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健身房规范》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健身房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市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健身房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开放,设有集体健身场地、负重和有氧健身器械设备以及健身指导人员,并向消费者提供健身健美服务的健身中心、健身会所、健身健美俱乐部、健身健美培训学校等活动场所。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健身房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健身房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健身房安全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适应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主管机关的指导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经济效益或者其他借口忽视安全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健身房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体育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健身房必须经公安消防机关和卫生行政等部门审核合格,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七条 健身房附属洗浴、娱乐、餐饮等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有关行业安全管理标准或安全管理规范执行。
健身活动安全
第八条 健身房的场地空间净高度不低于26米。器械练习区场地的地面为地毯、塑胶材料或木质厚台,地面平坦。集体练习区地面材料为木地板或地毯,且地面平坦,有一定弹性。
第九条 健身房的健身器材应符GB 17498的要求,器材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整洁卫生。
第十条 健身房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健身房内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符合GB/T 100011的要求。
第十一条 健身房从事运动技能传授及指导咨询的人员应持有体育社会指导员证书。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应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健身房应保证所提供的健身服务符合保障健身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器材醒目处张贴有器材名称、具体用途、使用说明或图示。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器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器材、设施等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正确使用的方法,以防止危害发生。
第十三条 健身房的管理者须对场地、设施、器材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 健身房管理者有权禁止酗酒人员、有疾病者参与健身活动,在非吸烟区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健身房的活动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地上场所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人;地下(半地下)人均活动面积不少于在4平方米/人,达到核定人数应采取限制措施。
第十六条 健身房辅助设施:
(一)有男女分设的更衣室,并配有可锁的衣柜或专用储物箱;
(二)有广播设备。
公共卫生安全
第十七条 健身房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体育馆卫生标准》以及GB 9668的要求,取得“卫生合格证”并设专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健身房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应做到室内空气保持新鲜无异味,有机械通风装置的新风量不低于20立方米/人·小时,并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九条 健身房内外环境噪音应符合GB 3096的要求。
第二十条 健身房的器材、场地、更衣室(柜)、 淋浴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对经营性健身房的健身器械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一次,每天不少于4次。
第二十一条 健身房卫生标准。
项目 标准值 项目 标准值
温度,℃ 采暖地区冬季 ≥16 可吸入颗粒物 ≤025
相对温度,% 40-80% 空气细菌数撞击法,cfu/ m�0�5 ≤4 000沉降法,个/ m ≤40
风速m/s ≤05
二氧化碳,% ≤015
一氧化碳,mg/m3 ≤010
甲醛,mg/m�0�5 ≤012 致病菌 不得检出
治安消防安全
第二十二条 健身房在开放使用前,必须具备治安、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查,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放使用。
第二十三条 健身房应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并按健身活动人员每100人至少配置1名专(兼)治安保卫人员(不足100人按100人计算)。
第二十四条 健身房治安保卫机构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二)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要害部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三)加强重点防范部位和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四)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对公安机关指出的治安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并将结果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五条 健身房的建设、施工和内部装修,应当符合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健身房不许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地下半地下活动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 米,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第二十七条 健身房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40m;疏散出口的门内、门外140m范围内不应设踏步,在使用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二十八条 健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并保持标准的明显连续,其间距不大于20m。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应急照明应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观众的楼梯、通道、场门应安装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事故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min,照度不低于1Lx。
第二十九条 健身房电气线路的敷设、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
第三十条 健身房在开放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严禁吸烟和明火照明,确保用火安全。
第三十一条 健身房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
第三十二条 健身房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配置。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的安全消防标志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及标志完好、有效。
第三十三条 健身房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处置突发事故等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案演练,预案的演练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能够掌握预案内容,履行预案规定的岗位职责。
观点地产网讯: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专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征求意见稿》总共24条,内容覆盖教育、房产、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
在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间格局当中,明确重点推进以下5个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
2、增加“九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给: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3、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制定特定区域的差异化购房措施。
4、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户籍无房家庭。
5、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
以下为关于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专项计划原文
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适应城市新型空间格局,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更好满足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建立市域新型教育共同体,全面提升美好教育水平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根据人口流入和住宅区新(改)建需要,持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等举办优质普惠性幼儿园。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2 周岁以上托班。稳妥推进产业园区嵌入式幼儿园建设试点。
2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全面推进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跨区域跨层级的名校集团化办学,鼓励市属优质高中与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高中组建紧密型教育集团,创新市、区合作共建优质高中办学机制,继续推进市直属优质普通高中到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五区建设分校,建成后市和区按 1:1 比例招生,确保每个“星城”都有名校资源覆盖。
3引导优秀教师赴“九大星城”任职任教。对赴“九大星城”任职任教且达到一定年限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定高级教师职称时不占派出学校高级职称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并在支教时间、教育教学专业理论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以及工资福利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健全区县(市)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探索市域跨区县(市)支援“揭榜”制,支持优秀骨干教师在受援学校组建名师工作室,帮助“九大星城”学校打造优秀教师团队。
4推进双向等额招生。坚持“管理不变、招生一体”原则,逐步扩大市属优质普通高中与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等五区优质普通高中双向等额招生规模,稳步推进十区高中招生一体化。
二、探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高水平推进健康杭州建设
5科学布局高水平医院。建立市域大健康统筹联动管理机制,优化调整省属、市属医院布局,在云城、良渚、亚运村、空港等区块谋划新(改)建国际医院或三级甲等规模综合性医院,确保每个“星城”都有一所三级甲等规模综合性医院。建设国家癌症中心早筛早诊早治南方基地。
