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第1张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制度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宗法制是指以家族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强调了家族和血缘关系的重要性。在宗法制下,家族关系、世系排名以及家族内的权威结构是重要的组织原则。宗法制通常通过家族、宗族的内部规则和制度来管理家族的事务,以保持家族的稳定和秩序。

分封制是指君主将国家的领土划分给予贵族、大臣等功勋者作为封地的制度。在分封制下,封地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由封地的持有者负责,他们承担了维护封地安定的责任,同时也享有封地所产生的收入和权力。分封制是一种分散政权的方式,各个封地的领主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治权。

尽管宗法制和分封制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它们并非完全等同或直接关联的概念。宗法制更侧重于家族和血缘关系的组织原则,而分封制则是一种政治权力分散的制度安排。在实际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宗法制和分封制相互影响、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的统治和社会秩序。

宗法制和分封制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宗法制在分封制的实施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分封制下,封地的领主通常是贵族或功臣,而贵族和功臣的身份通常与宗法制紧密相关。贵族家族的地位和封地的赐予往往依赖于其家族的血缘、世系和祖先的声望。宗法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贵族的选取和地位的继承。

同时,分封制也对宗法制产生了影响。通过给予贵族和功臣封地,君主不仅把权力下放给了地方领主,也增强了他们的地位和影响力。作为地方领主,贵族可以通过封地来塑造和管理自己的家族和宗族,进一步强化了宗法制的地位和作用。

此外,宗法制和分封制共同构建了一种统治秩序和社会结构。贵族通过维护自己的封地和家族的利益来确立自己的权威地位,同时也参与国家政治和军事事务。封地的存在促进了地方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为国家提供了一种基于封地和家族网络的组织框架。

总结:

总的来说,宗法制和分封制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互为支撑,共同维系了古代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古代部落联盟的首领是颛顼。颛顼生于若水。少昊死后,颛顼打败共工,成为天下共主,取名莱文。他即位后,严格遵循轩辕黄帝的政策。颛顼死后,黄帝的曾孙帝喾继承了王位。古代部落的首领是氏族的首领。在古代,随着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相互协作更加默契,就需要产生一个领袖来进行统一的动员和安排。元谋人,距今约170万年前,云南省元谋县,长江流域。目前中国已知最早的人类。

北京人,大约70-20万年前,出生在北京西南黄河流域的周口店古龙山。仍然保留着猿的一些身体特征。会用火,会保存火种,会制作石器(旧石器时代)。社会生活(人类最原始的社会组织形式)。周口店北京人遗址是世界上内涵最丰富、材料最完整的直立人遗址。大约3万年前的叮咚人位于黄河流域北京周口店的古龙山顶。基本和现代人一样。已经会手工取火,掌握了钻磨技术(新石器时代),有骨针。

家族生活。华夏始祖(颜地打蚩尤,黄帝3354年第一个人类始祖,姚舜禹“退位”,大禹治水:号轩辕氏,定都熊氏,又名熊氏,中国古代传说中著名的部落联盟首领,出生于熊氏(今河南郑州市),中国古代中华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被尊为华夏。汉泉之战是黄帝和颜地为争夺大华夏部落联盟的领袖而进行的战争。颜地氏族战败后,与黄帝氏族合并,成为后来的华夏氏族的祖先。

中国更换统治者的一种方式是指在位君主在去世前将统治权力让与他人。特指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民主选举首领的制度。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度最早记载于《尚书》。相传黄帝之后的尧舜禹时期,都是通过推荐的方式选出部落联盟的首领。这种方法在历史上被称为“退位”。宗族的特点:1。氏族内部禁止通婚,所以氏族外部通婚是氏族公社形成的条件和基本标志。

在游戏中玩家可能会对家族机制产生兴趣,那么骑马与砍杀2家族机制是什么呢?还不知道的玩家快来看深空高玩带来的机制内容介绍吧。

机制内容介绍

1这一代较为突出家族的单位。玩家扮演的单位不只是个体,更是家族。一些数值如影响力、声望等等都与家族挂钩,放逐领主、称王等行为都以家族为单位。

2家族首领控制封地税收,也承担大部分费用。

3 家族成员自己负责一些小开支:如征募军队和购买食物之类的个人开销。

4家族首领可以给家族成员分配金钱。

5家族成员可能背叛家族首领。

6玩家角色死后由家族成员继承,子女第一顺位, 然后是其他亲戚。

1家谱有哪些基本内容

标准家谱的编写格式

一部体例完整的家谱,大致应有以下24项:

1谱名。一般称为族谱、家谱、家乘、家志、家传、通谱、统谱、谱录、谱牒、世牒、世谱、世家、世典、宗谱、支谱、房谱、祖谱、故谱、合谱、谱传、真谱、私谱、本书、族系、族讲、石谱、系谱等,也有的称为渊源录、源流考、清芬录、世恩录、族谱图、大同谱、大成谱、联宗谱、先贤录、传芳集、家传薄、先德传、谱志略、家谱汇编、家模汇编、源流大典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事迹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2谱序。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3谱例。又称凡例,主要是阐述家谱的纂修原则和体例。

4谱论。许多家谱都专门辟有谱论一章,专收先贤的谱说、谱论、谱议的篇章和古代经典中的有关论述,对修谱的作用、功能、意义、历史、原理、方法等加以发明和阐述,是研究谱学的宝贵资料。

5恩荣录。主要内容为历代皇帝对家族中的官员及其家谱的敕书、诏命、赐字、赐匾、赐诗、赐联、御谥文、御制碑文以及地方官府的赠谕文字等,以显示和炫耀朝廷对该家庭及其成员的奖励和表彰,同时反映该家族的地位和身份。

6遗像、像赞。祖先及家族中历代英贤、重要人物的图像资料,一般为正面是遗像,背面是像赞。

7姓氏源流考。中国家谱素来有“叙本系,述始封”的传统,明清以来各家谱也大多有记姓氏源流的一章,或称姓氏源流,或称宗族源流。它主要是用来记述本姓来源、本族的历史渊源、始祖、世派、迁徙、各支派间关系、甚至改姓的原委等。

8族规族约。是宗族家族成员共同制定的、用以约束和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各异,种类很多,诸如家规、家约、家戒、家法、家礼、家典、家仪、家条、族规、族约、祠规、祠约、规范、规条、规矩、条规、戒谕等。

9祠堂。记载宗族、家族祠堂修建的历史,介绍祠堂的建筑规模、地理位置,收录有关祠堂的碑文、诗文、祠联、祠匾、祠堂图、建祠捐资人名,记录祠堂内神位世次、配享、附享、祭祀情况等。

10五服图。又称服制图。所谓五服,就是指古代丧服制度中的五种服色,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2中国家谱知识简介

一、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宗谱等,是以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

先秦重要史籍《世本》为我国家谱的开山之作,其内容系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的记录,其作用在于尊世系、辨昭穆、别贵贱等。魏晋时期,门阀势力盛行,家谱成为门阀豪族势力维持其政治经济特权的重要工具。

二、大宗小宗 古代宗法规定,同一始祖的嫡系长房继承系统为大宗,其他儿子即庶子,庶子系统属小宗,小宗仅继承其父,故称继祢者为小宗,小宗超过五世,即无丧服规定。随着世代的推移,一个宗族扩展到旁系林立时,仍然可以通过尊奉大宗的方式被约定在血缘集团之内,而不会导致零乱。

上述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别嫡庶亲疏的法则叫宗法。宗法制在周代极为完善,后世或尊行大宗之法,或恪守小宗之法,都对周代的宗法制度作了变通处理。

三、事宗礼 聚族而居是古代中国人常见的居住形式,族人常恪守的事宗礼包括:平居遇事应咨告宗祠,如祭祀、嫁女、聚妻、凶事、生子、易名、出外求学、荣归故里等。如遇族内发生吉凶大事,宗子需率全体成年男性族人赴祠禀告,祭祀先祖。

祭毕合族会食。四、义田 指宗涝用于赈恤族内贫寒人家和奖励贞节义行的田产,始创于北宋范仲淹。

义田大多由宗族显贵捐献而产生的,一般设有专人管理,以防族人侵渔,并且不准典卖,地权比较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族人的生活困难。清朝政权考虑到义田的巨大作用,严厉惩罚那些盗卖义田的不孝子孙,以保护宗族公产。

五、家讳 即家族或家庭之内的忌讳,又称“私讳”,与“国讳”相对。古人视直呼尊长姓名为大不敬,故晚辈在日常言谈和使用文字时,要回避祖、父等长辈的名字。

六、排辈 宗族内以宗谱规定辈分用字以公开族人所处的辈分。族人在命名时(尤其是男性),名字中必须含谱定辈分用字,放于名字中间,俗称某字辈,以此作为族人相互关系的标志,防止族内人际关系发生混乱。

七、遵昭穆 是在周代确立嫡长子继承制的前提下,为适应宗族组织的存在而出现的一种行辈标志制度,其盛于西周,后世则仅用昭穆表示辈分如父子的关系。其制,在确定宗族庙次和墓次时,始祖居中,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左昭右穆,依次转换,以使在祭招、丧葬、继承和赐爵等礼仪活动中明确区分行辈,严防宗族内部的辈分发生紊乱。

八、九族是先秦时期概括宗亲关系的一种说法,以西周为最典型,见于《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睦,平章百姓。”

