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我是新传学院的编辑,想就爵士音乐节采访你可以么?
你有没有觉得熟悉?
抱歉我骗了你。没有人叫我采访你,我也不知道什么爵士音乐节。我只是偶尔在事后看到了音乐节的帖子,知道你去了。我只是威逼利诱了别人给我留下版面,然后打着采访的旗号来认识你。这是我能想到可以认识你,又确保你不会置之不理的唯一办法。
所以,你的一切信息,都只是我四处打探来的。并没有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可以解释我对你的明了。原来你很热爱摇滚。原来你学的是听起来跟卖羊肉串时说的新疆话没啥两样的阿拉伯语。原来你并没有女朋友呵呵,拿手机等着同学的直播贴时,看到这一条时,脑子里面PIAPIAPIA闪过无数小泡泡~~
不是因为如此我便可以喜欢你。不是因为如此我便多了份机会。只是心里有种很古怪的感觉,觉得只要你身边那个位置空缺一天,我便多了一天时间去胡思乱想,只要你独身一天,我便多了一天去做那个抱着吉他,满是阳光满是我傻呵呵在笑的梦。微乎其微的希望,像是水底若有还无的小小光斑,让人沉醉着说“啊呀,阳光温热,岁月静好”明知终有一天,死水无澜。仍会爱着那时很好的太阳。
第一次看到你,是在十大上。远远坐在后门的我,一心等着那个很像团子的森下君出场,愤恨了一把人气王竟然是你而不是森下那个正太后,就不爽地跑去师活吃东西泄愤了。直到第二次看到你。
在心理聚会上,原是为别人拉红线,沦陷的却是一个路人。我们也没怎么说话,你是队员我是裁判,仅此而已。我是眼镜控啊眼镜控~~他脖子上的耳机用来装B的么?为什么别人叫他xx?这个挂着耳机穿白T的同学还是让我留意了一下,凌乱,溃散,像是在哪见过又完全没有印象。走出东院之后,朋友望着你的背影大吼了一声,他是xx啊!xx是谁?为嘛个个这么鸡冻.....
十大歌手里那个,人气王的那个嘛!
那个害我看不到森下正太君的xx...么?呵呵,想起来了,当晚并没有看到你的脸,只记得你唱了首OASIS的歌,名字我也叫不上来。
去食堂的路上,看到你在树下打电话,一直没通的样子。离你几步之遥,有个推销员在发传单。微微摆手示意不要传单,还来不及放下手,你的眼光就慢慢转了过来,对着我举起手,微微一笑。明晃晃的太阳在你身后,随着你的笑丰盈成一片灼人心神的光景。
逆光拍摄人像有利于勾画人物线条,形成近暗远亮的戏剧性效果。
当时脑子里浮现出的,就是摄影课上这么句学术又无聊的话。万恶的逆光啊空气里最细小的浮尘都在那一刻停止飘动,短短的一秒钟里,所有的听觉被抽离了声音,所有的视觉被抽离了色彩。五感在心脏猛烈的一记跳动中刹那冻结。无形无声无味的世界里,只有逆光的那张笑脸真切又明晰,仿佛是动用了自己所有的知觉,来充当眼睛记住长留视网膜的影像。所有很久之后,不论我多少次见过台上的你,擦肩而过的你,看到的都只有最初视网膜上那张一闪而过的,流溢着阳光的,浅金色的笑。
略微的一怔被朋友的浅谈轻笑一笔带过。你看,他只对你挥手呢。
只对你打招呼呢。
因为他以为我在跟他打招呼呢,呵呵。
其实心里是得意的吧。那么明亮又灿烂的一笑,就这么静静躺在眼底,温热得像是个软软又暖暖的小太阳。
不可能不可能,都19高龄了还泛滥个啥少女心你好去死了。我默默对自己说。
那天以后,却有意无意地关心起你的消息你的行踪。这么瞩目的人,应该是很容易打听到的吧。我痛恨校内QQMSN等一切快速便捷的通讯工具,快得在人还来不及害羞来不及踟蹰就率先要了人家的手机号说了同学我喜欢你很久了我们认识一下把。快得好像情非得已的条件反射。藏匿得小心翼翼的情感在强大的搜索引擎面前一下子变得平铺直叙。某某想加你为好友,接受点左边,忽略点右边。我讨厌你对我也会是这样程式化的第一印象,却也无可奈何。
发送申请之后,忐忑了许久第一句话该是什么。sayhi~足矣啦!坦白说你很喜欢他吧~~不愿在留言板上留下这样生硬矫情的对白,我想了好久怎样引起你的注意。让你无法忽视的,一定会有所反馈的,第一印象。
那就是我要采访你。
从头到尾我都不觉得自己有喜欢过你的感觉。确切说,应该是介于喜欢和仰慕之间吧。同龄人之间,不同性别之间无关于爱的喜欢。
在Q上跟你聊天的时候,我打字的手都在抖。你用手机上的Q,却耗费了很多时间来解答我子虚乌有的问题。你说摇滚对你而言代表了一种精神,一种激人奋进,嘶吼着不要放弃的精神。你可知你的言论对我而言,也是振聋发聩的歌声。你说你在外面吃饭,采访就到这里吧。我很开心,原来你大可以推脱的,却没有。
