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举制在开始是也推举了一些人才,但是后来就变了,一般没有关系的人难以进入仕途,这出现了用人唯亲的现象,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科举制更注重一个人的才华,学识,能够让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通过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有助于社会的安定,也提高了官员的素质。总的来说,科举制更加公平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各个朝代的科举制度是不一样的,我说一下清朝的。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进士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
1、历史分析方法要求从特定的历史背景出发,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的是非功过进行具体的、全面的考察。要尊重历史事实,如实反映历史人物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如实反映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和历史地位。
无视历史人物的历史局限性,过分夸大、美化或拔高古人是不对的;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用现代人的标准苛求前人也是不可取的。
2、在阶级社会中,贯彻历史分析方法与坚持阶级分析方法是一致的。在阶级社会中具体地考察社会历史条件与历史人物的关系,必然包含分析一定的阶级条件和历史人物的关系。阶级分析方法要求把历史人物置于一定的阶级关系中,同他所属的阶级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和评价。
一定的阶级总是要推举或产生出自己的代表人物,以表达自己的利益和愿望,因而历史人物的作用受到阶级的制约;历史人物的沉浮,也往往同他所属的阶级的兴衰息息相关。
3、在评价无产阶级领袖人物时,同样应该坚持历史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方法,一方面,要高度肯定他们带领人民群众推动历史发展的伟大功绩;另一方面,又应指出他们在认识和行动上所存在的历史局限性,包括不回避他们的失误和错误。
扩展资料:
运用案例:
1、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对为什么路易·波拿巴这样“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作了精辟的阶级分析,堪称用历史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方法来评价历史人物的典范。
2、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评价历史人物作了精辟论述。他指出:“不能把历史顺境中的成功简单归功于个人,也不能把历史逆境中的挫折简单归咎于个人。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认识水平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干出只有后人才能干出的业绩来。”
推举制度很容易受到个人喜好等主观因素和金钱诱惑等不良因素的影响,从而形成推荐的不公平性,不仅不利于官场的净化及百姓的生活,也容易形成氏族对政治的垄断,不利于国家的选才。
科举制度改善了用人制度,最大的优点是公平公正。使得有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任职。使得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既利于提高官员的素质,又缓和了社会的矛盾。
1953年,世界和平理事会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开会,号召全世界人民纪念世界四大文化名人:屈原、哥白尼、拉伯雷、何塞·马蒂。
1屈原(前339?—前278?)
战国末期楚国人,杰出的政治家,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骚型”艺术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2哥白尼 (1473-1543年)
波兰天文学家,日心说的创立者,近代天文学的奠基人。
主要贡献:创立了日心地动说,写出“自然科学的独立宣言”——《天体运行论》。
3拉伯雷(1494年—1553年)
出生在法国中部都兰省的希农城。
拉伯雷最为后人称道的是他的长篇巨作《巨人传》。1532年,《巨人传》第一部出版,一年后又出版了第二部,署名是那西埃。书出版后,受到了城市资产阶级和社会下层人民的热烈欢迎,但又受到了教会和贵族的极端仇视,并被法院宣布为禁书。
《巨人传》揭露了中世纪教会的黑暗和腐朽,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个性解放的追求。在拉伯雷的理想社会里,人性是善良的,人民是纯朴的,他的理想的行为准则就是:“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在读拉伯雷的《巨人传》时,人人可以快意地笑,爽朗地笑,尽情地笑,他因此被人们誉为“伟大的笑匠”。
4何塞·马蒂(1853—1895年)
古巴卓越的诗人、杰出的民族英雄、伟大的思想家。
马蒂在古巴、拉美乃至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是拉美现代主义的开路先锋,他的诗篇《伊斯马埃利约》、《纯朴的诗》和《自由的诗》,他的散文《我们的美洲》、《美洲我的母亲》《玻利瓦尔》等在古巴和拉美脍炙人口。
同时, 马蒂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是古巴的民族英雄。他从15岁起就参加反抗西班牙殖民统治的革命活动,42岁便牺牲在独立战争的战场上,他短暂的一生完全献给了争取祖国独立和拉美自由的事业。
一、我国历史上的人才选拔制度