关于九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古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其一认为九族全系父系宗亲,即指上至高祖,经曾祖、祖、父、已身、子、孙、曾孙、直至玄孙的九代的合称;其二,认为九族亦包括异姓有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认为几族亦包括并姓百服的亲属,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九、六亲 即六代宗亲。古代有宗族亲情到第六代为止的民间成规。

到了第六代,即出了五服,已无亲情关系。宋代以后,以族规、义田、家训等为特征的宗族制度开始兴盛,宗族亲情被无限延伸,以激发族人的木本水源之思,但仍然注重六亲之制,只不过与六亲之外的族人可以保持较谈的宗族亲情。

九、谱学 自有文字出现,即有早期的人物记录。由简单的零散的记录发展到连贯系统的世系记载,由分衍世系到综合为后来的整体宗族世系体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不断充实、完善,从而创造了人记录自己生平世系及血缘关系的专著,这就是谱牒。

十一、谱法 所谓谱法,是按一定的规则制度、体例进行编撰谱牒的方法。这个方法,其要点就是怎样完整、准确、明了、有序地记载族人世系及其有关事项。

十二、支谱 顾名思义,支是主干之外的分支,意属为同祖之下分衍的众多后裔,而后又各有其世系的支派。所谓支谱,就非常明确了它的谱牒定位,即局限在该祖之下的一个独特分支。

十三、家乘 家乘,原意为以记载私家之事的文录。罗大经《鹤林玉露》载:“山谷晚年作日录,题曰家乘。”

家乘属于家谱的范畴,因此后有少量的家谱也冠用家乘。家乘是从“史乘”袭用而来。

冠用家乘的不太多。

3一部完整的家谱基本哪些常见内容

一、谱名

谱名中最重要的是谱籍和姓氏,即是什么地方、什么家族的家谱,为什么这样要这样写?更准确的反映家谱作为“史书”来反映信息,不然,编修的人当时明白,经年累月之后,转之何人何地?便无从查考,给后人寻根带来巨大困难。

二、像赞

人物像赞有各种表达,或始祖,如三皇五帝,也可以是近祖,或者迁祖,还可以是自古到今的家族内非凡的人物,特别杰出的人才。以昭示后人发奋图强。

三、谱序

稍具规模的家谱,卷首一定会有一篇至几十篇不等的序文,它是每部家谱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谱序包括新序、旧序、族外人的客序、跋语、目录和刻印人名以及其它关于本族的记述。

四、目录

全部家谱内容提要,以便检索。

五、谱论

谱论,即谱学理论,从司马迁开始历代都有名家,如欧阳修,苏轼,王安石,朱熹,王阳明,比如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曰:“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且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郡府县志,一国之史;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

六、凡例

凡例,即修谱的原则,规定,比如哪些人可以入谱,哪些人不能入谱,对人的次序的排定,哪些内容怎么去写等等,就是规定家谱里面都有什么,这个显示出编修之人的主观态度,如明朝家谱对女性入家谱,就很明确的规定:丈夫之后跟原配,接着依次是:继配,侧室,妾,纳,除原配外,这些二三四五老婆不可以有名字,原籍,生卒,等,这个男尊女卑的“名分”观念,尤 是对女性的一种变态的歧视。

七、家训

不要误解,《家训》不是家谱内容,这里为了突出家训的内容做个配图,中国是家天下的社会结构,名门望族是一大特色,家训家风起了很重要的教育作用。

八、世系

世系是家谱内容的核心部分,从家族第一世开始,记载其生卒,婚配,事略,墓葬,其人如何?一目了然。

九、传记

传记,不是每个人都有,是对家族内的杰出人物,立功立德之人的具体描写,反应出这些人物的杰出品质, 垂范后辈,是榜样力量。可分内传。外传,内传是五服之内,外传是五服之外,还有列传,分门别类,比如家佣,二三四老婆中的贞烈之妇,可做列传,这已经不适合今天。

十、谱跋

上图是梅曾亮的家谱跋语,他自夸了一下,“知岩”以乡兵保障宣州,然后对家族的分派流迁做了陈说,所以跋语就是做谱之后的感想,经验,过程等含有者的寄托之语。

十一、领谱字号

家族支派繁多广布,必须有字号,作为验证, 跟对号入座一样。家谱一般就包括上述内容,除此之外比较重要的包括,祠堂,敕封,艺文,契约等还有一些图表,制作时可根据原谱内容确定。没有原谱,就必须另起创谱,不使历史中断,再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内容。

4家谱国际:修家谱需要必备什么知识

族谱是一个家族的发展史。一个家族要发展壮大,除需要雄厚的物质条件外,还需要足以“强宗固族”的精神条件,而良好家风的形成,正是这种精神条件的基础和内容之一。

族谱中所保存的家规、家训以及治家格言等,从一开始就以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态度来讨论家庭环境和家庭氛围的建设。在家规、家训中,伦理纲常礼教作为其理论基础占有中心地位,三纲五常、孝悌忠信的内容占全部内容的大半。族谱中的家规、家训除上述内容外,还有“睦族人”、“和亲友”、“恤孤贫”以及“戒赌博”、“戒奢侈”、“戒懒惰”、“戒*逸”等等,对家族成员的行为、举止作出规范,这也是足资我们今天借鉴的有益的成分。

族谱研究的另一现实意义是通过家谱研究,满足海内外炎黄子孙“寻根谒祖”的需求。“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海外华侨看到祖国繁荣昌盛,欣欣向荣,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们纷纷回国寻根谒祖,探亲访友,慷慨解囊,投资家乡的经济建设。家谱作为一个家族血缘关系的总记录,将海外华人与祖国亲人紧紧连在一起。

研究家谱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对我国传统家谱进行内容、体例、结构等的分析,来构建一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需要的新型族谱。一部新型族谱或家族档案,其编制原则应是既符合现代家庭的需要,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具备传统族谱的“敦宗睦族”、“凝聚血亲”的功能作用;编法既继承传统族谱中的一些优秀成分,也要创制适应现代需要的内容。小家安,国家强。

族谱研究的现实意义当然不止于此,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族谱这个蕴藏丰富的资料宝库还会为我们提供许多新的其它资料,谱牒学这门古老又年轻的学科也会不断发展,日益走向成熟。

5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家谱的主要内容:姓氏源流和世系表。

一、姓氏源流中国姓氏在经过历史不断演变,如:战乱,迁移,改朝换代,以及避讳改姓、避难改姓、复姓改为单姓等,姓氏变得更为复杂,其真正的出处、源头就更需要详细考证了。一些史学专家认为,历史上的王朝更替、社会动荡导致了家谱的断裂残缺,很多族谱都由后人凭想象臆造。

封建时代,许多姓氏为了抬高自己的门第和郡望,习惯于与名人扯上关系,或硬追溯到某皇帝作自己的祖先,这影响了血缘的纯正性和确实性。重视传统的中华民族,有不少家族在重修宗谱,由于南北各地的语言、风俗、长相等均不同,世系联系在一起,其纸谱真实性值得推敲。

二、世系表作为家谱中最重要的内容,“世系表”,简而言之,就是说明一个家族成员,如:父子、兄弟间的相互关系,写清楚祖先后代每一个家族成员名字的图表。它有四种基本的记述格式:欧式、苏式、宝塔式和牒记式。

(1)欧式:又称横行体,是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创立的。欧式的特点是:世代分格,由右向左横行,五世一表,用起来很方便。

欧式中,每个世代人名左侧都有一段生平记述,介绍该人的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配偶、葬地、功绩等。(2)苏式:又称垂珠体,是北宋文学家苏洵创立的。

苏式世系表的特点是: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竖线串连,图表格式也是由右向左排列的,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3)宝塔式:顾名思义,就是将世代人名象宝塔一样,由上向下排列。

宝塔式采用横竖线连接法,竖线永远处在横线的中间,这对人多的大家族来说,因人名不可能排在同一页纸上,兄弟之间长幼关系不清,会为写谱、看谱带来很多不便。(4)牒记式:不用横竖线连接世代人名间的关系,而是纯用文字来表述这种关系。

每个人名下都有一个相关的简介,如:字、号、功名、官爵、生辰年月日、葬地、功绩等。牒记式的世系形式固定,次序分明,比较节约纸张。

扩展资料家谱是一个家族的历史记载,通过家谱,能够了解当时的历史面貌、时代精神、社会风尚,了解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情况。相传它是由正史中的帝王本纪及王侯列传、年表等演变而来。

家谱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国的家谱一般都有家规族训,对于规范人生和教育子弟有着积极的意义。

家谱,亦称族谱、宗谱、家乘、通谱、统谱、世谱、支谱、房谱等等,名称各异,其内涵是同一的,只是外延有所区别而已,如今一般统称家谱或族谱。家谱是系统记述某一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历史图籍。

而姓氏是“某一同宗共祖血缘集团”的标识符号,家谱、族谱就是记录某一姓氏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图册。-家谱 (人文资料)。

6家谱都记载些什么内容

家谱 又称族谱、家乘、祖谱等。

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 族谱是中国特有的文化遗产,在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后来在民族融合中。

逐渐在各民族中开始出现族谱。族谱是中华民族的三大文献(国史,地志,族谱)之一,属珍贵的人文资料,对于历史学、民俗学、人口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深入研究,均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

