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古代所谓的武举是怎样进行的

请问古代所谓的武举是怎样进行的,第1张

  我国历史上的武举制度创始于唐代。武则天长安二年(700)“诏天下诸州宣教武艺”,并确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为天下武士举行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武职。①一般认为,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武举”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后,武举考试为大多数封建王朝所承袭,成为封建国家网罗武备人村的重要制度。

  唐代武举偏重于技勇,重点是马上枪法,而整个制度还不够完备,只能说是武举的创制时期。宋代开始,武举被纳入整个科举体系之中,确定了三组考试的程序和外场考武艺、内场考策论兵书的考试办法,武举制度臻于规整。元代武举废止不行。武举的兴盛是明清两代,特别是在清代。

  明朝武举创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没有确定下来。直到成化十四年(1478),才根据太监王直的建议,以文科为例,设武科乡、会试。弘治六年(1493),定武科六年一试,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准试弓马。后又改为三年一试。考试内容主要是马步弓箭和策试。万历末年曾有过一次实行改革的议论,有朝臣主张设“将材武科”,初场试武艺,内容包括马步箭及枪、刀、剑、戟、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显然易见,这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提议,可惜并没有引起朝廷重视,只是说说罢了,否则将会产生极为深远的历史影响。②崇祯四年,参加武会试的举子中,能运百斤大刀者只有王来聘、徐彦琦两人,发榜后徐彦琦榜上无名,议论腾起。当时正“锐意重武”的崇祯帝认为有人作弊,将考官、监试御史等一大批官员下狱、撤职,令倪元路、方逢年等主持复试。复试后选取百人,依照文榜例,分三甲传胪赐宴。崇祯亲自调阅前三十名试卷,钦定一甲三人,王来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状元,授副总兵职。明代武举一直没有殿试,也没有设立一、二、三甲的区分和鼎甲名号。正式有武状元之设,王来聘是第一人。③明代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所以,明代武举出人不多。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难得的文武通材。《明史》本传说他“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射。”据清人王应奎说,熊迁弼先中万历某科湖广武乡试第一名,后弃武就文,又中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广乡试第一名,明年登进士。“于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两解世间无。”④这在历史上的确是独一无二的事情。

  清代情况大不相同。从制度上看,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并无多少变化,但重视程度大大超过明代。清代武官虽然仍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举次之,但科举出身者数量不断增大,在军中占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国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严密,录取相对公正,因此,民间习武者对武举考试趋之若鹜。清代武举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产生了不少杰出人物。

  清代武举一依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

  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头名是武状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堤及第”资格。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殿试的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自然状元是出尽了风头的,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了。

  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于守备等营职。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的变更。

  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常额以外,也增加一点“恩额”。

  这类“恩科”、“恩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无非笼络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考试办法差不多与明代一样,分一、二、三场进行。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一场试马上箭法,驰马三趟,发箭九枝,三箭中靶为合格,达不到三箭者不准参加二场。乾隆年间,一场又增加了马射“地球”,俗称“拾帽子”,专为考察伏射能力。二场考步射、技勇。步射九发三中为合格。所谓“技勇”,实际上主要测膂力。一共三项。头项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号,另备有十二力以上的出号弓。应试者弓号自选,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满为准。二项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号,试刀者应先成左右闯刀过顶、前后胸舞花等动作。刀号自选,一次完成为准。第三项是拿石礩子,即专为考试而备的石块,长方型,两边各有可以用手指头抠住的地方,但并不深。也分为三号,头号三百斤,二号二百五十斤,三号二百斤。考场还备有三百斤以上的出号石礩。应试者石号自选,要求将石礩提至胸腹之间,再借助腹力将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献印”,一次完成为合格。凡应试者,弓、刀、石三项必有两项为头号和二号成绩,三号成绩超过两项者为不合格,取消三场考试资格。⑤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人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最初是考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题写一篇议论文。顺治时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目选自四书和兵书。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策题出自《孙子》、《吴子》、《司马法》三部兵书,论题只从《论语》、《孟子》中出,考试难度有所降低。乾隆时,又改为策一题,论一题,题目都选自《武经七书》。到嘉庆年间,考虑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论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场成绩突出者又往往败于内场,于是干脆废除策、论,改为按要求默写《武经七书》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这样一味迁就,使内场考试的水平越来越低,最后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当时社会上歧视武人之风很盛,经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们看成纤纤武夫,武举的社会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著名学者赵翼有一段记述,最能反映武举内场考试的实情,也反映了当时文人对武人的轻蔑:

  “武闱但以弓马技艺为主,内场文策不论工拙也。余尝主顺天乙酉科武乡试,其策有极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盖缘夹带小本字画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誊讹错耳。又如‘国家’字应抬高一字,则凡论古今地名处,如‘国家四郊多垒’、‘社稷危亡’之类,亦无不抬头。武生自称‘生’,则应于行内稍偏,乃又将‘生人’、‘生物’、‘生机杀机’之生字,一概偏在侧边。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场已挑好‘双好’字号,则不得不取中。幸武闱无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实际上康熙注意到了科举文武分途不利于造就兼备人材的问题,他曾要求打破考试中的传统界线,允许文武生员举人交叉考试,武科举人可以改考文科进士,文科举人可以改考武科进士。康熙认为:“如此则各得展其所学,文武两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个清代,文武交叉考试者寥寥无几。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垒森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长的人材也就越来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试制度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材,却很难造就出云文云武的博通人材,应该说这是科举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后期政坛上出将入相人材日见匮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讲考试办法,是会试一级的,乡试、童试的考试办法与会试大致相同,只二场弓、刀、石的份量相应降低,马步射降为九发二中为合格。

  清朝对武科乡试、会试的录取额有具体规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规定,武乡试录取名额约为文乡试的一半,全国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隶),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会试录取名额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录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间。康熙十八年定额一百名,后来又规定不拘定额,特别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额,只按考试成绩,奏报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临时酌定录取人数。酌定时也要考虑到各省都有名额,但一甲、二甲只依据成绩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每科参加会试的武举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时多到两千人左右,进士录取额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计,那么录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几人中取一名,显然,考取武进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举人,雍正年间曾规定按路程远近发给回家路费,多则十两,少则四、五两。而大部分武举人,按规定可到兵部注册,由兵部依据个人成绩分三等授予武职,也可以到本省军营中效力。总之,只要有一个武举人资格,就算有了进身之机,同样也有逐步升迁的机会。

  清代武举制度与大清帝国相始终。鸦片战争以后,频繁的御侮战争中,早就显露出武举人材不能适应新的战争,除了长矛大刀与坚船利炮之间的差距外,更重要的还是基本素质和军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陈规,玩岁愒日,武举考试竟一直被延续下去。光绪二十一年,荣禄首先提出废止武举考试,他说:“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习非所用,与八比试帖之弊略同。积弱之端,未始不由于此。”⑧他主张各省创设武备学堂,以西洋军事课程培养新式军人。然而荣禄的倡议并没有得到大多数朝臣的响应。一拖便是几年,光绪二十四年照例举行武举会试——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武会试。不久,要求改革的呼声又一次响起来,“内外臣工请变更武科旧制,废弓、矢、刀、石,试枪炮。”然而依旧未能实行改革。⑨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武举制度才终于被宣布废止。可惜这已经太晚了,仅仅十年后,大清帝国便宣告灭亡了。

唐代的科举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每年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

由于常举和制举选拔人才的目的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考生来源、考试方法上有很大区别,而常举以其长期性、固定性的优点成为了科举中最重要的部分。

最重要的科举内容是常举,常举的主要科目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

秀才一科要求对有关国家的大政方略问题,作策论五篇。旨在选拔一些具有宏观全局意识的高级人才,因此对考生要求非常高。

如果被推荐而来而未能得,所荐州长官甚至还要受处分,以至于后来参加考试人数非常少,唐高宗时曾被停止过,此后也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

扩展资料:

通过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中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从而使整个社会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内在运行机制。

科举制度造就的士绅阶层保持了中国传统社会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平衡,科举制度造成的社会流动机制,使中国农村有着自主性的文化系统。

除了这些方面的魅力之外,科举制度是一种权力的流动,使得中国古代社会保持一种权力的上下流动和上下平衡,这种流动和平衡往往是社会承载力的体现,可以展现一个社会的活力和张力。

参考资料:

-科举制度

会试及格后进入无淘汰的殿试,排出三甲名次,一甲三人,和文科举一样有状元、榜眼、探花之名。武乡、会试都分内、外三场。首场马射(35步远靶子,10发3中),二场步射(80步靶子,10发2中)、技勇(拉硬弓、舞大刀、掇重石),三场是内场,考策、论(首题用《论语》、《孟子》,次题用《孙子》、《吴子》、《司马法》)。

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设武科考试,由兵部主考,课试方法如文职明经、进士考试之制。武科考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以及马枪、翘关、负重等,从考生中录取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气且可为统帅者。如文职官吏要求参加武选,则取身高六尺以上、年龄四十以下,强勇且能统率部队之人。

