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在文言文中的意思具体如下:
举起;擎起。《齐桓晋文之事》:“吾力足以举百钧。”拿,用。《赤壁之战》:“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举出;提出。《屈原列传》:“举类迩而见义远。”起身;腾起。《吕氏春秋·论威》:“兔起凫举。”挂起;升起。《赤壁之战》:“中江举帆。”推举;推荐。《陈情表》:“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举用;任用。《屈原列传》:“莫不求忠以自为,举贤以自佐。”发动;兴起。《论积贮疏》:“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举行;实行。《陈涉世家》:“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举动;行为动作。《谭嗣同》:“全在天津阅兵之举。”
文言文
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汉语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五四运动”以前汉民族所使用的语言。主要包括以先秦时期的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书面语言。春秋战国时期,记载文字用的是竹简、丝绸等物。随着历史变迁,口语的演变,文言文和口语的差别逐渐扩大,“文言文”成了读书人的专用。
文言文是相对现今新文化运动之后白话文来讲的,古代并无文言文这一说法。其特征是注重典故、骈骊对仗、音律工整,包含策、诗、词、曲、八股、骈文等多种文体。经过历代文人修饰越显浮华,唐代起大文学家韩愈等发起“古文运动”,主张回归通俗古文。现代书籍中的文言文,为了便于阅读理解,一般都会对其标注标点符号。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岑参 (715-770),荆州江陵人,早岁孤贫,博览经史。岑参为盛唐著名的边塞诗人,与高适齐名,世称“高岑”。其诗雄健奔放,想象奇特,色彩瑰丽,尤长于七言古诗。
高适(700—765)唐代诗人。字达夫。沧州(今河北省景县)人,居住在宋中(今河南商丘一带)。高适为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与岑参并称“高岑”。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风,并以建功立业自期。早年曾游历长安,后到过蓟门、卢龙一带,寻求进身之路,都没有成功。在此前后,曾在宋中居住,与李白、杜甫结交。
孟浩然(689~740) 唐代诗人,本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樊)人,世称孟襄阳。因他未曾入仕,又称之为孟山人。孟浩然的一生经历比较简单,他诗歌创作的题材也很狭隘。孟诗绝大部分为五言短篇,多写山水田园和隐居的逸兴以及羁旅行役的心情。其中虽不无愤世嫉俗之词,而更多属于诗人的自我表现。他和王维并称,虽远不如王诗境界广阔,但在艺术上有独特的造诣。
王之涣(688—742),是盛唐时期的诗人,字季陵,祖籍晋阳(今山西太原),其高祖迁今山西绛县。豪放不羁,常击剑悲歌,其诗多被当时乐工制曲歌唱,名动一时,常与高适、王昌龄等相唱和,以善于描写边塞风光著称。
诗仙:唐代诗人李白的诗充满了积极浪漫主义色彩。唐代诗人贺知章叹赏李白的诗,把他比作天上下凡的“仙人”。后贡的人便把李白称为“诗仙”。
诗圣:唐代诗人杜甫的诗气势雄浑、绚丽含蓄,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历代的许多诗人都把他的诗奉为学习的典范,尊称他为“诗圣”。
诗魔:唐代诗人白居易写诗非常刻苦。正如他自己所说:“酒狂又引诗魔发,日午悲吟到日西。”过份的诵读和书写,竟到了口舌生疮、手指成胝的地步。所以人称“诗魔”。
诗鬼:唐代多才而短命的诗人李贺的诗大都构思奇特,意境怪诞,迷离恍惚,变幻莫测。宋魏庆之云:“太白仙才,长吉鬼才。”故其有“诗鬼”之称。
"选人用人"在我国古代就是选官,或者选吏。官吏在古代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除了最高的皇权、相权外,各级官吏直接决定了国家机器运转的优劣程度,在某些历史断面,一些官员还具备很高层级的国家决策权力。普通意义上讲,在长达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官本位"一直就是不二的灵魂,官吏是国家机器运转的中枢,直接决定了国家运转的效率。所以,历代统治者、精英,但凡是解决了国家统一、安全等基础问题后,其注意力就一定会转到"选人用人"这一环节上来,因为这是决定"社稷"长治久安的关键!
