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官员已经完全是世袭的了,很多士阶层的人,游走于各国,依附于君主或权贵,成为官员,与君主成为雇佣关系
秦朝的军功赐爵也是重要的官员补充手段
再就是由权贵推荐做官,这个主要适用于权贵手下的门客
到了汉初,选官只要有任子和赀选,任子是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职三年,可以推荐子孙一人为郎官,赀选是除了商贾,凡家产达到一定标准,并向官府交纳一定财产,也可以做官
爵位的授予世袭是历朝都有的,除此之外,汉朝官职,自上而下成为征召制,自下而上成为察举制,由汉至隋,官职没有太大变化,基本是这几种交互发展,魏晋的九品中正制值得一提,但也是察举和大地主大官僚结合的产物。隋朝,科举制的出现使中国传统官制发生根本改变,唐朝时科举制完善,增加科目,宋朝时,进一步完善,实行糊名法,防止舞弊。明清两朝,科举制已十分成熟,只是统治者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大兴八股,钳制知识分子思想,束缚了科举制的作用,再加上腐败屡禁不止,使科举制未能为中国社会的根本改造贡献力量。但西方的现代公务员制度,正是受中国科举制的启发而创立并完善的。
(1)①世卿世禄制;②推举制:③考试成绩。 (2)就推举制而言,推荐者若出于公心,举贤不避亲,也能选拔到优秀的人才,但它容易使推举人与被推举人之间结成特殊的施恩、报恩关系。就科举制而言,普通士人原则上皆可参加考试,扩大了统治基础,但若考试内容不恰当,也不能反映出真才实学。 |
1、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
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3、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
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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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意义重大
选官用人是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 “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选举发展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
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
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汉朝选官是由地方选举,例如举孝廉。也可皇帝直接委任地方名流执掌政事,汉朝后期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局面。
魏晋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最初是推举制,到春秋战国时是世袭制;秦朝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地方是皇帝直接任免;西汉实行察举制和皇帝征召,东汉察举盛行,豪门世族及声望更加重要;三国两晋南北朝主要是九品中正制,出身成为主要因素;隋后基本以科举制为主。 这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中央集权制及君主专制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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