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如何运行的

科举制度是如何运行的,第1张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

科举制度是在汉魏以来察举制度基础上经漫长演变发展而来的,是在以德取人、以能取人基础上突出以文取人的一种全新的选官制度,是一种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制度。具体而言,是由朝廷开设科目,士人自由报考,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它创始于隋,确立于唐,完备于宋,鼎盛于明,随后走向衰落,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被废除,经历了1300年之久。科举制度自隋唐以来,一直是作为历代政府最基本的选官制度,富有极顽强的生命力。不管怎样改朝换代,不管有多少人用多少理由去抨击它,反对它,但它仍然是在不断地逐步完善和日益强化。其根本原因,就是科举制度本身的公平取士原则一直在起着主导作用。从考试学的角度看,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选拔官员的一种社会性考选活动。它与世卿世禄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选官制度的不同,在于选拔官员主要不是靠血缘、不是靠关系,也不是靠门第,而是靠“学问”,即考试成绩。它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提供了一个进身的机会,只要参加考试,任何人都可能凭借自己的学识取得成功。“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科举时代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政府、家族乃至整个社会又给予成功者以极大的荣誉,从而形成激发全社会奋发向上的道德力量。

清代继承了前代有关科举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陈出新,加以丰富和发展,形成了一套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更加周密和更加严格的制度。入关伊始,清政府便在顺治帝的即位诏书中宣布要在全国范围内开科取士,并很快付诸实施。科举制度为缓和满汉矛盾,争取汉族知识分子与新政权合作起了重要作用。相当一批曾发誓不与清廷合作的读书人最终没能抵挡住科举制的诱惑,纷纷进入考场,乃至及第做官。同时,科举制度的推行,为清政府选拔了一批有用的人才,它在政治上的效益是显著的。清代的科举制度,一方面是发展到了鼎盛阶段,同时又进入了腐朽没落阶段。经过朝野上下的多次激烈争论,从清初到清末反复较量了两个多世纪,科举制度终于在光绪三十一年由清政府明令宣布废止。毫无疑问,科举制度是清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它影响着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着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不同人士的命运,甚至影响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尤其到了清后期,西方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中国已大大落后于时代的潮流和世界的发展,而科举制度仍旧引导人们埋头于《四书》、《五经》及“程墨”、“时文”,把科学技术看成是“奇技*巧”,而不屑一顾。显然,此时的科举制度已成为阻碍社会进步、害民误国的一大痼疾。同时,科举制度对西方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是在清代,科举制度传到西方,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展现在西方人面前。西方国家接受了科举制度中考试选才、平等竞争的精神,建立起现代文官制度。

上世纪初,当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时,举国上下一片欢呼。当时的《万国公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中国政府近于改革之事颇有改观,而立废科举一节,取数百年来败坏中国及近日屡蹶屡起、根深蒂固之附属物,一旦拔弃之,是真中国历史上之新纪元,而东方大局之转移在此矣!”科举制的废除,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在废除科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反封建、反帝制的过程中,科举曾被唾骂为与缠足、鸦片、纳妾一样腐朽落后的东西,而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其后,国内学术界对科举制度多持否定态度,人们往往把科举制度与八股取士联系起来,视科举为糟粕,把它作为批判的对象而多责其过而少议其功。几十年后,人们才日益发觉科举这一尘封的历史陈迹也还闪烁着一些异样的光彩。产生于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的科举制,从考试内容上说深含古代精神,但从公开考试、平等竞争的形式上说,则具有明显的现代性,这种平等、择优的竞争方式具有超越封建时代的特征。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西学东渐的浪潮中,科举制是独一无二被西方学习的中国制度。西方学者更是对科举制度赞赏有加,如美国著名学者H G Creel(顾立雅)认为科举制度影响的重要性要超过物质领域中的四大发明,是“中国对世界的最大贡献”。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朋友。这个题目太大了,你想这科举搞了一千多年,各朝各代制度又不一样,就是十万字也说不清。我写了一篇文章,约五千多字,仅仅是想简单介绍这方面的事。现拷贝在下面。不知满意不,多少个考生里面出一个进士也可在文中找到答案。