选人张榜
就形式而言,我国古代的“选人用人”主要经历了四个主要模式,分别为:原始时期的"禅让制"、先秦时期的"举选制"、秦汉至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和征辟、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以来的科举制。
一、原始时期的"禅让制度"
"禅让制",就是能者居之,在部落内由公推的能人来担当领袖。这种模式不是典型的"选人用人"而是特定在选择"领袖"的领域。因当时社会分工还很原始,"领袖"充任了元首、官员的多重角色,因而在广义上也算是"选人用人"的一种。
历史记载,我国原始社会后期,在部落联盟内实行"禅让制度"。即部落成员公推贤能之人为首领,其衰老时,再传位给另一被推举者。传说尧老年传舜,舜传禹。另一方面,这种看来颇为民主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未必不伴随着武力的争夺。所以《竹书纪年》记载:"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因此,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也不过是儒家的理想世界。
原始的禅让制
二、先秦时期的"举选制"
到了先秦时期,在中下级管理层面,出现了乡举里选之说。《周礼·地官·乡大夫》载,诸王统治万民有八项职责,"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为进贤使能,每三年举行一次大比,"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同时也考察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德才能之人。《礼记·王制》也说,要在乡里评选优秀人士,推举到司徒官那里,被推举者称为"选士"。司徒再从选士中择优向上推举,被推举者称为"俊士"。经过逐级选拔出来的人才的称呼、待遇各不相同。
《礼记·射义》中还提到,"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这就是说诸侯把贤能之士推献给天子,天子再进行考试。目的也是从中选拔官吏。这同后来封建社会中的"殿试"有相似之处。从这些文献中,似乎可以看出,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了科举制度的萌芽,后世的科举制度是有其历史渊源的。
乡举里选
三、两汉的"察举制"和"征辟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制度是"察举"和"征辟"。
所谓"察举",就是地方州郡把有名望有德行的人,做为"贤良"或"孝廉"推举上去,经过考核,任以官职。汉高祖、汉文帝、汉武帝都曾颁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察举孝廉和秀才"。孝廉就是恭孝、廉洁之人。秀才就是优秀人才。后来,因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为"茂才"。
所谓"征辟",就是由朝廷、官府直接征召某人当官。当然这个征召,不是直接征召而是被荐举的吏民也要经过皇帝考试之后,才能按等级高下授官。这种考试,称"策问"。具体做法分"对策"和"射策"两种。"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试者解答。"射策"则是由应试者用箭投射简策,然后解答所射中的简策上的问题。
举孝廉
"察举"和"征辟"制度,对于巩固汉代封建朝廷的统治曾起过一定作用。但是,这种选官制度的腐败与黑暗也是与之俱来,且愈演愈甚的。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门阀相护,世代累恩。这种制度受到豪强地主贵族的控制,选举不实、征辟不良的情况每每发生。这种情况,连最高统治者也无法掩饰。汉明帝刘庄说:"今选举不实,邪佞未去;权门请托,残吏放手。"汉章帝刘炟也承认,"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
所以,在这种制度下,一批"累世宠贵、世代为官"的豪门贵族和"儒学世家"开始形成。有的门阀大家一家之中就有侯、公、将、校几十人,所谓"五世四公""四世三公"之类,就是这种选举官吏制度的产物。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士族也是这些士家大族发展而成的。
其二,粉饰包装、弄虚作假。当时有些热衷功名利禄的士大夫为了争取能够被"察举"和"征辟",往往弄虚作假,矫情造作,来激扬名声,抬高身价,以便通过"察举"和"征辟"的阶梯爬上高官显位,捞取名利。
士大夫门阀
赵宣,其父母死后,悲凄尤甚,痛不欲生,独自在墓道里守丧达二十余年之久。于是,乡里称为孝子,州郡推举为官。其实,他在守丧期间,并没忘却私欲,一连生了五个儿子。可见,被推举的贤良、孝廉者不少是地主阶级中的伪君子。
所以,在汉灵帝时就流行着这样的民谣:"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官吏的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晋书·卫瑾传》云:"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移,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具一时。"
