备公正廉洁的品质,以保证政治清明和社会稳定。
汉朝的选官制度经历了怎么样的变化?察举征辟制的建立
在汉朝初期,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按照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了任级官吏,因此汉景帝以前有“吏多军功”之说;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
郎官的职责是守卫宫殿和做皇帝的侍葱,经过一段时间,中央或者地方官员有缺额,就可以从郎官中选用。郎官大多出自于任子和赀选。
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三年就可以保举其子弟一人为郎官或者是太子洗马、舍人等官,称为任子。赀,就是钱财资产。汉朝初期规定拥有资产十万钱以上,而又不是商人的,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财产,就可以任郎官或者做一般的官吏,称为赀选。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汉武帝时期,军功贵族地主已经没落,郎官大多出自“任子”和“赀选”,难以选拔到真正的人才。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西汉王朝的统治基础,汉武帝搬行了一套新的选用官吏的制度,注意选拔人才充实官僚机构。
因此汉武帝即位以后,除了沿用上述的制度以外,又建立了新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第一个是察举制。在汉文帝时期,已经有了贤良、孝廉之选,但并未形成正式的制度。汉武帝时开始明文规定下来,凡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
在元光元年的时候,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从此以后郡国每年推举孝廉的察举制正式确立。除了孝廉一科为察举取士的举主要科目,汉武帝还不定期地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举取士,以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优秀人才。
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官员,一般都在郎署任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
第二个是征辟制。征辟制包括皇帝征辟和公府、州郡辟除两部分。征就是征召,指皇帝直接征召有名望的贤良之士,以备顾问,或者唯以正事,征调不定期举行。
第三个是上书拜官。与征辟制相配合的还有“公车上书”之制,天下吏民上书言事,如有可取者,即以其所长,授以郎中、给事中等官职。汉武帝时期上书自荐者达千人之多,代表人物有主父偃和东方朔等。
第四个是选用博士弟子。元朔五年的时候,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为五经博士设弟子员,每年考试,凡能通一经以上者,可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得甲等者可为郎官。
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人,始称“汉之得人,于兹为胜”,从而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封建统治机构。
汉朝。汉朝的的人才选拔制度是“举荐制”,而举荐的标准就是”孝廉“,因此也称举孝廉。
汉朝是个十分重视”孝道“的王朝,你看他们的皇帝的庙号都有个”孝“字,”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孝灵帝“等等。
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中华民族尊奉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孝道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
舜是中国古代守孝的第一君主。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孝敬父母为核心的孝道文化。传说很久以前我国有个君主叫舜。舜出生在一个穷苦家庭,年幼丧母,父亲是瞎子。后来父亲又娶后妻,生一子叫象。从此后母常虐待舜,后来连父亲也讨厌舜。每当父母发狠心要杀死舜时,舜只好逃跑。可当父母生病需要人照顾时,舜又回到他们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当舜在历山的农田耕田时,竟有大象跑来帮他犁田,小鸟飞来替他播种。后来,尧帝发现并提拔了舜,让舜协助自己来管理国家大事。舜在尧手下干了28年,做过各种各样的官,都很称职。最后,尧把帝位传给了舜。尧之所以选中舜为帝位继承人,就是因为舜不仅有才干,而且是个大孝子。可见,把孝亲敬老视为最崇高的美德,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是自远古就沿袭流传下来的,并时代相袭、贯穿百代。