  科举轶事 。。。。。。。。。。

  科举就是通过考试,从民间选择人材,推举贡献给朝庭录用的干部制度。从隋开始到晚清结束,共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

  由来

  我国最早考选官员的记录是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西周。史书载:

  西伯(周文王)将出猎。卜之曰,获霸王之辅。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悦。载与归。立为师。

  太公是农民出身的姜尚(姜子牙)又叫太公望,与语应理解为口试,立为师就是任命他为太师(相当今总参谋长),后来姜尚辅助周武王灭了商纣。

  汉武帝在位,令全国文士来京会考,这是全国第一次大规模考试录用人才,因为那时做官得自备口粮车马官服,投资不少,所以作官并不是很受大家欢迎的事,不像现在只要当了官,什么都有了。到了东汉后期,国政大乱,甚至设“店”卖官,明码标价,全国最高军政长官的三公,即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的价码是千万钱,没现钱还可以赊欠,这个特殊商店叫“西园”。大司徒就是丞相,相当今国务院总理,大司马即太尉,相当今军委主席,大司空是御史大夫,相当今中纪委书记。

  三国时,魏武曹操行九品中正制,以选拔各级官员,他本意是“唯才是举”。所谓九品中正是由各郡县推选有才能有声望的人为“中正”,按他们的才能定为九等,政府按品选用。

  晋司马懿当政,确定只有世族豪门方可为州大中正,而这些大中正举拔中正只看家世出身,故贫寒人家难得入仕,“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就是对此时制度的写照。

  行科举

  隋开皇七年(公元 5 8 7 年)文帝下令废九品中正,行考举官员,名曰科举。士子不分民族、地位、出身、只根据科举成绩录用。初设志行修谨,清平开济两科。志行修谨科录取道德高尚之士,清平开济科取用才能出众之人。文帝还命在职的官员也参加补考。炀帝时增进士明经科,选择文才秀美之士。唐增秀才、明法、明算、一史、三史(史记和汉书后汉书)、开元礼、童子、道举诸科。武则天开殿试制度,从此有了状元的名称,她还增设了武举科,后历朝均开科考。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 1 6 7 8 年)闰三月初二,吴三桂反清自立,在衡阳登上帝位,同年八月即开科取士,录 6 0 人。可见这个造反的人也将科举视为加固他那个“周”朝的重要措施。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 1 9 0 5 年)慈禧下令废科举,行现代学校教育制度,这恐怕是她一生中做的唯一好事吧。至此科举在中华大地共推行 1328 年。科举制度为下层知识分子提供了入仕的途径,拓宽了朝庭选择官员的范围。在我国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

  制度

  按例科举每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由皇帝特诏举行的叫特科。上面说的这么多的科并非年年考举,只有进士科为常设。

  宋太宗将进士科分为进士及第和进士出身两榜,后来又增进士同出身榜一共三榜,以别高下,大大增加了录取名额,一科三榜进士达四百五十人。这么多的后补官员并不会增加朝庭开支,因为宋制是官职差分开,官只是个头衔,只有授职领差才有俸银和实权。传统戏“玉堂春”中的王景隆,中了状元,领了八府巡按的差事,他才可以领工资行职权。当他完成任务,回京城复命交差,他就是个没人发工资的空头官了。

  科举有县试乡试和会试三级,县试是科举的首试,试期多在二月。考生无年龄和出身家财限制,下至几岁的稚童,上到白发老者都可以报名,故又称“童子试”。但仕宦已入流品、曾登科仕宦者、因过罢闲的吏(无品的小官)、役(仆从)、倡优(乐舞为业的人),以及他们的子孙不准报考。女子也不能报考,流寓异乡的准试。考生须本县两名廪生结保,以证明身家清白,非冒名顶替。廪生是县试已中的生员。