于是厚着脸皮第二次骚扰==你还是拿手机上的,却仍是耐心详细地回答我。你喜欢的神级乐队,你喜欢的音乐,你的方向你的期待你的疯狂我有点想哭。这些问题,你为摇滚做得最疯狂的事是什么,你喜欢什么你想要什么,全都是我即兴编的。全都是我在Q上跟闺蜜急吼吼地商量出来糊弄你的。看到你沉默很久仍是长长的一段,事无巨细回答了我那些毫无条理的问题,那一刻我真TM想扇自己一耳光。
再不能糊弄了,不能把写你的文章写的这么烂这么毫无章法地登上院刊。我下定决心好好地写,好好地改,改到你那镶嵌着金色的笑,弥漫字里行间。
然后一长串的琐事把采访稿就此搁下。呵呵~我就是这么没定力的人,说一套做一套。
那一天,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想着第二天要早点回家,便推脱社团联的人说借不到摄像机让他们自己想想办法。短信刚出手,突然想到你参加了很多社团,说不定会在晚会上唱歌吧。马上爪子按上键盘一个笑脸打过去:我再想想办法哦~~偷一台出来拍。满是豪气对组长说,自己人,应该的~呵呵,后来确实潜入器材库偷偷扛了机器和三脚架,伙同室友一起去了社团联的晚会。
记得那天晚上我出门的时候,大家围着我说应该打扮得摇滚范儿嘛!什么是摇滚范儿?烟熏黑丝乱发平胸?除了黑丝我全都做不到诶于是一群人翻箱倒柜勉强找了看上去还算跟摇滚有点搭边的衣服不知谁说了句,有种妈妈嫁女儿的感觉呢,当时觉得好幸福。有这样的大家一起疯。然后就扛着机器带着小跟班豪情满怀地进发了。
现场终于看到了你。果然整整一天的等待没有白费啊。抹把泪组装机器,在周围人的目光中得瑟起来:老娘也是搞传媒的。就是占前排有意见啊~心情大好一转手就把小尼康慷慨送人玩儿去了。
等了没多久你出场,仍是唱OASIS的歌,standbyme苦于要忠于职守,我只能乖乖站在机器后面,希望你可以瞥到前排这位黑丝的摄像大姐。眼睛一晃看到那位拿着小尼康的搭档肆无忌惮冲到台下单腿跪下帮你拍照,莫名有些不爽:我也要这么近。于是召唤她回来调换工作冲到前排给你拍照。。一张一张又一张,一回头看到换去操控摄像机的搭档,乍一看很拉风的样子,又是心里不爽:凭什么这么拉风啊我也要。于是屁颠屁颠地回去抢摄像机如是,一晚上周而复始了好多次,搭档叹气说你这小企图也太明显了点。
我就明显怎么了?我抗这么大个东西过来不就为了拍他的几分钟嘛
那晚回市区的轻轨上,我抱着自己的D90,阴测测地盯着屏幕傻笑,笑的车厢里那个农民工兄弟心里直发毛。
后来在剪辑室里,跟师傅好说歹说才让他答应不告诉别人自己偷借了机器,剪了4个多钟头终于剪出了晚会的完整篇。2个多小时的视频里,我要的只是那5分56秒。视频里那个带着墨镜在台上唱歌的你,让我又一次想到食堂外闪着光,带着笑的你。温温的笑,很拽的墨镜,干净白色T,摇滚的嗓子。仿佛又回到了很久以前食堂外的惊鸿一瞥,开足冷气的空调房里不知怎的就荡漾着那天很好很暖的太阳,蒸发着久未谋面的你,对我而言已经模糊的面容。
我写了很久的稿子,我存了很久的照片,一张张一帧帧从视频里抠出来。我说以后我把照片传给你吧。你说好的。
没多久,电脑死机系统重装。
照片还在相机里。视频还在剪辑室。我可以重新抠出每一帧。但是再没勇气,提笔把你的美好你的疯狂你的骄傲,重新描摹一遍。也许他会知道吧,看着稿子会明了有个编辑不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而采访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光环他的嗓子而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搭讪攀谈故作熟稔我突然不想让你知道了。你不知道,我便可以骗自己说,他冷淡他不鸟我只是因为我们不熟,只是因为我没有如约给他写稿,而不是他看了仍然无动于衷。只此一次的勇气,早已在等待踌躇的无望时光里,一点点消耗殆尽。
就这么算了吧。他有了喜欢的女孩子,他们可以一起摇滚到青春的尽头。他们可以共用吉他鼓架,共同嘶吼喧哗。后来我做了个梦,梦到你们在一起,我不晓得她长什么样,固执地认为一定没自己漂亮,固执地把她梦成平胸摇滚女。好刻薄啊~哈哈。梦里你们在唱歌,你唱她伴奏,我看到你对着她笑的很开心。于是我也很开心。又心酸又开心。
我曾对自己说,大不了去学粤语去看音乐**去听一堆摇滚。
我说,大不了也搞个乱发加烟熏。
