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的官制是怎样的

东汉的官制是怎样的,第1张

大司农:秦时称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魏初设大农,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称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两汉时大司农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而到了三国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则只能负责这些物资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鸿胪:秦时称典客,汉初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管接待宾客之事。九卿之一。

卫尉:秦时始置,汉景帝(刘启)初更名为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掌管宫门警卫。九卿之一。

太尉:同大司马。曹丕即位后任贾诩为太尉。

太傅:辅弼国君之官,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曹睿即位后人钟繇为太傅。

太常:秦时称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其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为百官治病)、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九卿之一。

太仆:秦和两汉均设太仆,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九卿之一。

太守: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少府:秦和两汉均设少府,王莽称共工,与大司农一同掌管财货。不过大司农掌管国家财货,而少府则管供养皇帝。其属官有掌管御用纸、墨、笔等物的守宫令、掌管刀剑弩机等物的尚方令、掌管衣物的御府令、为宫廷治病的太医令。九卿之一。

中常侍:秦时始置,东汉时由宦官担任,掌管文书和传达诏令,权力极大。

中书监令:曹操为魏王时,设置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黄初初年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并特置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之前。

中领军:曹操为丞相后置领军,不久改为中领军,掌管禁卫军。

中护军:曹操为丞相后置护军,不久改为中护军,掌管禁卫军,地位略低于中领军。

长史:秦时始置,西汉时丞相下有两长史,其职务相当于秘书长,即最高国务机关中事务主管。将军幕府中亦有长史,为幕僚之长;可分令部队出战的称为将兵长史。东汉的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府亦设长史,职任颇重。三国沿置不改。

从事:刺史的佐官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等都称为从事。

仓曹掾属:主管仓谷之事的官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司徒: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教化,三公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水土及营建工程,三公之一。

司隶校尉:汉武帝始置,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简称司隶。刘备在蜀称帝时以张飞为司隶校尉。

司金中郎将:曹操于建安十年(205)置,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铸造的官员。

主簿:汉始置,掌管文书簿笈,司空、丞相府及刺史的佐官中都设有主簿。

功曹:刺史的佐官,掌管考查记录功劳。

东西曹掾属:曹操为丞相后下设东、西曹掌管人事工作,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员的任免,西曹主观丞相府官员的任免。其负责人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丞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员。

光禄勋:秦时称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奉车都尉、掌管副车马匹的附马都尉、掌管羽林骑的骑都尉,而大夫、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聊,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如《<指南录>后序》“以资政殿学士行”,这是文天祥辞掉丞相后授予的官职;《谭嗣同》“君以学士徐公致靖荐”,徐致靖当时任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专给帝王讲学的官职。白居易、欧阳修、苏轼、司马光、沈括、宋濂等都曾是翰林学士。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如汉高祖以韩信为大将军,汉武帝以卫青为大将军。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张衡传》“大将军邓骘奇其才”,邓骘当时为汉和帝的大将军。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框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军机章京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晶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御史本为史官,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御史前书曰”,“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再如《记王忠肃公翱事》“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宁”,王翱当时任都察院长官。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阊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问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详见“三省六部”条)。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如《出师表》所说的参军蒋琬。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尹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

(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抚吴,即担任吴地的巡抚。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狡黠,假此科敛丁口。”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官职简介

远古尧时期

司空——掌管水利、建筑的官员

后稷——掌管农业的官员

工师——掌管制做器物的官员

虞——掌管山泽的官员

典乐——掌管教育、音乐的官员

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秦)

督道仓吏——管理官仓内粮食的官员(秦)

御史大夫——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司法官员(秦)

