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十大酷刑详解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
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
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
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
由于水银比重
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
身体会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
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
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
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
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
而受刑人身受
的苦处更可想而知。
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
痛苦的是正
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
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
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
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
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
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
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
人也要受刑。
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
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
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
理的痛。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
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
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
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唐朝武则天当皇帝的时,朝中酷吏来俊
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
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
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
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
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
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
的说了句:
「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
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 可讲究了。
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
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后
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
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
来, 就算成功了。
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
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
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
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
(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
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
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
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
中国的酷刑
中,活埋古已有之。
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
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
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
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
从人的嘴或 里 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
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
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
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
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
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
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
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
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
打断脊椎骨
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
在中国历
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
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
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
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
应该给以处罚。
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
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
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
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
与此相似,人间有
灌锡或灌铅的酷刑。
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
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
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
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
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
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
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
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
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
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
捞出来,不幸没有死。
刘去杖责荣爱,要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 。
刘去越发恼怒,
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
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
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梳洗之刑的真
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
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
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
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
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凌迟
凌迟,又名寸磔,剐刑,清朝又叫做寸殛,俗称“千刀万剐”。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施刑者以小刀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逐块割下。受刑的刀数有限制,但隋着时代而有不同。宋朝时只有八刀至一百二十刀,到明朝时往往超过千刀,有一千刀以至三千刀之说。倘若割多或割少了刀数,刽子手都可能会受罚。理论上凌迟要割至最后一刀时,犯人刚好断气;
腰斩
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据传,被腰斩的人不会立即死亡,有的甚至还能活上几天。
老虎凳
让犯人坐在一条长凳上,固定住犯人的膝盖,双腿并在一起,在腿下一层层垫砖块
相信不少朋友小时候都有被自己父母教训过的经验,一般爸妈动手都会选择拿屁股“开刀”。实际上打屁股算是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惩罚手段了,很多朝代使用杖刑都是把火力集中在臀部。不过为什么会选择臀部这个部位,而不是背部或者其它位置呢主要是有两点原因,一是屁股上的脂肪比较多,就算打的比较严重一般也不会伤筋动骨;二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拖裤子也是件很羞耻的事情,这也给犯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古代“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第一个讲的就是“笞刑”,也就是用荆条或者竹板责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早在春秋时期,这个刑法就一直存在了。但是可操作性实在是太强了,究竟用竹板还是木板用大多力度究竟打背部还是臀部,还是腿部这都没有个准确规定。“杖刑”理论上比“笞刑”重一个级别。
从汉朝开始,对于打屁股的各种刑法的规格开始有了明确的规定。
一直到了汉朝,汉景帝时,才在《棰律》里明文规定了“笞刑”的刑具规格(规定只允许用竹板,并且规定了长度5尺和厚度大头1寸,小头半寸),受刑部位(只准打屁股),以及施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为了防止力度不一样,从而对受刑人造成刻意伤害)。
隋唐时期,“笞刑”和“杖刑”虽然恢复打背部和腿部,但是在刑具上改用了荆条,因而缩小了尺寸,“笞刑”刑具长度35尺和厚度大头2分,小头15分;“杖刑”刑具长度35尺和厚度大头2分7厘,小头1分7厘;50下以下为笞;100下以下为仗。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轻的。
到了宋朝以后,基本上不再打腿了,因为打腿容易致残。但是把“打脊背”和“打屁股”分得非常明确了,分为“臀杖”和“脊杖”。“脊杖”是相对较重的刑法,那么“臀杖”也就成了一般惩罚措施了。
元朝一直到清末,无论是“笞刑”还是“杖刑”,才真正又规定了只准打臀部。但是一直到了明朝中期才又恢复了小竹板。
明朝的皇帝最喜欢打官员的屁股,一开始用的是荆条打的,这一打皮开肉绽,但基本不伤筋骨。所以明朝的官员拿着小羊皮往鲜血淋淋的屁股上一贴,久而久之,长了个羊毛屁股。那就是身份的象征了,这些人就基本上不会再挨板子了。要打板子的衙役扯开裤子一看,立马跪了,“爷,您请回吧。”这就好比混江湖的混子,上门挑战,自己攮自己一刀,然后对方立马怂了类似。意思人家屁股都打了无数回了,都长羊毛了。还在乎你这一两次板子
但是由于板子打的多了,打板子的人也长出了经验,为了打出节奏,也为了警示受刑人不要再犯法,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拍地唱数。
“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
“打屁股”虽然是最轻的一种刑法,但也是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刑法。行刑人的岗前培训,可不不在于这些表面的调子,而在于苦练技术。
技术练好了,自然还有大把的银子赚。练打板子的技术很下苦工,用大板子打豆腐,声音巨响,豆腐却不能破;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却不能破。练成了,可以=达到万无一失、炉火纯青了,才能去执法打人。可以一板子下去,皮开肉绽;也可以打一百下一点伤都没有;甚至皮肤完好,但是内脏已经破裂。掌握了这样的本领,就有大把的“生意”可做了。
经过2000多年的选择,打脊背、打腿被废除了,但是古人最终还是保留了打屁股。究竟是什么原因
理论上应该还是屁股上肉多,怎么打基本上不大可能致残。即满足了惩罚的需求,又满足了不避男女老幼,当众脱裤子打屁股而带来的羞辱感。
“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斫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后人之爱不忍释,实非无因”——鲁迅《突然想到》
当然了,此外还有很多文化因素在。比如:小孩子做错事情了,作为父母最手到擒来的教育小孩子的方式就是“扒了裤子,打屁股。”因为只有屁股上的肉打坏了,还可以长出来。
而2000多年来,官员们都自称百姓的父母官,既然是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当然还是要以打屁股为主的。
请罪要背上荆条来源于战国时期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战国时期赵国大将廉颇跟大臣蔺相如不和。后来他认识到了这样对国家不利,便脱了上衣,背着荆条去向蔺相如谢罪,请他用荆条责罚。后用“负荆请罪”指主动向对方赔礼认错,请求对方责罚,表达请罪的真心诚意。
扩展资料:
负荆请罪典故:
战国时期,廉颇是赵国有名的良将,他战功赫赫,被拜为上卿,蔺相如“完璧归”有功,被封为上大夫不久,又在渑池秦王与赵王相会的时候,维护了赵王的尊严,因此也被提升为上卿,且位在廉颇之上。
廉颇对此不服,扬言说:“我要是见了他,一定要羞辱他一番。“蔺相如知道后,就有意不与廉颇会面。别人以为蔺相如害怕廉颇,廉颇为此很得意。
可是商相如却说:“我哪里会怕廉将军?不过,现在秦国倒是有点怕我们赵国,这主要是因为有廉将军和我两个人在。如果我跟他互相攻击,那只能对秦国有益。我之所以避开廉将军,是以国事为重,把私人的恩怨丢一边儿了!”
这话传到了廉颇耳朵里,廉颇十分感动,便光着上身,背负荆杖,来到蔺相如家请罪。他羞愧地对商相如说:“我真是一个糊涂人,想不到你能这样地宽宏大量!”两个人终于结成誓同生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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