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施行的是察举制,分两种:孝廉和秀才(为避讳,后也叫茂才)。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以至有民谣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特别是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唐朝实行科举制。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这是一种人才选拔性考试。这种制度相比于以前的取士制度是大大进步的,以后亦绵延数代。
二者的不同有很多,如它们的时代背景,具体内容,实行方法,产生的影响等方面。
联系现实的话,当然是考试更公平更容易得到人才,更能体现公平竞争的精神啦,推举容易导致任人唯亲结党营私,由谁推举,以何为凭,都有很大问题。考试的话,大家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机会均等,相对而言,公平多了。
我们现在的升学考试制度,虽然说不上有多好(其实对学生而言,真的挺不好的,压力大,竞争力大),但起码它比较公平,给了所有人机会。
在没有更好的制度出来之前,这算是好的,当然,最好快进行人性化改革,中国的学生太不容易了,素质教育,离我们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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