汉、三国时期

太史令——职掌文史、星历的官员

大农丞——管领盐铁事务的官员

中郎将——统领皇帝侍从的官员

典属国——掌管少数民族各部的事务的官员

大长秋——皇后的近侍,用来宣达皇后的旨意以及管理宫中事务的官员

武骑常侍——皇帝的侍从

都尉——即郡尉,武官名,掌握一郡的军事,官阶略低于太守,秩比二千石

骑郎将——统帅骑兵的将官,秩比千石

骁骑都尉——禁卫军将官

未央卫尉——未央宫禁卫军长官

长乐卫尉——长乐宫禁卫军长官

前、后、左、右将军——职位仅次于上卿

轻车将军——汉时杂号将军之

骠骑将军——官位仅低于大将军

长史——大将军的秘书

建章监——监督建章宫羽林军的长官

骑都尉——羽林军长官,秩比二千石

待中郎——在皇帝左右侍奉的官员,汉制,侍中是在原官职上特加的荣衔

国相——相当于太守

常侍——皇帝的侍从近臣,东汉光武帝后都用宦官充任

典军校尉——武官,统领皇帝宿卫兵的长官,汉灵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设置了西园八校尉,。典军校尉是其中之

御使中丞——汉代掌管宫廷藏书之处的官员

兰台令史——在藏书之处典校图籍,管理劾奏等文书档案

太守——专门治理一个郡,掌握生杀大权

观察使——管理一道或几个州的地方行政、监察长官

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中央禁卫军之神策军的最高将领

礼部侍郎——掌贡举、礼仪的行政长官

京兆尹——长安地区最高行政长官

防御使——负责一州或数州军事的地方长官

招讨草贼使——专为镇压农民起义或讨伐逆叛而设置的军事长官

监军判官——监军使下的副职

行营都统——为镇压和讨伐而设置的出征兵统帅

侍御史——负责纠察的官员

右卫将军——中央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左神武大将军——中央禁卫军之军事长官

校书郎——太子东宫所属学馆中校勘典籍的官员

尚书右仆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长官

率府率——太子东宫侍卫长官

金吾大将军——中央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尚书左右仆射——全面负责行政事务的长官

刺史——州的最高行政长官

折冲都尉——一府之军事长官。统兵两千、一千、八百不等

校尉——一团之军事长官。有兵三百

队正——一队之军事长官。有兵五十

车驾检校官——负责皇帝车驾并开路后保驾安全的安员

转运租庸盐铁使——设置造船厂,保证漕运水上工具(唐,下同)

光禄卿——主管膳食事务的长官

将作大匠——负责营造建筑事务的长官

兵部尚书——主管全国军事政务长官

司农卿——主管农业事务的最高长官

鸿胪卿——负责接待来宾事务的长官

虞部郎中——负责山林绿化的官员

民部尚书——主管财政的最高政务长官

吏部尚书——主管人事的最高政务长官

尚辇奉御——专管御用车辆的长官

中郎将——正四品

郎将——从五品,地方府兵将领

子将——从五品下

中书令——即内史,最高辅政官

右拾遗——咨询建议官员

宗正卿——主管皇族事务的官员

右补阙——咨询建议官员

前锋游弈使——前哨巡逻官

左散骑常侍——议政官之一

汉朝的中央集权你知道吗不知道没关系,我告诉你。

自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以来,皇权愈发尊贵,臣子愈来愈卑,这是中央集权逐步发展的总趋势。各朝各代政治制度,基本上都是为了加强皇权而服务,每一位坐在权力巅峰的帝王,必然都会有自己的“控臣之术”。比如东汉年间的官制,就以“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为特点,皇帝通过削弱“三公”,加强“尚书台”的办法,从而加强封建中央集权。那么从东汉这一官制中,到底能够看出古代帝王的何种控臣之术呢

东汉年间,三公的尴尬地位

“三公”一词,最早源自《尚书·周官》,自周朝起就为古官名。发展至秦朝,三公已经成为了当时最为显赫的太师、太傅、太保三个官职的总称。西汉年间,皇帝将原来的丞相制,改为了三公宰相制,这里的三公指的就是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公”其实就是为了分散权力。只可惜史书中曾记载,西汉时期丞相的权力已经大到可以分封爵位,他们势力之大令皇帝忌惮不已。

后来,三公宰相制在分散丞相权力的基础上,又与皇权诞生了矛盾。由于西汉丞相、三公的存在,已经严重威胁了皇权,所以在汉武帝年间,皇帝又开始通过提高尚书权力的方式,来削弱丞相、三公宰相的外朝势力,从而达到集中行权的目的。为了限制三公的职权逐步加大。自汉武帝至西汉末年,尚书令的地位、职权一直处于不断提高状态,但是真正大权在握者为丞相与三公,他们才是朝廷上真正的行政首脑。