  县试分别试八股文、帖诗、经论、律赋。县试获中的生员称进学,分三个等级,一等前列的叫廪膳 (廪生),次的叫增生,再次的叫附学(附生),廪本是国家粮仓,膳是膳食,顾名思义廪膳每年可领取少量生活补助费用。廪生增生附生统称“生员”。

  这里要提到秀才这个名词,汉代时秀才泛指才能优异的人,到了唐代是一般读书人的称呼,明清时泛指县州学府的生员,也并非专指具有某种学历的人。

  县学是县里的教育管理机关,又是教育机构,县试考场一般设在孔庙里。孔庙左右两厢,有几百间两平米左右只有三面墙的隔间,叫号房,一个考生一间。考场是全封闭式,考生凌晨前入场后立即封门,不到时辰没有主考命令,谁也不能打开考场的大门。日落后请令开门,方可离场,吃喝拉撒都在这号房里。所以考生除了文房四宝外,还得带上食品饮料乃至马桶,为了防止考生夹带作弊,入场要撤底搜身。

  县试中了也非一考定终身,每年要参加岁考。接受县州府学教官(学道、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监督考核。岁考是各省提督学政巡回各地主持的考试,凡州府县的生员都得应考。岁考成绩分六等,一二三等前列者分别有赏,四等以下或罚或罢黜,清道光后放宽,仅列一二三等。

  提督学政相当现在的省教委主任,那时这个学政的官可大了。他们一般由进士出身的侍郎(相当现副部长)、京堂(各部衙门长官)、翰林(院士)等官员担任,不问本人官阶高低,任职期间与省督抚(省长)平行。

  县试得中可参加由省里举持的乡试。乡试在省城贡院里举行,三年一次,乡试之年人称大比之年。

  如今南京的国子监(又叫南国子监),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贡院,据说最盛时有号房万间。当时的两江总督曾国藩破南京灭太平天国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重修夫子庙贡院。

  乡试中的叫举人,第一名举人叫解元,唐伯虎郑板桥都中过解元,乡试一到五名称五经魁首。中了举人就有了功名出身,也有了入仕的资格,最高的可补个县令,但大多数授各州府县衙门的部门管事,有的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继续学习,叫举监或贡生。如果另有功绩,自然可升官,晚清时赫赫有名的封疆大吏,闽浙,陕甘总督左宗棠就是举人出身。

  就是没有中举,有了功劳也一样可以发达,时曾国藩湘军水军统领彭玉麟,就只是个县试的附生,是县试中的三等生员,处科举的最末层,后来他被授一品顶戴,兵部尚书。

  乡试不中,并非就没有入仕的机会,当局者为各个层次的知识分子安排了不同的入仕径途。乡试不中,按清制,每年由州府选拔两名,各县选一名生员,经提督学政考试认可,也可以入国子监肄业成为监生,这叫拔贡又叫岁贡。

  乡试的正式录取红榜外还有一张副榜,上列备取人名。副榜上的人也可以进入国子监,叫副贡。当了贡生就可通过其他途径入仕。副榜的人得不到补正,还可以参加下次的乡试。由于先人的功劳,也可以进入国子监肄业,这叫荫贡。经皇帝特准,或皇室大典,或先贤功臣后裔恩准而入监叫恩贡。只要是生员,即是没有先人的功劳,援例捐纳(出钱)同样可以进国子监,这叫例贡,但是这不算正途,与正式取得监生资格的人比,面子上自然要差一点。

  国子监肄业,并不是象今天上大学一样天天上课,只是十天半月去点点卯,遇到有人讲学,去听听课就行了。乾隆以前严格一些,乾隆曾经亲自在国子监讲过学。后制度日益松弛,到后来就是没有任何功名,也可以出钱捐个监生。很多人捐贡不是为了做官,就只是为了在家族祠堂礼仪活动中,或在某次喜事丧事时署名体面一些。《红楼梦》里秦可卿死了,宁国府为了署名体面一些,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给只是监生的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的空头官衔。