在1960年代中国的破四旧运动中,家谱被当作四旧遭到清理,“成千上万”的家谱被毁,很多中国人不得不毁掉家族世代珍藏的家谱,这对于研究中国人的人文历史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编辑本段]家谱的起源 关于家谱的起源,虽然目前学术界众说纷纭,但从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碑文等中国早期文字,及史类文献对家谱起源的考证,家谱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周代已有史官修谱制度并撰有《世本·帝系篇》。尽管先秦《世本》早已亡供,今本《世本》是清人所辑,但从辑有的篇目可见,《世本》汇集了中国自黄帝到春秋各代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世族谱系,是一部对前代和当代各血缘集团系谱进行综合、总结的全国性的总谱。

家谱的起始与士族门阀制度有重要的关系。 自魏晋以后,谱牒之学大盛,一些士族门官都以此互为夸耀。

但隋唐及其以前得到谱牒早已亡佚殆尽,宋、元及明朝的家谱也所存寥寥。现在能见到的,主要是清代和民国时期的家谱。

家谱的名称很多,大体唐以前都称家谱、家传的,宋代又有宗谱或族谱之谓。到了明代,特别是清代以后,名称更多,如宗谱、世牒、世谱、家谱、家乘、家志、谱录等。

[编辑本段]家谱的形式 家谱的形式有多种。在文字家谱出现之前就有口授家谱和结绳家谱。

后来,人们有的用图表裱制垂挂于中堂的,也有的装订成册供家人翻阅的。历史上,官宦人家一般都是采用装订成册的家谱。

而平民百姓、经商士绅、豪门则多为悬挂供后人供奉的图表式家谱。 [编辑本段]家谱的内容和作用 上古时期的家谱,仅为君王诸侯和贵族所独有,家谱的作用仅为血统的证明,是为袭爵和继承财产服务的,其内容也比较单一,仅为世系的说明。

魏晋以后,选官、婚姻以至社会交往都要看门第,这样一来,家谱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强,家谱的内容也比以往有所增加。 到了宋代,官方修谱的传统禁例被打破,民间编撰家谱的风气更加兴盛,这时的家谱在政治生活中基本上不再发挥作用,其作用转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

家谱经常被反复修撰,每次修谱,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间的大事。 到了明清两代,家谱修撰的结构已基本定型,流传到现在的家谱也极为丰富。

家谱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系图,既某人的世系所承,属于何代、其父何人;第二部分是家谱正文,是按世系图中所列各人的先后次序编定的,分别介绍各人的字号、父讳、行次、时代、职官、封爵、享年、卒日、谥号、姻配等。这些介绍性的文字,长者50余字,短者仅二三字,实际是人物小传;第三部分为附录。

有些家谱,在立谱时,便确定了家族世系命名的辈分序列,而且事先标定字号,辈分清楚,乡间名之为“排辈”,实则是排资论辈的意思。由于历史上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男子在起“大名”时,必须以预定的某字作为名字的一部分。

这个字要放在全名三字的中间或最末,各个辈数层次不一定完全一样,但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 [编辑本段]家谱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一 、家谱是以记载一个血缘家族的世系与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史类文献。

关于家谱的起源,目前学术界众说纷坛,从出土的甲骨文、金文、碑文等中国早期文字及史类文献对家谱起源的考证,家谱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周代已有史官修谱制度并撰有《世本·帝系篇》。

尽管先秦《世本》早已亡供,今本《世本》是清人所辑,但从辑有的篇目可见,《世本》汇集了中国自黄帝到春秋各代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世族谱系,是一部对前代和当代各血缘集团系谱进行综合、总结的全国性的总谱,《世本》的意义还在于证实谱学研究发轫于周代,是家谱研究的源头。 就家谱的形式而言,唐代以前的古谱和现存的以欧阳修、苏洵创制编撰体例为特征的明清家谱有所不同,但家谱作为绵延不绝的人类历史象征受到历代学者的重视,究其原因除了追本溯源寻根问祖的目的以外,还在于对家谱重要价值的认识。

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有过"夫家有谱、州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之说,把家谱与国史、方志相提并论可见其重要。 古代家谱研究的内容主要在于对谱学的本身,包括谱例的撰写以及家谱发展历史的研究等方面。

家谱的应用研究始于汉代,《史记》中有关帝王谱牒的记载,说明汉代司马迁已经把家谱资料应用到史学领域一纪传体史书的撰写中去。后代史学家继承了这一传统,后代编撰的纪传体断代史如班固撰《汉书》、陈寿撰《三国》。

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谱牒资料。

中国古代对家谱资料的应用主要在史书、方志和人物评传的撰写过程,体现了谱牒的史料价值。 二 、到了本世纪20年代,随着社会科学新领域的开拓,有学者从人口学、优生学。

7百家姓各家家谱

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

《通志·氏族略》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女子)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天下同姓是一家,故而同姓不婚)。

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注“贵者有氏”: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裂土封侯),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

张姓是华夏大姓之一,人口近一亿,遍布全国及世界各地。张姓祖根在哪里?有的说河北清河,有的说山西太原,有的说河南濮阳。

为了寻清这个问题,本会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举行了两次张姓起源学术研讨会,进行了实地考察,掌握了大量史实,确认中华张姓始祖是挥公。挥公得姓于帝丘(今河南濮阳),帝丘是张姓先民最早的祖居地,张姓源于濮阳,其他地方只能是流,是支脉。

一、史籍及谱牒依据 我们查阅有关张姓始祖挥公的记载见之于书的有17种之多。 《世本》日: “挥作弓,牟夷作矢。”

这是今见最早的关于挥的记载。《史记·五帝本纪》日: “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西陵之女,是为嫘祖。

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日玄嚣,是为青阳,青阳降居江水;其二日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日昌仆,生高阳,高阳有圣德焉。

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唐·林宝《元和姓纂》云:黄帝第五子青阳生挥,为弓正,观弧星,始制弓矢,主祀弧星,因姓张氏。”

宋·欧阳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日: “张氏出姬姓,黄帝子少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始制弓矢,子孙赐姓张氏。 ”清·乾隆朝重修《张氏族谱·受姓渊源考》: “张氏出自黄帝轩辕氏,生少吴金天氏,又号青阳氏,第五子挥始制弓矢,官为弓正,主祀弧星,世掌其职,赐姓张氏。”

从上述文献可知,挥为张氏得姓祖,这一观点,除宋代郑樵所著《通志》认为解张是张姓始祖外,其他史书均无疑义。 但是,挥是黄帝之孙,或是黄帝之子;挥是玄嚣青阳氏之子,或是少昊青阳氏之子,却有分歧。

我们认为,挥是黄帝之孙、玄嚣青阳氏之子。其根据有二:①《国语·晋语》日: “凡黄帝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嬉、姑、儇、依是也。

”(其中有二人同为姬姓,二人同为己姓)。《史记·五帝本纪·注释》、《世本》、《大戴礼记》等文献均有同样记载。

黄帝子所得十二姓中没有张姓,这说明张姓非黄帝所赐,挥公非黄帝之子,乃黄帝之孙,和帝颛顼是亲叔伯兄弟,是同时代人。②当代著名民族源流学家何光岳先生考证,少昊金天氏本东夷族,非黄帝后裔青阳氏,亦就排除了少昊为黄帝之子说,挥为玄嚣青阳氏之子是比较可信的。

但是,鉴于“挥为黄帝之子或孙”的问题,在历史上已争论了几千年,且各有重要文献依据;挥生活在上古传说时代,后世史书不一致、有争议,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态度是:两种观点应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求大同存小异,谁也不能强迫谁改变族谱。

我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姓氏文化研究的深入,认识会逐步统一的。 二、地望考察 玄嚣因何得号青阳氏?这与其封邑有关。

我国自古至今,均以“山南水北为阳”。青阳,即清水之阳(青、清古通用),而古清河就流经濮阳。

《读史方舆纪要》日:“淇水过内黄县南为白沟,亦日青河。”又日:“淇水……经内黄、清丰之间,其下流人大河,故渎今湮。”

《前汉书·地理志》日:“清河水出内黄县南。”以上引文说明古清河与淇河、白沟为一河的不同名称。

《诗经·卫风·氓》篇: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涉淇”即“涉过淇水”,“淇水”即是“古清河”;“顿丘”古邑名,在今濮阳城西、浚县境内。从这首古诗也说明帝丘附近有古清河。

今濮阳市区张仪村、班家、店当一带村民,仍称村北为北清河、村南为南清河。张仪村系战国时期纵横家张仪故里,至今村内尚有“张仪祠遗址”。

该村有张、尹、李等八姓,只有张姓是老住户,其他均是迁入户。据清光绪二十五年续修的《李氏族谱》载:“李氏出陇西蔓延天下,明洪武年间,自洪洞迁于开州北王家庄后,自王家庄移居清邑张仪村。”

清光绪年间续修的《尹氏家谱》载:“尹氏世居山西之洪洞,明成化年间徙居清邑张仪村。 ”该地为什么称“清邑”?定与古清河流经此地有关,很可能就是玄嚣的封地“清阳”。

“清邑”明代尚存,今已不在。据著名历史学家朱绍侯先生讲:“帝丘(今濮阳)在上古时期是东夷族势力与黄帝族势力的交接地区。

因此,黄帝必须在帝丘设防,所以把其子玄嚣封于青阳。 ”由此可知,张姓始祖挥公,自幼便生活在古清河上游其父的封邑,年长之后又在帝丘辅佐帝颛顼。

由于挥十分聪明英武,他夜观弧星,折枝弯条,始制弓矢,大大提高了颛顼部族的战斗力。弓矢用于狩猎,猎获的鸟兽空前增多,提高了部族的生活水平;用于战争,打败了与颛顼争帝的共工部族,。