随着东汉统治的崩溃和三国鼎立纷争局面的出现,直到曹丕继位登上皇帝宝座,其间,无论士、庶,大都流离徙转,脱离乡土,秦汉以来的乡、亭、里组织已大半破坏难继,人士的出身里爵,才能德行,均难稽考,因而以乡、亭、里组织形式为基础的"乡举里选"难再执行,所以便产生了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所谓九品中正制,就是各州设大中正官,各郡设中正官,来负责品评本州本郡人物的品行才学,将这些人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等九品。大中正官和中正官根据各人情况的变化,有权提升或下退其品级,"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吏部就根据州郡大中正、中正的这些"品状"来任命和选用官吏。可见,大中正和中正对选拔任用人才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实际操作上由于选拔权的集中,大中正、中正皆为豪门权贵、著姓士族来充任。因此,这种本来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的办法,却变成了为世家大族所操纵使其子弟以进入仕途的工具,以致于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局面。久而久之,九品实际上成了门第高低的标志了。
五、隋代及以后的"科举制"
隋代正式创建科举制度。隋文帝废掉九品中正制,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也就是要求五品以上的京官和任总管、刺史的地方官,推举有德(志行修谨)、有才(清平干济)者应试入仕。隋炀帝则设置了进士、明经二科,进一步重视才学而不重视门第。这一变革,进一步削弱了门阀士族的势力,加强了封建中央的权力,便于在日益上升的庶族地主中间选拔精干人才。
科举考试棚
唐承隋制,继承并发展了这种制度。唐代常设者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而主要的是明经和进士两科。在这两科中,唐代重进士科,名人多从进士科出身。及第人数,一般是进士科在百人中取一、二,明经科在十人中取一、二,难易悬殊很大。
宋代,大批官员的主要来源也是科举。宋初期,仍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了进士科。不过,进士科不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另外仍考论策。后来也兼或考试诗赋。考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复审,然后分五甲发榜,授予职官。随着门阀制度的废除,宋代科举之门向更多文人开放了。只要文章合格,不分门第乡里,皆可录取。
张榜发文
元代科举制度所不同于唐宋的是民族压迫,将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场考试,分榜而发,考试内容也有所区别。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清代,为巩固其封建统治,除大兴文字狱外,相当重视科举。公元1678年,康熙帝诏曰:"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亲试录用。其内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见,在内开送吏部,在外开报督抚,代为题荐。"
清代科举制度的具体规定名目繁琐。孩童时,先要参加童试,参加者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名庠生,俗称秀才。秀才分三种:一是廪生,是成绩最好的,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不供饭食。廪生和增生都有一定名额。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对以上三等,每年都按考试成绩,依次升降。清代,只有取得了秀才资格,才可以参加正式科举考试。这是取得功名的第一步。
清代考生
正式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通常是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为大比,一般在秋季举行,又称秋闱。乡试取中者称为举人。
会试,于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故会试又称春闱或礼闱。取中后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乡试、会试都是考五言八韵的所谓试帖诗和格式、内容皆有限制的八股文。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策问。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殿试,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按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分别授各部主事、各县知县或同级其他官职。
总之,尽管各个朝代的"选人用人"制度的形式、方法不尽相同,但是从中却可以看出,这种机制本身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本目的是通过选人入仕去维护统治的长治久安。各种形式的机制,在几千年文明史中,总体上是趋于合理、公平和完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其必然性和积极意义。(欢迎关注一下!)
对于文人出仕做官,是中国古代绝大多数文人的人生目标。登科及第后,衣锦还乡,九族生辉。纵观中国的历史,古代选拔官吏可分为四大类。它们分别是世袭制,举贤良,九品正中制,科举制。