  乡试中举可以参加次年由中央政府礼部主持的会试。明清规定会试考生为五百人,录一百人,后增加到百五十人。会试三场,三场后要试骑射书算。会试中的称进士,可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殿试又称廷试,是给进士划分名次的考试。

  宋制进士分五甲,元制为三甲,明清从元制。一甲第一名状元,赐进士及第授从六品,第二名榜眼,赐进士及第授正七品,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授正七品。二甲十七名赐进士出身授正七品。三甲八十名(后增到百三十名),赐同进士出身授正八品。

  轶闻

  殿试后由主考阅卷排序,一甲三名的考卷送皇帝审批。一般皇帝用朱笔点点就行了,可是有时也不这么办。明建文二年殿试主考排王艮为一甲第一名,胡广为第二名,可是皇帝朱允汶觉得王艮其貌不扬,硬是点胡广为状元,王艮退居第二。又如永乐二十二年,永乐帝朱棣不喜欢侯选状元孙曰恭的字,孙只好退到探花的位置上。还有在嘉靖年间,皇帝老官做了个梦,梦里见西北方打雷,于是他要主考官查一查所有进士的籍贯,这一查果然发现在最后几名的进士中,有一个叫秦鸣雷的,陕西人。地域与人名都和皇帝老官的梦境吻合,于是这位幸运儿就跨越百多名当了状元。还是那个永乐皇帝,在永乐十三年,梁潜、王洪主考,初阅卷拟陈徇第一洪英第二,因梁与陈是乡人,为避嫌改置陈徇为第二,洪英为第一,皇帝还是赐陈徇为第一,洪英为第二。乾隆晚年的时候,很想多活几年,那年科考后,乾隆到礼部翻阅进士们的卷子,看到一个叫胡长龄的进士,乾隆突然兴起,硬是点这个胡长龄为状元。戊戌政变的次年科考,有一个叫梁士诒的,主考拟的是状元人选,上报到慈禧那里,慈禧认为这个梁士诒是康名(康有为原名祖诒)梁(梁启超)姓,又同是广东人,想起这些人就有气,这个倒霉的梁士诒只得退到进士名分。不过他后来巴结上了袁世凯,成了袁派要员,在袁世凯支持下当上了清政府的铁路总长,民国后还当过国务总理。1 9 0 3 年华北大旱,慈禧听说有个新科进士叫刘春霖,她认为春霖这个名字是下雨的好兆头,马上点这人为状元,这几人都是因名字而得福惹祸。

  出路

  参加科举是为了做官,就是儒家说的治国平天下。清制,殿试后还要参加朝考方能分配工作。优秀的一般授翰林院庶吉士(候补翰林),到翰林院当个编撰什么的,次的到各部当个小官,最次的才外派到州府县任职,或当个知县什么的。

  会试殿试朝考后是不是就没事了呢,非也。即是进了翰林院当上翰林庶吉士,还得参加几年一次的考试,这种考试明令不得请假,不准规避。

  但是也有考上了不去做官的,有个叫张謇的江苏南通人,在清光绪十一年(公元 1 8 8 5 年)参加江苏乡试中举人第二名,九年后的光绪二十年,殿试中状元。他没有去当官,而是返回南通兴办实业,先后创办纺织、面粉、垦牧、轮船、铁冶、银行、发电、渔业等实业,并且在教育上大量投资,先后创办大学师范中学小学三百余所,堪称典范。

  严厉的纪律

  科举制度严密,纪律严格,对考官要求尤高,一但发现徇私作弊,轻者发配充军,重者夺命灭族。明洪武三十年会试,江北试子无一人登第,有人告主考官刘三吾私南人(刘也是南方人),朱元璋派张信查证此事。后又有人举报说三吾嘱张信以陋卷进呈。洪武大怒,严刑处罚,张信处死,刘三吾因年老免死,发配边疆。这一档子不是很那个的事,也有人因此而掉了脑袋。