尧舜禹之间的公共推举、首领让贤的方式,被古人称为

禅让(拼音:shàn ràng)是指统治者把部落首领之位让给有才华,有能力的人,让更贤能的人统治国家。尧是黄帝以后比较著名部落联盟首领,尧去世后,尧把部落联盟首领位置让于舜,推舜为帝。这种让位,历史上称为“禅让”。

唐尧传位给虞舜,同时传了允执厥中四个字;虞舜传位给大禹,同时传了尧舜十六字心传(简称中华心法),成为五千年治国的国家哲学。

主要形式

形式上,禅让是在位君主自愿进行的,是为了让更贤能的人统治国家。通常,禅让是将权力让给异姓,这会导致朝代更替,称为“外禅”;而让给自己的同姓血亲,则被称为“内禅”,让位者通常称“太上皇”,不导致朝代更替。

本段历史起源

原始部落由于远古时代生产力极为落后,人类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劳动、平均分配食物才能生活下去,因此,人们需要选举出贤能、公正的人当首领,以带领大家抵御外来的侵袭,进行生产劳动和平均分配食物。

在实行“禅让”制度之前,即在“三皇时代”(公元前2607年—公元前2338年),实行的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血统继位制”,国家最高***在风姓家族中产生。该制度于公元前2338年被废除。“五帝时代”是所谓“公天下”时代,实行“禅让”制度,即帝王让位给不同姓的且非血统的人,例如:伊祁姓的尧让位给姚姓的舜,舜让位给姒姓的禹。

夏朝“家天下”的开始和百官制度

……禹继位后,社会进一步发展,阶级已经形成,组成国家的各政治、军事要素已经具备,国名“夏”,禹就是“夏后氏”(夏朝)的第一位国王。……他的儿子启杀掉益而夺得王位。从此,“禅让时代”结束,“夏传子,家天下”的时代开始。

中国古代圣人孔子对这一历史性的转变做了如下的描述:关于“五帝”(氏族公社)时期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关于夏、商、西周时期曰:“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是谓小康”。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位,是为夏后帝启。

——《史记·夏本纪》

“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夏后启是实现我国历史上“五帝”时期向“三王”时期深刻转变的关键人物。“王和帝代表着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黄帝的帝和帝尧、帝舜的帝一样,实际上是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时期军事酋长的称谓;而夏、商、周的王则是奴隶社会的专制君主”。虽然夏王朝的世系自禹始,但禹只不过是氏族社会最后一个最高首领,他为启建立王位世袭的奴隶制夏王朝奠立了基础。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所谓“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正是后人追述夏王朝建立统治地位的情景。夏禹死,其子启继王位。这种废“禅让”而实行父传子的王位继承方式,引起夏朝争夺王位的激烈斗争……夏启经过王位的激烈斗争,确立了王位世袭制。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

夏后氏官百,殷二百……

——《礼记·明堂位》

禹之治天下也,得皋陶,得杜子业,得既子,得施子黯,得季子宁,得然子湛,得轻子玉。得七大夫以佐其身,以治天下,以天下治。

——《绎史》引《鬻子》

(启伐有扈氏)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

——《尚书·甘誓》

国王“家天下”制度是国王把“天下”(国家)看作是国王一家一姓的私产的制度。这一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后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化而来的。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夏代从启至桀,共历13代16王,从王位继承顺序来看,有的是传子,有的是传弟,基本上是以传子为主。传子是不是传长子、嫡子,由于资料匮乏,尚难以推定。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夏朝自启以后,后(王)位只能在夏后氏王族内世袭。禹家族的其他支族,都被分封在全国各地,“以国为姓”,成为夏王朝的侯、伯。这些同姓侯伯封国,成为夏王朝控制全国的依靠力量。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夏朝的王位世袭、分封制等一系列政治制度,对我国历代王朝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就是在世界文明史上,也有着一定的地位。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商朝的“兄终弟及”和百官制度

把“王位”看作是国王一家一姓的私产,是从夏朝开始。不过夏、商两代还没有完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是嫡长子继承和“兄终弟及”并行。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商代从汤至纣,共历十七代三十一王。汤制定了兄终弟及再传兄子的制度,即兄死由弟继承,直到同辈诸弟全不在世,再由长兄之子继承。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商代有很庞大的官僚机构……《尚书·酒诰》中有以下记载:“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这里提出了“内服”、“外服”之称。……商代“内服官的数量很多,有各种职守……商代最高的官吏是“相”,常在王之左右……(有)所谓“卿士”……为官吏中的“贵者”……商代还有“三公”之称……并非常设机构……商代有史官……如大史、小史……常在王之左右,遇事时,可以发表意见……“师”也是官名……师长是武官。……商代有侯伯之称。按照“内服”、“外服”的说法,侯伯属于“外服”官……这些侯伯,并不是商王朝官僚机构的组成部分,他们的国家是与商王朝并立存在的方国……(有些)侯伯,在本国内虽然也是一国之主,但他们都是商政权中的高级官吏。例如《战国策·赵策》云:“昔者,鬼侯、鄂侯。(周)文王,纣之三公也”……

——孙淼《夏商史稿》

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制

周代的王位继承制度基本是承袭商末,但有了比较重要的发展,这就是在“文王世子制”的基础上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度。所谓的“文王世子制”,就是周文王在位时确立武王为世子,文王不在国内,武王代行国政。这种世子制度当时还是处在初创阶段,武王死后由周公旦摄政6年,返位于成王时才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和预先册立太子的制度。根据嫡长子继承制度,择立太子的标准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说,在后妃所生的诸子中,必须确定嫡后所生诸子的优先继承地位,而且要以嫡后所生的长子来继承;如果嫡后无子,在众多妃嫔所生的庶子之中,要择立妃嫔家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庶子作为继承人,而不以其是否年长。这种择立太子的标准一经出现,便在其后约3000年的时间内被遵守为正统的定规。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至西周时期,宗法制进一步完备,与政治结合得更紧密,嫡长子继承制实行得更严格。《诗·大雅·文王》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注曰:“本,本宗也。支,支子也”。郑笺曰:文王“以受命造始周国,故天下君之。其子孙适(嫡)为天子,庶为诸侯,皆百世”。如缺嫡,其补充制度是“无适(嫡)则择立长,年钧(均)以德,德钧则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上述立嫡制度及其补充制度总的说来,比较完备,对于王位世袭起到了顺利执行的作用,对于稳定政局,动员统治阶级以全力加强对全国的统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统治的一种制度,它由原始的父系家长制血缘组织,经过变质和扩大而成。……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天下的权力。天子的众子或者分封为诸侯,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是国内同宗贵族的大族长,又是本国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统治本国的权力。诸侯的众子或者分封为卿大夫,也由嫡长子继承,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世袭官职,并掌有统治封邑的权力。卿大夫也还分出有“侧室”或“贰宗”。在各级贵族组织中,这些世袭的嫡长子,称为“宗子”或“宗主”,以贵族的族长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权,成为各级政权的首长。

——杨宽《西周史》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其主要作用是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以确立并巩固父系家长在本族中的地位。此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为大宗,其余各代庶子为小宗。庶子各在本支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别为本支的大宗、小宗。如此推衍传继,嫡永为大宗,庶永为小宗,构成一个庞大的宗支网,状如树之干与枝的关系。周王为姬氏家族的大宗,就是所谓“君之宗之”(《诗·大雅·公刘》)。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宗法制的核心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嫡子,即兄长地位的不可动摇性。“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礼记》)。长子立为“嫡子”,为世代相传的大宗。而其余的庶子(即诸弟)即为别子,对长子来说是为小宗。从别子起要自立新宗,他即为这个宗的始祖,即“别子为祖”。别子的嫡长子也世代相传,“继别为宗”,也成了“百世不迁”的宗。而他的诸弟(庶子)不能继别,庶子之子也不能继别,只能继承自己的父亲(即庶子),即“继祢者为小宗”。……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根据文献记载,中国至迟在周初已经出现了“宗子”、“大宗”等名称。《诗经·大雅·板》中有“大宗维翰,……宗子维城”,这里所说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贵族中根据血缘关系对族人拥有管辖和处置权的人。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宗法制度。有的学者认为,在有关商代历史的文献中,也可发现类似的记载。如《左传》所记的周初商朝遗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缘团体。但迄今对中国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还是关于周代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

在宗法制度支配下,宗子有保护和帮助宗族成员的责任,而宗族成员有支持和听命于大宗的义务。惟其如此,大宗和宗子对宗族组织起着支柱的作用,所以《诗经·大雅·板》说:“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而小宗对大宗起着辅助的作用,所以《左传·襄公十四年》说:“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以相辅佐也”。

——杨宽《西周史》

宗法制度的基础是奴隶制大家族,周王和各级贵族都是奴隶制大家族的族长,每个奴隶制大家族具有共同的姓氏,共同的直系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墓地,有互相保护的义务……

——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

西周的分封制

分封制在中国古代原叫做“封建制度”。但这个“封建”与我们用于社会发展史称“中世纪”为“封建”不是一个含义,而是“封诸侯,建藩卫”的简称。为了将这两个“封建”相区别,今天史学界多称“封诸侯,建藩卫制度”为“分土封侯制”或简称“分封制”。

