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吵架他动手打了我,他这是不是有家暴行为?

跟男朋友吵架他动手打了我,他这是不是有家暴行为?,第1张

和男朋友吵架他动手打了你,说明对方有家暴行为他能打,你一次肯定能打你很多次,建议咱们尽快的提出分手,不要让自己受到更多的伤害,虽然说男朋友在打动完手之后很可能就会在那求饶,会在那儿道歉,但小编建议大家不要心软。

女生真的是一个心软的动物,在男生道了歉之后就会站在男方的角度去替男方思考,但是从来没有替自己思考过,他觉得这件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们肯定也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并且往前看,但是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只会让对方越来越变本加厉。他男朋友吵架了,他对方动手打了你,说明对方有家暴行为,而且在之后的时间里面,对方很可能就会再一次家暴。大家不用想着一个男生只会家暴,一次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该反抗的时候一定要反抗。

而且小编觉得竟然能够因为吵架就动手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这种人的骨子里面其实都有暴力基因,和这种在一起,我们的安全真的没有办法得到保障。女生和男生在力气上面是存在明显差距的,所以在遇到这种人的时候,一定要离他远一点。要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也是有家人有朋友支持吧,不要被一个这样的人所威胁,实在不行的话,我们的生活还有警察呢。

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打人的这个行为都是不被原谅的,大家不用总想着去原谅别人,我们要去考虑考虑自己,你能承受几次这样的家暴行为,在对方有一次这种行为的时候,我们就要勇于去反抗,该报警报警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大不了以后我们当仇人,但我绝对不会因为我们两个以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就能够接受你这样伤害我。

法律分析:不属于。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夫妻间吵架时候的推搡或者打了一个耳光,顶多算夫妻感情纠纷,构不成家庭暴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被老公打了一耳光算不算家暴具体回答如下:

1、视情况而定,夫妻间吵架时候的推搡或者打了一个耳光,多算夫妻感情纠纷,构不成家庭暴力2、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033787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03
下一篇2023-11-0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