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无论是什么原因,就算20年了,你们没有结婚证就是非法同居。有纠纷就自行协商解决吧。如果协商不了要分手,那么也不存在什么离婚,纠纷也不是什么婚姻纠纷。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在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7、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8、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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