西周所封诸侯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王室的姬氏同姓亲属,如……伯禽封于鲁、康叔封于卫等。另一类功臣,如姜太公(吕尚)封于齐。再一类是边远地区较强大的异姓氏族或部落首领,实行羁縻政策。……因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所有受封者都是宗法贵族,所以我们称此制为“宗法贵族分封制”。这种制度是西周的主要地方行政制度,也是主要的国家制度。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

周公东征胜利以后,推行大规模的分封制,既是巩固和扩大周朝统治的手段,又是贵族内部对财产和权力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记载说:“武王克商,先有天下,其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荀子·儒效》又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周公这种分封制,虽然以姬姓贵族为主体,但是为了稳定统治的大局,又不能不照顾到异姓贵族,还得分封一些异性诸侯。

——杨宽《西周史》

周初的分封诸侯,在武王时即已开始,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其子康王的时期……康王之后,周朝疆域大体固定,分封的机会减少……但分封并未绝迹。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还把其弟友分封在郑(今陕西华县东)。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

西周灭商,推行“封建”,所谓的封建,就是封侯建国,裂土封爵。分封的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特权,对天子有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的义务,负责藩卫王室。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宗法制度是与分封制度互为表里的。周人灭殷以后,获得了广大土地和大批奴隶。为了加强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控制,西周王朝把子弟、同姓和亲戚分封到全国各个战略要地。……周公东征以后,又“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把周王族子弟,诸如“文之昭”、“武之穆”、“周公之胤”分封在全国各地。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

在西周鼎盛时期,周王对诸侯拥有很大的权威。各封国的诸侯要定期朝见周王,报告自己国内的情况,听取周王及其辅佐的指令;如临时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周王报告。他们还必须向周王贡献封国的产物和周王需要的东西。他们还有保卫王室的义务,包括为周王提供作战的军队。如果他们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超越周王赋予他们的特权,周王可以收回或削减他们的爵禄,改变他们的封地,可以废除和另立国君,甚至灭掉他们。

——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

2课文注释

商朝的年代

课本上商朝兴亡年代依据2000年10月公布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阶段成果报告》,建立于公元前1600年,灭亡于公元前1046年,也即武王伐纣灭商之年。

商王盘庚

盘庚为历史上的名王之一。一般把盘庚迁殷前作为商前期,迁殷后为商后期。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年表,盘庚迁都定在公元前1300年。课本上所述盘庚传位给他的弟弟,《史记·殷本纪》有记载说:“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商小乙崩,子帝武丁立”。这四代王中,有两代是兄终弟及的,只有武丁父子相承。

纣王子承父位

商朝最后一个国王纣是父王帝乙的少子。《史记·殷本纪》载:“帝乙长子曰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子谓之纣”。帝辛就是纣,看来当时商王室已颇讲嫡庶,微子启为长子,因庶出不得立,纣为正后所生,虽非长子,却可以继承王位。

周公

周公是西周初年著名政治家,周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因所封采邑在周(今陕西宝鸡东北),因此称为周公。他曾作为周武王的主要辅佐,在伐纣灭商中立了大功。武王死后,“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危难中周公立武王年幼子诵为周成王。同宗管叔、蔡叔、霍叔勾结商后裔武庚叛乱。周公辅佐成王经过三年,平定了叛乱,又一次立下大功。周公借此又继周初武王分封诸侯,进行第二次大分封,据荀子记载“立七十一国”,其中姬姓王族占五十三。姬姓和姜姓进占了周朝统治的重要地区,巩固了周王朝统治。后来周公又营建东都洛邑(今河南洛阳),进一步控制东方。他请成王到新都祀典,开始亲政。史书对周公评价很高,《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奄为东方与武庚共为叛乱的部族),四年建侯卫(指分封),五年营成周(东都),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

西周控制的地区

西周强盛时控制的地区,已远远超过商朝。《左传·昭公九年》引当时周大夫詹桓伯的话说:“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学者们认为,上述记载与考古发现的地理分布证明相合。西周控制地域应当是西起今甘肃东部,东达海滨,北起辽宁,南达长江,是三代中疆域最大的王朝。

楚、吴、越相继称王

楚、吴、越先后称王是在春秋时期。首先楚从公元前740年熊通始称武王,公元前585年吴王寿梦继起称王,公元前496年,越王勾践称王,一说其父允常时已先称王。

鼎原为人们的炊具,早在七千多年以前我国原始社会就出现过陶鼎。后来鼎从日常生活器皿中分化出来,成为祭祀中最重要的礼器。鼎形最早为圆腹、圜底、三足。后来陶鼎演变为铜鼎,器状也由圆腹椎足发展为柱足方鼎、扁足鼎数种,盛行于商周时期。商朝司母戊鼎、西周大盂鼎、毛公鼎为其典型器具。司母戊鼎已成为商朝象征权力的重器。到西周时鼎更成为等级制度和分封、宗法制的重要标志。据《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载:“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士三鼎”。拥有鼎数多少,成为等级高低的标志。古代神话传说中,夏禹是铸鼎的始创者。相传禹铸九鼎,以象征九州。《汉书·郊祀志》说:“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夏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周武王灭商后,将九鼎从殷都朝歌迁到洛邑。春秋时楚王强大称霸中原,不仅自称王,还觊觎象征天子权力的九鼎,方有楚王问鼎的故事。战国末年,公元前256年,西周国灭亡,九鼎由洛邑迁至秦,但运途中下落不明,成为千古之谜。3学术观点

① 夏朝是否已进入奴隶制社会?

这个问题曾经长期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争论,有的认为夏朝只是一个传说时代的王朝,没有考古和古文字的实证;有的学者认为夏朝是我国奴隶社会的第一个王朝,不仅史有记载,而且也有许多考古资料的实证。近年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遗物的发现,使得史学界大多数专家倾向于夏朝确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的看法。例如: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上古时代(上)》中认为:

“根据文献记载看来,我们同意夏代处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时期的观点。这是我国古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关于禹传启的传说,文献中的记载是很不一致的,但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公天下’向‘家天下’的转变”。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中认为:

“夏朝(前2070年—前1600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自禹至桀传17君,14世,共四五百年。夏朝的中心地区在豫西晋南,四境‘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这里说的江指鸿沟水,……济指济水……河指今陕西、山西、河南三省之间的黄河;淮即淮水。由此可知,夏朝的领土范围大致东起豫东平原,西至华山,北起济水,南达淮河”。“二里头文化时期是否出现了文字尚未完全肯定,但已有青铜器出现,包括爵、戈、镞……,并发现了铸铜的坩锅、陶范、铜渣,经测定所出土的铜爵属于锡青铜,由此确定二里头文化属于中国早期的青铜文化。……二里头遗址还发现了占地1万平方米的大型宫殿遗址……不同形制、葬式和随葬品的墓葬的存在,说明二里头文化时期贵族与平民的对立已十分明显。研究者一致认为二里头文化是探讨夏文化的主要对象……偃师二里头遗址即是夏都阳城”。

《中外历史问题八人谈》中张传玺在《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特征》一文中认为:

“禹继位后,社会进一步发展,阶级已经形成,组成国家的各政治、军事要素已经具备,国名‘夏’,禹就是‘夏后氏’(夏朝)的第一代国王”。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也认为:

“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时建立起来的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的国家。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在,四千多年间,中国的政治制度,依次出现过奴隶制的政治制度、封建制的政治制度、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制的政治制度等四种形态……从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476年,即夏、商、西周、春秋时代,实行的是奴隶制的政治制度”。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Ⅲ》中载:

“夏中国古代的第一个朝代。根据文献记载和古代传说,随着中国原始氏族社会组织的逐渐解体,聚居在中原地区黄河中下游的夏部族,通过与周围地区其他部族联盟的形式,首先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代王朝,史称夏”。

② “家天下”是从禹还是启开始?

关于我国“家天下”和“世袭制”究竟是从禹还是从启开始的问题,学界一直存有争议。

任莉萍提出:“从禹建立夏朝到启登上王位这一段时期还是‘公天下’吗?既然禹已建立了夏朝,那就意味着在禹的时候已初步建立了奴隶制的国家机器来镇压奴隶和平民的反抗。因此,禹建立夏朝就标志着‘家天下’局面的出现。而禹死后,其子启登上王位,只标志着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先秦卷》中的说法:“禹即位,立国号夏,夏朝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禹即位号称‘天子’,实际仍是一位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长,而不是国家的君王……夏启即位破坏了军事首长由部落联盟酋长会议推举产生的‘禅让’制度,首领职位继承原则由推选变为选子,执行酋长会议意志的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开始变成国家的君王,夏启即位是一件标志着中国国家形成的划时代的大事”。古云天《谈谈“禅让制”向“世袭制”的过渡问题》中说:“把禹视为夏王朝的创建者,是因为当时的夏政权已经具备了一个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但这个国家只处于草创阶段,很多制度仍不完备,禹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王,只有当启确立了世袭制之后,夏王朝才真正地建立起来”;“无论禹把王位传给了伯益还是直接传给了启,他都是中国历史上成功地培植家族势力、让家族势力把持国家政权的第一人。从这个角度说,‘禅让制’向‘世袭制’过渡,或者是‘公天下’向‘家天下’过渡是发端于禹而完成于启。……他是一个过渡性的人物,我们只能说他努力地促使‘公天下’向‘家天下’转变,而他的这种努力,终于在他的儿子启继承王位的那一刻取得了胜利”。