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是为政之本。在我国通过一定形式选拔、考核并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做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在原始社会,选贤任能成为推举首领的主要方式在氏族社会曾长期存在。“能者”,是指有某项发明或专长者;“贤者”是指用氏族的传习衡量,品德高尚者。原始社会末期,被推举为联盟首领的接班人,除了才能出众,其道德高尚也是被考虑的重要因素。
夏商西周是我国奴隶制国家由诞生到发展直至鼎盛的时期。这一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诸如兴办官学选才制、“乡兴贤能”制、贡士制、世卿世禄制等,主要是采取世卿世禄制。在这种制度下,只有王公贵族子弟才能世代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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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和秦汉时期主要实行“察举征辟制”。察举制是通过地方官的考察、推荐,将一些符合朝廷要求的人才推荐出来,供朝廷直接任用或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再加以任用。所谓征辟制,就是皇帝直接下诏“征召”人才为官和政府行政长官自行“辟除”(聘任)属员制度。征辟者无需考核即被授予高官。察举制度和征辟制度,虽然比夏商西周的“世卿世禄”制有进步,也选拔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治国的人才,但由于缺乏客观的人才选拔的标准,加上有荐举权的官吏营私舞弊,滥用职权,以至于出现了“权贵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常以穷退见遗”[①]的现象。甚至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反常现象。这首古谚谣深刻揭露和无情嘲讽了荐举制的弊端。这种现象到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时发展到了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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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比汉代多了一条以推荐考核为选官途径的“九品中正制”。它是在对东汉察举制的反思与损益的基础上创设的,但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选举大权几乎全部被盘踞朝廷的士族高官所垄断,而品第士人的标准也就逐渐舍弃才德,不论贤愚,专讲家世门第。南北朝后期,察举制实施的重心开始向考试方面转移,依靠门资选士的九品中正制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腐败局面。于是,时代呼唤一种新的、相对合理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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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隋唐到明清,我国推行科举考试制度约1300年。正如清代著名学者张之洞所说:“取士之法,自汉至隋为一类,自唐到明为一类……汉魏到隋,选举为主,而亦间用考试……;唐宋到明,考试为主,而亦参用选举。”[②]科举考试制度的创造性,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考试制度表明了中国封建时代以知识选拔官员标准的确立,这在一千多年前的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创举。在此之前,从察举制重长官意志和重知识的结合,征辟制度重声名,至赀选制重金钱,九品中正制重血统、重家世,古人经历了数以千年的探索,终于找到了一种新制度。它排除了察举制度中长官意志起决定作用的成分,保留了其中重知识的标准,终于通行了千年之久,体现了它长久的生命力。其二,考试制度体现了选拔官过程中的公正,平等的原则。当然,在阶级社会中,平民子弟不可能“公正”地受到教育,自然不可能公正地受到选拔和任用。这里所说的公正,是指在统一的知识标准下,科举制毕竟为庶民子弟的入仕提供了可能。据潘光旦、费孝通对近世900名进士的研究,明清时代的一半进士来自农村,科举考试是我国历史上具有一定平等竞争的选官制度。其三、各王朝所建立的具有一套完备的考试方法和惩戒舞弊的规定,如锁院制、糊名制、回避制、复试制、殿试制、校验制等,科举考试由礼部(有时也为吏部)主持,但有检察机构进行监督。考官因徇私舞弊、违犯考试规条,轻则流放、革职,重则斩首。这都是对封建官僚特权的严格约束,体现了公正的原则。其四、建立了选拔的程序。科举制下,至明清已形成必须循序而进、不可逾越的四个步骤:一是童试,也称“小考”、“小试”。包括由知县主持的县试、由知府主持的府试、由学政主持的院试三阶段。童试三年两考。院试合格者称“秀才”;二是乡试,又称乡闱,即省级考试。在各省省城举行,每三年举行一次。凡属本省生员和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考官由皇帝临时任命,合格者称为“举人”,获做官资格;三是会试,即部级考试,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每三年一次,各省的举人以及国子监的监生皆可应考,合格者称为“贡士”,也叫中式进士,其名额以300名为常,第一名称“会元”;四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试策问,当场交卷,参加者均称为“进士”。出榜分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可做翰林官,二、三甲经“馆选”合格后,还得进翰林院修业三年,再根据成绩授官。严格的多次筛选,大体上保证了公平竞争和择优选官。通过前两种考试只是取得了参加更高一级考试的资格。考中进士者,不是马上即可做官,也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做什么官,到什么地方任职,还要由吏部分发。