  精明的读者会注意到上述提到江北试子和南人这两个词,一个国家的人竟然有如此区别,今人看来难以理解。说来话长,元太祖忽比烈下令将民众分四等,最上蒙古人,次色目人,再次汉人(西北汉人和部分少数民族),最下南人,南人是长江流域一带的汉人。人分等级自然在科举,任免,赋税,刑罚上都有所区别。明灭元废此制,但是长期形成的汉人南人分裂对立情绪,非一纸诏书可消除的。于是就有了江北试子告刘三吾私南人的举报材料。

  不论县试乡试和会试考场管理十分严格,时辰一到立刻鸣炮封闭考场大门,不到时辰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门,即是起了火也不行。明天顺七年,奉天乡试考场失火,因无命令启封开门,结果烧死九十人,考场官员数人越墙而出,方免一死。

  命题

  宋神宗熙宁七年,宋王安石行新政,废考诗赋,试儒家经典。从此五经四书成了应试的唯一学科,经义是唯一考试内容,从经书摘取一句为题,后各朝从此制,因此经学盛行数百年,有人竟用了三万余字解释诗经中“日若稽古”(稽,停留。太阳和古时一样)四个字,也不嫌累。

  摘句为题看似简单,实不容易,稍不小心也会招来杀身之祸。明万历十三年高启愚主持应天乡试,出题“舜亦以命禹”,被丁此吕参曰:阿附故权相张居正,有劝进受禅之意,为大不敬。虽皇帝不以为然,还是没能幸免。吏部参论此事,夺高启愚官,削籍乡里,收回三代诰命。清代盛行文字狱,对此为更,雍正四年礼部侍郎查嗣庭主考江西,摘句“维民所止”为题,被指控谋反。维是雍字无头,止是正字无顶,维民所止牵强附会成雍正无头,查病死狱中,戮尸灭族。

  八股文

  明清规定科举考试文章制式为八股文,出题不得越出《四书五经》,解释四书五经 只能以朱熹编撰的《四书集注》为标准。学生只能读规定的书经,根据所出的题目,用《四书集注》的解释,用规定的文章格式,规定的修词手法作文。其形式之死板,束缚人们思想的程度可想而知。

  所谓八股是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必须是一定句数。破题只能用两句说破题要义,就两句,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承题是承接破题而阐明题意,起讲为议论开始,又不是正式开始,就好象人们说话前,咳嗽一两声清清嗓子一样。入手为起讲发挥,起股到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重心。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股中均应有两段排比对偶的文字。

  考官的分工

  参与会试的考试官很多,分工极为仔细,一职一人,不能兼任,有主试、同考、序录、贡举、主文、考试、监试、提调印卷、受卷、弥封、缮录、对读、文字、监门、搜检、巡绰、供给主事、廷试总调、读卷、掌卷等二十多个职分,有的一职由数人担任。

  考生试卷交上,由对读宣念,缮录另行抄写副本,另外一人核对无误,由弥封密封姓名,本卷收密室保存,主考官是此次科举的领导,又是主阅卷人,他看到的只是一个副本。阅卷排序后才能拆封亮出考生姓名。明嘉靖五年又规定,全部会试官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回家,一律在礼部食宿。

  结束语

  经过一千多年发展完善,科举制度总是不断的给下层 知识分子以各种希望,考中了没说,没中也有路可走,对稳定民间知识分子这个群体,起了不小的作用。

  十九世纪以来,社会生活已不可能用四书五经这几本书包括了,生活的多姿多彩不可能只有八股文这一种形式,国家需要的人才更是多方面的,科举制度的死亡是注定的了,但它在我国历史上曾有过积极作用的。

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周礼之科举图解下,社会阶级分明。管理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分级负责。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于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而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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