③ 西周封建论者对周朝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不同论点。

长期以来,我国史学家对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存在着明显的分歧,一般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应从春秋战国算起,其中又分为春秋说和战国说。现在大多数学者主张战国时期我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具体年代为公元前475年。这一种观点是前辈史学家郭沫若等的观点。目前多采取这一观点。第二种是西周封建说,即认为我国自西周开始已进入封建社会,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有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等。第三种为魏晋封建说,认为迟至三国两晋我国才进入封建社会,持这一观点的有著名学者尚钺、王仲荦、何兹全等。

西周封建论者对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有他们不同的解释。《中国古代史分期讨论五十年》一书列举西周封建论的观点说:“大多数的西周封建论者都把西周初年的分封制看作是中国封建领主制形成的重要标志。例如,范文澜认为,西周的‘天子、诸侯、采邑主都从分封里建立起自己的权力,形成一整套的统治体系’。王亚南把周在灭商后逐渐选择和创制的‘封建诸侯以屏藩周室’,分别等级和颁田制禄等一整套办法,概括地称为‘封建制度’。束世澄认为西周的分封既封赐采邑,同时又任命为地方官,这是采邑制的发展和领主制的肇端”。“西周封建论者一般都认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甚至把宗法制度看作是中国封建制的特点。范文澜说,西周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上层建筑就是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宗主为中心,按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别亲疏贵贱,从而规定出无可改变的等级制度。这种制度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里都是存在的,它对贵族领主来说是一种加强统治的力量,对农夫来说也是一种组织力量。王亚南认为,西周封建制和欧洲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就表现在巩固专制主义的宗法组织上。童书业更径直把西周的封建制称作‘宗法封建制’……因为它把‘宗法’系统扩大为政治系统,并与封建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构成宗法封建制的社会”。

4图画说明

太庙

本课文太庙图系明清时的太庙,在北京天安门东侧,今为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原创建于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年),后在明嘉靖、万历和清顺治、乾隆时多次重修。主要建筑为三层大殿及配殿,殿宇均为黄琉璃瓦顶,雄伟壮丽;前殿四周围以雕石护栏,巍峨壮观。清朝灭亡后,1924年辟为和平公园,1950年改为劳动人民文化宫。

夏禹像

禹在历史上又称夏禹、大禹、夏后禹等。在古史中夏禹王、商汤王、周武王并称“三王”。他的生平事迹与尧、舜分不开,是我国原始社会最后一位杰出圣贤首领,但又是我国阶级社会第一个王朝夏的建立者。从最近公布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成果报告》夏商周年表排列,他是夏朝第一个王, 建立年代为公元前2070年。这和司马迁《史记·夏本纪》记载“禹于是遂即天子位”的说法是一致的。课本中所用“戴冠冕的夏禹”,用自《中华古文明大图集》,表示了他已是帝王的身份,而这和今浙江绍兴禹庙大殿正中所塑身穿华衮、双手捧圭、头戴冠冕大禹立像是一致的。冕是古代帝王专戴的礼帽,圭为古代帝王举行礼仪所用的玉器。

周公辅佐成王图

这是一幅汉代画像石,见于山东嘉祥宋山1号小石祠堂。这是一座型石祠堂,规模较小。此图见于小祠堂的西壁画像,西壁画像仅有这幅周公辅成王和另一幅孔子见老子两幅历史故事画。画面正中座位上为幼年的周成王,旁有周公辅佐,主题为要求臣子对君上要像辅佐成王的周公一样忠心耿耿。

宜侯矢铜簋

系1954年在江苏丹徒烟墩山考古发现的西周青铜器。簋音ɡuǐ。簋是古代盛食物的器具,圆口,两耳。宜侯矢铜簋通高157厘米,口径225厘米,饰有旋涡纹、虁纹。此簋腹部有铭文12行,共120字左右。大意是说,四月丁未这天,周康王察看了武王、成王伐商和东方之图,又有宜这个地方进行了贞卜祭祀,而后对原来的虞侯命令说,立即改封虞侯到宜地为宜侯,赏赐给礼器、土地和人口,宜侯矢感谢王的恩典,称颂王之功德,因而作此宝器以纪念其父虞公。这一铜器铭文记载了西周分封制的事实和过程,并记述了西周开发江南(宜)的真实情况。此器的地名学术界各有不同看法,写有众多论文,因此,此簋被认为是为学者们考释最多的器物之一。

  胞兄弟:同父母所生者。

  堂兄弟:同祖父母的兄弟,也叫从兄弟。

  从堂兄弟:同曾祖父母的兄弟。

  族兄弟:同高祖父母的兄弟,也指同姓同宗的同辈人

  堂兄弟也叫“伯叔兄弟”,就是亲伯、叔家的兄弟。虽比胞兄弟远一步,但毕竟还是同一爷爷、奶奶,从亲情上还是很密切的,互相称呼和胞兄弟相同。

  宗法知识简介

  作者 胡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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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由若干个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宗法制度。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治理国家和管理臣民的国家机器的代名词。它是封建社会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缘远近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等级制度,萌生于殷商,定型于周朝。一般人们所讲的宗法制度,主要指的就是以西周为典型代表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确定政治、经济等方面特权地位继承秩序的同时,又规定这种特权地位的继承人应该依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把部分权力和财产分配给宗族中的其他成员。

  一、祖先崇拜

  所谓祖先崇拜,就是相信祖先的灵魂不灭并且可以成为超自然的一部分而加以崇拜。祖先崇拜是在图腾崇拜逐渐消失的过程中产生的。母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技能的提高和对生殖现象的逐渐理解,人们不再愿意把被自己征服的动物认作祖先,而以神化面貌出现的祖先取而代之;又因为母系氏族社会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神化的祖先也由女性变成男性。中国进入夏、商、周的早期奴隶制社会后,男性在社会生活中取得绝对优势地位,建立了以父系血缘关系为根本准则的宗法制度,所以祖先崇拜始终偏重或仅限于男性。

  1、祭祖。

  祭祖起源夏代,到商代已形成一套完整而系统化的祭祖仪式。商人祭祖包括“周祭”和“选祭”,“周祭”即普遍祭祀,“选祭”即选择五系之内的直系祖先若干位一次合祭;同一氏族的人在宗庙祭祀,同一宗族的人在祖庙祭祀,同一家族的人在称庙祭祀。周代的庙制则规定: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左为昭,右为穆),合太祖之庙为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合太祖之庙为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合太祖之庙为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家中,不得立祖庙。

  秦汉以后,郡县制取代诸侯分封制,由选拔而成的官僚体制突破了宗法制的天罗地网。相应地,祭祖不再像周代那样是全国性的统一行动,而更多地局限在宗族家族内部进行;但皇族内部宗法与祭祖更加细密、系统,民众的家祭礼仪也更加烦琐;祭祀形式也由庙祭过渡到墓祀,也就是现代的扫墓。东汉应劭的《汉官仪》中记载的墓祀时间有月底、月中、二十四节、伏日、社日、腊日等。

  唐代扫墓盛行。据史载,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唐玄宗曾明确规定允许百姓寒食节时扫墓。

  鸟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

  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累累青草绿。

  棠梨花映白杨树,尽是生死离别处。

  冥漠重泉哭不闻,萧萧风雨人归去。

  白居易这首《寒食野望吟》诗,描写的就是当时清明扫墓的情景。

  清明扫墓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在中国人的祖先崇拜仪式中,除了扫墓之外,还有在家中供奉祖宗牌位,农历七月半冥节期间宗族内各家各户轮流为祖宗供饭等等。

  2、宗祠祭祖

  宗祠祭祖,是最为重要而隆重的宗族活动。祭祀活动名目繁多,有每年对高、曾、祖、考的春、夏、秋、冬四时祭,有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秋分祭祢以及忌日祭等特祭,每逢年节还有年节祭。平时族人经过宗祠门口,都要下车下马,毕恭毕敬。祭祀时,合族男子会集宗祠,拈香行礼,更是极其严肃。每次祭祀,都由族长或宗子主祭,并以年辈、官爵较高者为陪祭,另外安排通赞、引赞、司祝、司尊、司帛、司爵、司馔、司盥等执事人员负责赞礼和奉献各种祭品,有时还配有钟鼓和歌诗生。其余族人则依辈次的先后和身份的尊卑,井然有序地随主祭、陪祭之后,在赞礼声中跪拜如仪。参加祭祀的人一定要衣冠端正,行礼时尊者在前,卑者在后,整齐严肃,如祖考临之在上。祭毕会食,依次饮福、享胙。饮福为饮用祭酒,享胙为食用祭肉。祖先用过的祭品,吃了会沾有祖先的福泽,而“革胙”、“停胙”则是对犯有过失的族人的一种处分。宗祠祭祖目的在于通过追思共同祖先的“木本水源”之恩,用血缘上的联系团结族人,以免日久年长,一族之人名不相闻,面不相识,视同路人。而繁缛隆重的仪式又充分体现了封建伦理,展示了礼教规范,不失一种有效的教化作用。

  3、丧葬。

  祖先崇拜的另一项主要内容是丧葬。丧葬属于近祖崇拜,一般在三代之内进行。丧葬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如土葬、水葬、火葬、天葬、悬棺葬等,汉民族崇尚“骨肉复归于土”之义,所以主要用土葬之法。