由于以上特点,使得一般平民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成为官僚系统的成员,即所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促进了知识分子的流动,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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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的消极作用:一是强化了士人的官本位思想;二是由于时代的限制,科举制重知识这一本是积极的原则被限制到极小的范围内。所谓知识,实际只是儒家经典的一个内容,几乎没有自然科学;其方法照搬八股文,难免刻板。随着封建制度走向衰落,中国逐步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它的种种弊端也就暴露无遗。八股取士制,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始诏停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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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借鉴了中外人才选拔制度的优点,剔除了中外人才选拔制度的缺点,创建了以考试权独立为核心的文官考试制度,取代了八股取士的制度。文官考试制度,首创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正式推行于北京政府时期,而考试权的独立完成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一)文官考试制度。高等文官考试是国家最高一级考试,由考试院举办,及格者分发中央和地方机关以荐任级任用。高等文官考试,北京政府举办二次,共录取684人;南京国民政府在大陆期间,共举办15届,共录取4321人。普通文官考试由各省举办,及格者由举办单位以委任职分发到考地各机关任用。北京政府举办一次普通文官考试,录取295人。[③]南京政府举办普通考试为14次,共录取委任级文官6210人。特种考试的水平有的高于高等考试,有的则比普通考试还要低。南京国民政府通过特种考试所选拔的人才,十多倍于高等考试或普通考试。
(二)与文官考试相辅相成的文官铨叙制度。它是指对官吏进行分发、任用、甄别、考绩、任免、升迁、抚恤等事宜。
除文官考试制度外,民国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还包括学校教育选才制和留学生的选拔制度。民国初年,废除奖励毕业生的出身。北京政府进行了中学入学招生考试改革的尝试,还曾收回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毕业考试权,毕业考试分别由教育部和教育厅举办。南京国民政府曾推行中小学毕业会考制度和全国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考试制度,此外还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考试制度。留学生毕业归国,北京政府时期,均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才能授以出身,给予官职;南京政府时期,实行了回国留学生的审查登记和抗战期间留日学生的甄审制度等。
综上所述,我国历史上人才选拔制度,从竖的方向看,可分为古代、近代和现代三个部分;从横的方面看,可分为选官制、学校考试制、与特殊人才选拔制。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任人唯贤”与“任人唯亲”,注重门第与注重人学,选拔推荐为主,选拔推荐和考试相结合与全凭考试选才,教育培养和人才选拔分离与结合等几个层次,换句话说,也就是考试制度、选举制度和委任制度。这些人才选拔制度,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其表现形态与侧重点有所不同,其功能也不一样。单凭选举和委任制度,不能辨别一个人才能的大小;仅靠考试制度也不能识别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好坏,只有将考试制度和选举制度结合起来,才能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就考试制度、选举制度和委任制度的关系而言,考试制度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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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历史上人才选拔制度的贡献
——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无论是“选士”、“察举”、“科举”,都离不开文化知识水平。“察举”也要“举”那些“好学明经”之士。至于科举,非有较深的学识莫敢问津。第一、科举是社会成员获取功名、地位与权力的重要途径,社会成员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进学读书,学习文化知识,参加科举考试,这在客观上推动了文化的普及和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第二、学校是针对考试制度而设立的,国家所考的,便是学校所教的,也是学生们所学的。这种教与学、学与考相统一的考试制度,对课程、教学内容和标准的统一起了积极作用。考试中要求写作诗赋文章,因而举国上下无数考生便要长久地投入到诗赋文章的训练中,这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文化教育的发展,更使得几千年的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第三、科举中有明算、明法、武举等科目,它冲击当时社会上出现的重文轻武、重经轻算、重成人轻儿童的教育陈规。第四,据一些外国学者统计,近代以前,中国南方农村不少地区的识字率比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更高。这些说明了科举考试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巨大作用。但是,科举考什么、学校学什么的弊端,使学校教育到了明代后期和清代已逐渐演变为科举制的附庸、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