我说,陈奕迅跟Oasis之间本没有谁高谁低的,不要自视甚微。
我说,我虽然仰视你,总有一件事是比你强的。你拍照一定没我强。
我说,你喜欢谁是你的事,反正我们也不熟。
越是这么说着,越发现只是自欺欺人的说辞,越痛恨自己浅薄懦弱。这么言不由衷的说着,仍是在学校里逛着逛着就到了东院,仍是端着相机在定格这些定格过很多遍的花丛穹顶,仍是趁无人时在阿拉伯语的教室门口东张西望,猜想你是不是每天都坐在这个我观望的教室,又在被人发现的时候,带着被揭穿的惶恐咳嗽一声强作镇定离开。
我只是开始喜欢闲来无事趴在窗台上,希望看到你推着车回寝。我只是开始喜欢在对着窗的地方洗衣服,因为我知道对面是你的寝室。我只是开始喜欢摇滚,在寝室里一晚上一晚上的放到熄灯。我只是开始喜欢在操场上跑步,也许男孩子都是喜欢运动的。
我只是在知道你喜欢那个人的时候,去操场上跑了10圈。仅此而已。
至此再也不用勉强自己每天一部**追上你的进度,也不用闲来无事去东院了。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我都记得。再没有常萦心间的丝绸般的太阳,再没有怅然的梦醒长嗟,再没有枕边的一咏三叹。只是有时,仅仅是有时,会不经意听到你的消息:你又去了哪里,你的乐队。还有你过得好不好。你此刻在哪里,在干什么,消息总会不经意传到自己的耳朵里。
有时候看着你的头像,各种头像,我会惶然地想,其实这种感觉很荒唐,你丝毫不在意我的存在,我却想要了解你的一切,然后自欺欺人的说,你看他也喜欢银魂,你看他也喜欢fightclub喜欢Leon,甚至你看他也坐在田子坊的木头桌子前拍过照,摆着和你相仿的动作。我们其实可以有很多话说,只是没有契机。
其实有缘又何须契机。
我觉得你对自己的想法很了解其实两个人如果在一起不需要特意为对方做什么只需要慢慢靠近我也没期待过一个会吉他的女生会和我在一起如果我早点知道可能会不一样吧
anyway,能让你开始认识我所喜欢的,我觉得就够了做朋友又何尝不可呢我又没认识过你
你要考虑的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
而是你能不能跟一个性格急燥的人过一辈子你自己个性怎么样,有能力包容他的坏脾气没有。
如果爱他,也觉得自己有包容力的话,我觉得不理他不是理智的行为,你因跟他沟通,说明斗了嘴还有更好的方法使用,因为你是我的男友,肯定得疼爱我,我要是任性了,你可以不理我,却不能踢东东,因为你踢的是我家的东东,1不指经济上有损失,2而且让我的家人对你有不好印像,3显的不尊重我的家人,4也不遵重我5你肯定会后悔,而且你已经后悔了。
为什么不用更好的办法做了。
双方有矛盾最好的方法不是动粗也不是逃避而是沟通
你男朋友之所以会把门踢坏了,那你们之间肯定发生矛盾了。
矛盾是什么原因呢,你自己心里肯定很清楚。
原因是怪谁?在你冷静的时候,你一定也是可以想清楚的。
如果是怪你,那你得去主动承认错误,如果是怪对方,那你应该去主动找对方讲理。
男人生气也就是一时,过去之后,不管是谁的错,只要不牵扯到底线,基本都还好。
祝好~
这个还是要先弄清楚问题的根源。根源不是门被踢变形了,而是你的脾气问题。还在谈恋爱呢就发这么大火,门都变形了,那么结婚以后谁知道你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你换位思考一下,这个不由得女方不担心害怕的。
你的处理方法也是欠妥的,在你的心里,就是赔礼道歉就可以了是吗?那怎么可能 。这是一辈子的事儿,赔礼道歉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她的父母也说了要看女儿的态度,说明她的父母没有坚决回绝你,说明你还是有一定机会的。
但是要改掉这个冲动的毛病,要知道这个是毛病,只要有决心,也是可以改掉的。
冲动是什么,冲动是怒火,一把火就可以烧掉整个森林。如果你因为这一次的冲动,把你们的缘分烧尽了,那真是应了这句话了。
如果你改不掉这个毛病,即便你通过其他的办法求得了你女朋友的原谅,但是问题始终是没有解决了。生活当中不可能不吵架,一吵架你就难保不会冲动,冲动的结果可能会一次比一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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