清朝亦设武科,考试分内、外场。外场试马步射及弓刀,及格后入内试《武经》。清末,火器在军事上应用日广,旧式作战方式和技能已过时,武科考试内容已陈旧。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武科考试正式废止。

公元702年,武则天下诏“教人习武艺”,颁布考试方法,武举制度由此确立。至宋代武举制度日渐完善,一直延续至清朝。武科举的目的,不仅是选拔一位武艺超群的状元郎,而是一群能够为国领兵的武官。同擂台比武相比,武举的考试程序要复杂得多。一名有志于通过武举做官的人,必须经过层层筛选,从州县里的初试至中央考试,再到皇帝面前的御试,一级级考上去,才有可能扒得着入仕的门槛。

真实的武举远不如小说里的武举那样简单精彩。小说里常常是英雄的舞台,力拔头筹的状元郎转眼间便可挂帅出征,眼见得便是国家的擎天一柱;而真实的武举里,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切都平平淡淡。真实的武举考试,参加武举的,有立志于保家卫国的壮士,有承袭家业的武官子弟,也有在文科举中屡试不第、希望从武举中侥幸登第的落魄士人。形形色色的举人会集在武举的试场中。考取之后,新进士们很快便融化在庞大的武官群体之中。他们从底层做起,一步一步升迁。

武举的发展、完善,是在宋朝。以宋朝为例,一个宋朝的子民,若想参加武举考试,首先必须得到某些特定官员的推荐。宋朝武举最初一级的考试,叫作“解试”。武举的“解试”在首都举行,由兵部对全国各地的考生统一考试。举人如果想进京参加解试,必先获得“举状”,就是推荐书,其内容不外乎是担保该生身体健康、武艺超群、政治可靠之类。举状之外 ,考生还必须出具“家状”,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年龄、籍贯、父祖姓名等等。考生持“举状”和“家状”,到兵部报到。经核实无误,报名正式完成。

解试在首都举行,并且必须有人推荐方可报名,这是武举特有的规定。宋代文科举的解试是在各地举行,由地方政府主持,考生不须持任何推荐,可直接“投牒自荐”,自由报名。文武科举之所以存在上述差别,主要是因为宋朝的统治者害怕老百姓拥有武力,因此,对于以选拔军事人才为目的的武举,不能不别设藩篱加以限制。具有推荐武举人资格的官员包括中央禁军的将领和各地驻军的统兵官,掌握舆论导向的谏官和负有监察责任的御史,中央各机关的主管官员,诸路安抚司、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的长官。在北宋与辽、西夏交界的河北、河东、陕西三路,有资格推荐武举人的官员扩大到州级地方行政长官。总之,具备推荐资格的官员以文官为主,而这些文官几乎全部是从文科举入仕的。

获得解试推荐资格的武举人应在六月底以前到兵部报名。八月中旬,武举解试举行。分两大部分:弓马和文章。先试弓马。弓马考试亦分两场:头一场试“步射”,第二场试“马射”。弓马考试由马军司负责。马军司全称是“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是统管全国骑兵的机关。步射合格的举人要当着教官的面,亲笔将自己的“家状”书写一遍,以便查验真伪。弓马考试合格后,是文章考试。也分两场,一场考策部,另一场考对兵书的记忆功夫。文章考试结束后,须将文字考试合格者的试卷同举人亲书的“家状”相对照,笔迹相同才能录取。

通过解试的举人将在次年正月或二月参加“省试”。省试内容大致与解试相同但文字考试方面采取“弥封糊名”,以防作弊。

省试后便是最高一级的殿试,在三月举行。皇帝是殿试名义上的主考官。考试先由皇帝检阅武举人的骑射,然后考一场策论。偏向于仪式化。事实上,所有参加殿试的武举人基本上都能通过殿试。殿试只是重新划分录取名次,以示“恩出自上”。

殿试之后,接下来便是热热闹闹的赐第、授官典礼。

明代的武举,最初只有“乡试”、“会试”两级,直到公元1631年才增加殿试。到清朝,武举考试分为四级“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公元702年,武则天创立武举的时候,武举考试较为简单,只考武艺和膂力,整个考试就像一场演武竞赛。至宋代时,谋略文章进入武举考场,但宋人重文章而轻武艺,使武举走向文弱化。这一特征直到明朝依然存在。到了清朝时,弓要拉满、刀要舞花、石要离地一尺,使武举终又变成武艺的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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