——促进了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我国古代,无论哲学、史学、文学和科学技术,一向居于世界前列,这与学校教育的发展和人才选拔制度是一致的。我国的天、算、农、地、医五大基础学科都是在秦汉时期形成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到宋元时期达到高峰。例如,“太初历”经过多次历法改革,达到相当完善的地步;以“九章算术”为范本的数学体系,胜过古希腊的数学体系。唐朝和明代的人才选拔制度促进了文化科学的发展更为明显。清代在康熙大帝的支持下,从1690年开始,国内精于自然科学的学者集中于清朝皇宫,编纂天文算法书,编成《律历渊源》,共100卷,于1723年刊印发行。废科举,办学校,学校人才选拔制度和留学生的选拔促进了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士习民风。考试只问能否及格,不问出身来历,所以即使是最寒微的人,只要能够考试及格,就有官做,位至卿相。这对中国几千年的人心,影响极大。
——推动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是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国家,自秦汉以后各民族长期聚合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虽然中国曾有多次的分裂,但不久复归于统一。究其原因,除历史的因素和经济、政治、文化的纽带作用以外,以考试制度为核心的人才选拔制度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因素。一是因为公开客观的考试,录取真才,具有凝聚力。考试制度把各个时期的任官制度、取士标准、教育内容大体上统一起来了。取士的标准是儒家经典,学校教授的也主要是儒学。儒家文化是封建国家维系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是封建统治者对全社会有效控制的力量。儒家的政治标准和价值体系成为凝聚人心和构成获取地位、名望和权力的基本途径。因而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大一统思想、仁政、德治主张及忠义等封建的伦常观念,在人们的思想领域里扎下根来,形成具有特色的共同心理素质。自秦朝统一后,凡是由中央实行的人才选拔制度,都远播边陲。唐朝就已把科举制度扩展到岭南,并在广西推行“南选”措施,以选拔地方人才。宋朝出台了鼓励少数民族建立学校和参加科举考试的多种优惠政策,从而激励更多的少数民族优秀子弟“金榜题名”。明朝规定:凡土官嫡子许入附近儒学,并明令保护土著士子入学、充贡和应举,不准他处士民冒籍。到清朝,康熙帝亦两次明令土司子弟愿习经书者,准许就近府、州、县入学考试。正是因此,我国历史上,在少数民族地区培育出了大批进士、举人,仅据柳州一州的统计,历代有进士96名,举人827名。[④]与此同时,散居边境的各少数民族政权,也是仿照中原王朝的人才选拔制度。据《唐书·东夷列传》和《旧唐书·高句丽传》记载,高句丽很早就建立了以学习“五经”、“三史”为主要内容的太学,至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始置科举”,以儒学选拔官吏,网罗人才。又如宋代,在云南建立的段氏大理政权,亦效法中原,开科取士,为其培养的儒士广开仕途之门。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国,亦仿宋制,推行科举,以儒学取士。女真人建立的金国之金熙宗,亦提倡尊孔读经,“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⑤]中央同时注意各地的文化水准,保持各地的最低名额,例如像清代中叶以后,就把状元、榜眼、探花奖给四川、贵州、山西、云南、广东、广西等边远省份,使此等特殊的光荣,不致为少数文化水准特高的省份所独占,因而给边远省份的人才以特殊的鼓励,边远省份的人心发生了极大的向心力,这是考试制度注意各省平等的结果。统一的文化思想和共同心理素质中的精华部分,则是民族凝聚力的“添加剂”。其二,便是由于回避制度的建立,这就是考试与铨叙联系的问题。从前国家用人,无论任免迁调,都是统筹于吏部的。清代盛行“文官隔省,武官隔道”的做法。有了这种制度,不但可以防微杜渐,避免枉法徇情之弊,并且发生沟通文化交流人才的作用,使各地人民渐渐成为凝固的结合体。有此两种原因,所以能够把大一统的国家,维持二千多年。
——为世界文明作出了贡献。据记载,早在唐中宗时期,日本建立了模仿唐代制度的考试选官制度。16世纪以后,我国的考试制度愈来愈受到世界的注目,在不到300年的时间里,西方国家仅用英文出版的介绍中国科举制度的书就达70余种,中国传统考试经验的广泛流传,为近代欧美各国建立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有益的蓝本。孙中山先生在考察欧美各国考试制度后指出:“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胡适说:“我在国外的时候,时常感觉到,中国文化对于世界的一个伟大贡献,就是公开的客观的文官考试制度。没有一个国家的考试制度,能够像我们这样久远,严密与公开。”“反观西洋国家实行文官考试制度,至多不上二三百年,而且都是受了中国的影响的。”英国文官制度的创建人诺斯科特和杜维廉两人都对中国科举制心仪很久,他们在19世纪50年代提出并在英国实行的“公开竞争一公平考试”的文官选拔制度,就是从中国学过去的。历史事实正是如此。当我国实行“察举”的时期,欧洲还处在野蛮落后的奴隶制阶段,尚不知考试为何物;当我国科举制已实行一千多年时,欧洲在用人方面还在搞“个人瞻询”与“政党分肥”。我国选拔人才制度的西渐,使西方的任官制度、教育制度为之一新。
1、模范班长
一九六一年九月,全团上下一致推举雷锋为抚顺市人大代表。雷锋参加完人代会回到连里就担任了二排四班班长,在他的带领下,四班成了“四好班”,雷锋也成了全连的四好的班长。
一天傍晚,天下起大雨,雷锋见公路上一位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手里还拉着一个小孩,身上还背着包袱,在哗哗的大雨中一步一滑地走着。雷锋忙上前一打听,才知道这位大嫂从外地探亲归来,要去十几里外的樟子沟去,她着急地说:“同志啊,今天雨都把我浇迷糊了,这还有孩子,我哭也哭不到家啊!”