6探索建立城市医院集团。依托市属医院和区县(市)级医院成立市区县(市)一体的医院集团,在核心城区成立市街一体的医院集团,逐步推进人、财、物统筹管理,打造紧密型医联体。全面提升医共体发展水平,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级,探索市级医院医生到基层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到市级医院开设全科门诊等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有序分级诊疗,实现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7建立医务人员基层任职激励机制。改革完善现有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制度,将市级医院医生赴“九大星城”交流达到一定期限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并在薪酬待遇方面予以适当激励。市级医院医生在“九大星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累计满 5 年的,岗位聘任可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限制。
三、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市人口居住的空间格局
8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探索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模式,适时制订出台老旧小区“拆改结合”试点指导意见,坚持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按照自愿有偿、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在符合城市总规和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允许改造区块适当调整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日照间距和绿地率及公建配比等技术标准,“拆改结合”增加的住宅面积可以出售,在基本建设流程中开辟老旧小区“拆改结合”的绿色通道。
9增加“九大星城”的住房用地供给。新增规划和供应居住用地指标向“九大星城”倾斜,探索多元化土地出让模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在保障城市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前提下,适度提高重点功能区、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节点 600 米范围以内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强度。
10实行差异化购房政策。选择湘湖·三江汇未来城市先行实践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职住平衡”试点,优先保障户籍和工作在本区域的居民购房需求。探索研究特定区域购房政策,制定特定区域的差异化购房措施。
11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重点在“九大星城”布局,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和本市稳定就业的非户籍无房家庭。
12创新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方式。完善支持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在不改变用地性质条件下利用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利用产业园区周边村级留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公租房筹集力度。探索在“九大星城”的特定区域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四、构建市域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保标准一体化
13完善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市域统筹机制。建立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机制,适时调整参保人员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标准,逐步推进桐庐、淳安、建德基础养老金标准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区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1%,2025 年实现市域基础养老金统一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实现全省领先。全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14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市域统筹机制。稳步推进社会救助均等化,逐步实现低保标准、低边认定标准、低边生活补助和价格补贴标准、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市域统一,稳步提升低保低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水平,实行低边家庭参照低保家庭享受有关教育、医疗等援助政策。
五、扩大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快形成高水平均衡化的养老体系
15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和队伍建设。改革公办养老机构体制,加快推进公建民营,提高核心城区养老机构水平,在每个“星城”合理布局不少于 1 家以护理型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通过撤并或新建区域性福利院、敬老院,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养老机构结合护理职业能力和入职年限等情况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
16打造“大社区养老”新格局。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加快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盘活闲置场地资源优先用于新(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化推进居家生活照料、巡诊、康复护理、送餐助餐、助浴、家庭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全面推广“时间银行”,探索建立“养老顾问”机制,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服务场所,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和捐助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完善的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17加快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推动嵌入式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址或相邻设置,支持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紧密型合作,对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诊疗服务的医护人员在绩效工资方案中予以倾斜,探索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培育 100 个康养联合体。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有效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六、高质量发展文旅事业,提升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18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杭州音乐厅、杭州博物馆、杭州美术馆、中国印学博物馆、杭州文化艺术国际交流中心建设,鼓励优质文化资源向“九大星城”拓展,建成社区文化家园 800 家以上、杭州书房 100 个以上,每年举办“星城”巡展巡演,支持举办“星城”特展。
19举办品牌特色文旅活动。支持“九大星城”打造“一城一品牌”文旅节庆活动,推动动漫节、西博会、文博会、茶博会、杭州奇妙夜、良渚文化周、南宋文化节、大运河文化节、钱塘江文化节等文旅品牌活动在“九大星城”联动举办,合作推出杭州三大世界遗产体验游、“三江三湖”串联游、富春山居图实景游,在“九大星城”培育更多的网红打卡地,共塑“吴越经典、江南绝色”文化旅游品牌。
20推进重大公共体育设施市域全覆盖。以亚运筹办为契机,制定实施《杭州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攻坚行动计划》,加快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高水平建成亚运场馆,新建余杭专业足球场,推进老旧大型体育场馆改造提升,实现区级体育中心或体育公园、“一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区县(市)全覆盖,力争到 2023 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实现突破性增长。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实现健身中心镇(街)全覆盖、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村(社区)全覆盖。推进体育设施进公园、进绿地,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地下室以及城市空闲用地等空间建设体育设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深化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100%向社会开放。
七、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落地见效
21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照“九大星城”公共服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牵头单位,督促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需要迭代更新。建立健全农村村(社区)共享优质公共服务机制,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实现“六个有”功能,即有卫生健康诊疗点、有文体活动中心、有老年助餐服务点、有便民服务点、有公共汽车站、有退役军人服务站。
22强化公共服务的资金和人才保障。加强市、区县(市)一盘棋联动,创新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合力支持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流转池”,推进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跨学段、跨学校、跨区域、跨层级统筹调剂。深化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
23建立差异化落户政策体系。严格执行核心城区落户限制政策。“九大星城”分类执行控制、适度放开和鼓励落户的政策,完善“政策性落户 人才入户 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体系,实行支持区域重点产业(企业)发展的差异化落户政策,对“星城”内的龙头企业人才落户降低条件、增加名额,引导核心城区过度密集区块人口向“星城”疏解、城市新流入人口向“星城”集聚。
24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建立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指数,推进成果智享多跨场景重大改革,集成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救助、住房、文体等功能,推进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惠及全市人民。
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杭州市市政府,是杭州市的行政机关,政府地址在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杭州位于中国浙江省东部,是一座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风景名城。杭州以其独特的自然美景、悠久的历史底蕴和浓厚的人文氛围闻名于世。
该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
通过百度地图查询,杭州市人民政府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杭州市政府附近的公交车站有:
1、市民中心公交站:11路、32路、96路、107路、533路。
2、市民中心西大门站:9路、32路、108路、225路、325路、520路、830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