由于前三种制度存在诸多明显的弊端,所以生命力并不强。世袭制为最早选拔官吏的制度,说的是父亲做了官,儿子接着做。而那些真正有才学的贫寒之士却不能被发现,只能在渴望中幻想,在幻想中熄灭。然而这并不是它消亡的最主要原因。问题的关键在于,官位可以遗传,领导才能是否能遗传呢。基于这样一点原因,世袭制自然不会沿用很久。到了汉代,汉代的帝王摈弃了这种世袭制,而是选择了举贤良的制度来选择官吏。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明它毕竟能很好的解决世袭制的漏洞,但有些悲哀的是,自己的漏洞不能很好的查明。举贤良多为举孝廉,只要做到“申之以孝悌之义”,经人举荐后就可成为孝廉。但皇帝派往各地的选拔官员的官吏良莠不齐,水平有好有坏更有自谋私利的人存在,这种制度也就存在很大的水分而变得不可信了。三国两晋时期又衍生出了九品正中制。事物的发展规律总是向好的方向发展,就我看来这种九品正中制却是个特例。九品正中制不但没有在举贤良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反而又含有一些世袭制的特点。九品正中将人分上中下九等。这样分来分去,往往是豪门权贵被分到了最前面,自然官职就落到了这些人手中。推举的官员不乏有向豪门权贵献媚的人存在,这就又成了一种变相的世袭制。
隋文帝深深感觉到选任官吏的方法必须改头换面,于是一种沿用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产生了。从隋朝到清末这种制度深深扎根在君王与文人心中。到公元1905年才由慈禧下诏废除了科举制度,新式学校才流行起来。现在想想科举制度为什么被历代统治者津津乐道呢,其间自有它的好处。首先这种自私自利性大大减少,大家都可以通过考试及第。从中央到地方都采用这种逐级考试的方法。科举制的逐级考试分为小试,乡试,部试,到最高由皇帝主持的殿试。由此,天下有学识的贫寒学子都可以通过科举考试出仕做官,参与政事。这种选拔制度着实为皇帝选拔了不少能人贤才。余秋雨先生曾在《十万进士》一文中讲到,历朝历代共选拔出十万名以上的进士,可以开出一系列的人才名单来。天下文人更是以此作为人生目标,帝王也会高兴不已。
这种制度看似极好,也被西方传教士传播到海外,但是这样看毕竟太肤浅,太过表面化了。人人为仕途读书,思想空间大部分被功利心占据。十年寒窗的日子太复杂,但目标却很简单:不考个功名绝不会来。离家之后开始了漫漫长路。古人有一种说法,意思是五十岁能考上进士,那也是很年轻的年龄。这种选拔的苛刻,要求之严格远比考清华大学难。通常每三年只会选出进士几十人,最多的一次不过五六百人,所以大部分的考生只会名落孙山。看见昔日的邻居及第登科,想想江东父老,想想自己也有可能像今日的邻居一样金榜题名,决定等上三年再来一把。不想结果与前次毫无区别,自己安慰一下后又下定决心等上三年,自卑,羡慕,嫉妒也就变得越演越烈了,与文学的本质也变得格格不入,矛盾起来。在一次次失望与希望中考下来,垂垂老矣的身体带着美梦客死他乡。
再来看看考中的文人,风光无限,多数人是为了光宗耀祖荣华富贵,很少有能想到自己人格价值的。唐代诗人孟郊在《登科后》中写到“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这样一种排场有谁不为之心动呢。各种宴会接踵而来,观花会,看戏曲,还要在大雁塔下提笔写诗。与前些日寒窗苦读的窘迫生活反差之大令人咋舌。大大的闹腾了一阵,诗文辞赋早已抛到脑后,满眼飘着的全是荣誉。腰板挺的也直了许多,说话也硬气起来。范进就是这些人的集中体现。昔日的邻居说话的语气恭敬了许多,连一向打骂他的老丈人也贱声贱气献媚起来。
金榜题名的举子有一种终于打赢了翻身仗的感觉,可以扬眉吐气了。历史上有一个叫王泠然的人,中进士后给一位做高官的朋友写信,言语无赖气十足。他意思是说:我现在已经考取功名,现在有两件事请你帮忙。第一是,我需要一个女人,希望在今年内实现。第二是,想在明年内有一个官职。你若为我办成这两件事,我将感恩戴德。你如不办也没关系。我现在已经及第登科,授予官职是早晚的事。难保那一天我与你在同一个大殿碰面,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白眼的。他的怨气太重,十年寒窗扭曲了他的人格,像他这样的人会在少数吗?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过去了做什么事都是对的,这位虽然没有被授予官职的王泠然就霸气十足。
历历代代传下来,考功名与升官发财勾连的很紧密。大肆盘剥,历史上有一位知府,调迁之时给他运送财务的船就排了十几里。文人士子为了功名,平时只注重诗赋的学习,而其它方面却很少涉及。一直有八股取士之说,骈文成了最正统的文章。由于考生对待文学的目的不纯,难免文章辞赋平平淡淡,写出来的文章不乏有凑字之嫌。纵观历史有名的诗词有多少是掺杂这种功利心呢。文化人的人格构建就被这种科举制度浸染的势利了,功利了。后来,一些当权者更是抓住了读书人的这种心理,公开卖官鬻爵,那个很讨人厌的西太后也说,想做官花钱买。这就是流行一时的捐官。
在种种丑陋的行径之下加之历史特殊时期,这种在风雨中摇曳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封建科举制度,于1905年倾塌。1901年张之洞首先上书慈禧太后“四境环视,启容我待”,若不立即废除这种制度,若不立即建立新式学校,中国将无路可走。由于洋务派运动者反复向慈禧太后上书,终于在1904年的最后一场科举后废止了科举制度。由此而来有关它的一切弊病就随着倾塌的灰尘荡然无存了。但又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是什么原因能使它在风雨中飘摇一千三百多年。中国的疆域广大人口众多,管理一个国家就需要很多官员。如果没有一个让全国人都为之热心的选举制度,一个庞大的官员更迭系统将无法维持。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无疑可以作为最好的选择。但因为时间太长,压抑的中国文人过于痴狂,为之疯癫,甚至为之泯灭人性,为之巧取豪夺。科举就等于光宗耀祖,升官发财。人格意义上的建筑已经倒塌。终于一批洋务运动的倡导者们觉悟,提出废除这种制度。于是文人回归于真正的文人,文人的人格从一种流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制度中被解救出来,人格终于变得鲜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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