  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基本上以周代确定的为准制。一般来说,从人死到丧事完毕,要经过停尸、招魂、吊丧、沐浴、穿寿衣、入棺、占卜阴宅葬日、出殡下葬、放置死者神位于祖庙、服丧等繁琐的礼仪;概而言之则只有先殡、后葬、再服丧三个阶段,服丧又成为丧葬的主要礼仪形式。服丧按规定要节制饭食起居,穿戴特定的丧服,十三个月(周年)小祭,二十五个月(三年)大祭,然后服丧才告完毕。丧服制度具体而言指的就是居丧期间的衣服制度,共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称为五服。丧服不同,居丧期限也不同。丧服的等级是根据与死者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决定的,血缘越近,丧服越重,居丧时间越长,而且嫡庶有别,男女有别。但这种服丧制度事实上并没有严格遵行。

  二、宗族繁衍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族中所有人员都要按亲属关系的亲疏不同为之服丧,这样合族在大小宗宗子的统率下,紧密地团结起来,形成一个依靠对在封邑、采地、禄田上劳动的农奴的剥削而存在的统治集团。这就是传统宗法制度下的宗族繁衍体系,即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聚族而居。

  与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相比,春秋以后迄于清末民初的宗族繁衍制度,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的特点,即宗族内部的层次系统不是因大宗小宗血缘的远近而作明晰的区分,而更偏重于各个支系、各个家庭的政治权势和财富,宗族中官位最高、财富最多的成员成为实际上的首领,他们取代了宗子的地位,而对宗族的控制则具有更为粗暴的形态;但其重视血统和家世,以血统家世决定社会地位,并在宗族内部实行家长制控制,区别尊卑贵贱,强调等级服从,二者完全是一致的。

  现在,人们所说的宗族繁衍制度,已经只具一般的抽象意义和象征意义了。一方面,血缘虽不再具有区分家族内部成员身份贵贱、地位高低的决定作用,但仍是区分不同宗族的唯一种系依据;家规(族规)虽不再具有约束家族内部成员言行举止的强制作用,但仍是约束不同宗族的唯一道德力量。尽管聚族而居的壮观景象被散处四方的各家各户所取代,证明宗族血缘关系的家谱被家庭户口簿和个人身份证所取代,约束家族内部成员言行举止的家规被国家法律所取代,决定家族内部成员身份贵贱、地位高低的宗法权利被社会化财富分配政策所取代,作为社会成员有机组成体的个体的人,无不归属于某一个地区的某一个姓氏族群的某一个家庭;即使为了统计的需要,现代政府也有必要允许这些宗族在国家法律的允许下自行制订一套宗族繁衍制度。因此,现在人们所说的宗族繁衍制度,就只剩下一般的抽象意义和象征意义了,或者说只剩下姓甚名谁的个人身份辨识意义了。

  在清末民初定型的以修宗谱、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发展到现在就只剩下修宗谱、建宗祠这两样了。

  1、宗谱(参见《家谱知识简介》一文)。

  2、宗祠。

  宗祠习惯上多被称为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

  宗祠为追远报本而建,所以在建筑规制上要体现出礼尊而貌严。自南宋到明初,一般的祠堂都是家祠,多根据朱熹《家礼》所定之制,并参考唐宋三品以上官家庙的形制,建堂立龛,供奉高、曾、祖、考四代神主,龛下设附位,安放旁系神主,另于东侧建屋贮藏祖先衣物遗书和各种祭器。明代中期以后,宗祠大兴,一些官僚豪绅、富商巨贾所在之族,依靠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力量,所建宗祠气派宏伟,富丽堂皇,以大门、享堂(厅事)、寝堂(龛堂)为中轴线,又有许多附属建筑,所谓“上建龛堂,所以安神主而序昭穆也;中树厅事,所以齐子孙而肃跪拜也;前列回楼,所以接宾朋而讲圣旨也;左右两庑,所以进子弟而习诗书也”,大型宗祠建筑的规模气魄于此可见一斑。

  除了作为祭祀场所之外,宗祠还是处理宗族事务、执行族规家法和教育本族子弟的处所。

  宗祠或由族长直接管理,或由族中威望较高的人轮流在族长的领导之下担任管事。也有的宗族设有宗祠总理、宗祠知事。经管宗祠的人又往往同时经管族产。许多宗祠都起有堂名,堂名被认作是该宗族的代称。

  顺便再简单介绍一下族田、族规、族长和族权的情况。

  族田

  族田,既称族产又称祠产,名义上是合族公有的财产,包括山林、土地、房屋等,不得典卖。除祖先所置并有遗嘱规定不许分散、归子孙共享的那一部分财产以外,族产的来源主要有三:一是族中官绅所捐,二是族中富商所献,三是族人合伙捐献。此外还有把犯了过失的族人财产罚入者。族产中最重要的就是年年有地租收入的族田,所以用族田代称族产。族田又分祭田、义田、学田等,一般都招佃耕种:祭田的地租供祭祀用,义田的地租供赒济贫困族人用,学田的地租供宗祠办学用。族田一般由族长统率下的专人管理。

  族长

  族长是管理全族事务的一族最高首领。族长和宗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宗族宗子的身份是以其大宗世嫡的血统继承而来的,而族长并非世袭,一般由推举产生。因宗子的威权久已不复存在,所以封建社会后期绝大多数宗族都只设族长统理族务。少数宗族即使立有宗子,但同时也有族长,宗子只是本族名义上的代表,族中真正的权力仍操纵在族长手里。

  族长,又称族正、宗长、宗相、宗直、评议、董事、知事等。虽然在形式上是推举产生的,但并不是宗族成员人人都有推举或被推举的权利。能推举族长的只是族中的长老和或富或贵者,年轻人和贫穷的劳动人民都无从表示自己的意见。而被推举者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首先必须是年辈较高的,其次是族中殷实廉能者。一些较大宗族的族长还有若干助手,族下如分支、房,又设有支长、房长,在族长领导下管理本支、本房事务。这些族中执事人员或者由族长指定,或者经过名义上的推选。

  族长高踞于族众之上,拥有相当大的权力。主要包括:第一,主持祭祀典礼之权。族长作为主祭人,成为祖先意旨的代表,俨然是祖先化身,能替祖先立言,可代祖先行事。第二,主管族产之权。第三,对族人的教化和惩罚之权。第四,处理族中各种纠纷,调停争端之权。族长还有权过问、干预族人婚丧等事。

  族规

  族长是根据族规行使权力的。族规又称族训、族约、宗规、宗约、家规、家训、家礼、家范、祠规等等,是宗族的法律,起着维护封建秩序的作用,对族众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所谓“王者以一人治天下,则有纪纲;君子以一身教家人,则有家训。纲纪不立,天下不平;家训不设,家人不齐矣。夫家中之有长幼内外之殊,公私亲疏之别,贤愚顽秀之不同,苟非有训以示之,而欲一其性情遵模范,绝无乖戾差忒之虞,虽圣人不能强也”之论,就是对族规最典型的注解。《

  有相当一部分宗族的族规是某一祖先的遗训,累世相传,永不更改。也有的宗族在修谱或续谱时由族中头面人物议订族规,一经订立,同样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所谓祠堂读谱,主要指的就是读宗谱中的族规。此外,族规家训也有单独汇编成册的,有些著名家族的族规、著名人物的家训,其影响超出本宗族的范围,而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如《朱氏家训》、《颜氏家训》等。

  不同宗族由于传统、经历、地域、势力等种种差异,所立族规反映了不同的家风,各有特色,但它们的共性是,都以三纲五常为基础,带有浓厚的封建礼教和宋明理学的色彩,所体现的思想原则一脉相承。

  大体说来,族规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尊崇君权,履行对封建国家的义务。第二,把尊祖、敬宗、收族的宗法原则具体化。第三,提倡封建伦理道德,规定不同宗族成员不同的等级名分和行为准则。第四,宣扬同族一气,不论贫富应各守本分而又互相互爱,并规定出敦本睦族的一些具体措施。第五,出于维系家声的考虑,规定了对族人本身、持家等方面的要求和禁约。第六,为了保证宗族血统的纯一,规定了立后承继的原则和办法。第七,规定了对违反族规家训、败坏纲常名教、损害了封建国家和封建宗族利益的族人的处罚办法。

  族规只行于一族,如果以地域为单位,由若干家族共同制订,那就成了乡约。乡约的内容同族规基本相同,但更着重于建立严密的组织以控制农民。族规、乡约虽然只是民间规约,却具有合法的地位,在封建政权的允许之下发挥效力以补充国家法律之不足,对巩固封建统治起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三、有关名词解释

  九族:宗法专用名词。指一种本宗自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到己身,再从己身到儿子、孙子、曾孙、玄孙等九代直系的血缘关系。世世代代、子子孙孙以己身为基点计算。

  七族:宗法专用名词。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以己身为基点,上至曾祖,下至曾孙。第二种解释:父族一;姑之子二;姊妹之子三;女子之子四;母之族五;从子六;妻父母七,合为七族。

  三族:宗法专用名词。也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指父、子、孙。第二种解释:指父族、母族、妻族。