雷锋把雨衣披在大嫂身上,抱起那个大一点的孩子冒雨朝樟子沟走去,宁愿自己淋得透湿,也不让她们受罪。他们一直走了两个多小时,才把那对母子安全送到家。
2、孩子知心人
一九六零年十月以后,雷锋先后担任了抚顺市建设街小学(即如今的雷锋小学)和本溪路小学校外辅导员。 雷锋平时工作.学习都很忙,他只能利用午休时间或风雨天不能出车的日子请假到学校去找教师,同学谈心,或进行其他辅导活动。
他善于团结小朋友,启发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建设路小学六年级的小马同学就是经过雷锋的耐心教导,逐渐克服了爱玩、爱闹的缺点,学习取得进步,并佩戴上了红领巾。
3、可敬的“傻子”
一九六零年八月,驻地抚顺发洪水,运输连接到了抗洪抢险的命令,雷锋忍着刚刚参加救火被烧伤的手的疼痛又和战友们在上寺水库大坝连续奋战了七天七夜,把手指甲都弄破了,被记了一次二等功。
望花区召开了大生产号召动员大会,声势很大,雷锋上街办事正好看到这个场面,他取出存折上在工厂和部队攒的200元钱,跑到望花区党委办公室要捐献出来,为建设祖国做点贡献,接待他的同志实在无法拒绝他的这份情谊,只好收下一半,另100元在辽阳遭受百年不遇洪水的时候捐献给了辽阳人民,在我国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他为国家建设,为灾区捐献出自己全部的积蓄。
4、特殊的星期天
一九六零年初夏的一个星期天,雷锋肚子疼得很厉害,他来到团部卫生连开了些药。开药回来后,见一个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进行施工,原来是给本溪路小学盖大楼。烧水棚旁有几辆空车,雷锋推起一辆就走,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
广播员**得知情况去采访他,问他为什么来,叫什么,哪个部队的。他说:“我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我和大家一样,只要尽了自己的一点义务,也算是有一份力尽一份力。”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就接着干活去了。
广播员广播了有位解放军战士在休息日来帮忙的这件事,工人们受到鼓舞,一个个都更卖力的干起来,还与雷锋比赛。于是这天下午提前了两个小时完成了当天的任务。他干完活还上车取了军装不留姓名就走了,其实管理员爷爷看到雷锋的军装里夹了一封他替王大力捎的信,爷爷当雷锋是王大力,引起了一场误会。
扩展资料:
雷锋,原名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家。父亲在湖南农民运动中当过自卫队长,后遭国民党和日寇毒打致死。母亲张元潢在受到地主的凌辱后,于1947年中秋之夜悬梁自尽。雷锋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被好心的六叔奶奶收养。幼年雷锋上附近蛇形山砍柴时,被地主婆用刀在左手背上连砍三刀。所以,他从小对黑暗社会充满仇恨。
雷锋入伍后,他被编入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当汽车兵。1960年11月,他加入了中国***。他入伍后表现突出,沈阳军区《前线报》开辟了“向雷锋学习”的专栏。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雷锋晋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他因事故不幸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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