如周代将孝道作为人的基本品德。当时提出的“三德”[至德(道)、敏德(行)、孝德]“三行”(学孝行,以亲父母;学友行,以尊贤良;学顺行,以事师长)。成为社会道德教化的核心内容;春秋时期强化礼教。《左传》中有“六顺”: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孔子继承了商周的伦理思想,创建了独特的以仁为核心的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作为道德的根本。强调“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孟子发展孔子思想。以“人性善”论为理论基础,提出仁、义、礼、智(亦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孝、悌、忠、信。孟子说:“世俗所谓不孝有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欲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朱熹是后汉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朱熹在继承儒家传统思想的基础上,吸收、融合了佛道思想,构成了一套系统的、严密的、哲理化的道德教育思想,他提出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他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作为“五教之目”。朱熹把学校教育分为小学(8~15岁)、大学(16岁以后)两个阶段,无论小学大学,都以“明人伦”为目的。他主张小学要学习“洒扫、应对、进退之节”,遵守“孝、悌、忠、信”等道德规范。大学要“明明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20世纪初,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进一步提出“道德革命”、“家庭革命”口号。孙中山提出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八德目的道德规范,重新解择并赋予其民主主义的新内容。
综上可见,孝道贯百代,上下五千年。孝道已成为了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百代相传的优良传统与核心价值观。为了维护、形成这个孝道传统,在周朝,每年举行一次大规模的“乡饮酒礼”活动,旨在敬老尊贤。礼法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有食肉的资格,享受敬神一样的礼遇。春秋战国时,70以上的老人免一子赋役;80岁以上的老人免两子赋役;90岁以上老人,全家免赋役。在中国民俗中,还有隆重的老年仪式礼。在民间60岁的老人可以接受儿孙的祝寿;在宫廷中,则有皇帝亲自主持尊老的礼仪。东汉时期,皇帝带头倡导养老敬老之礼。清朝年间还举行过大型的尊老敬老活动——千寿宴。康熙六十一年(1722)正月初二,在乾清宫宴请65岁以上的老人,共有1020人。筵席上,老人和康熙平起平坐,皇子皇孙侍立一旁,给老人倒酒。康熙还即兴赋诗,名曰《千叟宴诗》。为保障崇孝风尚固化,历代皇帝采取褒奖孝行、劝民孝行的各种举措。汉文帝时,诏令天下郡守,推举孝廉之士,授以官爵;隋唐开始实行的科举制度中,均专门设立孝廉科名。在整个封建时代,《孝经》是国家规定的教材,开科取士的考评依据。小孩子从入学起便从童蒙教材《三字经》、《弟子规》中诵读“首孝悌,次见闻”。此外,严惩不孝。隋唐后的刑律皆将不孝列入等同谋反不予宽赦的“十大恶”之中。杀父母者历代皆凌迟处死。明律中,凡不顺从父母致使父母生气的事皆视为忤逆,可告于官,要打板子直至判刑。民间流传的“打爹骂娘,天打雷劈”,表明不孝者皆为世人所不齿,天地所不容。
“百善孝为先”,“夫孝,德之本也”。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文化,“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又是和谐文化,中国特色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理应承继这份道德遗产,发展这份优良传统,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伦理精神与道德规范。
周朝是“世官”,就是父亲什么官,嫡长子什么官,和皇帝一样是世袭的。秦作为诸侯国的时候是“世官”与保举并存。这时期基本上只有贵族当官。
商鞅变法后贫民也有了当官的途径:当门客(李斯)、军功、考试(萧何)、学法律。统一六国后当门客做官基本没戏了,所以秦朝官员主要是建立军功和学习法律成为官员的。
汉初的官要么是秦朝留下的,要么是陪高祖打天下的,从汉武帝开始才有了“举孝廉”的官员推举制度。中央和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向朝廷举荐道德学问优异又有议政能力的,规定每二十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但孝廉只是官员备选,只有“孝廉”才能当官,但孝廉们却不一定全都能当官。但汉朝统治后期,举孝廉也成了贵族游戏,没贫民什么事了。
曹魏开九品中正制,隋朝废
隋朝开科举制,当时确已有秀才、明经二科,唐时又增开了“殿试”“武举”。沿用至清朝(也有人说沿用至今……呵呵开个玩笑,真不是我对公务员考试有什么意见^^)。
考试自然比之前的制度好,虽然舞弊的、受贿的、腐败的、裙带关系的、结党的、读书读傻了不会实干的等等等等仍然大量存在与社会中,但是这是不可避免的,如果没有好的监管体制,纯洁的官员队伍不可能存在;就算有有力的监管体制,绝对纯洁的官员队伍和绝对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东方人都是讲“人情”的,你只能尽可能的去追求“相对”的公平与廉明。
而历史也证明了科举制度的相对优势,更多的非官宦世家子弟、百姓、商贾子弟有了进入仕途的机会。虽然不乏只会傻读书的(尤其明清),但自隋唐以来,被科举考试带入官场的名臣能吏数不胜数,其优势和对社会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显而易见。
而考试制度的弊端,历朝历代都在不断完善,以求更加的公平。这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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