所以,当汉光武帝登基后,他早已经对“外朝”权势与危害之大深有体会,于是在东汉初年,光武帝下令“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这个时候起,光武帝千方百计地夺取三公权力,同时又不断加强尚书权利。削弱三公权力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由于三公在西汉年间,被命名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这个“大”字让他们的官职看起来愈发显赫,所以皇帝便下令去除“大”字,将三公改名为司徒、司马、司空,后又更名为太尉、司徒、司空;同时皇帝成立了级别不高,权力不大的尚书台,将“三公”实权交给尚书台管理。

由于三公的实权归尚书台所有,此后东汉年间“三公”地位越显尴尬。三公本身有着最高行政权,可是自从归属尚书台以后,他们的决策权被剥夺,此后再也不受皇帝信任。然而,国家如若发生任何灾难祸事,皇帝仍然要唯他们试问。《资治通鉴》记载,公元107年秋季,这一年因天性异常而发生灾祸,同时民间又有寇匪作乱,皇帝一气之下,罢免了三公中的太尉徐防,这是第一位被罢免的“三公”;仅隔了一天,民间又发生洪灾,身为司空的尹勤,又被皇帝罢免。东汉中后期,三公基本上已经是形同虚设了,光武帝在掌控“三公”,剥夺他们决策权、行政权、指挥权等,这无疑是十分成功的。

尚书台登场,皇前的坚实拥护者

前文中有提到,为了剥夺三公权力,诞生了“尚书台”这一政治制度,其实尚书台的出现,还展现了古代帝王真正的“控臣之术”。自东汉建国以来,三公职权明显威胁到皇权,虽说皇帝在大事上最终能够拍板决策,可是朝堂之上采纳意见之时,皇帝总是受制于三公。为了分割三公的中枢权力,上书台的位置在东汉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提高地位的同时,尚书台的官吏也得到了细化,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诗郎等官职,登上历史舞台。据《续汉书·百官志三》记载:“尚书令一人,千石”,由此可以看出,这个政治系统中地位最高者为尚书令。

那么尚书令在皇帝与三公之间,到底又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呢它作为尚书台的最高长官,所要承担的政治任务和政治关系非常复杂。首先从尚书令与皇帝的关系分析来看,当上书台在东汉中央政治体系的核心地位确立之后,尚书令自然成为了皇帝用来控制中央集权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他们可是说是皇帝身边秘书一样的存在。毕竟这个官僚体系本身就诞生于皇权控制之下,尽管尚书令与皇帝之间也时常有矛盾产生,但是其权力来自于皇权的尚书令,每当皇权受到威胁之时,尚书令必然是站在皇帝这边的。比如当皇权被外戚擅权所分割之时,尚书令甚至会主动结合宦官势力,使得皇帝权利恢复正常。

其次就是尚书台与三公之间的关系,这个官僚体系之所以会在东汉年间得到强化,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压制三公。据《后汉书》记载可得知,原为尚书令的代伏湛,竟然可以在三公的推荐下,升任为大司徒,所以单从尚书令从职位上看,它要低于三公。可是《后汉书·郭镇传》有记载,尚书令可以凭借手中权威,罢免三公;这是因为他们直接听命于行政中枢地位的皇帝,所以他们的实权要远高于空有高位的三公。

除此之外,尚书令为了保证皇权的正常行驶,它在外戚与宦官之间,也曾发生过重大作用。东汉中期宦官、外戚专政层出不穷。当时尚书令,为了铲除外戚窦氏及其党羽,不惜于无关的政治势力联手,一同与外戚专权展开斗争。在彻底铲除外戚专权之后,尚书令又将矛头对准了宦官专权,尽管尚书台在多数尚书令的领导下一直站在坚决抵抗换官的政治立场上,然而宦官仍然凭借自己手中视力控制过尚书台,这让尚书令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就被大大削弱。