  昭穆:祭礼名词。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汉代经学家郑玄《三礼注》:“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其在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是:太祖居中,三昭位于太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太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亲疏远近。 “昭穆”与“五服”有密切联系。从自己算起,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为五服(亦称五代),五服之上为己身始祖。从始祖开始下推,始祖入宗祠中龛,高祖列中龛之左为昭,曾祖列中龛之右为穆,祖父列中龛之左为昭,父列中龛之右为穆。以绍字辈为例:绍、名、立、成、克为五服,士字辈为绍字辈始祖。士字辈入宗祠中龛,克字辈列中龛之左为昭,成字辈列中龛之右为穆,立字辈列中龛之左为昭,名字辈列中龛之右为穆。依次类推,代代昭穆不变。

  宗族:亦称家族、族。指以一成年男姓为中心、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而组成的父系单系血缘亲属集团。

  宗子: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宗法制度中身承大宗的嫡长子;二是指族长。

  大宗、小宗:宗法制度规定:嫡长子一系为大宗,承继天子之王位,世袭罔替,称大宗;其余子孙为小宗,分封诸侯、卿、大夫、士,累世不迁,称小宗。

  始祖:指得姓的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也指始祖和始祖以下的历代先人。

  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礼记• 祭法》:祖,道德之初始也;宗,有德可尊也。

  宗庙:亦称宗祊。本意指帝王、诸侯祭礼祖先的地方。祊,庙门。有时也借指皇家。

  宗祠:祠堂,也称家庙。同族的人共同祭祀祖先的房屋建筑,供奉历代祖宗神位等,依时祭祀。

  宗人:同宗之人。

  五宗:根据宗法制度,继承始祖的后人为大宗;仅继承高祖、曾祖、祖、父的后人为小宗;大宗一,小宗四,合称为五宗。

  亲戚:一是专指至亲,如父母、妻、嫂及叔伯兄弟、子侄等;二是泛指内外亲属。

  亲属:指在本宗内及与外姻中有服制关系的人统称为亲属,又称亲眷。

  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派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

  三党:指父族、母族、妻族。

  五属:指五服内的亲属。

  亲族:家属和同族之人。

  族人:同宗族之人。

  本家:一是指已婚女子的娘家;二是指同宗,同姓。

  五服:指斩衰(读作崔)、齐衰、大功、小功、缌(读作思)麻五种丧服的名称;也代指五代以内(从自己算起,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的血缘亲疏关系。

  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极粗生麻布制成,不缝边,无饰,服期三年。适用范围:子为父母;妻为夫。

  齐衰:用粗麻布制成,缝边,服期有三种。服期一年的:为祖父母;夫为妻。五月的:为曾祖父母。三月的:为高祖父母。

  大功:用熟麻布制成,服期九个月。适用范围: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姊妹,已嫁的姑姊妹;已嫁女为叔伯父、兄弟。

  小功: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服期为五个月。适用范围: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

  缌麻: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为三个月。适用范围: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祖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亲中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

  胞兄弟:同父母所生者。

  堂兄弟:同祖父母的兄弟,也叫从兄弟。

  从堂兄弟:同曾祖父母的兄弟。

  族兄弟:同高祖父母的兄弟,也指同姓同宗的同辈人。

  家法:一是指封建家长的治家之法;二是指家长对子女奴婢施行体罚的刑具。

  祭社稷:古代吉礼的一种。社代表土地神,稷为谷神。社稷神是仅次于昊天上帝的重要神祗,祭社稷也成为国之大典。天子与诸侯每年春季祭祀社稷,祈求丰年;秋季祭祀,表示报谢。

  牺牲:古代祭祀用的毛色纯而完整的牲畜,多指牛、羊、豕等。毛色纯曰牺,未加分解曰牲。春秋以后,用羊、豕二牲称少牢。

  太牢:亦称大牢,古代祭祀时所用畜牲,代指一种祭祀礼仪。祭祀时牛、羊、豕三牲兼用称太牢。

  少牢:亦称小牢,古代祭祀时所用畜牲,代指一种祭祀礼仪。祭祀时用羊、豕二牲称少牢。

  门阀:亦称阀阅,指封建社会中的世家门第。魏晋南北朝时尤重门阀特权,是一种垄断政治特权和社会富贵,借以压抑中下级士族的封建等级宗法制度。

  门第:亦称门地,指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家族的等第。显贵之家称高门,卑庶之家称寒门。东晋以后,分氏族为上下之别,由此在爵位官职之外,规定社会地位的贵贱,故又有旧门、次门、勋门和役门之分。门阀、门第的实质核心,是依据士人的籍贯及祖父官位门第的高低,然后依据士人当前门第(父亲的官位门第)的高低,决定是否选任官职和婚配。

  牌坊:牌坊是封建朝廷为表彰臣僚的功勋、科第、德政以及忠孝节义所立的门洞式纪念性建筑物,也是祠堂的附属建筑物。又名牌楼,具有宣扬封建礼教、标榜家族荣耀、昭示先人功德、合族展亲祭祖等多种功能。牌坊建筑起源于汉高祖建棂星门祭天、祀孔,成熟于唐、宋,至明、清登峰造极,并从实用性建筑衍化为一种纪念碑式的建筑。牌坊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功德牌坊,为某人记功记德所建;二是贞洁牌坊,多为表彰节妇烈女所建;三是科举牌坊,多为科举成就突出或父子、兄弟同榜登科者所建;四是标志科举,一般多立于村镇或街衢入口,作为空间段落分隔和指引告示之用。除第四种外,其余三种牌坊大多为朝廷敕建。

  仪门:祠堂的第一进。即祠堂大门,也叫门厅、仪门。没有山门的祠堂,仪门可以代替(无诰命之祠堂不能开山门)。

  享堂:祠堂的第二进的前厅。即祠堂大厅,也叫正厅、正堂、享堂,是举行祭祖典礼和举行宗族活动的地方。

  寝室:祠堂的第二进(有天井的祠堂称三进)的后厅。又称寝、正寝、寝室,是供奉宗族列祖列宗神主(又叫主、木主、牌位、神位)的地方。

  正享:指按照中国家庙左昭右穆传统礼法排列神位的奠享方式。

  配享:指按照中国家庙左功右德传统礼法排列正享神位以外的祖先神位的奠享方式。

  清明会:宗族于每年清明节举行祭祀宗族祖先的祭祀活动,称为清明会。

  冬至会:宗族于每年冬至日举行祭祀宗族祖先的祭祀活动,称为冬至会。

  团拜会:宗族于每年元旦或除夕前一日举行祭祀宗族祖先的祭祀活动,称为团拜会。元旦举行称为元旦团拜会,除夕前一日举行称为除夕团拜会。

  族长:宗族机构中的最高首领,也叫绅士。

  房长:宗族中层组织的首领,每房一长,故称房长。

  乡佑:协助族长和房长工作的称乡佑,是族长和房长的助手。每房一人。

  管众:管理祠堂的人称管祠众,简称管众。

  管账:管理祠堂账目的人称管账

  司年:负责筹备祠祭和墓祭的人称司年。

  当头:宗祠举行清明会、冬至会、团拜会时成立的临时性组织的负责人称当头。有清明会当头、冬至会当头、团拜会当头。当头按宗族房数每房一人计算组成,一般由当年满二十岁的青年支丁担任。众当头中,生日最大者任头首

  颁胙:宗族举行合族祭祀大典时,凡属宗族人丁者人人分得一份胙肉,叫做颁胙。

  合食:宗族举行合族祭祀大典时,凡亲临参加祭祀活动的宗族人丁一起会餐,叫做合食。

  守节:古代社会风俗的一种,即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贞不再嫁人,如翁姑在堂及有子,则需奉老扶孤。守节风俗起源于周代而极盛于宋、元、明、清四朝。有时,在丈夫死后,妇女不仅不准再嫁人,甚至被逼殉夫。由于道德的说教――立贞烈传,朝廷的旌表――立贞节牌坊,榜样的劝诱,文人的赞颂,加上舆论的压力和宗族的需要,遂使守节行为由上层家庭普及于全社会,成为一种流行过几千年的潮流。

  三纲五常:儒家维护其封建统治秩序的伦理教条。三纲,指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封建社会三种主要道德关系,即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准则。三纲五常学说,是西汉大儒董仲舒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而提出的,是继西周宗法制度消失之后形成的封建礼教的重要理论依据。

  五伦:即封建宗法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种人伦关系,称为五伦。其理论依据来源于孟子。《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意思是: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有内外之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三从四德:中国封建礼教主要内容之一,即妇女必须遵守的三种道德关系和四种德行。三从:《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汉班昭《女诫•妇行》: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工,不必技巧过人也。幽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犬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宾客,是谓妇功。

  华夏:古代汉族的自称,亦称夏。据《说文》,夏,意为中国之人。中国,指中原地区。古文献中常以夏、蛮夷、或华、夷对称。相传原居于陕西的部落联盟首领黄帝,打败炎帝和其他部落后,在黄河流域形成统一的部落大联盟,奠定了华夏族的基础。黄、炎二帝被后人奉为华夏或汉族的始祖。公元前廿一世纪至公元前八世纪,散布于黄河、长江流域的各民族,逐渐融合、同化到以夏、商、周为核心的华夏族中。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兼并战争,使华夏和其他各族接触更为广泛和频繁。秦汉时形成了以华夏族为主体的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

  西汉武帝、宣帝后,华夏族渐次简称汉族,并沿用至今。

  ( 原载《四修石溪胡氏族谱》作者 胡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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