但是从尚书令坚定的政治立场可以看出,他们是永远站在皇帝立场上的一方,毕竟尚书令的权力来自于皇权,这使得他们必须依附皇帝而存在,如若没有了这层人身依附关系,尚书令根本就不具备行政权、决策权等多种权力,这才是皇帝能够真正掌控尚书令的缘由所在。

东汉官职表如下:

秩万石

即:月奉三百五十斛

上公:太傅、大司马(东汉末年于三公之外别置大司马,位在三公之上)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将军:大将军(大将军有时位在三公上,有时位在三公下)、骠骑将军、车骑将军

秩中二千石

即:月奉百八十斛

太尉领:太常卿、光禄勋、卫尉

司徒领:廷尉、太仆、大鸿胪

司空领:少府、宗正、大司农、

将军:卫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太子太傅、执金吾、河南尹、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

秩真二千石

即:月奉百五十斛

后汉书未记载有“秩真二千石”及其官职,或言真二千石即为二千石。存疑

秩二千石

即:月奉百二十斛

地方长吏:郡守、州牧

诸王国属官:国相、国傅、(王国)御史大夫及诸卿

大长秋、太子少傅、将作大匠、度辽将军等诸杂号将军(骁骑、楼船、伏波、龙骧等)

秩比二千石

即:月奉百斛

少府属官:侍中、中常侍

光禄勋属官: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

骑都尉、光禄大夫

北军中候监领: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将军部曲:大将军营五部校尉

诸王国属官:中尉

司隶校尉、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城门校尉、都护将军

秩千石

即:月奉九十斛

将军府属官:将军长史、将军司马

太傅府属官:太傅长史

三公属官:三公长史

少府属官:御史中丞、尚书令

廷尉属官:廷尉正、廷尉左监

光禄勋属官:太中大夫

大长秋属官:中宫仆

太子少傅属官: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

城门校尉属官:城门司马、平城门屯司马

北军属官:屯骑司马、步兵司马、越骑司马、长水司马、胡骑司马、 射声司马

诸王国属官:郎中令、仆

诸侯国属官:诸侯国相

地方长吏:县令、汤沐邑令、道令

地方官制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州、刺史东汉将洛阳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各遣刺史一人为长官。另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汉代州也称部)。司隶校尉是京官,本职为监察在京百官诸不法事。东汉时,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近来流行的韩剧中每每出现的从事官就是由此得名)、假佐(假:代理的意思;佐:助手的意思。就是说是可以代行事务的助手)等,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警察部队,司隶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东汉刺史有固定的驻地和官署,纠劾所部太守县令不必如西汉制度上三公按验,可以直接罢免之。改州牧后,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与西汉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不过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郡国东汉共设郡国一百零五:王国二十七,司隶部属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隶部所辖七郡外,王国与列郡均分隶诸州,其中豫州领郡国六,冀州领九,兖州领八,徐州领五,并州领九,幽州领十一,青州领六,荆州领七,扬州领六,益州、凉州各领十二,交州领九郡。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务;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师所在,长官称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负责民政事务;边郡(就是设置在边境地区的郡)另置长史一人,秩六百石,负责军政事务。长史之下有司马一人,负责具体军事指挥。东汉内地不设郡都尉,以太守领兵。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永和十五年(公元105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侯国、县、邑、道东汉的县级地方建制与西汉相同。列侯以县为封地则称侯国,侯国置相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以侯国大小为异),相不隶属于列侯,但负责为列侯征收租税。封国户数在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一人。东汉的侯另有乡侯、亭侯,所封之地各为一乡、一亭,这样的封地辖于所在县,与乡、亭相等。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称邑,置令、长。邑的体制与侯国相当。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郡,多设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道的长官。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一人,秩千石;县丞一人,掌民政、文书、仓库;县尉二人,掌治安。万户以下的县置县长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县丞、县尉各一人。东汉诸县出产盐的,置盐官,负责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出产铁的县置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在手工业发达的县置工官,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赋。在水产发达的县置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征收税赋。以上这些官吏不隶属于郡县,均隶属于少府,属于派出机关。东汉在县以下的官制与西汉无异,具体可以参见西汉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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